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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201*年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27 20:42:37 网站:公文素材库

东海县201*年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总结

东海县201*年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12-1917:00:14信息来源:东海县农开局作者:张海霞

一、基本情况

201*年度东海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主要为白塔镇和山左口乡的一般土地治理项目和平明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2962万元,其中财政资金2570万元(中央财政1285万元,省级财政1220.75万元,县级财政64.25万元),自筹资金392万元,治理面积2.73万亩,涉及白塔埠镇和山左口乡、平明镇3个乡镇前圩、机场、山北头、于庄、山左口、马汪和条河等7个行政村。项目建设后,有效地改善了项目区的灌溉条件和农产品生产能力,项目建设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方面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农开项目资金的管理,在优化开发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设置,明确评分标准的同时,抓住关键环节,加大项目监管。在资金管理使用方面,重抓项目建设内容前期调研、自筹资金配套、报账制和公告公示制等制度的落实,项目的平时检查和竣工验收相结合,规范项目资金报账程序和手续。按照项目计划批复,结合年度财政预算及时落实县级配套资金,并要求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项目计划足额配套项目自筹资金。为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工程质量,我县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县级财政资金报账制,确保资金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在财政资金使用上,严格控制在上级批复的范围内,根据工程实施进度分阶段组织项目单位报账,所有报账资料要由开发局、财政局和监理共同签字审核,最后由财政局进行拨款。

三、项目管理执行情况

为确保20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保质保量地完成,我们严格操作程序,狠抓项目管理。首先是在项目建设前后实行公示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其次是全面推行工程招投标制,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第三是加强技术指导,推行工程监理制。第四是严格按审批权限调整项目计划,坚决杜绝擅自调整项目计划现象的出现,进一步规范项目计划管理程序。第五是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分片驻点督查,严把工程质量。第六是工程施工管理实行周五例会制度、项目经理考勤制度和工程质量奖惩制度,强化施工工艺监督,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建设优良工程。第七是公开招标科技培训单位,提高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和实际应用质量。八是严格项目工程验收,组织由开发、财政、监理和工程专家组成的项目验收领导小组,对申请验收的项目单位进行县级验收,验收结果实行签名负责制,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确保最终通过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县20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的质量较以往有了显著提高,项目建后的社会效益较好。四、取得的成效

1、经济效益:改善灌溉面积1.3万亩,改善除涝面积1.13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53万亩,年节约用水286万立方米,增加农田林网防护面积2.2万亩,新增优质粮食418.96万公斤,其他农产品30万公斤;年新增种植业总产值902.93万元,项目区农民收入增加总额864.14万元,项目区农民人均增加纯收入450元。

2、社会效益:项目建成后,区内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初步建成“田成方、林成网、渠相连、路相通”及各种水利建筑物配套齐全,灌溉标准较高的农田。特别是对项目区进行新品种、新技术的多项推广应用,使得项目区农业种植科技含量高,生产成本少,农产品市场销售价格高,可大大提高农民的年收入,有效地激励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同时项目区的优新良种和先进技术可以带动周边地区农田发展优质稻麦现代高效农业生产,促进区域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进一步发展。

3、生态效益:项目区建成后,共改良土壤0.64万亩,增加农田林网防护面积2.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3万亩,改善除涝面积1.13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53万亩,年节约用水286万立方米。由于发展无公害生产,减少了农药、化肥的使用量,减轻了项目区农业生产的环境污染,农业生态条件得到改善,实现了良性循环发展。

从20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实施情况看,整个项目在布局规划、工程设计、建设质量、规范管理和建后管护等方面较往年有明显提高,但我们也深刻认识到,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如项目资金报账进度滞后于工程实施进度,项目工程管理水平有待于进一步的提高,工程监督检查力度有待于进一步的加大,工程施工进度有待于加快等。在项目实施中存在以上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由于受主观和客观等因素造成的,在以后的项目管理中,我们在强化自身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的同时,对农开系统的项目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1)强化项目业务管理培训,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水平

(2)建立项目乡镇为责任主体的考核机制,强化基层工作的责任意识。(3)扩大县级农开部门对项目工程管理权限,提高基层工作的积极性。(4)延长项目资金报账进度的考核期限,增强基层项目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动性。

扩展阅读:作总结绩效评价处201*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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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处201*年工作总结

201*年,绩评处按照工作要求和领导安排,紧紧围绕财政工作中心任务,全面履行各项工作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实现工作水平的新提高和工作层次的新跨越。

