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物价局201*年招商引资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xx县物价局
201*年招商引资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县招商局:
201*年,我局坚持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价格工作的服务监督职能,努力维护新农村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发展环境。现将保护招商环境方面的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我局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搞好招商引资的决定,使大家认识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项目建设发展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措施,改善投资环境是招商引资的基本工作,也是影响招商引资成交的重要因素,必须抓住改善环境这个关键,着力改善投资环境。通过学习使大家认识到:要从我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发挥职能作用,维护投资环境支持招商引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二、维护市场稳定,减轻企业负担
一是进一步加强市场调控。年初,针对我县部分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比周边地区偏高问题,局领导班子及时调查研究,向市物价局和县政府写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的报告”,提出并落实了加强对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和市场执法检查等四条措施,稳定了市场价格;二是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有线电视收费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在数字电视整转过渡期内,须保留至少六个模拟信号频道,转播中央、省和当地电视台的主要节目,自201*年1月1日起供暂时不愿收看数字电视的原用户免费接收的政策;三是严格收费政策,对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296个收费许可证全部进行了审验,年审率达到100%。结合我县实际,注销了以乡村小学学前教育为主的收费许可证69个,切实强化了收费管理;五是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价格政策,运用成本定价原则,深入实际,详细核算,先后审批了“xx新区”经济适用房三、四、五期住房价格,审批了xx至xx等通村公路客运票价。通过改善价格调控,在保持市场稳定,优化经济结构,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加大价格检查力度,不断优化投资环境
1、抓好涉农收费检查。组织4个检查组对全县所有乡镇站办所和县属有关涉农部门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28
个单位。对个别单位出现的违规收费问题及时进行了查处纠正,进一步规范了涉农收费行为,维护了农民的切身利益。
2、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今年5月份以来,我局安排30余名检查人员,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全县20多家医疗单位对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查处纠正了部分单位存在的药品超过规定差率加价的违价问题,帮助被查单位进一步完善价格管理制度,推动了全县医疗事业健康发展。
3、开展节日市场检查。按省市物价局统一安排,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期间,对旅游景区的门票价格,对家大型超市、粮油门店、对客运票价进行了检查整顿,确保节日期间市场价格平稳,为广大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营造了良好的价格环境。
4、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全国行业协会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及省物价局《关于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县城8家行业协会和15家物业收费单位进行了检查,查处纠正了这些单位出现的收费公示不规范、收费项目分类界限不清,收费标准未备案、以及个别单位无证收费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了行业协会和物业收费管理秩序。
5、抓好举报案件的受理和查处。建立和完善了12358价格举报制度,安排专职人员搞好举报的受理和登记工作。
及时受理30起价格举报案件,解答群众价格咨询60余件,较好地发挥了12358价格举报的社会监督职能。
6、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和争创价格诚信示范单位的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了价格服务进万家和创建价格诚信示范单位活动领导小组,向全县各企事业单位下发了xx县物价局《关于开展价格诚信活动争创价格诚信示范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我们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消费者认可、社会监督的基本思路,命名表彰了20个“价格诚信示范单位”。充分发挥价格部门在诚信建设方面的引导、规范作用,鼓励价格诚信行为,营造诚信兴企兴商的浓厚氛围,提高了经营单位的价格自律意识。
加强价格执法,优化投资环境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们决心总结经验,发挥优势,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积极工作,为促进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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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201*年工作情况总结
