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县物价局年度工作总结
县物价局年度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局始终坚持以邓**理论和江**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积极落实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物价工作会议部署,以服务全县经济发展为主线,以清费治乱减负、优化经济环境为重点,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工作中心,充分履行价格杠杆职能,在“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上下功夫,公平、公正、严格执法,狠抓涉农价费管理,为促进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价费环境。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切实加强涉农价格收费管理,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的稳步发展。
1、进一步完善涉农价费公示制,迎接全省涉农价费检查楚天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价格和收费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迎接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200x年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楚天行”活动。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一是从涉农收费公示牌入手,在各乡镇村及乡直各收费部门已建立收费公示制的基础上,对下达调整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帮助和指导各乡镇及时变更公示内容,同时在《房县报》、电视上予以公布。二是对涉农收费进行重点检查。在“楚天行”检查团到来之前,我局组织开展了对农业用水、农机服务、学校收费、农民建房、城建、供电、医院收费的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共清退24.7万元,没收10.4万元。三是积极配合“楚天行”对医疗、供电、农民建房、公安收费进行了检查,对土城镇镇村多收的建房管理费、身份证办证费,县实验中学收取的体检费组织进行了清退。四是利用“12358”举报电话,建立涉农收费监督管理网络,形成执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网络体系。经过多方面的督促检查,保证了此次“楚天行”活动在我县圆满成功地举行,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也为我县农民减负、清费治乱、招商引资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2、积极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清理整顿。5月份,我局根据县委政府关于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工作安排意见,立即抽调3人,成立专项检查组,分别对城关、红塔、上龛、九道、杨叉山林场、旱粮场六个乡镇场的涉农收费和农民负担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采取听、查、访相结合的方式,直接进村入户和到涉农收费部门检查了解情况,共检查12个村,17所中小学校。检查表明:一是多数乡镇党委将减负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建立了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如:城关、红塔、上龛、九道都与下属单位签定了减负工作责任状,使农民负担问题真正成了党政和收费部门的高压线。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农村中小学校“一费制”。从检查17所中小学校看,今年春季都能够按“一费制”标准收费,中途无乱收费情况。三是涉农收费日趋规范。城关、红塔、上龛、九道、杨叉山林场、旱粮场已建立了永久性涉农收费公示牌,各部门的收费都已基本规范,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减负政策得到落实,干群关系较以前融洽。四是农村税费改革已顺利完成。各乡镇农业税及附加都已按政策进行了重新核定,特产税据实征收,无按人头、按户、按田亩平摊现象,农民负担卡入户率达100%,且填写规范。
3、建立农村价格信息联络网络,服务农村经济发展。国家计委要求今年把县、乡、村三级价费监督网络建立起来,彻底消除少数地方农村价费问题“无人问、无人理、无人管、无人查”的现象。今年四月我局在加强县级物价工作的同时,主动与各乡镇场联系,请各乡镇场明确了一名分管物价工作的领导和一名物价联络员。今年二至九月我局在建立企业物价联络制度的基础上又在全县聘请了315名村级物价监督员,并下发了聘书。从而健全了乡镇村企业物价监督网络,为农民企业减负、农村经济发展保了驾护了航。此项工作《湖北日报》b版头条曾予以了报道。
二、整顿价费秩序,优化发展环境 按照依法治价、依法治费的要求,结合换发201*式《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经营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着重检查清理教育、卫生、土地、
城建、公安等收费价格,理顺价费秩序,优化发展环境。
1、规范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行为,创建良好的价费环境。充分利用今年换发新式《收费许可证》和《经营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的时机,搞好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和经营服务单位收费项目的清理、审验,坚决实行“一证一票一卡”制。任何单位和部门,必须持有物价部门统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和《经营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票据和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票据;必须持有由监察、物价部门印制的交费登记卡。各部门必须公开收费依据和标准,实行亮证收费,接受社会监督。对不使用“一证一票一卡”收费或超范围、超标准收费,一律视为乱收费。对拒不接受审验,将责令停止收费行为,并公开曝光。全年共换发《收费许可证》250套、《经营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30套,年审280多个单位。我局有机的将换证与审验相结合,换证结束后将所有的收费单位在《房县报》上进行了公示。我局针对房县实际,加大了对各类短期培训班收费管理,提出“先规范、后管理”的办法,将短期培训班全部纳入了收费管理。进而约束了我县各类培训班办班收费行为,避免了培训班泛滥的局面。
