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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大队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时间:2019-05-16 07:11:56 网站:公文素材库
第一篇:年度劳动监察大队工作总结

年度劳动监察大队工作总结 上半年以来,在局领导的关怀指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重点,积极工作,奋发进取,经过全体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共同努力,在维权、法律法规宣传、劳动用工备案、书面审查工作、劳动合同签订、专项检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建立健全劳动用工管理长效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投诉、举报案件

共接待来信来访77起,受理投诉77起,结案77起,涉及劳动者264人,涉及金额9.7474万元;其中,处理群体性事件1起,涉及劳动者140余人;处理农民工投诉案件9件,结案率100(请收藏本站WWwww.bsmz.net)%,涉及劳动者人数188人,涉案金额482.8983元。

(二)开展劳动用工执法专项检查情况

1.日常巡查

截止5月底,主动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33户,纠正违法单位数44家,发出询问通知书83份,整改指令书46份。

2.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

从201*年1月1日到201*年6月30日,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截止5月末,审查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1574户,涉及劳动者19963人,合格企业1142户,基本合格企业52户,不合格企业6户,待审查企业375户。

3.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从201*年2月25日至4月9日,在全区范围内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检查职业中介机构1户,检查用人单位29户。

4.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从201*年3月15日到201*年5月10日,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我们积极主动多次到用人单位,并配合区建设局、区总工会等部门对建筑工地进行联合检查,要求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对涉嫌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监察大队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其制定支付工资的计划,给予全额付请。为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们在对全区各类用人单位进行检查督促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基础上,对出现集体讨要工钱的行为我们均能立即赶赴现场,及时予以调查处理。

5.开展养老保险扩面专项执法监察工作

从201*年3月29日到201*年12月20日,开展养老保险扩面专项执法监察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养老保险、未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未预存工资保证金等问题,及时下达《劳动保障行政执法限期整改指令书》,养老保险专项检查企业60家,涉及劳动者人数1577人。

(三)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广泛宣传《禁止使用童工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动员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未成年人,依法打击非法雇用童工的个人和组织,形成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结合开展的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全区通过自查、普查、抽查和重点检查,对少数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的,下达询问通知书,进行调查处理,切实维护我区社会稳定,推动共建和谐社会的步伐,为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工作中采取的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关系调整规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相关责任制度和考核办法,加强劳动保障机构队伍建设,制定目标责任制,做到划片责任到人。

2.加大执法力度。认真受理和查处群众举报的案件,通过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3.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切实摸清辖区范围内应签订劳动合同的底数,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台帐。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部分企业用工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家庭作坊式企业和无明确主管部门的企业,劳动用工不规范,劳资纠纷多,管理难度大。建筑行业的部分企业仍存在着非法承包,工资支付不规范,造成拖欠工资,处理困难。

2.童工问题绝迹难。个别企业、家庭作坊非法使用童工现象仍然屡禁不止,甚至个别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也存在使用童工现象,因此我们在思想上仍要保持高度警惕。

3.有的用人单位对推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认识不够到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困难。

4.部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少数企业主法制意识淡薄,只求经济利益,忽视规范用工。二是企业招工难度逐年增加。

第二篇:劳动监察大队工作总结

二〇一四年度劳动监察大队工 作 总 结

201*年,我劳动监察大队在州支队的精心指导及局班子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结合全年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市秩序,查处各类违犯劳动法案件为突破口,精诚团结

