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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宁江区医疗机构总结

时间:2019-05-27 20:58:31 网站:公文素材库

201*年宁江区医疗机构总结

松原市宁江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1*年医疗服务安全监督工作总结

201*年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安排和部署,根据年初的工作计划,在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通过我所负责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同志们的积极努力和合作,我们能够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开展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开展多项治理整顿活动,圆满的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年医疗机构总计监督户次数达到1256次,建立档案258户,实现业务收入205200元,其中行政处罚108900元,消毒检测19200元,没收药品和医疗器械94件。下面我们对全年的医疗服务安全监督工作进行总结如下:

一、基本状况:

宁江区辖5个乡镇,18个街道,82个行政村,加之吉林油田华侨农场等辖区内共有医院、妇幼保健院、社区医疗服务站、卫生院及个体诊所总计258家,均取得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过几年的打击非法行医活动,各医疗服务机构得到了有效规范,非法行医行为明显减少,但是仍有极少数的个体诊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进行非法行医活动,今年我们加大了执法力度和巡回监督力度,把打击这些非法诊所作为工作的重点,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二、具体做法:

(一)加强业务学习,严格规范执业行为。

年初以来,为了做好医疗服务监督工作,提高执法办案能力,我们不断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知识培训,使我们的执法水平,工作效率都得到显著提高,同时我们也虚心地向市所医疗机构监督科进行学习,把他们的先进工作经验引入到我们的工作当中,按照他们的方法,协助我辖区的医疗服务机构制定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传染病报告制度》,并张贴上墙,也进一步明确了201*年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内容,使我区医疗服务机构的执业行为得到规范,医疗服务质量得到提高,保障了广大患者的就医安全。

(二)确定工作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行医。

今年我们把打击“黑诊所”、药店里的“坐堂行医”、“上门静点”、“义诊”和“医疗咨询”或以此方式进行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宣传促销活动作为工作重点,针对这些行为,我们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加大了打击力度和处罚力度,一年来,共查处各类非法诊所76户次,封存药品、器械89件,有效的打击了非法诊疗行为,保护了合法诊所的权益。

(三)开展专项行动,对医疗机构进行综合性整治。1、今年年初我们按照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全

区美容机构开展了一次专项整治活动。这次行动我们采取了拉网式的排查,共监督检查美容机构13家,其中有3家牌匾上有医疗美容字样,我们对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摘除非法字样,有1家存在非法医疗美容活动,我们对其全部医疗器械进行了异地封存,责令立即停止非法活动,并对这家美容院进行了罚款。通过这次整治工作,净化了我区的医疗美容市场,保护了消费者权益。

2、在四月中旬五月中旬,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存在的超范围执业、雇佣非卫生技术人员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责令超范围执业的诊所停止其非法活动,雇佣非卫生技术人员的诊所将非卫生技术人员辞退,并对问题严重的诊所进行了行政处罚。通过整顿,提高了医疗机构负责人和医务人员的法制观念,增强了执业的自觉性,规范了执业行为。

3、在“六一”儿童节前,开展了对儿童医院和综合性医院的儿科诊疗科室的专项监督检查。我区医院设儿科门诊的有5家,个体诊所有3家。这些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执业准入情况良好,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尤其是几家医院院内消毒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理等各项工作做的比较好。对1户个体诊所存在的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未及时做无害化处理的违法情况进行了行政处罚。

4、在八月末至十月中旬,开展了全区医疗机构的防治

“手足口”病专项监督检查。我们首先召集100多户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召开会议,规定严禁个体诊所收治“手足口”病患者,若发现已确诊或疑似“手足口”病患者必须及时进行报告,并介绍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然后组织人员开展对各医疗机构的消毒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督促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最后对发现的个别诊所仍有收治已确诊的“手足口”病患者的情况,我们根据情节轻重,都给与了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

