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素材库 首页

新和县201*上半年农业综合执法监察工作总结(上报监察局)

时间:2019-05-27 18:53:08 网站:公文素材库

新和县201*上半年农业综合执法监察工作总结(上报监察局)

新和县农业局201*年上半年执法监察

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我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201*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农资打假执法检查工作,有效地遏制了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了全县广大农牧民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现我局将今年上半年执法监察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执法工作开展情况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了净化农资市场,整顿经营秩序,规范经营行为,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我县成立春季农资市场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农业局牵头,工商局、质监局、监察局、公安局、农机局、供销社、农技站、种子站等部门一把手为成员,从成员单位抽调骨干18人,开展了春季农资市场检查和春耕备耕农资准备入户检查活动,对全县农资经销企业、销售网点进行执法检查。并把检查情况进行了全县通报,肯定成绩,指出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具体工作意见,促进农资打假和市场监督工作进一步落实。上半年执法工作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50多人次,车辆40车次,抽查了全县110个农资经营企业、销售网点,入户检查六乡两镇22个村65个小组2097户农民已购买化肥、地膜、种子等农资质量、价格情况。通过4次联合检查,累计检查统计化肥9750吨(其中:尿素3570吨、磷肥2960吨、钾肥820吨、专用肥2320吨、其它80吨)、地膜1200吨、种子1300吨、农药80吨。抽验复混化肥8种,执法检查中查处违法种子案件21起(其

中:19起种子标签标注内容不规范,2起未审定品种),结案21起,已收缴罚没款61000元。查处过期兽药8种,合计76盒/宝/支,价值达92元;查处超范围经营店5家、无照经营农机配件销售店3家。对于查处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有关执法部门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和行政告诫书,要求限期整改纠正违法违规经营活动。通过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农资行为,净化农资市场,为我县春耕农业生产农资使用安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为使农资市场检查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我县坚持“面向领导、面向群众、面向管理对象”的宣传方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一是出动农资市场检查宣传车,走村串乡进行广播宣传。由农业局牵头组织开展以“放心农资下乡,保障春耕生产”为主题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共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二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成活动板报,在县城区、乡(镇、场)显要地段组织群众观看学习。三是年初组织肥料、种子、农药等农资商品经营者进行集中培训和学习整顿。同时,在农资市场检查过程中,特别是在对典型案件的查处中,我们一方面依法查清事实,严肃处理,维护农业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另一方面以此为反面教材进行宣传、教育,以案说法,以事警人,农资执法与普法教育相结合,提高农资执法水平。通过大力宣传及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农民群众的法制意识,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和杜绝了农产品污染,保证了农民的切身利益。今年上半年以来共印发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材料近3万份,制作板面12块,悬挂横幅5条、张贴标语50余张,受理投诉举报2人次,案件回访1人次,举办农药、肥料、种子经营户提高型培训班2期90余人次,农民现场指导培训17场次、3800余人次,接待咨询群众0.3万人次。

3、加强监督,规范管理。

为进一步做好农资市场检查工作,加强了对农资市场和农资经销企业(经销点)的监管力度。我县在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方面,一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及经营户档案,今年建立并完善种子、农药、肥料等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经营档案158份。二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对经营资质严格审查。今年以来,对全县农资经营市场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超范围经营、生产销售未经登记、审定、批准的农资产品;伪造产品登记证、批准文号、生产经营许可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变质失效等违法行为。三是严把市场检查关。实行执法人员分片包乡,巡回检查制,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通过严厉打击各种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净化农资市场,为我县农资质量安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四是狠抓关键期执法。今年我县加大了关键期执法力度,通过执法和宣传,进一步规范农资经营企业、网点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净化农资市场,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五是变临时执法为长期执法。我县要求各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变临时执法为长期执法,每天都有执法人员到农资市场开展执法检查,保证执法效果。六是狠抓农资经营企业的规范经营管理工作。针对化肥等农资品种、含量杂乱的问题,我县加大对经营企业的管理和引导,要求他们必须按照我县施肥方案经营农资,凡按要求经营的企业向全县以“放心农资店”进行推荐,否则将列入黑名单,限制其经营销售。

4、加强协作,从严执法。

为了有效的打击农资经营违法行为,遏制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协作能力,我县抽调7个成员单位14人,组成两个检查组。同时,强化职能,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工商局负责农资经营单位的主体资格、市场经营秩序和产品虚假广告的检查;质监局负责农资产品的质量认

证工作;农业局负责农药、化肥产品的登记和标签检查;农机局负责农机销售网点经营秩序和管理。检查采取上下联动,集中清理的方式,集中3天时间,对全县158家农资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排查。在检查过程中,我们严格坚持“五不放过”,即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清的不放过;制假售假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包庇、纵容参与制假售假的国家公职人员没有受到处理的不放过。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按照职能分工的要求迅速予以查处,从而有力地打击了制假售假者的嚣张气焰,保证了农资打假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

