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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新机制加快精准扶贫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9-04-08 14:44:01 网站:公文素材库

关于创新机制加快精准扶贫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

?公文学习资料仅此一本?????根据《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整县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决定》(溪发[2015]5号)和《关于创新机制加快精准扶贫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溪扶指发[2019]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在全镇深入推进和加快实施产业扶贫,拓宽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渠道,助推镇域经济持续健康

关于创新机制加快精准扶贫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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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整县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决定》(溪发[2015]5号)和《关于创新机制加快精准扶贫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溪扶指发[2019]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在全镇深入推进和加快实施产业扶贫,拓宽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渠道,助推镇域经济持续健康增长,结合全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已报经县精准扶贫作战指挥部审批同意备案,现予以印发实施。

  一、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2019 年全镇整体脱贫,2020 年同步小康这一目标,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体要求,突出产业发展在脱贫攻坚中的优先地位,以贫困户脱贫为核心,以做大做强致富产业为支撑,以培育壮大各类市场主体为载体,强力推进“市场主体+产业大户+贫困户”的“百千万”产业扶贫攻坚工程,即着力培育100 家以上市场主体,重点发展 1000 户以上产业大户,帮扶带动1 万名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稳定增收脱贫。通过大力实施产业扶贫,确保到 2019 年底前,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实现“四有”,即人均有一亩以上经济园、每户有适度规模的种养加增收项目、每个劳动力有一门增收就业技能、每户有一名以上劳动力实现就业创业,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产业带动,全部脱贫。再通过两年时间的巩固提高,进一步提高收入,确保全镇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同步迈入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1、政策引导,“五位一体”推进。探索推进产业扶贫“政府+市场主体+贫困户+基地+金融保险”的五位一体模式,即以政府为引导,以市场主体为龙头,以扶贫资金和金融信贷资金为基础,以农业保险为保障,以科技服务为支撑,以贫困户为主体,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发展壮大产业基地,形成产业扶贫大合唱,走可持续发展的产业扶贫路子。

  2、因户施策,精准到户到人。依据贫困户劳动力现状和资源条件,因户施策、因劳动力施策发展产业,规划到村到户,确保增收脱贫。

  3、因地制宜,集约规模发展。结合各村资源优势和传统种养习惯,确定产业发展项目,依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等各种市场主体,集约规模发展,抵御市场风险。

  4、长短结合,培养脱贫能力。以培育脱贫增收产业、培训脱贫增收技能和培养脱贫致富能力为根本,做到既注重当年增收脱贫,更注重长期致富增收。

  5、保护生态,实现绿色发展。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确保扶贫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统筹兼顾。

  6、勤劳致富,自力更生脱贫。贫困户是产业发展的主体,进一步激发贫困户增收脱贫内生动力,坚定增收脱贫信心,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精神,克服“等、靠、要”思想。

  二、工作重点

  (一)做实脱贫产业规划

  进一步编制好全镇精准扶贫产业发展规划,在发展重点上,全镇突出“三万”产业扶贫发展目标,即着力发展7万亩特色种植业基地(其中贫困户1.5万亩),着力发展20万头牲畜养殖业(其中贫困户5万头),着力发展2万劳动力就业创业(其中贫困劳动力7000人);在区域布局上,高山、二高山以生态种养业为主;346国道、北环路、宽界路沿线以务工经商、生态观光农业和设施农业为主;在产业转型发展上,以现有产业为主,加强生态农业和品牌农业创建。

  围绕每个扶贫产业辐射范围、建设内容、带动贫困户数、脱贫目标,编制镇、村扶贫产业规划。围绕“六个精准”,进一步明确贫困对象、产业项目、投资数额、建设内容、实施年度、脱贫年限等内容,做实做细产业扶贫到户计划。

  (二)发展脱贫增收产业

  1、巩固提高特色产业增收。全镇特色种植业发展以茶叶、蔬菜、林果、苗木、中药材等为重点,特色养殖业发展以山林优势资源为依托,鼓励发展圈舍养殖和林下生态养殖,大力提倡贫困户在房前屋后广泛种植果树,发展庭院经济。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做强做大致富产业;要以低产园改造为突破口,优先重点对现有特色产业基地进行管护和提质增效,确保贫困户人均有一亩以上的经济林园。

  2、强力推进务工增收。以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为导向,加大定向、订单培训就业力度,确保贫困劳动力掌握增收脱贫技能。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优先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通过常年打工和就近季节性务工增收。