201*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西安市物价局紧紧围绕“建强创佳”目标,积极履行“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的职能,按照年初部署的价格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勤奋努力,踏实工作。为使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我局充分发挥目标管理责任制功能,对照目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从而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开展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运用经营城市理念,支持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根据经营城市理念,着眼发展,围绕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化城市供水价格体制改革。在调查测算的基础上,起草了全市水价改革五年规划(草案)及相关说明,经市长办公会讨论批准,4月上旬召开了西安市水价改革五年规划听证会,聘请消费者代表、用水大户代表、经营者代表、专家、学者及市政府有关部门代表共27名,通过新闻媒体征集,参加旁听代表15名,就方案的重要性、可行性,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进行了较充分的论证。听证会后,起草了我市水价改革的请示,经市政府同意,现已上报省物价局。二是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拆迁现场、建筑垃圾厂,了解运营情况。对生活垃圾收费成本进行了调查、审核和论证,制定了《西安市生活垃圾收费改革方案》(讨论稿),已上报市政府。三是积极支持企业发展。积极与有关方面协调,解决了西郊热电厂上年度一期上网电量及结算电价问题,为企业增收450万元。并多次向省物价局汇报,积极为其二期机组的上网电价及供热价格争取有利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对天然气公司、煤气公司提出收取有关设施维护费的报告进行了实地考察和测算,制定了我市天然气、煤气管网维护费收费标准,标准实行后企业和消费者双方均反映良好。四是为城市建设争取资金。先后向省物价局汇报了我市几个重要建设项目存在的资金短缺情况,上报了收取西安高架快速干道、东站立交工程、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费及调整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请示,为筹集城建资金,缓解资金匮乏的状况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二)履行定规则职能,加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认真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加强价格法制建设。我局起草的《西安市政府制定价格暂行规定》经市政府批准,以市长令11号颁布,从7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价格决策听证实施办法》,重新修改了《西安市价格决策听证实施细则》,已从6月1日起执行。为规范价格执法行为,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权利,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了《西安市物价检查所价格违法案件陈述、申辩暂行办法》。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我市住宅小区居民用电计费标准存在一些问题,长期以来未得到解决,造成物业公司与居民之间收缴矛盾尖锐,群众投诉较多。对此,我们深入小区调查研究,认真听取物业公司和业主的意见,制发了《住宅小区公共用电电量分摊计算表》,理顺了计费中存在的问题,使费用的收缴逐步透明,受到各方面的好评。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今年又放开了涉及各类宾馆、饭店、招待所服务收费和一般性临展、临演、临赛门票价格管理权限,由经营者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定价。第二,加强“热点”价格的监管。一是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为促进我市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在继续全面落实新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经请示省物价局同意,调整了陕西省森工医院和西安市八院的部分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会同市卫生局进行收费等级评定工作,制定了9家非营利性医院的特需病房价格。二是严格自制药剂价格管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市级医疗机构自制药剂价格进行严格审核,上半年共审定了市四院、市五院、中心医院、儿童医院、军工三院等医院共86种自配制剂价格;对药品、消毒材料等146种(类)价格,按规定及时办理了备案手续;针对群众反映药品价格虚高问题,下发了《关于加强药品价格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国家药品价格政策,提出了加强监管的具体措施,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起到了稳定药品价格、维护群众利益的作用。三是加强教育收费管理。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教育收费秩序,我们对全市各类高中的教育成本进行了核算,并借鉴外地经验,会同市教育、财政部门起草了高中择校生实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的请示,5月下旬省物价局批准下发了《关于我省普通高级中学择校生实行“三限”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下发后,我们会同市教育局及时制定下发了有关实施意见。同时经省物价局批准,确定了我市11所省级重点高中择校生收费最高限额,制定了14所改制学校收费标准以及4所小学少儿日托管理班收费标准。四是适时调整旅游参观点门票价格。为促进我市旅游业健康发展,针对部分旅游参观点门票价格偏低的情况,适度调整了翠华山森林公园、大兴善寺等门票价格。(三)整饬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规范有序的价格环境一是严格《收费许可证》制度。3、4月份,组织进行了我市201*年度《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共涉及55个部门,收费项目386项(其中行政性186项,事业性200项),共审验《收费许可证》4765个,审验率达91.2%(其中市本级审验率为98.3%)。通过审验,全市取消收费项目17项,降低收费标准43个,由行政事业性转经营性收费15项,查出有乱收费行为的单位109个,违纪金额106.5万元,减轻企业及群众负担近1000万元。还完成了物业管理收费年度审验工作,通过审验,摸清了全市物业收费的底数,强化了对收费单位的管理,规范了物业收费秩序。二是深化价费公示工作。继续巩固和完善涉农价费公示制度,全市涉农十区县151个乡镇(街道办)全部实行了涉农价费公示,2418个行政村、2636个行政事业单位也基本实现了公示,全市共设立涉农价费公示牌5804个。会同市教育局落实了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全市6201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已建立公示制度的占90%以上。对全市170家物业公司,400多名物业收费员进行培训,考试合格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收费。