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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家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的总结

时间:2019-05-27 20:17:53 网站:公文素材库

高家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的总结

高家镇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专项活动的总结

区计生局:

根据宝渭政办发(201*)29号《渭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我镇按照活动)部署和要求,从6月份起全面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专项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我镇活动开展情况做如下总结:

一、组织机构:

为做好这项工作,我镇专门下发文件详细安排了此项工作,并成立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齐科同志任组长,副镇长陈亚妮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镇计生办全体干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工作有专人负责实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了专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活动开展情况:

各村根据全镇统一安排,按照文件精神,在全村开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并召开专项活动动员会议,协调公安、司法部门,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为专项活动的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清理清查工作:各村积极组织力量,对本村的出租房屋屋、商铺、工地、集贸市场等流动人口密集地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清查活动,对原有流入人员信息进行核实,对新流入人口进行登记,查验计划生育证明,掌握最新流动人口生育、节育状况。录入、更新流动人口计生信息系统数据,按要求提交通报信息;并运用PADIS系统,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网络化协作工作,对未持婚育证明的流动育龄妇女,督促其尽快补办婚育证,并通过网络及时通报其户籍地;及时做好流动人口避孕节育信息通报和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工作;更新系统数据,及时反馈信息;做好区域内流动人口计生信息交互与共享工作。截止专项工作结束,我镇流入人口3686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777人;流出人口322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84人。

三、存在问题:

通过这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我们也发现工作中存在有一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继续加大力度,查漏补缺,将我镇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继续推进。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扩展阅读:关于在全县统一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的通知

关于在全县统一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实施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战备,切实提高我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根据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转发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统一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的通知》(韶人口计育[201*]1号)的精神。按照省、市对此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决定201*年5月中旬至6月下旬在全县范围内统一开展一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现就开展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活动,进一步摸清本地区流动人口底数和变动情况,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档案,落实流出与流入地双向服务管理职责,重点解决信息沟通不畅,协调配合不力的突出矛盾,切实改变流动人口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查环查孕落实率和社会扶养费征收率“三低”现状,提升“两无”活动工作水平,建立健全“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一盘棋工作机制,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资源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是把好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的发证关。作为流出地,各村居委会

对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要保证100%发放《计划生育服务证》。同时,各村要根据村规民约的规定,与本村的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二是按照节育政策动员流出已婚育龄夫妻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对流出未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已婚育龄夫妻,要根据国家和省平台的信息通报,积极与流入地取得联系,共同做好其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工作。

三是认真做好流动人口信息的接收核查反馈工作。各村居委会对“查无此人”的信息核查要有相关责任人签名的文字记录,确保核查的真实有效。按时(15个工作日内)接收国家平台通报的避孕节育和一孩生育服务登记信息,及时(5个工作日内)审查、更新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的生育、节育、查环查孕等信息。

四是做好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免费服务和信息通报工作。作为流入地,各村居委会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要按现居住地标准提供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特殊情况的须责成当事人提供稳中有知情选择合同或户籍地县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出县的书面证明。同时,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国家平台和省平台进行通报。

五是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社会扶养费的征收工作。对流动人口违法生育问题,各村居委会要积极与现居住地或户籍地计生部门联系,按《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要求征收社会扶养费。省内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的,原则上由户籍地按户籍地标准征收社会扶养费。

六是做好县内镇外、镇内村(居)外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信息通报工作。对于县内镇外的信息通报,各乡镇按市统一下发的表册进行登记;对镇内村外的通报记录,各乡镇每月一次的工作例会记录和村(居)每月上报的流动人口月信息变更报告单中体现出来。

七是完善镇、村计生例会记录和会议纪要。镇、镇计生例会记录和会议纪要,一定要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内容,流动人口的出生、“四术”、孕检、办证等情况要在每月的三级例会中反映出来,工作成效和责任制落实情况要写入会议纪要。

