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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医疗保险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27 18:42:02 网站:公文素材库

201*医疗保险工作总结

医疗保险工作总结

沧州供电公司

在省公司的直接领导、关怀下,在我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和社保办全体人员的积极配合下,沧州供电公司顺利完成了201*年上半年的医疗保险工作。201*年我公司社会保险办公室继续以“方便职工就医,遏制医药浪费”为宗旨,认真执行省公司制定的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及时筹集、上缴医疗保险基金,做好本公司参保人员医疗保险有关工作。

一、提取医保基金,划拨个人帐户

我公司全体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是我公司直属各单位和泊头县电力局在内的全民、集体在职职工及退休职工,共计3224人。201*年医保统筹基金年初提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475.7万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410.5万元;个人帐户上年转入522.9万元,本年计入488.8万元。上缴太平人寿河北分公司大病保费54.8万元,留作医疗保险统筹基金831.4万元,此项工作的完成为全年的医药费报销做好了准备工作。

二、为参保人员报销医药费

截止到201*年6月底共为公司参保人员报销门诊医药费4622人次(其中内部门诊2940人次),住院147人次。今年的工作重点我们还是放在了“方便职工就医”方面,围绕着这个工作重点,全科人员共同努力,继续以往的全科人员联合办公、集中办理报销药费的工作方法,每月及时为职工报销医药费,为职工提供良好的环境和尽可能的满意服务,得到了参保人员的一致好评。到201*年6月底,医药费支出为315.7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96.3万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8.7万元,个人帐户支出150.7万元。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预测到年底,参保人员的本年医药费基本能够支付。根据半年来我公司医药费的支出情况,今年的医药费较去年同期相比略有增长,主要原因是大病人员增多,总体来说实行医疗保险制度还是体现了“扼制医药浪费,方便职工就医”的作用。

三、增加定点医疗机构

为了更好的方便参保人员看病就医,今年根据职工的反映,提出增加定点零售药店的要求,我们对符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认真调查,并对其打印药品明细程序进行验收后报省公司审批,经上级批准后,增加北京同仁堂等三家零售药店为我公司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四、大病医疗保险理赔工作

根据省公司关于201*年度大病医疗保险理赔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我公司需要进行大病理赔工作的参保人员及时进行资料的收集,了解病情,并尽快将大病理赔所需资料及理赔手续寄至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此外还要及时和保险公司沟通,掌握赔付情况。今年上半年共有4名参保人员进入大病理赔范围内,发票金额达到了9万元。

五、工伤保险工作的开展

为了正确地贯彻执行国家和河北省有关工伤保险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工作,省公司自《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以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工伤保险的政策规定进行了归纳,制作出了《工伤工作规程》,同时,分别制作了各项业务流程图,根据流程图,各单位要按规定进行工伤保险登记、工伤保险的上缴、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我公司全体工伤保险参保人员是我公司直属各单位的全民、集体在职职工及临时工,共计201*人。其中全民工1564人,

集体工210人,内部临时工237人,泊头趸售职工585人和临时工25人未参加工伤保险。根据文件精神,将《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工伤人员进

行资格确认,我公司共有62名老工伤人员进行了工伤资格确认,纳入工伤保险管理。此外还为《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发生的新工伤人员申请待遇。201*年全面应用工伤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每月及时核对、汇总缴费单位缴费和人员变动信息,按时上报省局。今年是工伤保险的正式实施运转的第二年,还有问题的存在,工伤保险工作的开展,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六、其他工作

1.继续完善医疗保险的基础工作,健全医疗保险的资料。2.了解参保人员变动信息,及时为新增人员、在职转退休人员、工作调动人员及减出人员建立、调整、转移或结算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3.对医保帐户进行日常管理,为丢失医保卡的参保人员进行帐户处理、补办新卡后为其恢复个人帐户。

4.建立住院备案制度,及时将住院备案表录入计算机。七、存在的问题

工伤保险的参保人员包括在职的全民、集体和临时工,泊头农

电人员因资金问题未参保。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包括在职和退休的全民、集体工,还包括泊头农电人员,临时工未参加医疗保险。此项问题的解决保证了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全面覆盖的实施。

201*年06月28日

扩展阅读:医疗保险科201*年工作总结

宝市劳社字[201*]22号

宝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1*年度医疗、生育保险工作总结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现将我局医疗生育保险工作总结上报,请审示。

