新秀街道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精神及要求,结合街道实际,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治理行动,现将201*年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违法建设清理
(一)、存量及新生违法建筑清理工作
201*年新秀街道共拆除辖区内新生违建近50处约24000 平方米;拆除辖区内存量违建近2000处约100万平方米。
1、城西出入口片区房屋升级改造及国家级龙山自然保护区“201*绿盾”整治工程
(1)、街道根据工作计划开展了城西出入口片区房屋升级改造工程。借此契机,街道对王家河、东山、南山、北山、赵家村5个村庄1488户近70余万平方米存量建筑已开始进行拆除。
(2)、根据国家环保部对国家级龙山自然保护区“201*绿盾”整治工程,街道对龙山自然保护区及周边存量违章建筑进行彻底拆除,共37处近14万平方米。响应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2、土地卫片整改工作
街道共发生土地卫片47宗49.47亩,涉及王家河、北山等多个村庄,日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社区违法建筑清理工作
新秀街道启动社区违法建筑集中清除行动以来,截止201*年12月,已清理街道辖区内社区违建1090 处约29900平方米,基本实现了社区“零违建”。为有效防止违建回潮,街道始终坚持“拆治并举”的原则,做好拆违后裸露地面的补植绿化工作,真正还“绿”于民。其中对下泊村周边道路两侧绿化整治约3000平方米。
(三)、占路亭体拆除工作
前期街道对万达城市广场、汽车总站、新世界宜居广场、万丽广场占路亭体进行了集中清理, 共计166处3200余平方米,5月份对正发广场140处约1700平方米亭体及棚厦进行整治。
二、重点难点违法建设拆除
(一)、庄头街道路两侧整治
小于菜市场自发形成于上世纪80年代初,全长647米,两侧经营业户300余家,周边常年脏乱差,环境特别恶劣,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两处顽疾存在年代久远,且均处于繁华的朝阳路,加剧了交通的拥堵。由于涉及出租方,承担方和经营业户等多方利益,拆除难度大,群众投诉量一直居高不下。
街道因地制宜下大力气搬迁了庄头菜市场、劳务市场,并协调市大流河环境整治指挥部对朝阳路(鹤山路至蓝整路路段)进行大修,同时对两侧墙体进行粉刷,共8000余平方米;对两侧门头牌匾进行统一更新设置,约800平方米;对朝阳路及道路两侧进行路面硬化整治约30000余平方米。
(二)、正大广场集中整治
正大广场占地5500平方米,建于1995年,有商铺140余家,与原曲州服装批发市场经济互相繁荣。随着市场搬迁,留下的全是些老弱病残,贫困业户,考虑到商贩的实际困难,故多年来一直未取缔。民有所呼,必有所应。新秀街道借全市实施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之际,深入调研,精心部署,综合施策,以引导业户自纠为主,强制拆除为辅,201*年5月份成功清除了此处城市顽疾。
(三)、大同街整治
新秀街旧货市场由来已久、道路两侧脏、乱、差。各种旧货物品临街摆放经营、私搭乱建现象普遍存在。该路段上下班时段堵车现象严重,投诉举报不断。街道在整治该路段时遇到了商户的阻挠和不理解,街道安排工作人员不厌其烦的给予上门解释和讲明。截止到10月份大同街共拆除私搭乱建100余处约10000平方米。
(四)、厨具商城整治
厨具商城院内私搭乱建问题严重、存在着板房、棚厦、集装箱等各种违法建筑,存在安全隐患。街道结合拆违计划共拆除厨具商城周边等存量违建14处约7000平方米。
三、户外广告整治
街道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对不符合规范的广告集中进行清理整治。按照先主干道后次干道的原则,突出三项整治重点:集中治乱、治旧、治俗,对广告设置混乱、广告牌匾破旧、广告内容低俗等现象进行清理规范。对需整改的,综合执法中心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督促业主自行整改拆除。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的各类户外广告,依法组织强制拆除。截止到12月份对鹤山路、蓝鳌路、新兴路、振华街等路段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牌进行集中清理,共拆除广告牌171处10000多平方米。其中大同街(鹤山路至烟青路路段)93处2000多平方米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牌进行拆除,拆除后已对该路段店外经营、私搭乱建进行集中整治规范。在整治过程中切实按照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标准,减量、提质,分别做好辖区内户外广告清理整治和长效管理工作,提升户外广告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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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总结及201*年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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