一、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巩固清查成果,全面完成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任务。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状况和质量,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按照《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苏财绩[201*]22号)及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根据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总体工作部署,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上半年进入资产核实阶段。4月份,我们下发了《关于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工作的通知》(宿财绩201*2号)并专题召开会议,对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工作进行部署。根据部署,我市资产核实工作主要按以下四个步骤开展:

一是单位清理。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部门根据有关财务制度和政策,对资产清查中清理出的资产盘盈及损失,按照单位性质和资产核实权限,选择填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申报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申报明细表》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清查核实审批明细表》等,撰写资产损益处理报告。单位对资产清查中的损益事项应提供合法证据,单位负责人对所提供的资产清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是专项核查报告梳理。各单位在上报资产核实报告、报表的同时,将受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梳理,分别整理,一并上报。

三是部门审核、审批。各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申报的资产核实材料(含专项核查报告)进行归纳整理、汇总,根据审批权限提出审核、审批意见。各主管部门在规定日期前将本部门资产核实工作报告及相关附表汇总报送财部门审批、备案。

四是财政批复。财政部门对本级主管部门申报的资产损益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审批权限对单位损益事项予以批复。市级(包括单位二级机构)152家行政事业单位共核准批复资产损失683万元,盘盈资产1988万元,对重点事项和尚需进一步核实的资产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谨慎处。同时,要求各单位对批准盘盈的资产及时入帐,对批准核销的资产损失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切实规范和加强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二、组织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有房屋土地使用情况清理工作。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部署,此次专项清理工作范围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主要内容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公有房屋、土地的使用情况和富余、闲及用于经营的房屋、土地等经营性资产情况;清理工作基准日为201*年6月30日;清理工作

分为动员部署、自查上报、审查核实、清理整改、检查总结五个阶段进行,整个工作于201*年3月31日结束。

6月23日的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有房屋土地使用情况清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我局迅速落实会议精神,全力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一是拟订全市实施工作方案。市财政商研市纪委等六部门会办,于6月26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有房屋土地使用情况清理工作的通知》(宿纪发【201*】6号)专项清理工作文件。二是同时成立全市清理工作联席会议,负责专项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三是明确责任,确保效果。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划分,明确责任,确保实效。

针对自查上报阶段还存在的一些突出的问题,如是少数部门和单位领导和经办人重视不够,填报的数字严重不实,瞒报、漏报、少报和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等现象,市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门下文(宿房清【201*】1号)就进一步做好清理填报工作提出新要求。具体做法:一是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此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有房屋、土地使用情况的专项清理工作是国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我市非税收入改革管理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少数部门、单位对这部分资产性质认识不清,把管理权和所有权混为一谈,产生收入、支出脱离财政等部门监管现象,成为单位自由支配的“小田地”,导致家底不清、收支不明、管理混乱、收入分配不公,违规违纪时有发生,影响和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要求各部门各单

位,特别是主要领导务必要高度重视,把本次清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认真贯彻宿纪发[201*]6号以及《关于做好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有房屋土地使用情况清理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宿财绩[201*]5号)精神,亲自安排,组织专门力量,做好本系统、本部门、单位公有房屋、土地使用情况的清理、统计和上报工作,杜绝瞒报、漏报、少报等现象发生;各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要把本次清理上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抓好督促检查和落实工作,确保清查全面、真实、准确、及时。二是进一步明确检查内容,及时报送自查资料。本次清理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有房屋、土地使用情况,不仅包括部门单位具有产权的房屋和土地,还包括部门单位所有、但尚未办理产权的公有房屋和土地;不仅包括部门单位自有的房屋和土地,还包括部门单位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和土地(如体育局代管的文体馆,建设部门代管的公房等);不仅包括部门单位自用的房屋、土地,还包括部门单位自营、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其他单位临时在用及具有其他专门用途等房屋和土地。如果房屋和土地整体上归部门单位所有,但部分已出售,对出售的部分应在填报时进行说明。各主管部门不仅要做好本部门本单位公有房屋和土地的清查上报工作,还要组织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清理检查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所属的事业单位公有房屋和土地使用情况的清查,并对清查结果负责。本次清查工作采取零报告制度,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都必须填报。如部

