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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上半年家电下乡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27 18:48:14 网站:公文素材库

201*年上半年家电下乡工作总结

201*年上半年家电下乡工作总结

201*年度,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三方便一维护一确保”(方便群众购买、兑付、维修,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安全)的总体要求,我县家电下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今年上半年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4.8万台,销售额达1.4亿元,已全部兑付补贴资金1645万元,补贴兑付率99.96%。

今年以来,继续对全县的销售网点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宣传,扩大家电下乡政策影响。在4月份开展了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4-6月,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通知》,组织五星电器、海尔、美的、格力等销售网点积极开展家电下乡消费促进月活动。通过扩大宣传促进我县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扭转销售量下滑趋势,据“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计数据显示,我县家电下乡销售量4-6月连续增长.

通过“日分析、周调度、月通报”确保及时兑付补贴资金,实现即买即补,每月的补贴兑付率保持在99%以上;

通过强化监管,加大电话回访力度,保持每月对销售网点巡查一次,规范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市场秩序。4月初,对全县重点乡镇进行了一次突击检查,重点加强对销售真实性、补贴资金安全、产品质量、销售价格、售后服务、退换货处理、信息系统及发票使用及家电下乡政策宣传等方面的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警告,责令其按照家电下乡相关实施办法进行改正,确保消费者顺利购买到下乡产品,并能快捷的领到补贴资金,真正办成了“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的惠民工程。

扩展阅读:家电下乡整顿工作半年总结

新绛县工商局201*年上半年“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

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是由国家商务部和财政部牵头实施的一项支农惠农政策,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冲击下,这对于拉动内需、扩大农村消费、加快农村消费升级和改善农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我局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的总体部署和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共同协作下,通过全体同志的辛勤工作,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自201*年4月开展以来取得了显著成绩:截至6月21日,全县“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销售企业共有14户,其中“家电下乡”销售企业有8户,“汽车摩托车下乡”销售企业有6户。全县备案网点共有54家,其中“家电下乡”销售网点45家,“汽车摩托车下乡”销售网点9家。乡镇覆盖率达100%。

针对“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通过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帮助农民识别“家电下乡”标识和提高识别假冒伪劣家电的能力。我局在开展专项检查加大对

“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名义销售伪劣商品案件查处的同时,在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引导农民到正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购买家电,知晓申请补贴的条件和程序。

二是认真开展“家电下乡”销售网点集中整治活动,逐户排查,登记备案,加强对销售网点的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我局安排专人对辖区内参与“家电下乡”的企业、销售网点进行检查,核

对授权编号与销售网点经营商的字号名称是否一致。

三是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把市场准入关,检查经营户的经营资质,杜绝无照经营行为;严把产品质量关,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家电产品的违法行为,严查各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之名促销非家电下乡产品等误导农民群众、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四是加大消费维权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充分发挥12315信息化网络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有关“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的咨询、申诉和举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让群众放心满意。

上半年以来,分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9人次,检查经营户61户次,未发现违法经营行为。

新绛县工商局二一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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