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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流动人口计生治理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27 18:44:43 网站:公文素材库

社区居委会流动人口计生治理工作总结

社区居委会流动人口计生治理工作总结

社区居委会地处交通便利的路辖区内管辖范围东起号,西至号,南起号,北至,辖区内共有人口7421人,其中外来人口2287人,具体分布如下:社区现有流动人口2287人(其中育龄妇女1017人,已婚育妇318人),外人用工单位7家83人,个体店面279家826人,基建工地3个84人(其中在建2个,待建1个),小区物业治理处8个,高层楼寓1幢260人,出租户303户770人。近年来,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新建商品楼及住宅小区不断增多,二手房市场日益活跃,许多业主将房屋转手、出租,形成租住人员又将其转租他人,“二手房东”,因此给流动人口计生治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为了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生治理工作,将其逐步推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我社区根据自身特点(社区管辖区域大,流动人口结构复杂、分布广、流动性大)展开一系列的工作,具体做法如下:一、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社区干部通过学习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精神,从实际出发,树立团队精神,增强“一盘棋”意识,狠抓落实、责任到位,坚持把计生工作摆在首要位置。首先,由社区计生干部、责任区民警、单位和工地计生负责人、居民小组长及流动人口育龄群众组成社区流动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学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条例和传达上级有关计划生育文件精神,通过召开例会与小组成员共同探讨、收集有关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生治理工作的建议,确保我社区流动人口计生治理工作顺利开展。二、责任到位、层层治理、层层监督进一步落实“单位负责、条条保证、以块为主、条块配合”的流动人口计生治理机制。与各用工单位、基建工地、小区物业治理部门、个体店面及私房出租户签定计生协议书,将“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到实处。定期召开流动人口计生例会,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计划生育治理条例》、《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治理办法》、《市暂住人口治理条例》等国家、省、市计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并由其汇报上月流动人口迁移变动情况,及时有效地将其纳入流动人口日常治理,坚持一户一表、已婚育妇一人一卡,力求做到不漏项、不漏人、不漏户。三、计生治理规范化、制度化、微机化为使流动人口计生治理逐步走向规范化轨道,我社区先后将辖内用工单位、基建工地进行电脑入录,实行微机治理。日常工作中加强对辖内流动人口关于计生知识的宣传与教育,强调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实》的必要性,分发《流动人口婚育、节育、审检须知》。对已持有《婚育证实》但未经验证的流动人口提供无偿验证服务,对未持有《婚育证实》的流动人口予以宣传、督促其办理。我社区现有流动人口育龄对象2178人,其中持证列管人员1177人,无证列管人员1001人。截止××年3月我社区共通报流动人口已婚育妇827人次,通报及时率达100,组织查环、查孕工作两期,双查到位率达100。同时也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政策怀孕的对象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四、流出人员结构情况我社区流出人员共有11人,其中育龄妇女3人,已婚育妇2人(其中1人离婚,另1人为已婚未育),流出人员《流动人口婚育证实》办证率100。当前社区又将面临再次整合,社区管辖范围将随之扩大,如何做好流动人口计生治理工作成为社区计生工作的热点话题。就此我社区总结出当前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问题:1具体情况:①截止××年3月我社区共发出流动人口已婚育妇通报单827人次,接到回复仅有58人次,通报回复率7。②我辖现有流动人口育龄对象2178人,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实》的仅为1177人。相较省外流动人口持证率低,据绝大部分流动人口反应其户籍所在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实》需缴交定额押金,由于所押金额较高,家庭经济困难,因此办证难。③流入人口中未婚同居人数日益增多,未婚先孕的问题普遍存在。由于未婚育龄妇女不列入“双查”对象之中,因此无法及时的把握其孕情,及时做出相应补救措施。④我社区现有“美容美发”42家占个体沿街店面的6.8,由于“美容美发”的小姐大多晚上才“上班”,流动性大、证件不齐全且不配合我社区开展工作,因此给我工作人员入户登记带来了一定困难。⑤辖内流出外地务工、经商人员共有11人,其中已婚育妇人,但确从未接到由流向地发出的已婚育妇通报单。以上几点是我社区在日常流动人口计生治理工作中总结出的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社区初步制定以下几点方案:①一如既往地做好流动人口计生治理工作,发动辖内流动人口参与节假日开展的一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内容宣传有关计生政策、法律、法规,从而提高流动人口知法、学法、守法的法律意识。②与责任区民警配合,深入辖内单位、工地、店面及私房出租户登记流动人口,及时有效的将其纳入治理之中。③向有招用流动人口的单位宣传《流动人口婚育证实》的办理,通过辖内宣传栏向流动人口宣传《流动人口婚育证实》的重要性及来厦验证的程序,从而提高我辖区《流动人口婚育证实》的办证及验证率。④发动流动人口未婚青年加入到社区“五期教育“中,组织其学习国情国策及有关计划生育的各项法律、法规。⑤充分调动协会小组长、社区离退休党员的积极性,从而为我辖区流动人口计生治理工作添砖加瓦,将我社区流动人口计生治理工作推向新台阶。