二00八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医疗生育工作总结抄送:档(二)宝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1*年度医疗、生育保险工作总结

20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高度关注民生,积极探索,真抓实干,不断完善医保体系,扩大医保范围,提高医保水平,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医疗保险政策,扩大医疗覆盖面。

1、县区属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为了解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病有所医,市政府于201*年7月研究出台了《宝鸡市县区属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宝政办发[201*]51号)。我局及时制定了县区属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审批认定程序,规范操作,认真审定,及时办理,目前已有10个县区335户困难企业10453名退休人员参加了医疗保险。市、县财政补助分别达538万元/年、156万元/年,有效地解决了这部分困难群体的看病就医问题。

2、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在积极鼓励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随所在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的农民工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情况下,针对流动性较大和相对比较集中使用农民工的行业的特殊性,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宝鸡市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宝市劳社发[201*]220号),妥善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医疗保

障问题。目前我市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已达14000多人,圆满完成了省厅下达的农民工参保任务。

二、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完善医保体系。

201*年初,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在我局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调研、测算、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政府出台了《宝鸡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和《宝鸡市城镇少年儿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7月,根据国务院、陕西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相继出台了《宝鸡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及《宝鸡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管理办法》、《宝鸡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管理办法》、《宝鸡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补助费管理办法》和《宝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并于201*年7月1日起正式运行。

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开展中,采取市级统筹,县区经办、社区登记、家庭参保、银行缴费、社区首诊的方式,聘用社区医疗保险协管员,利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系,建立社区计算机网络,方便居民参保登记、费用结算。

由于市级领导高度重视,劳动保障部门强化领导,医保经办机构精心组织,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站)全力以赴、扎实工作,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宣传深入到位;政策设计科学合理,筹资标准适中,试点工作平稳推进。201*年,全市参保城镇居民170124人,参保率46%,其中居

民96000人,青少年78524人,分别占参保人数的56.4%和43.6%,困难人员36506人,占参保人数的21.5%;基金收入1557万元,其中个人缴费1013万元,市县区财政补助544万元,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尚未到位;基金支出203.3万元,基金结余1373.7万元,全市已有3000余名参保居民享受了基本医疗待遇,人均报销888.7元。

201*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从10月20日起已迅速展开,截止12月18日,全市参保居民157285人,参保率43.3%,其中新参保14638人,续保142647人。

三、做好特殊群体医疗保险工作,提高医疗保障水平1、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险。(1)按照《宝鸡市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宝政办发[201*]80号)、《宝鸡市关闭解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文件精神,继续做好困难群体参保工作。今年为困难企业宝鸡市造纸厂120名职工,市化纤厂等3户关闭解体企业218名退休人员办理参保手续,目前市本级困难企业已参保35户,参保职工21164人,其中在职人员10285人,退休人员10879人;关闭解体企业4户307名退休人员参保。(2)按照《关于解决省属国有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意见的通知》(陕政发[201*]13号)文件精神,为太白林业局等五户省属困难企业,14610名职工,其中在职职工7191人,退休人员7419人及时办理参保手续。

2、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宝鸡市城镇灵活就业人

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通过近几年的运行及进一步宣传,灵活就业人员自我保障意识不断增强,特别是《宝鸡市灵活就业人员和创业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办法》政策的出台,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积极性高涨,目前参保人数已达1.48万人,比去年增加了9400人,增长率为188%。

3、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工作。在搞好已参保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市属困难企业离休干部医保财政垫支审批及部省属企业离休人员的参保工作。201*年,新增6户企业216名离休人员参保,目前已有263户企业,2020名离休人员参保,分别占应参保单位278户2296人的94.6%和88%。市财政为195户市属困难企业1371名离休人员共垫支资金715万元,省财政为省属6户困难企业277人垫支231万元。离休干部年人均医疗费支出10120元。

4、对宝鸡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和党政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实行绿色通道。为提高我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和党政人才的医疗保障水平,201*年7月,会同市财政局、卫生局制定了《宝鸡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和党政人才医疗保健服务绿色通道试行办法》,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国务院津贴的专家、国家和部、省级有突出贡献专家,省市“三五”人才、市级“拔尖人才”和市县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医疗保健实行绿色通道。为此专门向7家医院提供了31个公益性岗位,方便保健人员咨询、就医、检查、购药。并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签订保健人员绿色通道就医服务协议,实行协议管理。目前已