二、存在的问题

1、农资市场布点较多,不利于市场管理。目前,我县拥有农资经营门市部158家(其中:种子经销店33家),农资市场极为分散。同时,随着《行政许可法》的实施,一些法律法规原设定的行政许可相继被取消,开办农资经营企业降低了门槛,使一些不具备专业知识、法律知识的人员从事农资的经营活动。这些都给农业执法、市场监管带来一定难度。

2、农业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表现为对农业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和与农业执法有关的法律掌握不能融会贯通,不能把握法律精神,不能准确应用法律条款。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强对农资市场整治工作的领导,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各司其责,真正做到整治工作任务、机构、人员、经费和措施五落实,承担起农资市场整治的日常监管任务,全面负责全县农资市场的监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2、进一步推进农资市场整治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切实把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做到依

法查处,规范程序,有序监管,有效监督。

3、进一步提高农资市场整治综合执法能力,形成以综合执法机构为主的上下贯通,协调一致的农资市场执法体系。

4、进一步强化社会舆论宣传监督作用,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参与,提高农资市场整治工作效率,取得更加令人满意的效果。

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针对执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强化责任,加大农资市场执法检查工作的宣传,提高农资经营网点诚信守法经营意识,使农资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我县农业生产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新和县农业局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扩展阅读:上半年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县##年上半年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年上半年,####县监察局根据地、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县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地区监察局《##年执法监察工作安排意见》,结合我县实际,不断拓宽工作领域,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执法监察工作,进一步推进了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和廉洁高效。现将##年上半年执法监察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对土地市场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监督检查县监察局会同国土资源局对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通知》和《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在治理整顿工作中发现县客运站、工商局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以出租名义进行非法交易行为,对客运站、工商局发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目前,正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地区安排部署,对我县辖区内所有的勘查、开采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有无证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证照不全、群发性私挖乱采和已关闭或停产整顿的矿山擅自恢复生产的行为。检查中发现1家矿山企业探矿许可证到期未办理延长手续的行为,责令县国土资源局下发了《注销勘探证通知书》,注销了该企业的勘探许可证。二、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是组成检查组,通过深入各有关职能部门、乡镇、企业,主要围绕《环境保护法》的宣传教育、环境保护的监督与管理、环境的治理与改善、环境生态建设等方面,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监察。检查中发现,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有效,环境保护管理职能逐步趋向完善,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也存在环保执法人员少、执法队伍素质不高;环保投入力度不够,执法必须的调查取证设备不能满足现有环境监管的需要等问题。二是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通过采取明查暗访、日常监察、联合执法检查等形式对20家排污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纠正环境违法行为12起。责令3家企业补办环评手续,对2家乱倒医疗废物的个体诊所进行了处罚。

三、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情况

我县凡党政机关和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除县招标范围以外的重大项目外,均纳入县招标范围,做到了“应招尽招”。并严格执行地区行署下发的新招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对1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一律联系地区招标办统一公开招标,同时对大型水利工程、50万元以上国债资金项目均按照要求联系地区有资质的中介公司进行公开招标。县监察局全程参与,对开标、评标工作作现场监督,确保了招投标工作的开展,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上半年,我县共招投标工程项目8项,招标项目中标金额356.75万元,节约资金约88万元,节资率为19.8%。

四、开展对抗震安居工程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根据阿地纪发[##]15号《关于对抗震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县纪委监察局联合县建设局、财政局、审计局、民政局于5月12日-18日深入四乡一镇采取查阅档案资料、核对户数、入户调查与农户座谈等形式,对20###年-##年抗震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使用、工程任务指标落实、政策贯彻执行、工程质量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一是各乡镇抗震安居工程组织管理体系不够完善,管理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度不具体、不得力;二是抗震安居工程实施建房户名单、补贴方案、补贴标准,承办人、工程材料价格、材料采购合同公开不具体。个别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工作不积极,责任心差,监督检查不深入、工作不到位;三是各乡镇不同程度的存在工程建设只求数量,轻视工程质量的问题;四是建房资金存在缺口,制约了我县抗震安居工程的顺利实施。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已责令有关部门制定了整改措施,同时规定县纪检监察、审计、财政、民政等部门将每两个月对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乡镇每月向县有关部门填报专项资金开支情况。在检查中发现####镇政府以建档费为由,收取享受抗震安居资金补助的20户农民每户20元钱,共违规收取费用400元。已责令####镇纪委对以上乱收费行为进行了查处,将违规收取的费用及时退还到农户手中。并对####镇相关领导和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五、加强对社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县监察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继续开展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认真落实“三条保障线”政策,确保社会保障资金的及时足额发放。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规定,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保证了社保资金合理安全运行。目前没有出现截留、挪用、挤占的现象。

