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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处20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16 06:57:26 网站:公文素材库

第一篇:地籍处20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年上半年,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州国土资源局党组的领导下,伊犁州直地籍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为核心,以地籍基础业务建设为重点,全面落实第二次土地调查各项工作任务,狠抓依法行政,规范操作,全面提高地籍管理工作水平,较好地完成了201*年上半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加强领导,推进州直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如期完成

201*年,州直土地调查工作在成立组织机构、组建土地调查办公室、拟定实施方案、确定工作职责、组织人员培训、招聘工作队伍等工作的基础上,201*年1月外业调绘基本完成,全面转入内业建库阶段。201*年2月以来,州局党组按照自治区土地调查办公室调研组的要求,先后4次召开州直土地调查专题会议,根据不同阶段任务和新要求,有针对性的重点解决州直土地调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强有力的措施,克服各种困难,确保了州直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按时间进度和质量标准整体推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由局党组成员对10个县市土地调查工作进行分片包干,定点负责,分类督导,并明确要求各县市局把土地调查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县市土地调查工作由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负主要责任,具体工作由分管副局长负责,对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任务的县市,将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各县市再抽调3名专职土地调查人员充实到土地调查办公室,保证土地调查必须的人员力量,确保按照自治区确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加快推进。

二是采取“倒计时”的方式,制订完善了每一个县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各项任务的完成时间表,并将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进行了分解量化。今年2月中旬以来,根据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取消了土地调查人员的节假日,全力以赴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是制定补充协议,将州、县市、承担单位列为合同的三方,确定了三方权利和义务、工作时限、奖惩办法。同时,按照县市和作业单位确定的各阶段工作完成的时间,每半个月下发一次州直土地调查各阶段工作进度和主要工作任务,敦促各作业单位进行人员调配,集中力量保证工作进度。

四是定期向州、县市党委、政府汇报土地调查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加强与部队、兵团等单位的协调沟通,及时解决好土地权属、工作界线划定、兵地接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完成了部分现实权属确认、部队用地调绘、兵团工作界线划定等工作,确保土地调查工作顺利推进。

五是采取县市土地调查办公室一周听取一次作业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州土地调查办公室半个月听取一次县市土地调查办公室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的方式,由局党组成员和州、县市土地调查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度表对各作业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以会议纪要和工作简报等形式逐级上报。对进度快、质量好的县市,及时总结经验、组织学习推广,并抓紧进行成果检查;对工作进展慢的县市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决不因一个县市没有完成、进度慢或质量不合格影响州直整体,拖自治区的后腿。

六是发挥跟班学习人员监督、协调、现场解决问题的作用,使跟班学习成为培养干部的措施之一。各县市先后选派1-2名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年轻干部到各承担单位跟班学习,全程参与建库过程,了解工作方法和作业程序,重点协调解决土地权属、行政界线、不一致图斑、基本农田等方面的问题,有效促进了内业工作进度。

通过以上措施,州直农村土地调查工作顺利完成,全面进入检查和汇交国家核查阶段,比原定工作进度提前1个月完成。其中:伊宁市、奎屯市已于4月1日提交;察布查尔县、尼勒克县、昭苏县、特克斯县、霍城县、伊宁县已于5月5日前提交;巩留县、新源县于5月19日提交;所有县市土地调查成果已交国土资源部核查。目前基本农田上图工作也已进入后期建库阶段。

二、以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为把手,全力推进州直城镇和村庄地籍调查工作

加大城镇地籍调查工作力度,本着先难后易的原则,充分利用伊犁州土地勘测规划院技术力量,在201*年完成特克斯镇10平方公里、昭苏镇10平方公里、伊宁县吉里于孜镇12平方公里、州奶牛场15平方公里、霍尔果斯口岸12平方公里、察布查尔县新增2平方公里的城镇地籍测量任务的基础上,特克斯县、昭苏县、奶牛场完成权属调查1.52万宗,伊宁县、察布查尔县全面启动权属调查工作,新源县地籍测量工作正在进行,霍城县、尼勒克县城镇地籍调查成果更新也全面启动。为州直全面完成城镇地籍调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为促进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伊宁市完成了近71平方公里、3.2万宗地的村庄地籍调查工作,对州直土地调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三、严格依法行政,不断增强地籍服务意识