  3、鼓励大力创业增收。鼓励贫困农户通过从事农产品季节性储藏保鲜、粮油食品、干鲜野菜等特色农产品初加工,支持贫困农户通过“互联网+”电商网店积极经销土特产品,鼓励贫困农户积极从事农村物流配送服务、信息中介服务、乐鼓乐队、红白喜事餐饮等农村服务业,多渠道创业,实现增值增收脱贫。

  4、突破性发展乡村旅游增收。借助便利的城郊优势,大力发展旅游产业,2019年力争发展10个休闲农业旅游特色示范村,2019年力争发展到20个,让贫困户在参与旅游产业发展中增收脱贫。

  (三)培植壮大各类市场主体

  积极引进和培育一批市场主体,拉长产业链,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土地托管、技术服务等方式,加快自身发展,带动贫困户增收。每个村要重点培育或引进2家以上能够良性运转的市场主体,发展能人大户、家庭农场20 户以上,带动一半以上贫困户通过产业发展稳定增收脱贫。

  三、创新模式

  (一)创新带动增收模式

  1、深入推进“龙头企业+基地+贫困户”的产业扶贫带动模式,倡导一个企业至少带动 100户以上贫困户,提高贫困户生产发展的组织化程度和风险抵御能力,积极探索土地经营权租赁、作价入股、经营权托管、订单农业、技术承包服务、就地务工等方式实现增收脱贫。

  2、积极发展“合作社+贫困户”产业发展带动模式,倡导一个合作社至少带动 10户以上贫困户,依托专业合作社,积极吸纳贫困农户参与到合作社之中实现增收脱贫。

  3、大力发展“能人大户+贫困户”产业发展互助模式,倡导一个能人大户至少带动 5 户以上贫困户,依靠种养、加工和经销农产品增收脱贫。

  4、着力推进“旅游+贫困户”产业扶贫带动模式,依托我镇地域和山水资源优势,积极引导贫困户依托旅游资源和开发市场主体,从事餐饮、住宿、导游、观光游玩、土特产销售等项目实现增收脱贫。

  (二)创新资源入股模式

  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贫困户住房财产权、林

  权等抵押担保方式,有效盘活资源存量。采取出让、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引导贫困户土地依法有序向龙头企业、合作组织、经营大户流转和参股,推动贫困户资源向股权、资金向股金、农民向股民转变。

  四、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扶持政策

  针对现系统锁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对未脱贫户进行扶持的同时,对脱贫户“扶上马送一程”,扶持政策不变,力度不减,用县下拨的产业奖扶资金,按照以下标准,据实验收奖扶,一卡通直补到户。

  (一)特色产业

  1、茶叶、林果、花椒等产业:按标准新建1亩以上,当年验收,每亩一次性奖扶200元;按标准管理规模达到2亩以上的,每亩奖扶100元。

  鼓励市场主体在与贫困户协商同意后,签订托管合同,按标准对贫困户产业基地进行管护,验收合格后,奖扶资金可奖励拨付给实施管护的市场主体。

  2、魔芋、药材等产业:按标准发展规模达到2亩以上的,每亩奖扶100元。

  3、蔬菜产业:新建钢管大棚设施蔬菜,当年验收,每亩一次性奖扶2000元;露地蔬菜连片1亩以上,每亩奖扶400元。

  (二)林果产业

  1、当年房前屋后新植果树成活10棵以上,每棵一次性奖扶10元;

  2、流转山场进行生态或产业造林,连片面积达到10

  亩以上的,验收合格后每亩一次性奖扶100元(每户最多奖励不超过1万元)。

  (三)养殖业

  1、当年养猪出栏2头以上(含2头),每头奖扶100元,母猪繁育每窝奖扶300元。

  2、当年养羊出栏5只以上,每只奖扶50元。

  3、当年养牛1头以上,每头奖扶300元,第二年按标准奖扶增量。

  4、当年养鸡鸭20只以上,每只奖扶5元。

  5、当年养蜂5箱以上,每箱奖扶50元,第二年按标准奖扶增量。

  (四)商贸业

  1、新发展一家农家乐,证照齐全并正常营业的,当年一次性奖扶2000元;达到一定规模县级验收合格的,享受县级相关农家乐的奖补政策。

  2、新发展一家商店,证照齐全正常营业的,当年一次性奖扶1000元。

  3、对新开电商(微商),年线上销售额达到20万,当年一次性奖扶1000元。

  (五)务工业

  1、贫困劳动力在本县内务工,年务工收入达到5000-1万元,能够提供真实收入证明(务工合同或证明、工资单或存折等资料),按照收入额度的5%进行奖扶;年务工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资料齐全,按照收入额度的10%进行奖扶,但一户贫困户务工奖扶资金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