2、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积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为落实中央和省减免对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有关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我局及时转发文件,同时通知各收费单位来我局变更《收费许可证》,并在《许可证》上注明有优惠证的实行减免。全县共办理优惠证68个,涉及对下岗职工收费的单位8个,8个单位都落实了减免优惠政策,累计优惠275人次,优惠金额达105622元。
3、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收费和价格,加大管理和整治力度,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一是今年4月至5月,为配合做好**疫情控制和疾病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局及时转发了《十堰市物价局关于加强与防治**有关商品价格管理的紧急通知》,对于防**的中草药、消毒液、口罩的零售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对趁机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将依法严惩。为此,我们组织全局职工,分成4个组,并在“五·一”期间不放假,开展了防治“**”为主的专项市场检查。共检查55个药店门诊部及超市,对超标销售防“**”药品、消毒液的县防疫站、县中医院、化龙卫生院、青峰卫生院、军店卫生院、家家超市当场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倍的罚款,同时,对影响大的进行了电视公开曝光。二是加大教育收费监督检查力度,继续贯彻落实农村中小学校“一费制”,坚决制止乱收费。今年春季,先后对县二中、三中、实验中学、红塔乡、白窝乡、军店镇、化龙镇、窑淮乡、城关镇、大木镇、中坝乡等乡镇中小学和县直中小学收费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19所学校,处罚11个。今年秋季一开学,我们就认真贯彻中央七部委联席会议精神,把制止教育乱收费作为减负清费治乱重点工作来抓,重新明确了中小学校收费标准。要求所有学校都要设立收费公示栏,将各自的收费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并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同时对没有按政策收费的研究了处理办法。农村学校把补课费、住搭费作为重点内容清理,城区把代收费清退和各类补课费作为重点内容清理。通过二个多月的清理,农村中小学校执行“一费制”日趋规范,少数中学收取初三毕业生补课费、资料费、文具费、报考费、照像费均已作了相应的处罚,城区代收费大部分进行了清退。春秋二季共清出违纪金额84万多元,清退4万多元,处罚8万多元,从而维护了政策的严肃性。三是开展农民建房收费检查。今年3月我局重点对红塔乡六谷村群众集体上访一案进行了调查处理。红塔乡城建办、土管所200x年度收取六谷村17户农民建房开垦费:每户3000.00元,计51000.00元(该费代县土管局征收);配套费:每户收取720.00元,计12240.00元;建房制约金(押金):每户740.00元,计12580.00元。以上三项共计违纪收费75820.00元。国家计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计价格 [201*]1531号文件明确规定:涉及农民建房行政事业性收费除依法颁发的证照可收取工本费外,其他收费项目一律不得向农民收取。针对上述收费问题,我局对红塔乡土管所、城建办下达了《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
限期7天内将违法收费75820.00元全部退还缴费者,并将清退情况报送县物价局及县政府。我局派人参加现场清退。在我局的督办下全部退还给了农民。此举受到了六谷村村民的一致好评。四是认真清理公安收费。居民身份证、车辆检测、公安消防均涉及千家万户、国计民生。上半年我局检查清理了乡镇派出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收费。经检查清理,土城镇派出所200x年4月对土城中学64名学生集体办理身份证时,向每名学生收费20.00元(其中:工本费10.00元,照像费10.00元),当时收费后均未给学生开收据,大部分学生已领身份证,还有部分学生由于姓名不一致没有领到身份证。由此给部分学生造成了重复收费,经查实,对6名学生重复收取证件费予以了退还。
4、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及政协委员提案,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举报。200x年,我局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5件,意见1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我局认真对待每一件建议、意见,均安排一名副局长办理。每件办理结束都与代表(政协委员)见面,力争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如我局收到《关于尽快落实同网同价的建议》后,立即组织两个专班到部分乡镇调查,及时与供电企业衍接,使之尽快接管,而后向县委政府提出了我县同价方案,在四月一日全县范围内实现了同价,并在7 月份前对200x年12月10日以后多收的电费全部实行了清退。我局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无论来访或举报,凡属我们工作职责内的立即安排调查,七天内办结。不属于我们工作职责的,我们做好解释。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从而取信于民。
三、加大价格宣传工作力度,加强价格法制建设,发挥价格杠杆作用
1、进一步做好价格宣传工作,让社会各界多了解支持物价工作。一是今年2月21日,在三招中心会议室召开了全县物价工作会议,与会领导有县委书记张维国、县长师永学、人大主任李永发、政协主席罗志增、副县长袁新云、县委办主任孙华凯等,参加会议的还有县直单位一把手和各乡镇(场)主要负责人。会上分管物价工作的副县长袁新云作了重要讲话,总结了200x年度物价工作取得的成绩,表彰了19个执行价费政策先进单位,安排部署了200x年物价工作。《房县报》、房县电视台对比作了专题报道。二是对社会关注的价格热点问题、政府重大价格改革措施、专项治理进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对于屡查屡犯的价格和收费违法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如:石油价格、自来水价格调前公示、防“**”药品价格等均在《房县报》、电视台予以公布。