为全市512人办理了保健证,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5、医疗救助工作。会同市财政局、民政局对我市医疗救助具体操作规程进行了修改完善,目前参加城镇职工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中,已享受医疗救助53人,支付救助资金623637元,人均享受救助11767元。

四、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的监督管理。

1、对市县区183个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市本级67个、县区116个)和72个药店(其中市本级27个、县区45个)201*年度的定点资格进行了年审。

2、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规行为。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考核兑现办法,细化了考核项目,规范了定点医院的医保行为和IC卡管理使用。对违规骗取医保基金的灯泡厂职工医院取消了其医疗保险定点资格,追回违规所得,并处以罚款。

3、对申请定点医院和药店严格审批。全市新增定点医疗机构9个(其中市本级6个、县区3个),定点药店11个(其中市本级7个、县区4个)。

4、加强经办机构管理,完善制度,严格控制参保患者个人自付比例,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为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统一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境内医院首次住院起付线标准,今年12月,将城镇职工市境内首次住院起付线标准三级医院调整为600元,二级医院480元,一级医院300元(调整前为360元),社区服务中心(站)及乡镇卫生院150

元。

五、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安全运行。

医保基金的征缴管理是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首要环节,是确保基金平稳运行的前提条件。我们在医保基金征缴中,严格缴费标准,杜绝欠费、漏费现象的发生,尽力做到应收尽收。在基金的支出方面,严格对医院和药店管理,杜绝不合理费用发生,不断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全市医保基金运行平稳。今年全市医保基金征收目标任务2.85亿元,实际征收3.96亿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1.85亿元,个人帐户1.73亿元,大病统筹基金0.38亿元,完成基金征缴任务的138.6%,当期基金支出3.02亿元,当期基金结余9354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3783万元,大病基金1318万元,个人帐户4253万元。市本级当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余1877万元,大病基金结余367万元,个人帐户结余3064万元。

六、全市医保扩面工作进展顺利

年初,省上给我市下达参保人数42.2万人,比去年增加3.2万人。目前,全市参保职工已达42.5万人,圆满完成了全年的目标任务。其中市本级参保人数25.3万人。

七、生育保险

目前市本级及金台区、渭滨区、眉县、陇县、麟游县、太白县、千阳县7个县区已启动生育保险,陈仓区、凤翔县、岐山县、扶风县、凤县五个县区尚未启动。市本级和金台区、渭滨区、太白县、千阳县、眉县缴费比例为1%,麟游县为0.6%,

陇县为0.5%。除太白县实报实销外,市本级及其余县区均采用定额补贴的办法支付。

201*年,生育保险参保8.09万人,基金征收787.06万元。分别占省厅下达我市生育保险参保职工8.09万人,基金征收510万元的100%和154%

五、、201*年工打算1、职工医疗保险

⑴全市201*年参保职工44万人,基金征缴3.5亿元;⑵进一步修改完善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及医疗待遇支付标准,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⑶修改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⑷完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办法,逐步解决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门槛偏高,临近退休参保难问题;

⑸做好农民工的参保工作,指导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

⑹搞好离休干部、二乙以上伤残军人、退出现役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及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工作,做好财政垫支企业的认定、审批工作;

⑺做好县、区属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及关闭解体企业退休职工参保认定工作;

⑻完善困难企业参保办法,争取财政支持,更好地解决市属困难企业参保问题;

⑼加强对“双定点”单位的管理,严格控制医疗费用支出,

确保基金安全,根据基金运行情况,进一步降低个人住院医疗费用自付比例;

⑽加强对县区医保工作的指导,尽量使县区的医保政策向市级靠拢,为市级统筹做好准备.

2、居民医疗保险

⑴全市201*年参保25.4万人,参保率达到70%;⑵根据试点运行情况逐步提高基金支付比例;

⑶配合财政部门做好中、省补助资金的申请拨付工作。3、生育保险

⑴全市201*年生育保险参保职工9万人,基金征收500万元;

⑵督促县区全面启动生育保险,已启动的县区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政策;

⑶完善生育保险政策,主要是降低缴费比例,提高基金支付比例,扩大享受范围等以解决生育保险覆盖范围较窄、收入大于支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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