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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精神 履行人大职责

时间:2019-04-08 15:04:23 网站:公文素材库

弘扬宪法精神 履行人大职责 本文简介: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为国家民族前途命运进行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弘扬宪法精神 履行人大职责 本文内容: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为国家民族前途命运进行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由宪法确立,人大的地位和职能由宪法确定,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由宪法赋予,保证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域的遵守和执行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首要职权。因此,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推进宪法贯彻实施方面承担着重要使命,发挥着重要作用。宪法修正案颁布实施后,我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总体部署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保证了宪法确立的国家政治制度、根本任务、发展道路、奋斗目标和基本原则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一、加强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

  我们始终坚持把加强宪法宣传教育作为保障宪法实施的重要环节,通过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深入持久地学习宣传宪法,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宪法的指导思想,深刻理解宪法的精神实质,大力培养和增强全民宪法意识,为正确实施宪法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将宪法及其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列为“七五”普法的重点内容,认真落实学法制度,在县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宪法修正案,并将宪法学习作为业务学习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共组织集中学习宪法及法律法规20余次;加强人大代表和工作者宪法法律培训,积极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和县乡人大工作者100余人次,参加了省市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类培训班,认真学习了各级领导和专家学者讲授的关于宪法法律相关内容的讲座,并专题举办了县乡人大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对宪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学习;严格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将宪法修正案纳入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重点内容,促进领导干部做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表率;规范执行宪法宣誓制度,制定出台了《自治县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人大选举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全部公开进行宪法宣誓。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宣传,使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和人大代表进一步增强了宪法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了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保证了宪法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

  二、坚持立法引领,助力宪法实施

  民族地方立法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民族自治地方的一项重要职权。立法活动最首要和最核心的原则就是依宪立法。作为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我们始终把依宪立法作为推进立法工作的根本遵循,今年,根据宪法修正案,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做好民族地方立法工作的安排意见》,从充分认识宪法修改重大意义、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完善宪法宣誓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和举措。在具体立法工作中,无论是制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还是审议法规草案,都始终坚持以宪法为依据,坚决把宪法精神贯彻到立法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使每一件立法项目都符合宪法精神。根据自治县五年立法规划,今年县人大常委会对《自治县教育条例(草案)》的进行了二次审议,近期将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县委进行专门审议和党内审查,争取在年底提请自治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表决,同时对《自治县裕固族传统文化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一次审议。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进行了清理。今年,县人大常委会被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为立法联系点,根据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的要求,先后完成了《省自然保护区条例》等9件地方性法规征求意见工作。

  三、强化监督职能,维护宪法权威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始终坚持把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正确有效实施作为首要职责,把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推动党委中心工作作为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扣脱贫攻坚、保障和改善民生、生态环境保护等事关全县工作大局的重点工作,紧紧抓住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在充分尊重“一府一委两院”法律地位的基础上,严格依宪依法开展监督,着力推动政府明确行政权力界限,落实行政程序规定、量化细化行政自由裁量标准,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督促监察机关深入推进发腐败斗争;督促司法机关落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保障和促进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今年以来,我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专题开展了祁连山核心区牧民搬迁安置及后续产业培育情况视察,对中央和省市督查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县监察委员会工作运行情况的报告;对传染病防治法贯彻实施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旅游法、甘肃省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甘肃省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正确行使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监督职权,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工作机制,对县政府制定的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确保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规范性文件都符合宪法精神,切实维护了宪法权威和社会主义法制统一。

  四、发挥代表作用,营造宪法氛围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开展工作。代表来自于人民,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在推动宪法实施中有着独特的优势。我们积极搭建平台和载体,引导代表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推动宪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向基层延伸和拓展,使宪法实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今年以来,我们把推进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突出抓好代表履职学习培训,通过各种形式先后培训县乡人大代表200多人次,全方位提高了代表的综合素质、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特别是注重抓好代表对宪法的学习,教育引导代表深刻领会宪法精神、恪守宪法原则,主动接受宪法和法律的监督和制约;同时,进一步加强与代表、选民的联系,通过落实政情通报制度、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固定联系人大代表制度、乡镇“人大代表之家”活动制度、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等10多项制度,进一步改善代表履职条件,充分调动和发挥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使各级代表在全面小康建设、扶贫攻坚、生态环境整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与“八城创建”等重大工作中,以实际行动带领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宪法意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向基层延伸,使宪法更加深入群众、深入人心。

  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下一步,我们将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作为人大工作之本,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把法治意识贯穿于履行职责全过程,体现在人大工作各方面,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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