2、强化价格法制建设,完善政府定价机制。认真贯彻中央和湖北省定价目录,在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服务项目的价格调整过程中全面推行价格听证制度。6月3日,我局主持召开了《房县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听证申请人供水公司经理报告了供水公司经营情况及调价理由,县物价局介绍了自来水成本审核情况及调价建议,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就此次价格调整充分发表了意见,听证申请人作最后陈述,整个会议严谨有序,体现了依法治价的严肃性,规范了定价行为。目前正在开展的有线电视收视费标准的制定工作也正在按法定程序进行。今年8月,我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1998年以来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通过清理,取消了129件过时过期及违规文件,保留了45份,修改了2份,从而维护了物价局制发文件的严肃性,确保了物价政策在我县得以认真贯彻实施。为更好地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在八月份我们参加了由县人大组织的“为谁执法、为谁服务”演讲竞赛,陶冶了职工情操,增强了依法行政能力。
3、加强调查研究,做好价格监测工作。我们积极组织开展价格调研,探索新时期物价工作路子,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物价新形势。今年我局上报的信息材料被《十堰物价》采用13篇
(200x年只1篇,今年创历史最好水平)。我们积极参与价格调研,向市局上报了5份价格调研文章。其中三位同志撰写的理论调研文章《县级物价部门也要履行“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的职能》、《做好价格举报工作意义重大》、《冰冻三尺的药价虚高原因》分别
在《价格天地》第十期、第十一期刊登。200x年8月,我县被国家计委明确为特色农产品黑木耳采价点。我局接此通知后,把它作为宣传房县、展示房县地产品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领导挂帅、安排高素质的同志做好监测工作,随机抽样确定了三个报价点,目前这项工作开展的井然有序,为国家计委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了服务。
4、利用价格杠杆,服务房县经济。一是继续为全县培植和发展小水电支柱产业服务。我们积极参与水电产业的发展,参与前期工作。房县瓦房坪三级水电站位于九道乡境内白河与阴峪河交汇处,1999年被省政府列为扶贫攻坚、扩大县级地方财源的重点项目,201*年8月开工建设,今年5月已并网发电。为支持水电事业发展,我局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申报了《房县瓦房坪三级水电站上省网电价的请示》,并多次赴省局汇报,此项工作正在落实之中。柳园铺电站承诺电价省物价局已批复,每度0.3615元。为规范电力安装,制定了电力设施报装价格。二是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为发展县域经济服务。我局先后向省市物价局汇报了房县华龙公司、金辰磷化公司生产实际,争取企业享受高耗能电价优惠让利。今年5月,华龙公司优惠电价政策已落实,每度让利0.02元(执行到9月),金晨磷化公司优惠电价政策也已到位(每度让利0.05元,从10月执行)。三是抓好城乡同网同价政策的落实。今年年初,我局下发了《关于实现我县城乡各类用电同价的通知》,从而实现了全县城乡用电同价。四是调整了我县道路运输客运票价,对客运票价上浮实行了限额控制。五是调整了动物防疫注射部门收费标准,并转发了《市物价局关于加强我市农村畜牧兽医医疗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规范了畜牧医疗服务防疫收费。六是在测算和论证的基础上下达了农业供水价格,实现了计量用水,改变了以往用不用水、用多用少一个样的平摊收费的做法,为农业用水价格改革奠定了基础。七是进一步规范了我县旅游价格,为我县旅游业的发展理顺了收费环境。
四、努力拓展物价工作领域,积极做好评估、价值认定和拍卖工作 评估、价值认证和拍卖工作是我们今年拓展工作领域、发展自我的重要渠道。我们按照《拍卖法》、省政府154号令,坚持“客观、公正、科学、独立、诚实信用”的评估和拍卖原则,认真为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各类案件进行评估鉴定,为司法机关量刑和行政机关处罚提供科学的依据。一年来,受理并完成评估鉴定12起;为企业改制、盘活企业资产存量,通过拍卖途径先后对野人洞、野人谷、林业宾馆、九龙沟电站、三海电站、驻汉办事处、县华龙水泥有限公司、供水公司、物资公司整体资产产权和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成交额达3297.2万元,比起拍价增加720.5万元,为县域经济发展增添了积累。
五、努力加强物价队伍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的物价形象
1、外树形象,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物价干部队伍必须是一支政治思想觉悟高、业务素质精、法律意识强、工作作风硬的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对此,我们从转变作风入手,以人为本,以教育、管理、提高为手段,增强“五种意识”、实现工作上的“四大转变”、建立考核上的“三个机制”。一是增强五种意识。即:工作赶超意识,在职工中开展比干劲、比贡献、比积极性、比成就;团结协作意识,股室之间讲协作、讲理解、讲支持、讲配合、讲帮助;工作中的加压奉献意识,自加压力,认真实践“三个代表”,心中装着人民、装着事业、装着单位;与时俱进意识,处理好放开与监管的关系,落后意味淘汰,做称职的物价官;廉洁自律意识,他律与自律结合,自律为主,不吃拿卡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二是努力实现工作上的“四大转变”。即:变坐等服务为深入企业、农村服务,帮助企业农民抵制乱收费;变事后服务为事前服务,围绕结构调整、农产品市场价格,利用发布价格信息,市场价格动态引导农民调整结构;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积极向上争取优惠价格政策;变一般性服务为针对性服务,盘活企业闲置资产,参与民营经济发展,招商引资,服务县委、政府工作中心。三是建立“三个机制”。即:在领导班子中建立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分工协作机制;在职工中建立争创一流、开拓进取的激励机制;建立干部职工队伍的培训机制,通过在岗充电,