,积极工作,履行职能,奋发进取,在相关业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各项工作计划得以圆满完成,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1、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开发,劳动需求空前澎涨,面对日益壮大的务工队伍,劳动监察职能重要性日益突出,从某种角度而言,劳动监察直接意味着党和国家在务工农民心中的形象,履行好劳动监察职能事关重大,为此,我劳动监察工作人员始终奉行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的提高原则,一年来认真学习《劳动监察条例》、《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职业技能培训条例》、《云南省工伤条例》等相关业务的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每位工作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确保每位监察工作人员精通本职业务,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从而建立起一支高标准、高素质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为构建德钦和谐有序的劳动关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进一步规范劳动监察工作机制,今年我劳动监察大队按照劳动保障部《关于实施劳动监察条例的若干规定》,建立了案件办理主办监察员制度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细化分工,每个案件主办监察员对案件的受理、立案、案件办理和结案的各个环节实行主办监察员负责制,这样既杜绝了推委扯皮现象的发生,又提高了工作效率,使每位工作人员在实践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并在主办监察员制度的基础上,对个别重大案件严格实行报请局领导制度和集体讨论制度,坚持两者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做到层层把关,人人有责,在执法中抓好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告知、诉证等环节,坚决杜绝野蛮粗暴、吃卡拿要等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坚持公开办事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敢于执法、善于执法、执法必严,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及各种法律文书,确保劳动监察工作有序开展。

二、抓好宣传工作,规范劳动关系

今年是我县全面贯彻落实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国道214线改造开放、县城拓展治理、羊拉公路拓宽工程等数项并举的年头,各类劳务纠纷层出不穷,为能从根本上规范我县劳动市场,把纠纷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在城市醒目的街道设立宣传咨询台,认真宣传《云南劳动监察条例》、《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并发放宣传册,如《企业用户须知》、《劳动纠纷问答》等480余册,张贴标语80条,对在劳务关系中心存疑虑人员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认真详细的答复,并向社会公布了劳动举报投诉电话,使广大用工企业和务工农民增长了法律知识,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规范约束了彼此的劳务关系。

三、积极开展专项活动,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年来,劳动监察大队紧紧围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根本宗旨,服务于构建德钦和谐劳动关系的大局,认真开展好了各项专查。

1、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根据省、州劳动保障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全年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非法用工检查”、“ 用工单位遵守劳动合法情况专项检查”等专查共计20余次,共检查用人单位132户,涉及劳动者2800人,在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就用工单位内部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招用劳动者情况;订立与履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情况;支付工资情况;女职工未成年工和残疾人员劳动权益的保障情况;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及收取抵押金等情况作了认真专查,补签订劳动合同1179份,追缴社会保险历年欠费6953.85元,劳动执法年审68户,年审覆盖达100%。

2、认真做好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工作。对劳动者投诉上访案件严肃认真查处,做到接案一起,受理一起,结案一起,全年共受理劳资纠纷案件 4 起,结案4起,拖欠农民工欠资案件 16起,结案16起,结案率达100%,涉及农民工312人,帮助回农民工资92万元,全年无一起劳动监察案件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通过对投诉上访案件的严肃查处,既帮助劳动者维护了自身的利益,又震摄了一部分别有用心的用工单位,使德钦劳动市场呈现出一片和谐规范的良好局面。

3、加强日常巡查工作,日常巡视工作是劳动保障监察主动执法的重要方式,今年在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全年对六乡两镇进行四次日常巡查,深入了解各用人单位的遵守劳动法情况,并通过和用工单位负责人和广大劳动者座谈、调查询问等方式,认真讲解关于国家当前劳动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对有可能造就劳务纠纷的事态时时

敲响警钟,及时责令纠正,对全县涉及用人单位最多的29家用工企业,签订了预防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信用协议,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中心工作提前摆在了用工企业的议事日程,有效抵制了各类违反劳动法规的事件发生。

4、加强执法力度。医疗保险基金是广大参保人员维护健康的生命线,但是我县多数定点医疗药品销售店,无视他人健康,通过从医保卡套取

现金,提取手续费及用非处方药类的日常用品刷卡的手段来实现非法盈利,针对这股不正之风,劳动监察明察暗访,依法取证,分别对存在问题的4 户定点医疗药品销售店,根据情节的轻重分别进行处罚,罚金累计1.4万元,并责令各问题药店写出书面检查,以示整改,目前我县药品市场井然有序,药品销售步入正常健康轨道。

