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和医师注册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满洲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和医师注册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全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促进医疗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呼伦贝尔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和医师注册工作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呼卫办字【201*】215号)的文件精神,满洲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统一部署,周密安排,于201*年7月7日至7月27日在辖区内认真组织开展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和医师注册工作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91家,本次共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91家,覆盖率达100%。主要检查的内容有:医疗机构正在使用的名称是否与许可的名称相符,是否挂有其他名称,实际执业地址是否与许可的地址相符,实际法人是否与许可的法人相符,实际床位(牙椅)数是否与许可的一致,实际房屋面积、科室设置数、执业医师、护士、设备是否与许可审批的一致,实际开展的治疗科目是否与许可的相符、是否挂有未批准的中心科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限内、是否定期校验,医师实际执业地点、职业类别、执业范围是否与《医师执业证书》登记注册的相符等等。
二、检查结果1、经检查发现全市91家医疗机构均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的布局、面积均符合标准。
2、多数医疗机构使用的名称与许可的名称相符;实际法人与许可的法人相符。
3、绝大多数医疗机构能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地址和内容要求开展执业活动,医护人员执业资质基本符合规定。
4、未发现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活动和无证行医行为。5、未发现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和违法开展医疗广告的行为。
三、存在问题
1、个别医疗机构超出核准的诊疗科目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如:新开街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满洲里市中蒙医院。
2、个别医疗机构存在执业助理医师单独执业现象,如:扎煤公司总医院灵泉门诊、露天门诊、扎区妇幼保健所、怡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3、个别医疗机构实际开展的执业活动与所持有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的地址不符,如:满洲里市中蒙医院。
4、所有的医疗机构内设的口腔科和口腔诊所均未许可美容牙科,但均开展牙齿洁治术、镶复等牙齿美容活动。
5、个别医疗机构正在使用的名称与许可的名称不符,如:扎煤公司第一门诊。
对于以上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一)加大查处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卫生监督机构应当继续加大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检查力度,并将此项检查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工作,形成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要结合“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加大对未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查处力度。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法律意识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普及医疗机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医疗机构依法行医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保障医疗服务市场安全卫生监督机构对责令限期整改的医疗机构,继续追踪整改结果,对整改不及时、仍存在较大隐患的单位,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安全。
扩展阅读: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我区完成对医疗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201*年12月8日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医疗市场执业行为,201*年11月1日至201*年12月1日,按照卫发【201*】335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开展私营医疗机构清理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发【201*】336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开展公立医疗机构执法监督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我区组织执法监督人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医疗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对医疗市场的医疗执业行为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医疗执业行为。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准备情况
一是成立组织,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为全力推进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保证专项整治工作有序进行,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监督所所长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医疗市场专项整治领导组织,并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
二是召开专门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照市局统一部署,我局组织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科室人员召开专门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
安排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会议要求专项整治工作要做到一环扣一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整治工作要做到指导到位、检查到位、引导教育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对情节严重的要做到处罚到位。做到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加大扶持和整改力度,为区域医疗市场的和谐有序发展度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是搞好调查摸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突出。为搞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我们通过街道社区对辖区医疗市场现状进行调查摸底,制定有效整治措施,做到专项整治工作有目标、有重点、抓证据、见实效。严肃执法行为,做到有章有序,既要依法依据,又要根据违法事实轻重,做到合情合理、公正公平,不搞一刀切。对屡教不改的或违法情节严重的,给予严厉打击,维护医疗市场秩序。
二、专项整治执法检查情况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公立医疗机构29家,其中二级医院3家,一级医院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家,服务站7家,村卫生所10家,大队级卫生所2家。检查私立医疗机构42家;其中,民营医疗机构1家,门诊部2家,个体诊所、牙所39家。药店10余家。
公立医疗机构执法检查情况。对全区现有的29家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完成了公立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公立医疗机构名称一览表的调查统计上报工作。按照公立医疗机
构日常监督检查标准要求,一是对辖区6家临床用血医疗机构安全用血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本次监督检查情况看,各用血医疗机构能够按照规范要求,成立了输血委员会,使用的血液均来自于市中心血站,输血前对患者进行HIV、HCV、HbsAg梅毒、ALT检测;血液运输、入库、贮存、和发放登记并记录完整;血液贮存专用冰箱只有铁人医院1家配备,红岗区人民医院、南区医院均没有配备;3家二级医院红岗区医院有独立的输血科,铁人医院、南区医院均设在检验科,没有设立相对独立的输血科。二是对公立医疗机构执业、人员执业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通过执法监督检查,我区公立医疗机构人员执业情况比较好,只有1家大队级卫生所没有配备执业护士,我们已对该所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意见书;其它公立医疗机构未发现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行为,也未发现助理执业医师独立上岗开展诊疗活动行为。但检查发现各医疗机构普遍存在执业许可证不悬挂或未悬挂于明显处的共性问题,已当场责令改正。
私立医疗机构执法检查情况。一是按照市局私营医疗机构清理整顿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组织监督员对全辖区的个体医疗机构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我们有针对性的开展了2次专项检查活动,先后对1家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黑诊所予以取缔,并给予罚款;对1家药店坐堂行医行为当场收缴非法行医器具并
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对1家使用无护士执业证书人员的诊所,给予责令改正和罚款处理。
二是按照《*市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我们组织监督力量对辖区个体诊所、门诊部、卫生所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对15家存在护士未注册、20家治疗室面积不达标、4家医师为履行变更手续的个体诊所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达标,预期不达标的,将按照通知要求,提请市卫生局注销其《医疗机构至学许可证》监督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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