六、加强对制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的监督检查

按照地区要求,我县及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县严禁制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的规定》。通过检查,我县没有发现制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的现象。七、加大对教育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

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县纪检委、监察局、纠风办会同财政、审计、教育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深入各农村中小学校,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将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作为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要求各学校严格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执行,并将免费项目、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向社会进行公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校除按规定收取作业本费外,没有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八、继续加大对医药购销的监督检查力度

一是为遏制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保证药品质量,我县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参加地区集中招标采购,四乡卫生院药品采购由县卫生局统一招标采购。上半年集中招标采购药品金额达到79.7万元,占全部用药总金额的99%,通过集中招标采购,让利患者总金额达5万元。二是开展以“清理整顿无证行医”为主题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对县城所有私人诊所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清查、关闭了3个无证行医牙科诊所,没收1200元的医疗器械。通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维护了正常的医疗秩序,消除了医疗安全的隐患。三是进一步规范了住院患者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和医疗收费、药品价格公示及查询制,加强医护人员医德医风建设,坚决杜绝了医疗服务中索要和收受“红包”的问题。

九、加强对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是继续落实各项减负措施。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和围绕减负“四项制度”,彻底治理农村“三乱”,积极稳妥的推进农牧民减负工作,做到了减负工作有组织、有监督、有落实,县乡齐抓共管;二是继续落实涉农收费公示制度。全县各行政村都实行了村务、财务、涉农收费公开,公开率达到100%;三是全面实行村级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今年未发现村级超标订阅报刊杂志现象。四是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上半年,联合农业局、纠风办、质监局等有关部门开展了3次农资市场清理整顿和打假专项治理。对全县25户农资经销商的农资经营范围、经营种类、经营场所及农资的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审核备案。责令6家经营手续不全的经销商停业整顿,限期整改。五是认真落实自治区、地区各项惠农政策措施,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十、继续做好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行政许可收费项目的清理工作。二是清理、简化年检和报表,明确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以外,其他年检事项一律予以取消。严禁在年检时搭车收费、搭车乱订报刊等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三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任何行政机关不得擅自对企业进行检查,严禁对企业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等行为。四是认真落实自治区有关改善投资软环境的若干规定,对已经公布取消的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项目以及降低收费标准等政策,是否已经真正落实到非公有制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没有发现违规收费行为。

十一、继续做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县监察局会同交通、公安等部门定期对公路“三乱”问题开展联合检查,对公安交警执法态度强硬、登记本填写不全、罚款单填写不规范等执法行为不规范、服务态度方面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纠正。##年上半年,共开展执法监察3次,明查暗访6次,未发现有公路“三乱”现象。通过加强对公路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基本杜绝了公路“三乱”现象。

十二、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督检查情况

年初,县监察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县政府采购实施细则》,转发了《关于阿克苏本级##年政府采购目录的通知》,重新规定了政府采购工作流程,明确规定了政府采购的原则,采购物品目录及工作程序,县监察局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全程监督,今年1月至5月,共组织实施政府采购3批(次),其中招标采购2批次,询价1批次,完成项目采购预算资金69万元,实际支付采购资金60万元,节约资金9万元,资金节约率13.4%。

十三、开展农民工权益保障专项检查

为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及时发放,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县监察局、经贸委、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深入全县各用工单位,开展了农民工权益保障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县境内各棉花加工企业、建筑企业、个体商店、宾馆、饭店等使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用工单位,主要检查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共检查县域内各类用工单位14家,现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5990元,并有效化解了一起农民工群体上访事件。

十四、对“收支两条线”规定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进一步规范各单位财务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县纪委、监察局会同财政、审计部门对全县40余个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单位票据使用和签批不规范;二是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存在隐瞒和随意支出预算外收入的情况,共涉及违规资金97000余元。县纪委监察局对存在问题的教科局、社保局等8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没收违规资金9600余元,并对以上两个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

十五、对退耕还林补助金发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2月5日至3月2日,####县纪委、监察局会同财政局、林业局组成工作组,深入全县四乡一镇,采取查看资料、实地调查、入户核对等方式,对201*年、##年度退耕还林补助金发放到户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19个村,涉及退耕还林面积4800余亩。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村存在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金的情况,共涉及违规土地面积58.8亩,县纪委对违规的乡村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没收违规冒领款项9500元。

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打算

##年上半年执法监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个别执法单位或个别领导对执法监察工作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较低,服务意识也比较薄弱,有待于提高和加强。

今后,我们将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我们的执法监察工作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使执法监察工作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具有预见性和前瞻性,不断提高执法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新和县201*上半年农业综合执法监察工作总结(上报监察局)》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新和县201*上半年农业综合执法监察工作总结(上报监察局):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新和县201*上半年农业综合执法监察工作总结(上报监察局)
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http://m.bsmz.net/gongwen/467676.html
相关阅读
最近更新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