5、善于办案,由于我县境内多数农民务工人员因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对作业期间发生的因公伤亡事故的民事赔偿一项,缺乏赔偿渠道,为此,劳动监察对发生的每起农民工因工伤亡事件,及时介入调处,全年受理一起工伤事件,责令用工负责人依法补助其医疗费用、误工、营养费用1.2万元,处理3起工亡事故,各项赔偿累计44.6万元,最大程度的维护了这些来自天南地北,活干得最累,钱挣得最少的农民工的利益,通过多种灵活手段,为伤亡本人及家属努力讨个说法,从而在实践中践行了为人民服务的职业信仰。

6、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对来信来访者本着接待热情,服务周到,答复及时的原则,用心听取来访者的陈述,耐心解答问题,及时按规定受理处理,尽最大努力使来访者疑难而来,满意而归,今年受理来访16起,结案16起,来信2次结案2起。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覆盖面不够。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体、私营企业数量日益增多,分布较为分散,几乎遍布城乡的各个角落。再加上一些劳动者法制意识不强,未能及时举报投诉,形成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死角和盲区。

2、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执法环境有待改善。地方政府对劳动保障执法还没有形成共识。

3、虽然局领导班子对劳动监察工作给予了最大的支持,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经费、车辆,未能专项列入县财政预算,严重制约了劳动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快速处理违法案件的能力。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4、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不够默契,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涉及到多个领域,需要各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在有些专项行动中,公安、工商、地税、工会等部门需联合行动,但现实却还不尽如人意。

5、劳动保障执法监察,由于法律法规没有赋予劳动部门强制执法手段,只限于限期整改,不整改才能进行行政处理处罚,不交罚款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中过程程序繁多,时间长,难以及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五、下年工作计划

1、加强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狠抓政治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队伍自身素质和服务质量,造就一支打的响,过的硬,冲的出,富有创新精神且有生机和活力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

2、进一步加大日常巡视监察力度,实现劳动合同覆盖全县,做到劳动合同应签尽签。

3、继续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为重点,根据《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对各用工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监察。

4、严格执法,公正办案,对各类案件按照规定时间、规定程序完成结案,结案率达100%。

展望充满无限希望的二〇一四,我相信在局领导的关心支持及同仁的共同努力,我劳动监察来年的工作将更加扎实,更加有效。

第三篇:劳动监察大队201*上半年工作总结

卓人社字()号签发人:张永德

卓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年度

劳动监察工作总结

201*年,我县劳动监察工作在州人社和局领导的关心下,紧紧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结合上半年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市场秩序、查处各类劳动违法案件为突破口,精诚团结,积极工作,履行职能,奋发进取,和谐的社会环境为目标,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加大力度宣传法律法规。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我局加大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结合劳动年审工作,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指示精神,组织人员上门为用人单位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让用人单位认识到劳动年审的重要性及必要性。我局积极开展了劳动保障年审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召开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劳资人员会议,以会代训,指导

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审工作,使全县行政、事业和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了解了开展劳动保障年审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内容;并《劳动合同法》、《农民工维权手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释义》余份,使各类企业, 特别是各建筑施工单位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和认识。我局一方面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宣传质量,在宣传的方式和效果上下功夫。另一方面人人依据国家法规加大对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权威性。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广泛开展以监督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作为重点的劳动用工执法大检查活动。在劳动保障监察过程中,采取逐户检查、逐户宣传、逐户规范的工作方式,参加执法检查的工作人员逐户对用工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登记备案,针对在用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别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

二、开展日常检查工作。上半年共主动检查用人单位27户,审查用人单位报送材23户,签订劳动合同930人,合同签订率98%;督促用人单位缴费3户,涉及劳动者98人,督促用人单位登记29户,涉及劳动者500人。

二、处理举报投诉。截止10月份共接待群众咨询3人次,受理举报投诉7起,立案处理 4起,涉及劳动者134人,追发劳动者工资56万,结案率100% 。

下年工作计划;