  2、贫困劳动力出县务工,年务工收入达到2万元以上,能够提供真实收入证明(务工合同或证明、工资单或存折等资料),按照收入额度的5%进行奖扶,但一户贫困户务工奖扶资金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

  (六)技能培训

  贫困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取得毕业证和技术等级证的,3个月以内短训,一个贫困劳动力给予一次性奖励300元;6个月以上长训,一个贫困劳动力给予一次性奖励600元。

  (七)金融扶贫

  对贫困户贷款额度在10万元以下,从事产业发展,验收合格的,实行全额贴息,可一年或半年分期分批兑现贴息。

  (八)保险扶贫

  对贫困户购买的产业发展商业保险,实行全额补贴。

  (九)村集体经济发展

  对村集体经济薄弱的村,实施的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符合规定和实际,效益明显的,经镇党委政府验收评估后,可从产业奖扶资金中,给于一定的扶持,一个村扶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40万元。

  (十)管理流程

  1、项目选择。每年第一个季度,贫困户在镇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的指导下,因户制宜、因人施策选择好产业发展项目,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报镇精准扶贫战地指挥部备案。

  2、项目实施。以贫困户为主体,实施好产业发展项目,镇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加强服务和督办。

  3、项目验收。项目完工后,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联合实地验收。

  4、评议公示。村级召开群众代表会议,通报贫困户产业项目验收情况,按政策标准提出奖扶建议,民主评议,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镇精准扶贫战地指挥部审批。

  5、审批拨付。镇精准扶贫战地指挥部对村级报送的产业奖扶对象和资料进行审核,合格后,镇政府审批,“一卡通”奖扶兑付到户。

  五、各类市场主体发展产业扶持政策

  (一)积极申报县政府和相关部门验收兑现的扶持政策

  严格按照《XX县精准扶贫规模示范产业基地建设奖扶办法(试行)》(溪政办发[2019]1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对2019年以后在水坪镇内建设规模示范产业基地的各类市场主体,积极申报县政府和相关部门验收兑现以下扶持政策:

  1、粮油产业

  苞谷营养钵育苗连片10亩以上,每亩奖补2000元。水稻旱育秧连片10亩以上,每亩奖补2000元。优质水稻相对连片种植500亩以上,每亩奖补200元。

  ?油菜育苗连片10亩以上,每亩奖补2000元。油菜大田栽植300亩以上,每亩奖补300元。

  ?土豆种植连片300亩以上,每亩奖补200元。

  2、特色产业

  药材。当年新发展示范基地面积200亩以上的(金银花、当归、玄参、冬花、党参、川乌、桔梗、牡丹、独活、板蓝根、白附子、黄莲、绞股蓝、黄姜等草本地道中药材),每亩奖补200元,获得GAP认证的每亩奖补400元。

  ?魔芋。当年新发展魔芋示范基地50亩以上的,每亩奖

  补200元。发展魔芋种繁基地5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400元。

  ?蔬菜。对当年新建钢管大棚设施蔬菜2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2000元;露地蔬菜连片100亩以上,每亩奖补400元。

  3、林业产业

  茶叶(油茶)

  茶叶:新建基地:每年计划新建基地1000亩,建设标准为平地及梯平地、种植无性系优良品种,当年新建标准基地5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2000元(验收合格后奖扶资金每亩按1000元、500元、500元分三年兑付);改造老茶园:每年计划改造20000亩,当年改造示范基地20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300元;新建标准化茶叶加工车间:新建茶叶加工车间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每个车间奖补20万元。

  油茶:当年新建油茶示范基地20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500元(验收合格后奖扶资金每亩按200元、200元、100元分三年兑付)。

  ?核桃(红豆杉等珍稀植物、梭椤等木本药材及干鲜果经济产业)

  新建:当年新发展核桃示范基地10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500元(验收合格后奖扶资金每亩按200元、200元、100元分三年兑付)。核桃管理:面积达200亩以上,每亩奖补100元。

