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述职述廉报告 本文简介:
一、坚持忠诚履责,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今年以来,我主动落实党总支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抓组织建设,奠定党风廉政建设的机制保障。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我任小组长,工作中我做到了重要任务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019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述职述廉报告 本文内容:
一、 坚持忠诚履责,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今年以来,我主动落实党总支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抓组织建设,奠定党风廉政建设的机制保障。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我任小组长,工作中我做到了重要任务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了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延伸和落实到哪里。我们把廉政建设工作细化为49项具体任务,每项任务明确牵头领导、主责单位和协办单位;党总支同各股所队室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体民警层层做出了廉政承诺,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更好的落实。
二是抓廉政教育,筑牢队伍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把学习《廉政准则》、“公安各项禁令”及上级通报的民警违纪案例等内容列入培训内容,充分利用工作例会、业务专题会等时间开展学习,同时大队主要领导逢会必讲;认真组织开展了“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了向“感动中国年度人物”先进典型学习活动;观看了视频《不可逾越》、《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等警示教育片。通过系列教育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民警的廉洁从警、廉洁为民理念。
三是抓制度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和交警队伍建设。一方面严格控制,规范公务接待,严格审批审计。按照新标准、新要求,对公务接待和“三公经费”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严格了公务接待的审批程序,有效防止了“餐桌上的浪费”和资金使用上的“跑冒滴漏”;另一方面严明纪律,加强职业操守,防止奢靡腐化。加强制度约束,制定了一系列加强队伍管理、严明纪律作风的一系列规范化规章制度,明文规定了节日期间“十不准”,筑起了“高压线”,堵住了管理漏洞,确保了交警执法的公平、公正、廉洁。
四是惩防并举,出重拳整治顽疾,下猛药整肃队伍。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加强交警队伍作风建设。活动中,大队纪检小组发纪检督察通报24期,指出问题32条,对民警进行警示谈话13人次,通报批评4人次。从根本上做到了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严防小毛病变成大问题、小事情酿成大事件。加强了大队聘用人员的清理,清理了一批“关系户”,我率先垂范,第一个清理了在我大队担任门卫的我的一个亲戚,确保了清理工作顺利开展。同时,通过制度建设规范了协警和临时聘用人员教育管理,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起到了治本作用。
二、坚持廉洁从政,依法清白行使职权
在履行职务中,我始终坚持严于律已,廉洁奉公,努力做到上不负党、下不愧民。
一是讲规矩,严守政治纪律。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坚定党的信念,维护党的形象。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没有搞政绩工程;自觉与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保持一致,严格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我团结同事,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不阳奉阴违,不拉帮结派,对组织忠诚老实,实事求是,思想行动上与上级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在各项工作中,服从和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是讲纪律,严格要求自已。没有利用职务之便创办经济实体,没有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和领取福利报酬;没有在企业投资入股;对重大基建项目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从来不插手、不干预,从未介绍亲属朋友从中牟利;本人从来没有在家里接待同事和与工作有关的客人,我本人及家属没有收受红包礼金、有价证券等。我严格要求自己家属及身边工作人员,从未利用职权为他们谋取利益,没有利用职权为任何亲友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方便;坚持厉行节约,建立健全办公费和招待费管理制度。本人工资6100余元,加上奖金、津补贴,年总收入约为8元;我的配偶和女儿都是事业单位职工,配偶原在县妇幼保健院工作,现已退休,女儿在市中心医院上班,出嫁于XX,在冷水滩安家。我的配偶和女儿没有经商,没有注册个人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也没在非上市公司持有有价证券和股票;家庭住房一套,面积130平米,时价为11万余元,自己没有违规购置经济适用房、没有违规自建住房等问题;没有办理出国出境护照,也没有因公因私出国出境。人情消费上,没有出现用公款进行人情消费和职务消费,直系亲属人情消费2000元左右。
三是讲节约,坚持艰苦创业。严格控制公务支出,从来没有乱开支,没有超标准接待;在公务用车上,经纪委审核,按规定要求配置,并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配,我没有配备专车,也没有公车私用现象; 我的办公室一间,使用面积14平方米,没有超标使用,没有超标准装饰配置办公用品;自己无因公因私出国(境)情况。
四是讲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在干部任免过程中,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选用干部,落实了“五个严禁”、“17个不准”的原则。在我任现职的一年中,共提拔中层正副职6人,都坚持了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会议决定的程序,保证了干部的提拔任免的公开、公平、公正,没有任人唯亲,没有收受礼金礼品。
三、修身立德,严以律已磊落为人。
一是遵守社会公德。我遵守社会基本行为准则、遵守公共秩序,待人文明礼貌,信用良好,没有拖欠贷款、挪用公共财物现象。坚持与人为善,真心待人,热心公益事业,关爱弱势群体。逢年过节,我都会走访慰问困难群众,让他们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慈善一日捐”、“助学一日捐”和“助残一日捐”等社会公益活动。
二是践行职业道德。一直以来,我以寝食不安的态度和夙夜在公的精神抓好份内的一职一责。多年来都没有申请公休假。具体行动中,我都身先士卒,亲历亲为,带领民警职工攻难克坚。我注重抓班子、带队伍、树形象,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来管人管事,干部作风和精神状态有了很大改善。
三是坚守高尚情操。我始终把修身立德当成一种价值追求,一种品性锤炼,严格要求自己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做到诚实守信,实事求是,表里如一,在朋友和同事心中有着良好的口碑。坚持谨慎交友,清白做人,净化生活圈,业余时间喜欢看书、锻炼身体;不酗酒不赌博,养成了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
四是弘扬家庭美德。我始终坚持正确的家庭观、幸福观,正确处理家庭、亲友关系,家里人都非常理解和支持我的工作。生活中,我尊重配偶,与妻子关系和睦;对上尊敬长辈,孝敬岳父岳母,不管工作多么繁忙,我都记得常常给他们打个电话,让他们乐享晚年;对下悉心教育培养孩子,履行好为人父的神圣责任,没有出现长幼不睦、背叛家庭、炫耀攀比等行为;对外团结邻里,互帮互助,和谐相处。
四、存在的不足
近年来,在履行交通安全管理和落实廉政责任制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领导和同志们的期待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学习上钻劲不足,满足于浅尝辄止,学习不深入不系统,在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上做得不到位。二是平时开会和预防、处理交通事故的时间较多,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基层股室中队解决实际问题少。三是创新意识不强,认为自己正科已有十五、六年,习惯于按老规矩办事。四是在队伍建设中,强调得多,也发现了一些苗头,但在处理上怕得罪人,有点手软,导致部分民警在执法中还存在不文明、不规范现象。五是由于工作繁忙,在照顾家庭,侍奉四亲上物质上的关心多,精神上抚慰少,家庭成员或多或少的有些怨言。六是为处理好部门关系,有时碍于情面,偶尔有违规为车属单位减免了部分罚款和记分情况。
五、今后努力方向
面对以上不足,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整改,具体做到:
一、扎实推行学习型机关建设。把学习当作责任、习惯,做到学习制度化、正常化、规范化,努力营造浓烈的学习氛围,提升学习效果。
二、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时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建设适应交警特色的防范体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加强法制观念。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坚决杜绝违法减免处罚和免予记分,不办人情案、关系案。
四、进一步加强群众观念。积极走群众路线,努力在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在回应人民群众期待上创新出新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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