一、不断加大日常巡视监察力度,实现劳动合同覆盖全区;同时加强对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是对辖区内的大型企业、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在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职责范围内努力做好养老保险扩面

工作。

二、严格执法,公正办案,对各类案件按照规定时间、规定程序完成结案,做到100%结案率。

三、继续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为重点,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释义》等法律法规对各用工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检查。特别是针对每年年底出现的农民工集中讨薪现象,从源头上做好预防工作,对辖区内的建筑工地逐个进行走访排查,建立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备案制度,掌握辖区重点工地工程进度情况、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纳的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建筑施工企业及时责令改正,杜绝欠薪隐患。

四、不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狠抓政治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队伍自身素质和服务质量,造就一支打的响,过的硬,冲的出,富有创新精神且有生机和活力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

卓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三日

第四篇:201*年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总结

201*年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总结 201*年,我大队在县委、县政府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市总队的具体指导下,立足本职岗位,着眼提高起点,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为重点,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核心,紧紧围绕劳动保障中心工作,大力宣传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坚决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必依,坚持教育批评与重点处罚相结合,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年共检查用人单位276家;下发《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4份;办理违法案件60起;为800多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克扣的工资共714万元;办理瞒报社会保险参保人员案件5起,促收社会保险基金27万余元;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1538份;处理童工案1起,超额完成局里下达的各项指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现将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1、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今年,我大队根据市人力社保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共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保障转户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检查”、 “住宿和餐饮业劳动用工书面审查”、 “加强全县中小企业劳动用工情况专项检查”等多次专项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422户次;追发劳动者工资及经济补偿金727余万元,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对来信来访者本着“接待热情,服务周到,答复及时”的原则,细心听取来访者的陈述、耐心解答疑

问,及时按规定受理处理,使来访者高兴而来,满意而去。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1700多人次。

认真做好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工作。对劳动者投诉举报案件严肃认真查处,帮助劳动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投诉举报60件,已全部处理,全年无一起劳动监察案件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通过对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帮助劳动者维护了自身的利益,增强了他们的法律意识,使更多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的劳动者运用法律武器为自己讨回公道。

3、加强日常巡查工作。日常巡查工作是劳动保障监察主动执法的重要方式,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自身形象,更多地了解各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更好的查找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日常巡视检查用人单位60户次,积极配合其他各种形式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有效地保证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我大队按照《劳动保障部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建立了案件办理主办监察员制度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到人,每个案件的主办监察员对案件的受理、立案、案件办理和结案的各个环节实行主办监察员负责制,这样既杜绝推委、扯皮现象发生,也提高了工作效率,并使每位监察员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我们在主办监察员制度的基础上对重大案件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制度,坚持采取两者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做到层层把关,人人有责。在执法中,抓好受理、立案、调

查、取证、处罚(理)告知、听证等环节,坚决杜绝野蛮粗暴,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坚持公开办事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主动亮证,文明执法,执法必严,正确的运用法律法规及各种法律文书,确保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5、完善学习和工作制度,保证了劳动监察工作的开展。今年以来,我队坚持把政治和业务学习放在重要位置,我队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列为学习重点,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每位监察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使每位监察员人人精通本职业务,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从而建立起一支高标准,高素质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为切实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6、优质服务窗口建设方面。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软件方面已作了充分准备,针对优质服务窗口建设,提出了规范监察员行为。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作为行政执法部门,面对案件多,案情复杂,人手不足,力量薄弱等不利因素,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不等不靠,针对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内部通报,提出整改措施;积极组织全体窗口工作人员对各项制度进行了集中学习,提高了大家的思想认识。二是加强文明执法,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监察大队建立了案件受理岗位,由经验丰富的监察员进行专门接访,对日常投诉进行正确引导和规范,确保了“绿色投诉通道”的通畅,切实提高了案件办理的效率和质量,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三是严格执法监督,推

