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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市委农办实党委主体责任及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报告

时间:2019-04-08 14:27:59 网站:公文素材库

2019年市委农办实党委主体责任及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报告 本文简介: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工作方案》(海纪发〔2019〕10号)文件精神,我办紧紧围绕“清单明责、常态问责、督促尽责”等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

2019年市委农办实党委主体责任及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报告 本文内容: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工作方案》(海纪发〔2019〕10号)文件精神,我办紧紧围绕“清单明责、常态问责、督促尽责”等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强化责任担当,有力推动我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我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从严从实做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年无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等情况发生。办领导班子切实担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确保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实。

  (一)落实责任,形成整体合力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农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建立健全了农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坚持办主任统一领导、各科室各负其责、全办工作人员共同参与、支持和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单位的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一是进行政治理论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使全体机关党员干部切实把握了党风廉政教育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树立了坚定的政治立场,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二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开展“510”思廉日主题活动,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给大家上廉政党课,领导干部带头上了一堂题为《励精图治开创美好未来》的廉政党课,鞭策自己、教育他人,切实做到了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相结合,增强了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干部从先进事迹中领悟真谛,从反面案例中汲取教训,营造了崇廉尚廉浓厚氛围。

  (三)健全制度,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市委农办内部规章制度》,内容涉及请示报告、廉政建设、经费管理等,构建广泛覆盖的基本制度体系。健全领导班子分工负责方式、议事民主决策制度、重大事项报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如制定《市委农办关于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制度》、《市委农办主任办公会议制度》等,并严格执行。二是坚持党务公开制度。建立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对党务、政务等重大决策和重要信息做到了及时公开,真正接受单位党员干部和社会监督,推动了党务和政务工作阳光透明运行。三是完善业绩动态考核评估和监督考评体系。根据个人实际制定岗位,明确责任主体,科学设定工作任务和责任目标,不断完善考核的程序、标准、办法,建立科学民主的目标化决策机制、责任制衡的刚性化执行机制、督查考核的制度化监督机制、奖惩兑现的导向化激励机制为核心的四位一体绩效管理体系。按照奖优、治腐、治庸、罚劣、罚懒的原则,注重绩效评估结果的运用,充分发挥其导向作用和激励约束作用,使干部的实际工作业绩及时真实地得到认可,进一步激发工作热情,实现干部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四)强化监督,保证权力运行高效透明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预防腐败的关键。一是加大专项资金纠风治理力度。加强对重点科室、重点岗位、重点对象、重点时段遵守纪律、执行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堵塞漏洞,纠正问题行为。深化专项治理,着力整治农业保险、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扶贫帮困、被征地农民即征即保、农村环境整治等热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二是加强实际操作监管。在实际工作中,无论是对乡镇的考核还是财政扶持项目、补助都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制订了《海门市农业产业化扶持实施办法》、《关于规范农业产业化财政扶持项目申报、监管工作的通知》、《海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省级融资改革贷款推荐和贴息的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文件来规范日常工作。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在申报上级财政扶持项目时,按规定,及时将文件在党政网上公示、组织专家评审、申报材料审核、拟申报项目再公示、报市领导审定,每个环节都一丝不苟;在考核本级财政扶持项目时,会同财政、农业部门联合查验,上报市政府审定、公示,严格按照程序、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工作,既充分发扬民主,又相互监督,并将结果公示,确保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五)惩防并举,加强作风建设。一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组织机关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央、省、市相关规定,努力使机关干部把党的优良作风奉为自己立言立行的根本准则,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并聚焦解决“四风”问题,制定了《市委农办关于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的意见》,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二是完善信访接待机制。近年来我办涉及到的土地上访问题较多,为切实规范接待行为,建立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登记簿,落实了专人负责受理和登记工作。接待来访实行首问负责制,明确要求工作人员认真听取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详细做好记录,并按规定建好台帐,事后明确专人负责调查核实上访人员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对重要问题和疑难的信访户,在做好调研处理、及时报结的同时,进行必要的回访。健全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疑难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群众利益。三是加强领导作风建设。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扬民主,团结共事,坚持说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特别在推进工作过程中讲实情报实际,充分发挥领导表率作用,凡是要求下级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坚持民主集中制,凡涉及全局、事关长远的问题和重大事项,都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以领导作风的转变带动机关全体干部作风的转变。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做到“四个亲自”,发挥领导作用。由本人任组长,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做到“四个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全面掌握、定期上报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团结带领班子成员,做好表率,为推进“三农”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二)落实党风廉政责任,有效解决问题。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召开了廉政专题会议,结合我办实际,制定了《市委农办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市委农办党支部关于落实<海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的实施方案》,将全年目标任务逐项分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落实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责任,严格责任追求。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 找问题。促履职,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一是带头履行了“一岗双责”。落实反腐倡廉工作各项部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定检查、定期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二是制定了《市委农办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对公务接待、机关财务管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做出了进一步的明确,并着重在检查制度落实上提出具体要求,切实做到按制度程序办事,用制度管人管事,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三是组织开展廉政检查。对照《廉政准则》标准,深刻剖析自身在工作、学习、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不足,结合职责工作,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目标,即时整改,存在违纪问题的,严肃查处,绝不包容。