5、在十一月初至十一月中旬,我们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合宁江区卫生局检查验收民营医疗机构。在十一月下旬至十二月初,我们又集中开展清理整顿民营医疗机构不良服务行为专项检查。在查验和清理不良服务行为的过程中,我们发现1处以“讲座”名义推销保健品的活动场所,当即对其推销的所有保健品进行异地封存,并对负责人进行了罚款。对有1家医疗机构名称含有“松原市”等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对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改正。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在日常执法和取缔非法诊所的过程中,我们加强了对业主和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耐心地给他们讲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打击非法行医的重要性以及非法诊疗对社会和自身造成的不良后果,通过我们的严查和宣传,有效的提高

了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也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三、存在的问题:

(一)在日常的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仍有少数药店有医疗执业行为。

(二)在一些具备合法手续的医疗机构中,仍存在执业过程中超范围执业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现象,还有的医师异地执业。

(三)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偏远地区,仍有非法行医的现象。

(四)人员和车辆的不足,监督频次相对较少,医疗机构达不到应有的监督频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会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执法办案能力,争取把我区的医疗卫生监督工作做得更好。

二○○八年十二月四日

扩展阅读:201*年盘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201*年盘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总结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一项代表最广大农民利益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将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看病难、看大病更难以及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从而早日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201*年是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第四年。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时代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精神,以加强基金运行管理、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为重点,努力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互助共济意识,真正实现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医院得发展的三赢局面,有效促进了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本年度我县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农民长期自愿参加合作

医疗。

各乡镇合管办按照相应的管理职责,制定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合管办管理人员职责,进一步做好乡镇参合农户的信息资料收集、档案建立、规范管理等日常工作。在完善制度同时,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在宣传过程中,特别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用行之有效的方式向农民讲清新农合的目的、意义和原则,参加办法、权利和义务。针对有的农民注重当前利益,怕吃亏,有顾虑的思想,用身边生动鲜活的典型事例进行了宣传,解除他们的疑虑和担心。在宣传内容上力求准确、客观和适度,实事求是地向参合农民讲清政策。通过宣传,让广大农民自愿参加合作医疗,及时自觉缴纳参合金,真正让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得到健康、有效、长足的发展。

(二)、加强沟通与协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今年新农合重点工作之一是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县合管中心将按照《盘县20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加强与各定点医疗机构的沟通与协作,201*年将分别与县乡和矿务局系统46家定点医疗机构签定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各定点医疗机构不断规范了诊疗行为,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检查、治疗以及收费行为。县合管中心长期开展形式多样的督查,并纠正了许多医疗机构的不规范行为,通过建立定期督查与年终考评,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对于不遵守合作医疗管理制度,费用控制不力,医疗质量欠佳,票据管理混乱及群众意见较大的医疗机构,将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促使了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三)、完善监督管理体系,保证基金公开透明、运行安全平稳。

县合管中心将建立和完善各项基金管理制度,主动邀请审计部门开展督查与审计。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对所有补偿对象及金额在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各乡镇、村进行了公示,每月更新一次,充分保障参合农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坚持部门配合,不断健全和完善配套政策,创造良好的制度运行环境,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逐步扩大受益面,提高受益水平,让参保农民最大程度得到实惠。

(四)、加强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引导病人合理分流。由于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住院费用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在制定报销政策上,至下而上报销比例逐渐降低,有效引导病人合理分流,充分利用基层卫生资源,不仅使参合农民能够就近获得医疗卫生服务,也是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重要措施。各乡镇卫生院在积极改善住院条件,及时更新和配各种检查设备及治疗仪器的同时,切实加强医务人员的在职培训和进修学习,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医德医风,让病人住得下,留得住,花钱少,治得好。一定程度上做到了“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疑难重症才到大医院”。

(五)、简化补偿机制,努力提高结报效能。简化报销程序,及时得到补偿,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县合管中心将本着“确保农民及时拿到补偿,确保农民最大限度受益,确保补偿资金运行安全”的原则,在加强监管,完善制度的前提下,从201*年试点开始就采取医疗机构现场减免,即参合农民出院时只需缴个人自付费用,补偿金由医院垫付,以进一步方便参合农民及时得到补偿。外出务工患者只需将在外务工符合条件的医药费用资料交当地乡镇卫生院审核后医院现场给予支付。县合管中心在收到医疗机构上报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支付给医疗机构。