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物价新形势。针对物价局过去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今年提出工作中的九不准:不准工作推诿,事无人管;不准好大喜功,自以为是;不准互相猜疑,无中生有;不准制造矛盾,无事生非;不准互相拆台,各自为政;不准阳奉阴违,表里不一;不准拉帮结派,营私舞弊;不准机关赌博,上班玩牌;不准打架骂人,喝酒闹事。通过抓班子、带队伍,树立物价干部新形象。这就是:政治上坚定,思想上纯洁,作风上务实,工作上积极,纪律上严明,廉洁上自律。
2、内强素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坚持每周四学习制度,树立“学习就是工作,终生学习”观念,坚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www.bsmz.net)市场检查的同时,对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菜、药等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采集,及时上报了情况。按照省局要求,围绕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农资价格、农业生产等多项内容,广泛搜集信息,积极开展调研,向省局上报有关信息5篇,编写漳县价格信息8期,为上级物价部门和县政府掌握价格走势、实施宏观管理提供了依据。
3、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加强涉案物品评估工作。今年,我们按照价格认证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的要求,继续对各项制度、工作措施、评估标准进行了查缺补漏,规范管理。一是认真搞好《条例》的宣传工作。为宣传贯彻《甘肃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们举办了宣传咨询活动,工作人员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共发放《条例》宣传单1000余份,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认真学习贯彻《条例》。严格按照《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格式》建立完善配套的工作制度,制定统一的文书格式,
完善案卷内容;三是对评估案件的数量和质量都制定出了具体的考核指标,加强了评估人员的业务培训,目前,今年,共接受公、检、法委托评估17起,出具价格鉴定结论书17份,评估金额63。65万元,收回评估费0。6万元。案件办结率为100%,复核栽定案件为零,推进了认证中心规范化建设的进程。
4、适时开展《收费许可证》换证和年审工作。按照市物价局安排,我们及时确立专人,从6月份开始,开展了年审换证工作,已换证和年审157家,占100%。新办21证本,全面完成了换证和年审任务。
总之,201*年,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许多困难和薄弱环节,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物价执法环境不够宽松,存在着检查难、处理难、收缴更难的现象。二是价格公示、明码标价、物业服务管理等工作面广量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201*年工作思路
在201*年里,我们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大局出发,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在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塑造物价队伍的整体形象,加强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依法治价管费,提升价格服务水平,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我们要围绕“突出三个重点,抓好五个落实,争取二个突破”这一主线,扎扎实实做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求真务实,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思想建设,以先进为榜样,弘扬高崇的社会风尚,加强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使这一科学理论入脑入心,以之判断新形势、研究新情况,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加强作风建设,树立“为民、务实、勤政”的物价干部形象。开展“物价干部如何服务社会,如何维护稳定”讨论活动,并要求每个同志结合工作实际写一篇体会文章,明确自己在工作中的定位,使大家充分认识到自己肩负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三是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效能。要健全培训制度,优化培训载体,鼓励大家参加有针对性的各类学习、培训。开展“读一本书、学一部法、举行一次业务竞赛、写一篇调研文章、出一个好点子”五个一活动,使全局干部的队伍素质和业务水平有新的提高。四是加强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局机关的各项制度,包括工作考核制,责任追究制等,并切实加强落实,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全面加强干部队伍的建设,塑造物价干部新形象。
(二)、坚持与时俱进,提升价格服务意识。
一是要确立服务的从政理念,切实履行好服务职能,把广大老百姓对我们物价部门的要求,作为我们价格服务的方向。二是要重视价格法规宣传力度,努力增强全社会的价格法制意识。要通过宣讲、座谈,专项节目等,广泛深入地开展价格法规政策宣传活动,提高老百姓自我维护价格合法权益的能力,切实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三是要改进检查方式。变事后检查为事前警示、注重以教育引导为主。四是要主动服务,上门服务。明年我们将开展价格服务进社区(村)活动,通过送价格政策进社区(村),送价格管理进社区(村),送价格监测进社区(村),送价格评估进社区(村),送价格咨询进社区(村)的“五送”活动,取得广大社区居民和农民朋友对我们物价工作的认可。五是坚持物价工作为经济服务不动摇。落实企业负担监测制度。把清费减负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为漳县的经济发展尽物价部门应有的职责。
(三)、坚持依法行政,规范价格监管检查行为。
一是加强《价格法》、《甘肃省价格监督检查试行办法》及各类价格法规的学习,使每一个干部在开展工作中都能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增强依法管价的能力。二是要建立、完善并