扩展阅读:横山县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情况汇报材料(市政协)

横山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草稿)

我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县计生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中央《决定》精神为指导,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注重宣传教育、优质服务相结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全面提高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水平。现就我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全县辖18个乡镇1个农场,358个行政村,6个居委会。由于与榆林市区毗邻,我县流动人口存在明显的区域特点:(1)具有特殊地理位,成为外来流动人口的最佳首选,如我县的横山镇、白界乡就是外来人口比较集中的地方。(2)外来流动人口的来源地遍及全国各地,但又以周边省份为主要来源地。(3)外来流动人口以年轻人为主。外来流动人口中以青壮年人员为主,占外来流动人口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以上。

截止201*年9月底,全县共有流动人口110149人,其中流出74865人,流入35284人。

流出人口计生管理情况:流出总人口74865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2%,其中应办证40688人,已办证36866人,其中当年办证22778人,办证率为91%。流出已婚育龄妇女19853人,占全县已婚育龄妇女的32%,其中重点对象11339人,占全县重点对象的

42.4%。201*年10月1日以来共出生1022人,其中符合政策一孩690人、符合政策二孩328人,出生率13.7‰,符合政策生育率99%。

流入人口计生管理情况:流入总人口35284人,其中省外流入884人,市外流入1245人,县外流入5466人,乡外流入27689人。应持证17876人,已持证17352人,持证率为97%;验证17076人,验证率为96%。流入已婚育龄妇女7787人,其中省外流入358人,市外流入507人,县外流入1201人,乡外流入5721人。流入重点“三查”对象3001人,已查2907人,“三查”率为97%。201*年10月1日以来共出生347人,其中符合政策一孩188人、符合政策二孩158人,出生率9.8‰,符合政策生育率99%。落实四项手术126例,其中:上环92例,结扎11例,人流23例。

1、机构队伍建设情况

我县流动人口组织机构、网络队伍建设齐全。县计生局负责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下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办公室,具体检查、指导、督促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横山镇下设一个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下设6个社区居委会,具体负责城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白界乡、计生局抽调人员组成工作队,具体负责西南新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其余各乡镇计生办都配备1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职干部,各行政村计划生育专职村长兼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络员,每个村小组配备1名中心户长。

2、流动人口专项经费投入使用情况

我县虽然没有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列入财政专项预算,但县计生局每年将人头经费的12%用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专款专用。经费的使用范围主要用于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执法检查工作费用;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考核及奖励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补助(包括宣传技术服务、网络管理服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经费的安排,坚持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经费总额的83%用于全县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的经费补助,12%用于考核和奖励,5%留作用于开展流动人口计生执法检查工作。计生局、财政局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督促资金到位,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年终,各乡镇将补助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县计生局