  (四)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带头做好表率。一是选好用好干部责任。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促进组织人事方面的廉政建设,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公务回避,落实选好用好干部责任。上半年我办以“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为原则,严格按照程序研究讨论公开选拔了5名中层干部,认真落实了公开选拔、民主推荐等制度,切实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拔出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在本职岗位上表现优秀的干部。二是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克服好人主义,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始终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各负其责、团结共事,重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讨论决策。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有关规定,坚持率先垂范,带头开展入基层体民情等活动,时刻自重、自省、自励,不断强化廉洁从政意识,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三是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 制定了《市委农办关于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的实施方案》、《关于主任、副主任(主任科员)分工的通知》等制度,切实规范“一把手”权力运行,强化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制约,实行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五)勤俭节约,严控各项“三公”经费支出。制定了《农办规章制度》,对公务接待、财物管理、经费审批、廉政建设等一系列事项作了明确的规定,公务接待严格按照《海门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有效控制了“三公”经费的支出。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今年以来,虽然我办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取得初步成效,但工作推进不平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矛盾,主要有:

  (一)农办履行主体责任方面

  1、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年初能做到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部署,与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讨论,应该要自觉加强组织引导,把反腐倡廉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组织实施、一起检查考核。但是严格对照要求,我们还是未能做到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推动“三农”发展工作一样协调解决有关重要事项,特别是对惩防体系的建设等重要工作,未能做到多次研究讨论,以明确反腐倡廉的目标和路径。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意识还需要加强,有时仍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具体业务,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满足于开个会、讲个话、发个文和签个责任状,认为这样就履行了第一责任,依然存在重形式轻内容,很少直接过问、具体研究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认为业务工作是主业,党风廉政建设不求优秀,但求无过;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就是抓好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片面认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空转”,对党风廉政建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对主体责任的分解、落实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等推动责任制落实的具体工作,甚至向上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都“打包”由纪检监察组承担。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借鉴中心层面清单过多,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较少,创新性不足,部分班子成员个人责任清单内容雷同,措施一致,没有很好地结合自己分管的业务工作制定,针对性不够强。

  3、能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维护党章的权威,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决查处违反党的纪律行为,但在惩防体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廉政教育分层、分类施教的形式不够丰富,反面警示教育多,正面典型总结宣传少,工作中对如何以监督引导为抓手,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在落实《准则》和《条例》上以实际行动当好表率;以执纪问责为抓手,消除“不学习、慢落实,少担当”的情况等方面,组织专题学习不够深入,进行专题研究不足。廉政教育、学习、培训较为松散,制度化、常态化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标准不高,数量不多。下阶段要认真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充分认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准则》的基本精神,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要求,坚持依规依纪治党。

  4、能自觉遵循“四个服从”,始终与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和省、市委的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能经常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抓好,但是在严格依托责任制科学化管理系统,全程动态监督抓好任务落实方面,在开展专门检查方面不够严格,对工作不力、成效不佳的情况进行约谈有流于形式的倾向。

  5、能注重推进反腐倡廉教育,但在形式上过于单一,在内容上,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会议中,今年学习内容主要以传达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江苏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和纪委工作报告、南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和纪委工作报告、海门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和纪委工作报告等上级文件精神为主,但反面的警示教育比较少。在形式上,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交流学习心得体会的次数不多,以致学习的效果还不够深刻。有些班子成员认为廉政学习是务虚的,还没有真正做到知行合一。各班子成员在分管范围内的廉政教育也是如此,党课准备不够充分,党课质量还有待提高。部分党课材料内容没有结合工作实际,内容比较空洞,讲课的形式也比较单一,以照本宣读为主,与受众的交流、互动不多,所能起到的教育作用不大。

  6、能按规定要求认真落实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向全市统一公布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投诉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今年以来,共处理信访21件,其中南通转来3件,市两办转来10件,农办收到8件,来访143人次,办结率100%,未出现越级上访或严重的群访等问题,让群众感受到干部作风改善。但是一些信访积案依然存在,农办班子成员应该坚持深入基层、走进农村,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承包及流转问题、因农业税费改革引发农户不愿种地放田到现在要田,以及土地流转后可以提高农户收入也导致农户要回原来放弃不种的田等问题,加大调查力度,积极完善信访机制,及时化解信访矛盾,切实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妥善处理上级转办的各项信访事项,让服务效能在监督下提升。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方面

  7、能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错报,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应该要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经常性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重一大”事项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由主任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但是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内团结,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方面,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还未形成,一些重大事项决策,调研论证、听取意见不够深入广泛,决策时间过长,与干部职工之间沟通交流还是较少。

  8、作风建设专项督查不够深入,日常督查内容单一、力度不大。规定动作虽做到位,但是自主创新和主动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强。

  9、主讲廉政党课次数偏少。对上好廉政党课的重视性还不够,有时上廉政党课满足于任务式,没有注重党课的质量和效果。没有能够分层次分领域的对园区党员干部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10、部分制度执行不到位。“三公”经费科学化管理系统网上申报流程还存在不规范的现象。

  近年来,我办虽然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廉洁自律,机关普通党员干部均能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形成了率先垂范、廉洁从政的良好风气,但在落实主体责任的职能与具体措施上,还需进一步提高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心任务的契合度有待提高;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的工作力度应该继续坚持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形式还需要多样化,教育的力度还应进进一步大;攻坚克难的勇气和精神还需进一步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继续按照上级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继续做到: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继续深入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求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廉政责任主体意识。 二是接受群众监督,维护群众利益。做好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工作,将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群众评议工作中,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定期研究分析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和查处损害的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是继续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加强廉洁自律。坚持开展“三解三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身作则,规范费用支出,杜绝铺张浪费;着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查找廉政风险点,把问题切在源头。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将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发挥整体作用,推动党风廉政工作深入开展。

2019年市委农办实党委主体责任及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报告 本文关键词:责任,责任人,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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