积极推行集体审价、价格听证、和价格政策发布制度,保证定价程序的规范。三是切实做好全县行政收费的清理工作,及时做好《收费许可证》的变更工作。四是争创规范化监督检查分局,以创规范化监督检查分局为契机,全面规范价格监督检查执法行为。五是要做好专项检查工作。不但要高质量完善省、市局布置的各项专项检查任务,而且要对老百姓反映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确定本局的专项检查工作计划,包括教育、卫生、电价、节日市场、药品价格检查等,要确保办案质量,要寓专项检查与专项调研相结合。
(四)、抓好价格热点、难点问题调研落实。
我们将加强价格调研工作,特别是价格热点、难点问题的调研。一是要分解调研任务,规定每个部门都应对群众关注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确定二至三个调研课题。二是要确定调研项目,要对重点小学与民办学校办学收费、医疗服务收费、农民负担、行政事业价格等内容开展调研,把业务调研工作作为探索价格管理、缓解农村价格矛盾的有效途径,同时为领导决策提供一手资料。三是要及时提供调研报告。对价格热点、难点的调研,要确保在第一时间提出疏导这些价格矛盾的具体对策,供领导决策参考。
(五)、抓好价格信息和价格任证工作。
加强价格信息工作,通过“漳县价格信息”这个宣传平台,大力宣传价格政策、法规,及时发布价格监测情况,推行政务公开阳光工程,热情受理群众12358举报,借助信息平台,提高我们的工作效能。同时,加强价格认证中心建设,通过培训、学习等办法全面提高价格认证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不断规范认证程序,完善认证中心的内部管理制度,积极拓展认证业务,使我县价格认证工作更上一个新台级。
第四篇:物价局工作总结
物价局工作总结
在纪念毛泽东同志“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发表50周年之际,我局与全国各地一样,结合物价工作实际,开展了“学雷锋、树新风、服务群众惠民生”活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弘扬雷锋精神,就是要让雷锋精神永驻物价,将“雷锋精神”转化为一种“工作态度”和“工作方式”,加倍地践行好物价工作职责,扎扎实实做好物价各项工作。
一、加强价格监测,为经济发展创造有利的价格环境。
一是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政府确定的发展生产、保障供应、稳定市场等措施,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及价格形势的分析,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关联的粮、油、肉、菜、汽、化肥等重要商品价格进行跟踪监测,及时做好价格信息发布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价格信息参考。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继续加强对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的管理,按照“清费、治乱、减负”的原则,该取消的项目坚决取消,该降低收费标准的一律降低收费标准。重点清理国土、建设、规划、水利、人防、质监、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相关中介组织和协会收费。梳理主要收费项目,跟踪资金用途,了解社会反响,提出取消、降标、保留等具体意见。努力减轻企业及人民群众负担,为经济发展创造有利的价费环境。
三是要把价格宣传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重点宣传国家的价格法规政策、当前的物价形势以及物价工作开展情况,让广大人民群众知道物价部门干什么、管什么,同时也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牢牢地把握舆论主导权,科学合理引导消费,稳定社会预期,为价格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价格法制环境,树立物价部门的良好形象。
二、强化价格管理和检查,保护人民群众合法价格利
1、在价格管理方面:一是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年检年审工作,切实规范收费单位收费行为,年检率要达到100%。二是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制订好粮食、生猪、食用油、蔬菜、农资等重要生产生活资料的调控预案与应急预案,并认真落实。三是坚持价格改革市场化方向,加快推进价格改革,尽快建立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危害成本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体系。稳步推进居民生活用水、用电阶梯价格改革政策,同时配套完善对低收入群体实施价格扶持补贴的相关政策措施,让改革首先惠及低收入群体,保障好低收入群体的基础生活。切实落实省出台的《运用价格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提高政策的扶持效果,突出对民生领域和小微企业的扶持。四是落实好国家提高稻谷、烤烟等农产品最低收购价格政策,确保种粮、种烟农民得实惠;落实好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的水、电、气、有线电视、就医等方面的价费优惠政策。强化对幼儿园、义务教育、高中等教育收费监管,调整完善中小学教辅资料价格政策,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进一步巩固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等惠民价格政策成效。
2、价格监督检查方面:一是大力加强对教育、医药、电信、银行、交通、物流、旅游、商品房、居民生活必需品等民生价费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涉及民生的价格违法行为。按照国家、省里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好资源性产品价格、涉农、涉企收费、商业银行收费等各项价格专项检查。二是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若干规定》,严厉打击各种价格欺诈、串通涨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建立价格行政执法案例制度,及时公布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违法行为处理结果,并定期曝光一批市场价格违法典型案件,以增强价格检查的公信力和威慑力。三是坚决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规范、降低农产品市场收费、规范大型零售和农贸市场对经营户的收费行为,做到收费项目依法设立、标准合理,由经营户自愿选择。四是“12358”举报电话继续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解答、受理群众的咨询及投诉。建立节假日价格举报快速反应机制,组建价格应急机构,迅速落实群众举报,快速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并在节假日期间进行价格巡查,维护群众的价格权益。