(六)、我县合作医疗运行情况

1、参合率201*年76%,201*年80.11%,201*年94.83%,201*年98.52%,呈逐年上升趋势。

2、资金的筹集

四年来全县参合人口累计327.08万人次,群众筹集参合金3270.81万元,中央补助共计7521万元,省补助4544.24元、市补助1683.88元、县补助1165.91元,累计共筹集资金18185.84万元。其中:201*年1869.42万元,201*年3149.34万,201*年4541.58万元,201*年8625.50万元。

3、受益情况和基金的使用

从201*年1月1日到201*年12月31日止,合作医疗门诊就诊人次为653381人,住院人次为180942人,门诊产生费用1800.16万元,合医补偿1728.91万元;住院产生费用为21786.57万元,合医补偿9819.49万元。共计支出11548.40万元;基金使用率63.5%。

4、基金累计结余6637.44万元。二、合作医疗工作存在的问题1、参合人员方面

部分乡镇由于宣传和公示等工作不到位,导致一些参合人员不知情,实现不了参与监督的权利。对于参合人员的管理仍须探索出一条可行的制度。

2、乡镇合作医疗监管方面

由于部分乡镇公示做得不到位,群众政策知晓率低,办证不规范,信息上报不太及时。

3、医疗机构的监管

业务学习和培训力度不够,医疗服务质量有待提高,门诊登记和住院登记有待进一步规范,外出务工人员的报帐资料审核工作难度大,不同程度存在小病大治及大处方现象。

三、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仅是一项民心工程,更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从宣传资料发放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努力做到“三确保”即确保农民吃到放心药、确保农民用药合理、确保参合农民就近得到医疗服务;充分发挥电视、广播和报纸的宣传作用;多做宣传栏、宣传画让我县包围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氛围之中;争取让老百姓对合作医疗政策更进一步了解。

2、加强基金的统筹与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本身是“三农”工作的一部分,是让农民摆脱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一项民心工程,只有加强了基金的规范管理,进一步作好基金减免报销的审核工作。同时希望全社会都来共同关心、支持、宣传和监督好此项工作,让每一分基金都用到农民的健康工作上来。

3、将出台一些新的管理办法,完善各种规章制度,确保合作医疗健康运行,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不断推行,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分析总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制定严格规范的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制度。同时结合政务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布合作医疗开展情况,保证参合农民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落到实处。加大管理人员和医疗卫生人员的计算机及业务培训工作,加强对乡(镇)管理机构的指导和帮助,及时、妥善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4、引入竞争机制,扩大定点医疗机构的选择面,完善医疗服务市场,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规范医疗服务性收费,严格执行药品最高限价,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5、不断加大对农村卫生工作的投入,逐步完善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医疗条件。继续抓好乡(镇)、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6、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基金管理、医疗费用报销、医疗机构服务等重要环节的监督,建立健全参合人员与监督机构和管理机构之间的管理和监督网络,使广大参合人员真正参与合作医疗的管理和监督。

7、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的监督更好的推进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是农民能否对医疗卫生服务满意;所以在201*年将加大经常性不定点不定时的随机督察工作,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8、加强药品、诊疗范围管理,杜绝大处方,超范围诊疗,近年来,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一些不良的风气也出现在了卫生行业,如开大处方、开提成药、超范围诊疗等,在侵害患者的权益的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鉴于以上情况,对自费的药品和诊疗项目一律执行报批制度,在得到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并经县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使用,将有效地保证了药品的合理使用;合管中心将进一步规范住院患者住院期间检查、治疗的规定,以便有效地减轻参合患者的住院负担。9、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最大限度降低诊疗费用,在价格执行方面,将严格监督、检查、审核医院的收费行为,有效杜绝乱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等情况发生。

10、加强管理,确保医疗机构优质服务随着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继续推进,参合农民的自我保健意识和疾病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我们将进一步严格要求定点医疗机构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严格按照医疗基本操作规程和规范进行医疗活动,为参合人员提供物有所值的服务,确保让参合患者满意,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项惠民工程的的确确做好,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盘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二00九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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