在全面推进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同时,按照州局党组制度建设年的要求,切实把土地登记作为地籍管理的中心工作来抓,继续完善基层土地登记初审、县市流转和会审等制度,规范土地登记行为和工作程序。上半年,州局受理霍尔果斯口岸、都拉塔口岸、州奶牛场土地登记审核3批次,共会审通过203宗,退回22宗未准予办理登记,保护了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篇:地籍处20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年上半年,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州国土资源局党组的领导下,伊犁州直地籍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为核心,以地籍基础业务建设为重点,全面落实第二次土地调查各项工作任务,狠抓依法行政,规范操作,全面提高地籍管理工作水平,较好地完成了201*年上半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加强领导,推进州直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如期完成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由局党组成员对10个县市土地调查工作进行分片包干,定点负责,分类督导,并明确要求各县市局把土地调查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县市土地调查工作由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负主要责任,具体工作由分管副局长负责,对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任务的县市,将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各县市再抽调3名专职土地调查人员充实到土地调查办公室,保证土地调查必须的人员力量,确保按照自治区确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加快推进。

二是采取“倒计时”的方式,制订完善了每一个县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各项任务的完成时间表,并将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进行了分解量化。今年2月中旬以来,根据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取消了土地调查人员的节假日,全力以赴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是制定补充协议,将州、县市、承担单位列为合同的三方,确定了三方权利和义务、工作时限、奖惩办法。同时,按照县市和作业单位确定的各阶段工作完成的时间,每半个月下发一次州直土地调查各阶段工作进度和主要工作任务,敦促各作业单位进行人员调配,集中力量保证工作进度。

四是定期向州、县市党委、政府汇报土地调查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加强与部队、兵团等单位的协调沟通,及时解决好土地权属、工作界线划定、兵地接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完成了部分现实权属确认、部队用地调绘、兵团工作界线划定等工作,确保土地调查工作顺利推进。

五是采取县市土地调查办公室一周听取一次作业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州土地调查办公室半个月听取一次县市土地调查办公室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的方式,由局党组成员和州、县市土地调查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度表对各作业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以会议纪要和工作简报等形式逐级上报。对进度快、质量好的县市,及时总结经验、组织学习推广,并抓紧进行成果检查;对工作进展慢的县市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决不因一个县市没有完成、进度慢或质量不合格影响州直整体,拖自治区的后腿。

通过以上措施,州直农村土地调查工作顺利完成,全面进入检查和汇交国家核查阶段,比原定工作进度提前1个月完成。其中:伊宁市、奎屯市已于4月1日提交;察布查尔县、尼勒克县、昭苏县、特克斯县、霍城县、伊宁县已于5月5日前提交;巩留县、新源县于5月19日提交;所有县市土地调查成果已交国土资源部核查。目前基本农田上图工作也已进入后期建库阶段。

二、以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为把手,全力推进州直城镇和村庄地籍调查工作

三、严格依法行政,不断增强地籍服务意识

在全面推进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同时,按照州局党组制度建设年的要求,切实把土地登记作为地籍管理的中心工作来抓,继续完善基层土地登记初审、县市流转和会审等制度,规范土地登记行为和工作程序。上半年,州局受理霍尔果斯口岸、都拉塔口岸、州奶牛场土地登记审核3批次,共会审通过203宗,退回22宗未准予办理登记,保护了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及时、准确完成了201*年度综合统计汇总、检查和上报工作,以及201*年季度报、月报工作。同时,按照国家对土地调查统计的要求,根据各作业单位工作进度,按月报送了州直土地调查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地籍管理工作的职责,对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矿业权流转审查中的地类、权属和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全面进行了审查。为促进州直优势资源转换和城乡建设的需要,对霍城县部分乡镇规划局部调整进行了审核,提出了审查意见,并经自治区批准。同时,对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建设用地符合土地规划情况提出了调整意见或建议。

www.bsmz.net)和方案,切实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目前,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正,安排加紧开展。

二、组织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

按照市局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考核方案,201*年6月底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我股积极探索该项工作实施方法、工作路线,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针对当前时间紧,任务重的工作特点,最终确定由江苏师范大学提供技术支持,我局抽调技术人员参与,各镇国土所积极配合的实施方法。依据201*年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成果和201*年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根据国家宗地统一编码实施方案要求,制定集体土地所有权换发土地证书的工作路线。

目前,该项工作已完成地籍区划分、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建设、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系统建设等工作。截止至6月底,欢口镇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试点已基本结束。由于弘图土地登记系统技术问题较多,登记档案数字扫描速度较慢,影响了工作进度。我股正加紧调度,从国土所抽调数字化扫描设备、证书打印机及技术人员加快推进土地登记系统录入打证工作,并加强与弘图软件技术人员沟通,已基本解决登记系统技术问题。相关人员正各司其职、加班加点,争取按照市局要求全面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