三、加强价格服务和调研,转变职能树立良好物价形象
一是下大力气打造一个上规模、有影响力的“菜篮子”基地。加大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力度,做到应征尽征。重点扶持一批有规模、有示范效应的蔬菜基地和养殖基地,切实保障市场供应。对下拨的基金,实行跟踪监管,确保基金使用到位,发挥应有的功效。
二是继续开展价格诚信示范单位推选活动,树立典型,创建文明,倡导自律,加强督查,并对价格诚信示范单位实行动态考核。把价格诚信建设作为物价部门的一项品牌工作,力求抓出特色,抓出成效。
三是价格评估认证工作要在搞好刑事、民事、经济、行政以及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种扣押、追缴、没收、纠纷财物以及车损物价格鉴定的基础上,不断拓宽价格认证领域,积极推进物业管理收费、税务部门应税物和纪检监察系统罚没物的价格评估认证工作,以准确、快速、高效的服务赢得委托机关的满意和信任。
四是针对领导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价格调研,掌握翔实资料和数据,提出建设性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五篇:县物价局201*年终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局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积极落实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物价工作会议部署,以服务全县经济发展为主线,以清费治乱减负、优化经济环境为重点,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工作中心,充分履行价格杠杆职能,在“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上下功夫,公平、公正、严格执法,狠抓涉农价费管理,为促进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价费环境。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切实加强涉农价格收费管理,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的稳步发展。
1、进一步完善涉农价费公示制,迎接全省涉农价费检查楚天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价格和收费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迎接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201*年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楚天行”活动。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一是从涉农收费公示牌入手,在各乡镇村及乡直各收费部门已建立收费公示制的基础上,对下达调整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帮助和指导各乡镇及时变更公示内容,同时在《房县报》、电视上予以公布。二是对涉农收费进行重点检查。在“楚天行”检查团到来之前,我局组织开展了对农业用水、农机服务、学校收费、农民建房、城建、供电、医院收费的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共清退24.7万元,没收10.4万元。三是积极配合“楚天行”对医疗、供电、农民建房、公安收费进行了检查,对土城镇镇村多收的建房管理费、身份证办证费,县实验中学收取的体检费组织进行了清退。四是利用“12358”举报电话,建立涉农收费监督管理网络,形成执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网络体系。经过多方面的督促检查,保证了此次“楚天行”活动在我县圆满成功地举行,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也为我县农民减负、清费治乱、招商引资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2、积极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清理整顿。5月份,我局根据县委政府关于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工作安排意见,立即抽调3人,成立专项检查组,分别对城关、红塔、上龛、九道、杨叉山林场、旱粮场六个乡镇场的涉农收费和农民负担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采取听、查、访相结合的方式,直接进村入户和到涉农收费部门检查了解情况,共检查12个村,17所中小学校。检查表明:一是多数乡镇党委将减负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建立了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如:城关、红塔、上龛、九道都与下属单位签定了减负工作责任状,使农民负担问题真正成了党政和收费部门的高压线。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农村中小学校“一费制”。从检查17所中小学校看,今年春季都能够按“一费制”标准收费,中途无乱收费情况。三是涉农收费日趋规范。城关、红塔、上龛、九道、杨叉山林场、旱粮场已建立了永久性涉农收费公示牌,各部门的收费都已基本规范,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减负政策得到落实,干群关系较以前融洽。四是农村税费改革已顺利完成。各乡镇农业税及附加都已按政策进行了重新核定,特产税据实征收,无按人头、按户、按田亩平摊现象,农民负担卡入户率达100%,且填写规范。
3、建立农村价格信息联络网络,服务农村经济发展。国家计委要求今年把县、乡、村三级价费监督网络建立起来,彻底消除少数地方农村价费问题“无人问、无人理、无人管、无人查”的现象。今年四月我局在加强县级物价工作的同时,主动与各乡镇场联系,请各乡镇场明确了一名分管物价工作的领导和一名物价联络员。今年二至九月我局在建立企业物价联络制度的基础上又在全县聘请了315名村级物价监督员,并下发了聘书。从而健全了乡镇村企业物价监督网络,为农民企业减负、农村经济发展保了驾护了航。此项工作《湖北日报》b版头条曾予以了报道。