3、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落实情况

在经常性工作中,对流动人口管理实行“8448”制。根据流动人口流动性快、构成复杂、居无定所的特点,对所属区域内的流动人口做到:签订一份计划生育合同,办理一本婚育证明,落实一项避孕节育措施,告知一个相互联系的电话号码和居住地址,建立一份信息档案,确定一名在家居住的联系人,送上一份计生政策宣传资料,每季接受一次“三查”服务,并向户籍地反馈一份“三查”证明。在全县推行房客计生合同“四包、四落实”工作责任制。即:单位法人包租赁房客重点对象,落实目标管理责

任制;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包流动人口生育节育管理,落实生育节育合同;房、业主包房客和雇佣人员持证居住、从业,落实“房、业”主责任;中心户长包查证、验证,落实服务措施。针对流入人口不同的婚育情况开展了八上门服务活动,即:上门为流入育龄妇女宣传计生政策、法规、流动人口管理办法,上门为新婚夫妇发放优生优育知识,上门为流动计生户提供孕期、产褥期、哺乳期全程保健服务,上门为使用避孕药具夫妇送药到人,上门为流入育龄妇女开展生殖保健服务,上门随访落实节育措施情况,上门为流入人口进行婚育证明验证服务,上门为流动人口提供致富信息。与此同时,我们把主要工作精力放到基层、社区,先后有50多人次下到18个乡镇和农场(社区)督查指导工作,现场指出问题。累计与流出重点对象签订合同9841份,签订房业主责任书2557份。在《婚育证明》的发放上,我们加强管理,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免费发放,规范了发放制度,真正做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

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流动人口现状给我县计生管理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如何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成为当前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必须着力解决好的一项突出难点。为此,我县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打破“区域界线”和“户籍管理”的计生体制,改革原有“以户籍人口为主”的计生管理模式为“以现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模式入手,立足“两个基本点”,抓住“两个切入点”,建

立“四项机制”,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要求,着力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长效机制,以此推动我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管理轨道。

立足“两个基本点”。即成立流动人口管理组织机构和建立规范的流动人口管理档案。一是组建起县、乡镇、村三级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形成了宝塔式管理网络,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登记、建档、服务等工作;二是以建立规范管理档案为基本点,在开展好流动人口的查证、登记工作的同时,对流动人口予以登记、造册,分一般对象和重点对象建立管理服务档案,做到乡村(社区)有总帐,户户有资料。

抓住“两个切入点”。即开展宣传教育和提供优质服务。一是以宣传教育为切入点,充分发挥计生宣传教育的导向作用,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生宣传教育。通过大型宣传咨询及印制、散发宣传品、开展各年龄段的知识培训等活动,向流动人口宣传计生法规、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及婚育新风等方面知识,引导流动人口树立新型婚育观;二是以提供优质服务为切入点,县、乡两级计划生育服务站为流动人口提供查环、查孕、查病为主要内容的优质服务,帮助需要采取避孕节育措施的育龄人员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尽力满足流动人口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方面的需求。

建立“四项机制”。一是建立信息采集机制。加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机制,加大我县和县外、省外流动人口信息交换

平台的应用力度,提高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共享性;二是建立区域协作机制。主动加强与流出人口集中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合作,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互动、有序管理制度,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三是建立优质服务机制。切实将流入人口纳入常住人口范畴,实行常态化管理,市民化服务。充分利用春节等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机会积极开展“三服务”工作;四是建立权益保障机制。积极开展流动人口维权活动,保障流动人口依法获得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计划生育技术和生殖健康保健服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各项权利。

5、社区工作及属地化管理落实情况

近年来,我县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夯实工作基础,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新机制,做到“两明确、三加强、建立四项制度”,有力推动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1)改革体制,落实属地管理。改变过去“单位负责,条条管理”的管理体制,将辖区内的所有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居住在本辖区的流动人口纳入管理,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做好单位和居民的人口和计生工作,明确了属地管理对象。辖区单位严格实行法定代表人责任制,负责本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日常工作,服从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管理、指导和协调,明确了工作职责。

