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1*年物价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价格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价的水平,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及市政法委、市法制办等相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局以加强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执法质量效率提高年”、创建“规范化行政执法单位”等活动为载体,创新工作思路,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宣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市动员大会后,我局迅速进行了传达、学习市依法行政相关的推行说理式文书、“执法质量效率提高年”、“规范化行政执法单位创建”、“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建设”等文件和讲话精神。通过学习,全局干部职工明确了开展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到在全市深入开展法治建设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两个率先”“两个提前”、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维护和落实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实践。作为物价部门应充分认识加强法治建设是实现价格工作目标和依法治价的重要保证。局党组、局长室要求各职能科室,高度重视价格依法治理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切实把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摆到价格工作的重要位置,强化价格法制观念,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意识,把价格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努力实现依法治理、依法治价。
二、完善组织建设,明确工作目标。把推进价格部门法治建设作为价格工作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实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责任。为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网络,局成立了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调整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行政机关、检查分局及认证中心价格兼职法治人员,并在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为价格法治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为使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局制定了xx年依法行政工作意见、法制学习培训工作意见和“执法质量效率提高年”、创建星级规范执法基层单位活动意见,要求全局在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建成“有法可依、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规范化行政执法单位为目标,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以社会认可、人民满意为最终评判标准,在提高法律意识的同时,不断强化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价格,为实现“两个率先”、力争“两个提前”、构建和谐***创造良好的价格法治环境。
三、夯实工作基础,务求取得实效。近几年,我局在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进程中,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xx年我局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查找薄弱环节,以省“执法规范年”、扬州市“质量和效率提高年”、创建规范化行政执法单位为契机,在依法行政上求突破。
一是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围绕市印发的“七方面创建标准”,明确工作责任制,局人秘科、检查分局等职能科室分工协作,在完善组织建设、监督机制、决策机制、规范执法行为等方面下功夫。
二是狠抓执法档案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健全执法人员执法档案的实施意见(试行)》,构建完善的行政执法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局价格执法人员的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 6月份起建立了局价格执法人员电子及纸质档案,成立了工作小组和评议小组,以推动全体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的提高。
三是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为进一步规范价格监督检查行为,增强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当事人的法定权利。根据市政府及省物价局的有关要求,我局从xx年9月份起,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凡运用一般程序的案件全部采用说理式文书,截止日前一共签发采用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72份,累计处罚当事人72个,罚没金额138余万元。
四是依法规范定调价费和行政许可行为。加强成本核审,将定调价前的成本调查与审核作为定调价格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监审工作在价格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征集消费者、经营者和社会其他方面的意见,今年以来已举行价格听证会1起,注重听证代表的代表性和广泛性,特别是在制定垄断性、公益性、公用事业性价格时,多听弱势群体的意见,如确定吴桥镇自来水价格和区域供水宜陵段、砖桥段水价时,减免特困群众部分水费,努力维护好这部分群众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江苏省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条例》的精神,做好全市“价格评估机构资质、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行政许可的预受理工作,严格依照法定权限、期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实施行政许可,方便申请人。
五是加强热点价格收费问题整治。近几年来,房地产价格、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教育收费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履行职能,加强对热点行业价格的整治。加强对商品房价格的审核,控制价格水平过度上涨,今年以来我市房地产价格涨幅趋缓,二季度以来已呈略微下降趋势。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先后四次降低抗微生物药品等800多个品种价格。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政策,开展收费规范化医院和收费规范化学校创建活动,教育系统乱收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开展“价格服务进商场”、争创“价格诚信单位”活动,使社会各界了解价格政策,参与价格管理与监督。召开通信行业和客运行业价格政策提醒会,提醒通讯企业在套餐服务收费、客运企业及车主在恶劣天气和节假日期间收费行为中,规范自身行为,维护消费者利益。开展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习费现状调查、农村“三大合作”组织价格收费现状调查,分别在扬州市物价系统工作会议上交流。通过实实在在的业务工作,使“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活动富有成效,通过落实整改措施,强化价格执法检查,加强制度建设。
