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建筑工程冬季停止施工及加强冬季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目前已进入冬季,根据气象部门预告,11月5日-11月9日已连续日平均温度低于+5℃,近日内我县气温将进一步下降,且雨雪雾霾天气明显增多。气温的变化给施工质量安全带来较多的不确定因素,易突发质量安全事故,为强化冬期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切实保障民工权益,确保春节期间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根据近期天气状况,现要求全县未办理冬季施工手续的工程和土方工程施工的建筑工程全部停止施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由于我县气温寒冷,各施工单位已不具备施工条件,故要求各项工程务必于11月9日前全部停工,春季后,根据天气情况择时复工。
二、已经实施基坑开挖以及基坑与支护的工程,基坑槽内应做好排水措施,防止产生积水,避免由于土壁受多次冻融循环而造成塌方;开挖好的基坑底部应采取必要的保温措施;应加强周边环境以及基坑监测等各环节的检查,发现突发状况应及时逐级上报,妥善处理。
三、停工期间不得冒险从事各类危险作业,施工现场消防水源、灭火器材等设施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凡宿舍用电未专设开关箱,未统一布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的,责任主体单位必须立即整改到位。
四、各施工单位停工前要进行一次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全面检查,停工期间所有起重机械和设备都要安全停靠,如塔吊吊钩要升到上限位处,塔臂顺风向停靠,配电箱要停电上锁,要统一对工地仓库、配电箱等重要部位张贴封条,防止因大风或恶劣气候造成的任何意外事故。
五、各施工单位停工前对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进行一次全面的整顿排查。重点对绿色土工布苫盖不到位、有破损的要及时更换,苫盖要压实,以防大风刮起造成扬尘污染;围挡采用封闭式连续性的瓦灰色彩钢,严禁留有除进出工地大门之外的其它出入口;冲洗装置要做好退水工作,以防管道冻裂。
六、各施工单位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除值班、保卫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在施工现场滞留。非工作人员禁止出入施工现场,并在做好防盗工作的同时,严防火灾和看护人员煤气中毒事件的发生。
七、所有停建工程,施工单位要与监理单位共同对已完工程部位进行检查评定,做好记录,存入工程档案,并将停工报告和中止施工报告报我局备案,停建工程复工时,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应先按图纸对标高、轴线进行复试,并与原始记录对应检查。经我局同意后方可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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