二、整顿价费秩序,优化发展环境
按照依法治价、依法治费的要求,结合换发201*式《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经营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着重检查清理教育、卫生、土地、城建、公安等收费价格,理顺价费秩序,优化发展环境。
1、规范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行为,创建良好的价费环境。充分利用今年换发新式《收费许可证》和《经营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的时机,搞好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和经营服务单位收费项目的清理、审验,坚决实行“一证一票一卡”制。任何单位和部门,必须持有物价部门统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和《经营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票据和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票据;必须持有由监察、物价部门印制的交费登记卡。各部门必须公开收费依据和标准,实行亮证收费,接受社会监督。对不使用“一证
一票一卡”收费或超范围、超标准收费,一律视为乱收费。对拒不接受审验,将责令停止收费行为,并公开曝光。全年共换发《收费许可证》250套、《经营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30套,年审280多个单位。我局有机的将换证与审验相结合,换证结束后将所有的收费单位在《房县报》上进行了公示。
我局针对房县实际,加大了对各类短期培训班收费管理,提出“先规范、后管理”的办法,将短期培训班全部纳入了收费管理。进而约束了我县各类培训班办班收费行为,避免了培训班泛滥的局面。
2、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积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为落实中央和省减免对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有关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我局及时转发文件,同时通知各收费单位来我局变更《收费许可证》,并在《许可证》上注明有优惠证的实行减免。全县共办理优惠证68个,涉及对下岗职工收费的单位8个,8个单位都落实了减免优惠政策,累计优惠275人次,优惠金额达105622元。
3、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收费和价格,加大管理和整治力度,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一是今年4月至5月,为配合做好非典型肺炎疫情控制和疾病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局及时转发了《十堰市物价局关于加强与防治非典型肺炎有关商品价格管理的紧急通知》,对于防非典型肺炎的中草药、消毒液、口罩的零售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对趁机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将依法严惩。为此,我们组织全局职工,分成4个组,并在“五?一”期间不放假,开展了防治“非典”为主的专项市场检查。共检查55个药店门诊部及超市,对超标销售防“非典”药品、消毒液的县防疫站、县中医院、化龙卫生院、青峰卫生院、军店卫生院、家家超市当场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倍的罚款,同时,对影响大的进行了电视公开曝光。
二是加大教育收费监督检查力度,继续贯彻落实农村中小学校“一费制”,坚决制止乱收费。今年春季,先后对县二中、三中、实验中学、红塔乡、白窝乡、军店镇、化龙镇、窑淮乡、城关镇、大木镇、中坝乡等乡镇中小学和县直中小学收费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19所学校,处罚11个。今年秋季一开学,我们就认真贯彻中央七部委联席会议精神,把制止教育乱收费作为减负清费治乱重点工作来抓,重新明确了中小学校收费标准。要求所有学校都要设立收费公示栏,将各自的收费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并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同时对没有按政策收费的研究了处理办法。农村学校把补课费、住搭费作为重点内容清理,城区把代收费清退和各类补课费作为重点内容清理。通过二个多月的清理,农村中小学校执行“一费制”日趋规范,少数中学收取初三毕业生补课费、资料费、文具费、报考费、照像费均已作了相应的处罚,城区代收费大部分进行了清退。春秋二季共清出违纪金额84万多元,清退4万多元,处罚8万多元,从而维护了政策的严肃性。
三是开展农民建房收费检查。今年3月我局重点对红塔乡六谷村群众集体上访一案进行了调查处理。红塔乡城建办、土管所201*年度收取六谷村17户农民建房开垦费:每户3000.00元,计51000.00元(该费代县土管局征收);配套费:每户收取720.00元,计12240.00元;建房制约金(押金):每户740.00元,计12580.00元。以上三项共计违纪收费75820.00元。国家计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计价格 [201*]1531号文件明确规定:涉及农民建房行政事业性收费除依法颁发的证照可收取工本费外,其他收费项目一律不得向农民收取。针对上述收费问题,我局对红塔乡土管所、城建办下达了《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限期7天内将违法收费75820.00元全部退还缴费者,并将清退情况报送县物价局及县政府。我局派人参加现场清退。在我局的督办下全部退还给了农民。此举受到了六谷村村民的一致好评。
四是认真清理公安收费。居民身份证、车辆检测、公安消防均涉及千家万户、国计民生。上半年我局检查清理了乡镇派出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收费。经检查清理,土城镇派出所201*年4月对土城中学64名学生集体办理身份证时,向每名学生收费20.00元(其中:工本费10.00元,照像费10.00元),当时收费后均未给学生开收据,大部分学生已领身份证,还有部分学生由于姓名不一致没有领到身份证。由此给部分学生造成了重复收费,经查实,对6名学生重复收取证件费予以了退还。
4、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及政协委员提案,热情接待群众来信