四、注重舆论宣传,强化考评监督。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法律法规条款,理解内容实质是依法行政的基础,也是行政执法人员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任务。xx年按照市“五五”普法规划总要求,我局制定了年度价格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总规划,局党组在搞好自身专题普法学习教育的同时,精心组织对外普法活动,利用市集中送法律下乡、《价格法》实施十周年纪念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政治学习日、岗位培训、自学等形式,学习与价格工作以及行政机关公务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价格的能力。同时,利用局网站、政风热线直播、涉农收费公示、价格服(请收藏好范文 网www.bsmz.netdash;10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累计上涨2.2%,价格调控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积极推进价格预警重点监测点与监测反馈机制建设,强化对影响价格总水平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的监测预警,动态跟踪监测,及时分析、预测价格走势。积极推进农产品平价商店的建设。今年建立了10家农产品平价商店,每天推出15个蔬菜品种,以低于市场平均价20%以上销售外,农产品平价直销区每天还推出5个以上低于1元的低价蔬菜销售。
(二)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一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今年以来,通过“中国”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2条,通过本局网站公开各类价格信息56条,确保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是继续贯彻落实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了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了价格行政权力的清理、重新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等基础性工作。
(三)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因局领导分工调整,及时对综治、平安、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及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严格实行制定价格集体审议制度,凡是制定和调整价格、制定规范性文件、作出价格行政处罚,均组织召开由审价委员会、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案件审理委员会参加的集体审议、集体审理会议,共同论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最终按照集体审议、集体审理的意见作出价格决策,提高了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5月11日核定了市浮桥镇老闸卫生院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
二、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深化价格改革,依法推动经济发展。深入推进电、气价格改革。贯彻落实省物价局苏价工[201*]182号《省物价局关于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电价的通知》和省物价局苏价工[201*]200号《省物价局、省民政厅、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省居民阶梯电价免费用电基数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于201*年7月1日起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电价。根据市物价局苏价工字[201*]96号《关于实施市区管道天然气工业商业用气价格并轨的通知》精神,并报市政府批准,于8月20日发布实施市物价局太价管字〔201*〕第46号《关于实施市管道天然气工业商业用气价格并轨的通知》。
(二)依法履行价格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支持物业管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对《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出台一周年,进行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服务企业加快发展,围绕清费减负为目标,转发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253项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同时为贯彻省物价局和市物价局关于清理规范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意见的精神,对我市各镇区开展清理规范工作的宣传发动阶段和自查自纠阶段。
(三)积极拓展价格阵地,努力打响服务品牌。努力打造价格服务品牌,指导创建省级价格诚信单位和市明码标价诚信经营示范街等活动,主动为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发展出谋划策,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成效。为进一步扩大价格工作的影响,在《日报》开设了“价格视点”专栏,每两星期定期刊载有关的价格政策和信息,提高了社会各界对价格部门的认知度。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继续巩固价格认证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不动摇,在确保涉案财产、司法、行政执法领域价格鉴证主体地位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涉税、消防、房地产、土地等领域的价格评估业务,为港区、新区、有关各镇及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提供了保障。
三、依法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一)依法开展市场价格检查。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日市场价格检查,重点对城区及各镇农贸市场、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商场的价格进行了巡查。重点整治交通运输、公园景点、停车收费、餐饮住宿等旅游服务的价格秩序,严肃查处经营者不执行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大部分经营单位商品和服务的明码标价及价格执行情况良好,粮、油、肉、禽等主要农副产品的价格相对稳定。
(二)重点开展价格专项检查。开展了涉农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对林业站、畜牧兽医站、农资价格、浮桥等三个镇建管所进行了检查;开展了教育收费检查,重点抽查了沙溪等中、小学及幼儿园、健雄学院的收费检查。中高考期间开展对两考考场周边宾馆、饭店、餐饮、文具用品、停车场、出租车等的价格和收费及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切实维护好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配合市局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三)积极开展“关爱民生法治行”主题活动。1、开展“诚实标价,明码实价”活动。为贯彻落实好省局《价格苏省明码实价规定(试行)》及市局《关于开展诚实标价明码实价工作的通知》,3次召集了各大商场老总进行座谈,征求经营者的意见,商量制定了落实办法,进一步促进零售业在价格规定之内规范有序竞争。2、实施《企业付费登记监督卡》制度。加强对企业付费情况的监督,在全市百家不同类型企业中建立《企业付费登记监督卡》,定点、定人、定期记录企业付费情况,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的实际负担及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存在的问题,确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四)强化价格诚信和价格举报工作。强化价格诚信和价格举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了创建省级价格诚信单位发动、申报,组织了申报单位的培训、指导和预验收,我市9家企业荣获“201*-201*年度省价格诚信单位”称号。依托12358价格举报电话、网上投诉、12345便民服务热线等平台,共受理消费者各类价格咨询投诉93件。经过及时调查处理,共退还消费者多收价款60000余元,办结率、回复率均达到100%,较好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和完善学法用法制度