  ?桑蚕

  当年新发展桑蚕示范基地面积10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300元(验收合格后奖扶资金每亩按200元、100元分两年兑付)。

  ④其他林业产业

  a.示范造林。政府统一调运苗木,造林合格面积每亩补助500元(验收合格后奖扶资金每亩按200元、200元、100元分三年进行兑现)。

  b.绿满XX造林。按规划设计块地施工,政府统一调运苗木,经验收合格后,每亩补助造林及管护费100元.

  c.市场主体造林。按规划设计,面积达到50亩以上,按验收合格面积进行奖补。生态造林每亩补助大户100元、产业造林每亩补助大户200元(纳入退耕还林和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不予补助)。

  4、养殖业

  生猪养殖。适养区当年新建标准化生猪养殖场、且当年养殖规模达500头、1000头以上,分别奖补 4万元、10万元。

  肉牛养殖。适养区当年新建标准化肉牛养殖场、且当年养殖规模达100头以上,奖补5万元。

  山羊养殖。适养区当年新建标准化山羊养殖场、且当年养殖规模达200只以上,奖补2万元。

  ④家禽养殖。适养区当年新建标准化肉鸡、鸭、鹅等家

  禽养殖场、且当年养殖规模达2000只以上,奖补2千元。

  ⑤蜜蜂养殖。适养区当年养蜂达到100桶(箱)以上,每桶(箱)奖补50元。

  5、电商业

  对在农村开设电商(微商)网店达到30家以上、开发网货农产品达到10个单品以上、线上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150户以上脱贫增收的电商企业,年终按每个网店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鼓励县内快递物流企业在乡镇、农村建立收揽(配送)站点,对当年新建单个站点面积达50㎡以上的,经验收合格后每个站点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对在县商务局备案的电商企业和个人网店,依据电商销售记录、快递发货单,给予运费补贴。具体标准是水坪区域范围内,每单运费补贴0.5元。单个物流企业全年累计运费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6、管理流程

  申报。所有奖扶项目,年初由建设单位申报建设内容、地点、规模,带动能力,报村委会初审、公示,乡镇政府备案,报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县政府批复,经营主体具体实施。

  ?申请。扶贫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完成后,所属建设主体向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考核验收申请。

  ?验收。县农办负责建设的督导,按照县政府和县农村

  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组织专项验收小组对申请的基地进行验收。

  ④公示。对验收合格达到扶持标准的进行公示。

  ⑤审批。公示结束后,对符合奖扶标准的,由县农办向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县政府提出专题报告,报请县委、县政府审定。

  ⑥资金发放。经县委、县政府审定后,由县财政局直接向市场经营主体拨付奖扶资金。

  7、金融扶贫

  县内企业,当年带动贫困户家庭劳动力就业增收1.5万元以上,每户补助企业贴息资金1000元;当年带动村组集体经济增收5万元以上的,对企业奖励贴息资金5000元。企业扶贫贷款贴息申办流程为:

  企业申请:已获得贷款的企业,在贷款到位30天内,向县扶贫办提出扶贫贴息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1、相关证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银行贷款卡号、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等。2、企业贷款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1、贷款银行、贷款金额、贷款起止期限等。2、使用贷款的项目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实施期限、进度安排、企业经济效益和项目直接覆盖贫困村或带动贫困户数量、扶持增收方式、扶贫效果测算等。3、企业信用评估报告或证明材料。4、扶贫责任承诺书。

  县扶贫办审核:由县扶贫办牵头,联合县财政局、金融机构,对申请贴息企业资格条件、贷款资料和项目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核,通过县级报纸、网站等平台,对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贷款额度、使用项目及拟贴息资金情况,公示7天。

  县政府审批: 县政府对县扶贫办提议的当年企业扶贫资金贴息方案进行审定。

  ④省市备案: 县扶贫办及时将县政府审定通过的当年扶贫资金贴息项目计划,报省扶贫、财政部门,市扶贫办备案。

  ⑤项目验收:次年元月底前,由县扶贫办会同县财政局、金融机构,对企业扶贫贷款项目实施和《扶贫承诺书》履行情况,进行实地验收。

  ⑥拨付资金:由县财政局负责,对省市扶贫、财政部门备案同意和县扶贫、财政部门联合验收合格的企业扶贫资金贴息项目,从当年上级下达本县扶贫资金中,采取“一卡(折)通”形式,将贴息资金直接打入企业帐户,并在“一卡(折)通”细目上标明“扶贫贴息资金”。