三、实施步骤

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工:动员部署,营造氛围(201*年5月中旬)1、制定活动方案。各村居委会要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成立专项活动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做到保障经费、合理安排人力,明确岗位责任,分人分地段开展活动,安排部署专项活动。

2、营造宣传氛围。各村居委会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对本次专项活动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力度,要在主干道、市场等显眼的路段悬挂宣传横幅,并召开动员会议,县广电台积极配合好此次专项活动,深入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为推动专项活动深入扎实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3、健全工作网络。进一步加强县、镇、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

理服务网络建设,巩固工作阵地,优化服务环境,强化村属地管理职能,配齐配强计生专干,完善辖区单位、市场、门店、出租屋和住宅小区计生服务网络,落实工作责任,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消除管理服务盲点。

第二阶段:排查摸底,完善信息(201*年5月20日201*年5月31日)。

1、摸清情况。各村要集中时间,组织力量,按照“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的原则,以镇、村为单位,以出租屋、商铺、市场、工地、封闭式住宅小区等流动人口集中居住点为重点,以查验、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为主要手段,一是摸清本辖区流入人口总数、已婚育龄妇女数及分布状况、按受现居住地节育管理服务情况。二是利用流入人口信息采集、医院分娩登记、免疫接种登记及群众举报等信息,对201*年10月以来辖区流动人口生育状况进行核查,按符合政策生育和违法生育两个类别分别登记采集信息。凡现怀孕者要查清是否符合政策,并及时通过电话、信件等形式通报户籍地,做好情况记录。三是以镇、村为单位,通过流动人口外出前的办证记录、所签俣同、信息平台及走访了解等方式,重点查清流出人口总数、已婚育龄妇女数、流向分布、办证、按受服务等情况。

2、持证管理。对没有办理、交验《流动人口计婚育证明》的已婚流动育龄妇女,要通知督促其限期补办、交验,对流入的初婚并准备在现居住地生育的流动人口,按规定为其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

3、完善信息。要及时将清查信息与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库存原有

信息进行核对,区别不同情况录入(变更),并通过padis工作平台交换信息。

第三阶段:集中验收,总结提高(201*年6月10日前)1、集中验收。在村居委会组织自查的基础上,镇上组织力量,对各村居委会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集中验收,重点检查:清查活动组织开展情况;五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检查验收采取不招招呼、随机抽取样本点、走访相关单位(人群)、填表打分的方式进行。未达到清查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效果仍不明显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2、总结通报。各乡镇要注重挖掘专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时上报活动进展情况和各类动态信息,6月5日前将专项活动总结材料与各类统计表报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县上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表彰先进。

四、组织保障

为确保我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司前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副组长: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活动的日常荼,并协助领导小组

进行专项活动的督查督办。办公室设在镇计生办,办公室主任由李锦华同志兼任。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为了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建立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机制、规范生育秩序、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活动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2、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县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相互支持、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人社部门要合同计生部门,做好服务管理对象的排查登记、信息采集和协同执法工作;公安部门要结合出租房屋治安管理服务、基础大排查等专项荼,加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排查力度,及时向人口计生部门通报情况;卫生部门要提供流动人口围产期保健、生育节育和预防接种的相关信息,协助做好各项措施落实工作;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在办理流动人口子女新生入学时,按规定核查流动人口的婚育证明。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要发挥牵头抓叫总作用,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3、突出重点,完善制度。要围绕专项活动提出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完善联席协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分析形势,提出对策意见。完善考核评估制度,推动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长交机制

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要探索建立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联合执法的新体制新机制,对处理难度大的案件,要加大与户籍地联合执法,多部部协同查处的力度,有效规范生育秩序。各村居委会要完善村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区域协作制度,加强与流出地的信息沟通、服务互动和管理协同,形成“一盘棋”服务管理新格局。

各村居委会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订具体的活动计划和时间表,要从人、财、物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确保此交专项活动不“走过场”,使此次专项活动取得实质成效。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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