门、单位的办公用房产权属于其他单位,应以单位占有使用为原则进行填列;经营性房屋填报时不仅要填报经营面积等总数,还应按承租单位分别填报明细情况;公有房屋用于单位自营、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以及代政府管理的房屋、建筑物等使用情况还要在报送的书面材料中进行详细说明。三是强化措施,确保清查工作到位。为确保本次清理的全面、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市清理联席会议领导小组采取以下措施,确保清查工作到位:一是对各部门、各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自查报表、材料以及经主要领导签章后的清查结果等报送情况进行通报。二是将各部门单位清查结果在宿迁日报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举报。三是由市财政局组织相关处室对归口部门清理上报情况进行逐户过堂,并将其作为非税收入日常管理的重点内容,强化日常管理;市清理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重点部门、重点单位的公有房屋和土地的使用和填报情况进行清查,对来信来访进行重点检查,对被清查出的未报或未完整填报的部门和单位的相关情况进行通报,并将情况通报到市相关领导。四是市纪委、市监察局将本次清查上报情况列为对各部门单位年度行风考评的一项内容,对清查中发现的严重少报、漏报、不报等重点违规部门和单位作为重点督查对象,对部门单位的相关领导视情节轻重追究纪律责任。

为确保专项清理审查核实工作顺利进行,我们还专门发文

就审查核实工作的组织和方式、审查核实的主要内容及工作要求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三、理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制,明确财政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职能。

由我局拟订的《宿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宿政办发【201*】154号)出台,办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了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和各部门、各单位的管理职责,全面规范了资产配、资产使用、资产处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初步构建了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从形成、使用到处全过程的有效监管体系。至此,全市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制和职能得以全部理顺,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规范化管理奠定基础。

四、搭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框架。

为贯彻落实财政改革关于“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的精神,上半年,我们制定印发了《宿迁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宿财绩【201*】1号)。目的通过对财政支出资金、部门或项目绩效目标的综合评价,实现政府财政资源的合理配,规范预算分配,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降低政府运行成本,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益性和效率性。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逐步建立起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以结果为导向的财政资金使用新模式,推进构建节约型社会和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办法的出台为我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搭建了基本框架。

在绩效评价项目上,实施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项目,同时还配合省厅完成了全省小城镇建设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项目。

五、参与企事业单位改制,策划实施国有产权交易,并做好综合性配套服务工作。

1、参与企事业单位改制

参与“市长途汽车客运总公司改制方案研究”、“宿迁广播电视报改制问题研究”、“宿迁西楚网改制问题研究”等。

2、实施国有产权交易

我市产权交易工作通过努力,现已走上良性发展轨道。产权交易机构处理的业务量日益增多,成效日渐显露。

(1)策划实施运河水上服务区内房屋出售、出租的组织、筹划工作。宿迁水上服务区是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被交通部列为全国八个水运示范工程之一。产权交易中心积极参与,认真落实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第四号)精神。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服务区内房屋出售、出租的组织、筹划工作。共出售房屋3390平方米,价值538万元,房屋出租4010平方米。服务区整体实现运营,功能效果已逐步显现。

(2)、接收西楚农贸商城剩余房产并进行销售等工作。201*年1月28日市中院作出刑事裁定,将西楚商贸城尚未出售的11244.62平方米房产上缴国库。3月20日,市政府同意我局“关于处西楚商贸城部分房产有关问题的请示”(宿财办【201*】

4号),此后西楚商城剩余房产销售工作正式以我局产权交易中心名义对外进行。与房产销售相关的按揭贷款、权证办理等协调工作处理妥当。至目前,产权交易中心共签订房产销售合同17份,成交房产52套,面积4202平方米,成交金额1309万元。

(3)、进行江海潮大酒店产权出让实质性谈判、红十字会购买办公楼谈判等系列相关活动。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自7月15日开始,产权交易项目进入市招投标服务中心进行进场交易,使产权交易规范化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根据职能处室整合资源要求,参与履行政府采购招投标监标活动。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共实现产权交易计70宗,金额2550万元。另外还妥善处理解决好企业改制、产权交易中产生的多起矛盾和问题,积极构建了和谐财政窗口形象。

六、做好调查研究工作。

一是陪同省厅领导、有关专家对我市城市社区卫生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调查,二是开展对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的调查。

201*年工作要点

1、做好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有房屋土地使用情况清理检查总结阶段工作。

2、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3、举办绩效评价系统干部培训班,提升业务水平和实践创新能

力。

4、进一步规范企业产权交易行为,做好国有产权交易策划、实施工作。

5、做好调查研究。

绩效评价处

201*年11月6日

工作重点和亮点:

一、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巩固清查成果,全面完成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任务。

二、组织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有房屋土地使用情况清理工作。

三、理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制,明确财政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职能。《宿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宿政办发【201*】154号)出台,办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四、制定印发了《宿迁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宿财绩【201*】1号)。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逐步建立起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以结果为导向的财政资金使用新模式,推进构建节约型社会和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办法的出台为我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搭建了基本框架。

五、接收西楚农贸商城剩余房产并进行销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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