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指数测评工作总结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全国文明城市指数测评工作,按照市文明委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市区联动、强化专项检查、强化督促落实、强化舆论宣传,扎实组织开展食品药品行业迎接城市文明程度测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于7月5日、20日、30日三次组织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议和阶段调度会议,认真领会研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及具体要求。及时制定下发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全国文明城市指数测评第一次食品药品督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国文明城市指数测评第二次食品药品督查工作的通知》《关于成立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的通知》以及《关于做好创城期间小餐饮整治工作的通知》等6个创建工作指导文件。市、区局联合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局局长任组长,各区“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市区联动。为最大限度确保迎检工作力度,我局抽调食品药品相关业务科室人员20名组成工作组,与区局全体人员一起,实行打散混编、交叉成组,具体负责中心城区南大街沿街区域、北马路二马路至四马路区域、上夼西路区域、火车站汽车站区域、一中二中三中等学校周边区域内所有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企业的食品药品行业迎检工作。在实行分片负责的基础上,要求各组实行网格化监管,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消除监管死角和盲点。
三、强化专项检查。为确保圆满完成创建工作目标任务,迎检工作按照宣传动员、排查检查、整治巩固、总结迎检四个阶段开展专项检查。市区排查小餐饮单位1.2万家次,发放《小餐饮备案证》1555个,主城区持证率达到99%以上。 深入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印发了《关于做好创城期间小餐饮整治工作的通知》和《烟台市规范小餐饮管理指导意见》,对小餐饮整治工作进行部署。本照“严格筛查不漏户、规范管理五到位”原则,对辖区内小餐饮进行规范。做到《小餐饮服务备案证》张贴到位;餐饮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佩戴到位;餐饮具消毒设施配备到位;统一制式的《采购验收记录》填写到位;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到位。将“五到位”作为小餐饮管理的基本要求,纳入日常监管之中,在醒目处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公示栏”予以公示。芝罘区、莱山区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各镇街办安排车辆和人员,共同对辖区小餐饮进行排摸,网格化监管。
四、强化督查落实。成立市区两级全国文明城市指数测评督查组,由市局局长担任督查组组长,下设5个督导小组,由四位分管局领导分别任各小组组长,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所化分的五个片区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中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进行跟踪督导检查;负责对5个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开展工作的进行跟踪督导检查;负责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问题的查找、发现和收集,及时向市创建领导小组反应,研究提出指导意见,确保创建工作的高质高效进行。
五、强化舆论宣传。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我局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介,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等活动的开展,采取法律咨询、科普下乡、媒体访谈、发送短信等形式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宣传报道工作,努力提高群众识别假劣食品药品的能力,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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