三、抢时间,严要求,实施村庄地籍调查

201*年按照局工作部署,组织开展首羡镇、顺河镇、欢口镇、师寨镇、赵庄镇等5个镇村庄地籍调查招投标工作,最终由江苏省金威测绘服务中心承担5镇地籍调查。201*年4月又组

织开展凤城镇、华山镇等剩余9个镇村庄地籍调查招投标工作,最终确定江苏省煤炭地质物测队、江苏星月测绘服务有限公司、江苏省金威测绘服务中心3家测绘单位承担。

为确保村庄地籍调查成果质量,按局工作部署,于201*年5月组织召开村庄地籍调查培训会,培训由金威测绘宋小虎经理、中国矿业大学赵华亮老师主讲,各镇国土所所长、两名技术人员和3家测绘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对村庄地籍调查技术路线、权属调查方法、测量方法、表格填写注意事项等各项操作流程进行讲解。培训会达到预期效果,使国土所、测绘单位工作人员明确了村庄地籍调查工作目标和操作方法,保证了村庄地籍调查按时保质完成。

全县村庄地籍调查涉及360行政村,总面积约120平方公里。其中,欢口镇27个行政村,15.4平方公里的村庄地籍调查试点工作已通过市局专家组验收,其余有8个镇正在开展村庄地籍调查。截止至6月底,3家调查队伍已完成62个行政村34.57平方公里调查,完成率28.8%。正在开展的有39个行政村,面积22.5平方公里,占调查总面积18.8%。

四、组织实施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地方复核工作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地方复核要求,组织实施20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地方复核。201*年3月国家首次下发地方复核图斑123个,面积2622.67亩。我们组织国土所工作人员开展实地核查并结合变更调查时外业调查统计数据,最终

修改图斑33个,面积99.49亩。地方复核成果已通过省厅审核并报部检查验收。

五、做好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近年来,随着《物权法》、《土地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以及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不断完善,基层群众的土地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烈,由此引发的土地权属纠纷呈现出增长且可能集中爆发的势头。为此,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坚持实事求是,创造性开展工作,依法调处土地权属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分类施治。今年,接到土地权属纠纷案件1起,往年遗留5起,已处理2起。共接待群众来访49批93人次,收到人民来信4件,均已答复。妥善处理了各种类型的土地权属纠纷,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六、认真做好土地登记发证资料审核工作

根据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对土地登记资料严格审核,认真把关,上半年共审核土地登记资料2千余份。

七、做好测绘管理和测量标志维护工作

根据《丰县永久性测量标志维护方案》的要求,对测量标志保管员发放了201*年度测量标志保管津贴,并签订了保管责任书。5月份,在镇所配合下,根据测量标志点之记,对新增测量标志完好情况现场核实,并根据点所在位置,方便管护的要求,落实了31名保管员。实地查看了c级gps点4个均完好,徐沛丰二等水准点16个有4个点损毁1个点盖板丢失,赵闸线二等

水准点15个3个点盖板丢失。

八、做好建设项目用地验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工作 严格按照验收各项规定,积极牵头组织建设项目用地验收工作,上半年共组织验收4个项目。根据城市改造和土地出让工作需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1个区块。

九、做好土地征收、挂牌出让、违法用地、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地类、面积、权属审核工作。

10、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我股室同志严格按照责任状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简洁高效的开展工作,无违法违纪违规违法禁令的人和事发生。

二、下半年年工作计划

1、全面制定“十二五”基础测绘规划和地籍管理规划。

2、做好土地登记发证的审核工作,严把权属和资料关,提高工作效率,热情为群众服务。

3、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换证工作

依据二次调查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地籍调查表,按照市局时间,切实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4、开展全县农村宅基地调查

加快村庄地籍调查,力争10月底完成村庄地籍调查及数据库建设工作。

5、继续做好建设项目用地验收工作,规范用地行为。

6、做好测绘管理和测量标志维护工作,维护测绘市场秩序。

7、做好201*年变更土地调查及时更新数据库,为建设用地报批、违法用地查处、耕地占补平衡、城乡建设用地挂钩项目等各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服务。

8、进一步做好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9、根据城市建设需要,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工作。

10、继续做好廉政建设工作,保持清正廉洁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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