(一)强化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落实公务员学法考试制度,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依法行政的政策规定,确保各项学法工作有序开展。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多角度的法律法规和价格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深化“六五”普法内涵。一是进一步完善机关公务员学法制度,全面推行公务员网上学法和考试,采取集中辅导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有关法律知识辅导授课和依法行政培训,集中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价格行政执法人员廉洁自律规定》、《省明码实价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的学习。
(三)深入开展价格法制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价格公示栏、物价网站、价格信息、电子显示屏等多种载体,不断创新形式,大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价格的认知度。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价格法》宣传月、等活动时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宣传价格政策、接受价格咨询,发放有关资料3000余份,打出宣传横幅32幅,营造了良好的价格舆论氛围。
第四篇: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一、 严格按照“六五”普法工作规划,制定了信息宣传中心年度工作要点,在年中进行了任务落实中期检查,年底进行了年终汇总,一年来,圆满完成了年初制订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 以“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扎实推进中心的法治建设工作。今年年初,我们就将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中,坚持周四政治学习制度,先后六次将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政治学习内容,对照目标责任制经常性开展进度跟踪考核。
三、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党的十八大提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党的十八大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的要求。我们要按照十八大对普法工作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十八大精神落实在普法依法治理的各方面、全过程。二是加强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一年来,集中学习12次。
四、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今年 12 月 4 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根据我厅关于开展 201*年“ 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精神,我中心高度重视,一是按照厅里的要求,
早计划、早组织、早部署、早安排,认真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二是突出重点,加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中心班子成员、全体干部职工在法制宣传日来临之前,要求自发自觉地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不断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三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制作并悬挂了宣传横幅,丰富法制宣传内容、创新形式、扩大社会效果。
第五篇: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为扎实高效搞好201*年度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根据县法治创建工作文件要求,201*年是“六五”普法规划的第三年,是全面实施的一年,也是“六五”普法规划取得进展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依法治理工科,对全面落实“六五”法制宣传教育保障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与社会主义和谐具有重要意义。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1*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主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开展“法律六进”工作为载体,以依法行政为重点,以服务企业、为民办实事为原则,扎实推进法治创建工作,争创法治建设先进单位。
二、加强宣传,营造法制宣传氛围
要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具体做法:在办公区挂宣传条幅、贴标语、设立宣传栏、网络宣传、集中学习宣传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4月上旬召开全系统人员会议,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及“六五”普法工作宣讲,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在法律集中宣传月做好民政法律讲台、上街发放宣传单等。
三、加强学法培训,拓展法律知识面
今年要把学法培训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六五”普法年度计划,要安排一定的时间和经费用于学法培训,落实中心组年度学法讲座2次以上,严格落实学法培训培训不少于5天的规定,做到“计划、时间、内容、笔记、考试”五落实,确何学法培训的效果。
学法时间及内容安排:
1、1-3月:《婚姻法》、《收养法》宣传;
2、4-5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条例》宣传;
3、6-7月:《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条例》、《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宣传;
4、8-9月:《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
5、10-11月:《信访条例》、《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宣传;
6、12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条例》、《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宣传。
四、依法履职尽责,依法为民办事
要按照法定的职能,依法认真履职尽责,严格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理一切业务,做到“三化”即:工作制度化、执法程序化、业务规范化。切实落实责任,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做到任务、责任落实到科(室)。
五、加强监督,规范民政建设
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为抓手,围绕以“公开促公正、公正促规范”的要求,力争在三个方面取得新突破。一是以执法监督促公正。一方面引入奖惩机制,强化监督职能,切实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另一方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强化对行政执法队、所的监督。二是开展信息公开、密切联系群众等活动,推行公开型民政建设,为公正执法提供强有力的素质保证。三是大力实施执法质量绩效考核。要建立健全全符合职能特点、程序规范、内容科学的执法质量考核体系,开展年度执法质量综合考核,提高本系统的规范化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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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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