(2)加强社区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社区居委会是城市的基层组织,也是搞好人口和计生工作的落脚点。一是加强了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中心户四级服务网络。街道办事处成立人口和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本辖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每个社区居委会配备计生专职人员;住宅小区或者若干个住宅楼组成居民小组,配备居委会小组长;选取社会志愿者、退休老党员、老干部、低保户等人员担任楼长或门栋长。二是加强了阵地建设。我们统一明确阵地创建标准,先后投入资金50多万元,对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办公服务场所进行升级改造。每个社区居委会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人口学校,具备条件的设立健康咨询室、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娱乐活动室等,使流动人口在社区能及时享受到计划生育的宣传服务。三是加强了软件建设。根据属地管理的要求,更新完善了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台帐。通过流动人口清查整顿,逐门逐户逐人进行排查登记,做到辖区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重新建立社区居委会的计划生育台帐,并对已婚育龄妇女实行分类管理。对居住在辖区内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按流动类管理,对此类人员和常住人口一样纳入正常的管理和服务,做到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同考核。对居住在辖区内无固定职业、失业的以及与单位脱离劳动人事关系的已婚育龄妇女按主管类管理,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出生统计、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日常的管理和服务业务。对居住在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已婚育龄妇女按协管类

管理,此类人员由已婚育龄妇女所在单位、干职办具体管理和服务,并由社区居委会协助进行管理和服务。

(3)建立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措施。一是建立定期清查和信息采集制度。社区居委会定期对辖区居民楼院集中入户排查登记,对漏管漏档的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及时建立计划生育台帐,及时进行信息采集,纳入管理和服务。每月召开一次人口和计生工作例会,收集各楼院的新婚、出生、节育、迁出、迁入、失业、就业、流入、流出等信息,及时变更楼院计生台帐。二是建立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县委、县政府给各部门单位下发了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其内部要建立垂直负责体系和目标责任制。县计生局对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专项考核。

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落实情况

今年以来,国家人口计生委、省、市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做出了一系列安排部署,提出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三年三步走”,实现全国“一盘棋”的目标,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是落实《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的重要途径。为此,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横山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细则》。

一是加强统筹管理,健全了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计划生育部门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制度,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

小组,将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纳入人口计生工作全局,形成部门内“一盘棋”、系统“一盘棋”的工作局面。

二是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席会议制度和统计会商制度,落实了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职责,促进政策衔接,公安、工商、民政、建设、卫生、教育、文化、人劳等部门形成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合力,进一步完善了党政统筹、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机制。

三是推动服务均等,实现了免费服务基本覆盖。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积极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免费开展“三查”等生殖健康服务,使流动人口能够在现居住地获得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和技术服务。县、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为流动人口设立了专门的免费技术服务窗口,重点村、社区设立了药具免费发放点。为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在生产经营等方面给予了支持、优惠。户籍地确保了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或《双女绝育户家庭计生保健卡》户的保健费、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奖励等各项优惠政策的兑现。各乡镇、街道办广泛宣传《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规范办事程序、减少工作环节,为流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免费办证、上门验证和周到、便捷的技术服务,使城市和流动人口免费技术服务落到实处。

四是强化区域协作,推进了服务管理一体化。完善了流动人

口管理协作机制,县计生局与毗邻地区及本县流出人口比较集中地及时签订了流动人口双向管理协议,根据流动人口的总量、流向、趋势等实际情况,定期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协商协查,推进区域合作;乡镇也与毗邻地区乡镇建立协查、协管协议,互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及时提供信息,相互学习,共同促进。建立健全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采集交换制度。各乡镇通过网站、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实现点对点的信息交换。以村、社区为单位,每季度采集一次流出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每月采集一次流入人口基本信息,并及时上报乡镇、街道办,便于及时提交、反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

五是实现信息共享,构建了信息化工作平台。将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纳入人口计生信息建设总体规划,建立全员流动人口数据库。201*年9月底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入库率达到80%以上,年底育龄妇女入库率将达到100%,实现对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情况的及时沟通和动态管理,并逐步实现与相关部门信息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加强了流动人口信息管理,依托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平台(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进行跨省信息交换,网络覆盖率县、乡两级均达100%,实现了重点村、社区的网络覆盖。