  (二)镇党委政府整合县下拨产业奖扶资金和其他可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对市场主体的奖扶政策

  1、土地流转补助

  市场主体将本镇内农户特色产业基地、耕地、山场等资源在不改变农用土地性质前提下,通过土地流转、入股分红、经营托管给企业、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连片流转土地面积50 亩以上,且贫困户面积占比达到一半以上的,从2019年开始,每亩每年按照流转价格的20%予以补助,但每亩补助不得超过100元。

  2、带动发展补助

  市场主体采取多种方式带动贫困户发展增收,每促进1户贫困户年增收1万元以上,补助市场主体1000元。

  3、吸纳就业补助

  市场主体吸纳本镇贫困劳动力在其企业或基地就业,年工资收入达到2万元以上的,吸纳一个贫困劳动力给予市场主体年奖励1000元。

  4、技能培训补助

  市场主体组织对本镇贫困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取得毕业证和技术等级证的,3个月以内短训,培训一个贫困劳动力给予市场主体一次性奖励100元;6个月以上长训,培训一个贫困劳动力给予市场主体一次性奖励200元。

  5、技术服务补助

  市场主体对镇内核桃、花椒、桃子、银杏、牡丹、金银花等产业基地,按照标准进行管护,验收合格,贫困户面积占比达到1/3以上的,按照3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助。

  6、购买保险补助

  市场主体在本镇内发展产业,带动10户以上贫困户增收的,对所购买的产业发展商业保险,按照30%进行补贴(能繁母猪保险除外)。

  7、金融贷款补助

  镇内产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当年1家带动5户以上贫困户脱贫的,给予贷款基准利率的50%贴息,带动贫困户10户以上脱贫的,给予贷款基准利率的全额贴息,贴息贷款的额度不超过50万元。

  8、扩大生产补助

  市场主体自主建设厂房,购买设备,发展扩大生产能力,对当地产业发展壮大,特别是带动贫困户发展增收效果明显的,经镇党委政府验收评估后,给予一定补助。

  9、管理流程

  申报。市场主体每年一季度前,向项目所在村委会申报,村委会组织进行初审、公示,报镇政府批复备案。

  实施。市场主体自主组织实施,竣工后,市场主体向镇政府提出验收申请,提供相关审核资料。

  验收。镇政府组建由镇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干部、群众代表参加的联合验收专班,对申请的产业扶贫项目进行验收。

  ④公示。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在项目村和相关报纸、网站进行公示。

  ⑤补助。公示无异议后,镇政府审批,拨付市场主体奖扶资金。

  六、工作责任

  1、落实主体责任。各村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负责产业扶贫规划、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各村当年一季度前,要制定出具体到户产业方案,报镇精准扶贫战地指挥部批复备案后实施。

  2、落实服务责任。镇农技站、畜牧站负责扶贫产业项目技术和信息服务,对贫困户产业发展技术服务实行全覆盖。每年组织贫困户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2 次以上,每季度上门为贫困户现场指导服务一次,若因技术服务不到位,造成贫困户产业发展损失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3、落实包户责任。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结对帮扶包户干部,要帮助贫困户研究确定产业发展项目,经常到贫困户家中了解产业发展情况,及时为贫困户增收脱贫排忧解难。

  4、落实监管责任。在资金安排上,用于扶贫到户的奖扶资金不得低于下达各地资金总额的60%,剩余40%资金可用于产业基地建设、发展村集体经济和对市场主体的奖扶。贫困人口产业奖扶资金每人不得超过5000元,可采取前期预拨和验收拨付相结合的方式兑现。对市场主体的奖扶,必须坚持把产业发展、集体经济壮大和贫困户脱贫作为享受资金扶持的先决条件,建立切实可行的利益联结机制,签订协议书,切实履行到位。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对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损失浪费、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七、督办考评

  镇精准扶贫战地指挥部将组织专班,定期、不定期对各村产业扶贫组织实施情况、各技术服务责任单位和技术人员服务情况进行督办通报,作为年度精准扶贫和综合目标考评的重要内容,严格奖惩兑现。

  本方案从2019年元月1日起试行,镇党委政府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予以修订,修订后按新的政策标准执行。同一产业发展奖扶政策,若县级给予了奖扶,原则上镇级不再重复奖扶。县政府出台新的扶持政策标准高于现扶持政策标准的,按上级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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