进“阳光工程”。严格执法监督是维护执法公正的必要手段,是维护行政执法机关良好形象必然要求,是保护执法人员的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首先,监察大队实行了“循环式”案件处理机制,做好内部监督,即案件受理、案件调查、案件处理相分离。其次,对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受理、劳动执法年检程序进行公示;对用人单位实施上下制度,公布监督电话,方便当事人劳动政策咨询和投诉;再次,落实执法责任制,实施责任追究,按照《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办法》,加强监察人员的管理,严格奖惩,督促监察员遵守《监察员守则》,维护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四是营造良好工作环境,提升监察大队窗口整体形象。良好的工作环境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首先,监察大队加强制度管理,将“保持办公室和工作区域的整洁”以“工作纪律”的形式确定下来,提高了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其次,监察大队养成了良好的卫生习惯,坚持每天早晨上班前搞内务,每一名工作人员“自扫门前雪”,努力营造整洁的办公环境,不断改善监察窗口整体形象。

硬件建设上,由于我县财政经费紧张,在办案设备添置上与优质服务窗口建设条件有一定差距,但我大队在积极创造条件准备申报。

7、劳动保障监察统计工作。一是落实了专人负责,二是严格按市局要求按时上报,做到及时、准确。

8、突发事处置情况。为及时、妥善处置因企业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的群体性上访、聚众讨薪或其他突发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积极探索有效措

施,由我队起草,政府出台了《处置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劳动保障监察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并成立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要求在收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在20分钟之内报告县领导小组,并快速赶赴现场,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了解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职责果断处置。视具体情况及时通知公安、建委、工商、企业(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及涉案单位赶赴现场参与处置,迅速控制事态,及时查清案情,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各自职能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妥善处置,处置情况要及时向县领导小组报告。

9、跨省权益保护问题。凡在我县行政区域管辖的用人单位,不管它使用的本地或外地劳动者,都应受本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的管辖。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不管是本地还是外地的劳动者都是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管辖范围依法处理。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第五篇:劳动监察大队20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劳动保障监察201*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年上半年,劳动监察大队在局党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怀指导下,按照根据自治区、市人社局,市监察支队和当地政府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结合上半年的工作重点,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案件为突破口,积极工作,奋发进取,在各职能部门和各业务科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经过全体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做好日常巡视检查工作。我们把日常巡视检查与举报投诉案件处理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日常巡视检查,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等及时送到用人单位,当场接受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咨询,同时掌握用人单位诚信守法和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取得的效果是,全面掌握了企业的基本情况,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直接

进行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大大减少了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发生。上半年共检查用人单位132户,涉及劳动者8500多人,通过检查,补签劳动合同3000多人。

二是突出重点,搞好专项执法检查。201*年上半年,集中开展了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企业行业是建筑施工企业、矿山、超市、饭店等劳动集密型企业,重点是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技术工种持证上岗、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等方面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检查过程中除查看相关资料外,还召开农民工代表座谈会,深入了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此次检查共检查建筑施工项目部 36个,砖瓦厂6个,大型超市、饭店6家,涉及劳动者201*多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22家用人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督促用人单位补缴工伤保险费63多万元。

三、及时处理和依法查处举报投诉案件。对举报投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快速立案,及时调查取证,严格按监察程序依法进行处理。201*上半年共受理投诉案件31件,结案31件,其中行政处罚13件,责令限期改正18件。共为340名劳动者追讨拖欠克扣工资80万元。有力地打击了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有效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升了劳动监察在社会上的声誉。

201*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工作,检查的重点是上年有违法记录的用人单位。全年检查用人单位达200户以上。

二是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劳动者的举报投诉案件,力求做到“受理不推诿,查处不拖延,事事有登记,件件有结果”。

三是,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是建筑施工、公路铁路工程,矿山采选企业,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费缴纳、技术工种持证上岗等方面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对违法行为坚决予以行政处罚。

四是,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群体性、突发性案件的应急预案,高度重视,提高预见性,对发生的案件要及时起动应急预案,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维护社会稳定。

五是,在交通、公路工程、矿山企业建立实施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

201*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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