来访及举报。201*年,我局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5件,意见1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我局认真对待每一件建议、意见,均安排一名副局长办理。每件办理结束都与代表(政协委员)见面,力争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如我局收到《关于尽快落实同网同价的建议》后,立即组织两个专班到部分乡镇调查,及时与供电企业衍接,使之尽快接管,而后向县委政府提出了我县同价方案,在四月一日全县范围内实现了同价,并在7月份前对201*年12月10日以后多收的电费全部实行了清退。我局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无论来访或举报,凡属我们工作职责内的立即安排调查,七天内办结。不属于我们工作职责的,我们做好解释。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从而取信于民。
三、加大价格宣传工作力度,加强价格法制建设,发挥价格杠杆作用
1、进一步做好价格宣传工作,让社会各界多了解支持物价工作。一是今年2月21日,在三招中心会议室召开了全县物价工作会议,与会领导有县委书记张维国、县长师永学、人大主任李永发、政协主席罗志增、副县长袁新云、县委办主任孙华凯等,参加会议的还有县直单位一把手和各乡镇(场)主要负责人。会上分管物价工作的副县长袁新云作了重要讲话,总结了201*年度物价工作取得的成绩,表彰了19个执行价费政策先进单位,安排部署了201*年物价工作。《房县报》、房县电视台对比作了专题报道。二是对社会关注的价格热点问题、政府重大价格改革措施、专项治理进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对于屡查屡犯的价格和收费违法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如:石油价格、自来水价格调前公示、防“非典”药品价格等均在《房县报》、电视台予以公布。
2、强化价格法制建设,完善政府定价机制。认真贯彻中央和湖北省定价目录,在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服务项目的价格调整过程中全面推行价格听证制度。6月3日,我局主持召开了《房县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听证申请人供水公司经理报告了供水公司经营情况及调价理由,县物价局介绍了自来水成本审核情况及调价建议,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就此次价格调整充分发表了意见,听证申请人作最后陈述,整个会议严谨有序,体现了依法治价的严肃性,规范了定价行为。目前正在开展的有线电视收视费标准的制定工作也正在按法定程序进行。
今年8月,我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1998年以来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通过清理,取消了129件过时过期及违规文件,保留了45份,修改了2份,从而维护了物价局制发文件的严肃性,确保了物价政策在我县得以认真贯彻实施。
为更好地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在八月份我们参加了由县人大组织的“为谁执法、为谁服务”演讲竞赛,陶冶了职工情操,增强了依法行政能力。
3、加强调查研究,做好价格监测工作。我们积极组织开展价格调研,探索新时期物价工作路子,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物价新形势。今年我局上报的信息材料被《十堰物价》采用13篇(201*年只1篇,今年创历史最好水平)。我们积极参与价格调研,向市局上报了5份价格调研文章。其中三位同志撰写的理论调研文章《县级物价部门也要履行“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的职能》、《做好价格举报工作意义重大》、《冰冻三尺的药价虚高原因》分别在《价格天地》第十期、第十一期刊登。
201*年8月,我县被国家计委明确为特色农产品黑木耳采价点。我局接此通知后,把它作为宣传房县、展示房县地产品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领导挂帅、安排高素质的同志做好监测工作,随机抽样确定了三个报价点,目前这项工作开展的井然有序,为国家计委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了服务。
4、利用价格杠杆,服务房县经济。一是继续为全县培植和发展小水电支柱产业服务。我们积极参与水电产业的发展,参与前期工作。房县瓦房坪三级水电站位于九道乡境内白河与阴峪河交汇处,1999年被省政府列为扶贫攻坚、扩大县级地方财源的重点项目,201*年8月开工建设,今年5月已并网发电。为支持水电事业发展,我局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申报了《房县瓦房坪三级水电站上省网电价的请示》,并多次赴省局汇报,此项工作正在落实之中。柳园铺电站承诺电价省物价局已批复,每度0.3615元。为规范电力安装,制定了电力设施报装价格。二是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为发展县域经济服务。我局先后向省市物价局汇报了房县华龙公司、金辰磷化公司生产实际,争取企业享受高耗能电价优惠让利。今年5月,华龙公司优惠电价政策已落实,每度让利0.02元(执行到9月),金晨磷化公司优惠电价政策也已到位(每度让利0
工作,监督各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不得突破红线。对201*年已公示的收费单位与收费内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从严打击违规收费和无证收费行为。
五是针对我县实际,继续开展教育收费、电力收费、供水收费、医疗收费清理与整顿。规范好房地产和物业管理收费。
六是开展好“明码标价”与“价格信得过”活动。在打击“价格欺诈”方面有所突破。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
七是进一步为发展县域经济服务,积极向上争取优惠价格政策,为建设“水电大县”出力献策。
八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按“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要求,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县委、政府经济决策当好参谋,为老百姓清费治乱当好卫士,为企业减负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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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年终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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