六是实行双向考核,落实两地服务管理责任。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了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制定出台了《横山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若干规

定》、《横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和《横山县关于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通知》,落实两地责任,并加强了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县流动办每季度对重点乡镇、重点村(社区)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督查指导,并及时向县计生局反馈。实行双向考核,从流出地掌握的情况,考核流入地的职责落实情况;从流入地掌握的情况,考核流出地的职责落实情况,进一步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将领导保障、机构人员、经费投入、免费服务、流动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等重要指标纳入了考核内容。

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流动人口是改革开放的必然产物,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流动人口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加强和改善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是当前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一是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重管理轻服务。不少领导干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认识仍然局限在管住流动人口不超生上。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不少干部把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的重点放在罚款上。为了“管”住流动人口,围绕办证,查环、查孕等出台了不少具体措施,出现了办证手续复杂、收取押金、孕检次数多等问题。由于现有管理模式还不健全,户籍地与现居住地互相推诿的现象比较普遍,这些现象和做法,既增加了流动人口的流动与就业成本,也增加了

政府的管理成本,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政府职能要求不相适应,不利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地促进人口流动。二是流动人口难以享受法律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服务和相关的奖励优惠政策。由于户籍地、现居住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发展不平衡,存在管理漏洞和盲区。流入地政府没有把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经费纳入本地财政预算,致使流入育龄人口享受不到免费的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和有关优惠政策。三是流动人口的生殖健康基本权益没有得到有效保障。从整体看,流动人口基本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当中的大部分人正处于育龄期,但由于特殊的生存状态和生活方式所限,加之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欠缺,他们面临着比同龄常住人口更多、更复杂的生殖健康风险。流动人口中常见病发病率及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要高于城市人口,这些都严重威胁着流动人口的生殖健康,但我们的相关服务却很少延伸和覆盖到他们。

四、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出台后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10月1日施行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在总结以往成功经验和管理制度基础上,针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责任主体,为新时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为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体制、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

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条例》的颁布实施,是人口计生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人口计生法制建设又迈出了新步伐,对于计划生育工作是一次难得的机遇,同时也给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横山县委、县政府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面对机遇,迎接挑战。

首先,我们要更好地促进人口的合理流动。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继续深入和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流动人口的规模日趋扩大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流动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也将越来越大,因此,我们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一定要最大限度地简化办事程序,减少相关手续,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收费,为人口的合理有序流动减少障碍,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其次,要充分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现行的各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为流动人口提供便捷、通畅的计划生育投诉渠道和及时、有效的法律救助体系。流入地作为人口流动的主要受益者,应该也必须为流动人口的生存和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支付必要的成本。流入地要把流动人口的发展纳入本地的人口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保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所需的必要经费,逐步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现居住地管理,使流动人口尽快享受市民待遇和法律规定的基本项目的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并足额、按时拿到相应的各种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费。第三,要符合现代管理理念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方向。改进与完善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

理和服务机制,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而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又是我国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们在流动人口领域的管理创新,要与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相吻合、相呼应。人口计生部门要自觉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放弃那些不合理、不“以人为本”的前性管理措施,以对流动人口的深厚感情,换位思考,把时间和精力转移到研究、探索新的管理方法上来。

五、对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制定相关政策。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二条规定,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但是,目前我市有很大一部分乡镇与乡镇之间流动的县内流动人口,这部分人员由谁管理和服务。因此,建议市上尽快出台与《条例》配套的政策法规,便于开展县内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保障经费投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费的保障和投入,建议设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专项经费,以市级财政支出为主,县区级财政为辅,根据流动人口数量确定合理科学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管理和服务,以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有钱办事,保证流动人口享有计划生育与生殖健康服务。

3、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建立机构,配齐人员是做好工作的基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服务工

作量越来越大,建议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区域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门机构,给乡镇增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编制,用于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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