三是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节日期间市场价格检查,对一些大型商场、超市借节日之机利用打折、回赠等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予以告诫和查处;加强春运期间交通运输等价格检查,召开了春运期间交通运输价格警示会以及对外来务工人员收费警示会,从源头上减少乱收费行为的发生;以区县为主、市级抽查的方式对全市农业供水、供电价格和农机服务、农民建房收费等进行专项检查,有效遏制了涉农收费的混乱状况;开展机动车辆和路桥收费专项检查,在短短两周时间基本完成十三个区县交通局、交警队、农机站等23个单位的调查取证工作;目前全市正在开展越权定价行为专项检查,已完成了自查、复查阶段的各项任务,进入整改阶段。截止5月底,市物价检查所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59起,查出违法所得金额92.46万元。四是认真处理价格投诉举报。年初,受广东非典影响,我市一些商品价格曾有所上涨,群众举报增多,我局举报中心加强“12358”举报电话的值守,及时受理价格投诉和举报,并加强统计分析工作,在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安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上半年市举报中心共受理群众举报1643件,其中723件及时予以转办,查处48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0余万元。还妥善处理了丹尼尔窑坊小区、阳光小区、二府庄小区等3起群众集体上访事件,通过宣传政策,化解了矛盾。
(四)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努力做好价格服务工作
“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是新时期对价格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我们积极转变观念,履行服务职能,认真做好各项价格服务工作。一是努力转变工作作风。针对在去年“创争评”活动中我局被警示的情况,4-6月份,全市物价系统组织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大整顿”活动,各处室认真找差距,析根源,定措施,见行动,振奋精神,转变观念,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努力做好各项价格工作,在抗击非典斗争中取得了显著成绩。二是认真落实《价格监测规定》。根据国家要求,从今年6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的《价格监测规定》。我局认真落实了新的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并制定了价格监测工作考评办法,为促进全市价格监测工作的开展,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价格监测质量年”活动。三是认真搞好成本调查工作。认真完成了国家发改委下达的农民种植意向、农户存粮、农资购买等情况的专项调查任务,并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编发了《西安市粮油副食品市场价格情况监测分析》,为广大农民和农村发展服务。四是加强价格信息网络服务。坚持做好“西安价格信息网”、“西安医药价格信息网”、“西安汽配价格网”三个网站的技术维护、页面和内容更新工作,充实完善了网站18个相关数据库的信息资源,拓宽了价格咨讯服务内容,扩大了价格网络覆盖面。五是认真做好价格认证工作。本着为司法服务,为企业发展服务的宗旨,认真做好价格鉴定、认证、评估、咨询等工作,截止6月底,全市价格认证、鉴定、评估1260余起,涉及金额2.18亿元。
(五)强化市场价格监管,确保非典时期市场价格平稳“非典”期间,西安市场价格突发异动,根据国家发改委、省物价局的通知及市委、市政府预防非典紧急会议精神,我局快速反应、紧急应对,采取果断措施,加强价格监管,稳定了市场,有力配合了非典防治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快速反应。4月17日,我局召开会议,紧急安排部署,成立了防治非典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防范和应对价格异动事件的组织、指导、协调和处理工作。下发了《加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和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制定了《关于应对价格异动事件的方案》。局领导分工负责,各项工作全面铺开,紧张运转,紧急应对。二是紧急干预,政策调控。根据非典期间市场部分商品特别是药品需求量剧增,一些不法商贩趁机哄抬物价,使预防非典药品、甲肝疫苗及相关商品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的情况,我局采取果断措施,进行行政干预,就控制预防非典药品、中药材、卫生消毒用品及器材、主副食品等相关商品价格下发了10个紧急通知,较好地发挥了价格政策的调控作用。干预措施包括:公告价格政策、公布政府定价、控制差价率、规定最高限价、规范医疗机构药品及服务价格、从源头控制价格、禁止乱收费等。
三是严密监控,加强监测。为及时准确掌握市场价格变动情况,为政府决策、价格调控提供依据,改过去10日一测一报为一日一测一报或多报;落实监测人员230人,选择105个有代表性的医院、药房、药材市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作为监测点,监测范围覆盖全市城乡;由开始的药品、中药材、卫生消毒用品3类30个监测品种调整扩大到药品、中药材、卫生消毒用品、粮食、副食品、蔬菜等6类65个品种;编发《预防非典价格监测报告》39期,提供监测数据2600多个,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在西安价格信息网开辟预防非典价格专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为广大市民服务;选择重点地区,采取蹲点和巡回的办法,对价格变动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加强对价格投诉举报的整理分析,及时为价格调控提供依据,为价格监督检查提供线索。
四是强化执法,重拳出击。从4月中旬开始,集中全市价格检查力量,形成合力,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迅速抽调人员,分成10个检查组与工商、公安部门联合对城郊六区开展检查,从重从快打击不法商户。截止5月16日,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4900多人次,检查药品经销店和副食品市场等6200余家,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705起,对不法经营者实施经济制裁190.84万元;一批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典型案例在中央、省、市、区县媒体曝光;对少数不法分子移交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治安拘留,有力地打击了乱涨价、乱收费行为,震慑了不法经营者,迅速、有效地遏制了价格上涨势头,维护了市场和社会稳定。为配合防止非典疫情向农村扩散工作,稳定农村市场价格秩序,还开展了农村市场价格检查。五是引导自律,警示倡议。利用价格警示、发倡议等形式,防治并举,引导商家自觉维护价格秩序,保持价格稳定。召开了有卫生、防疫及20余家医院、药品经销企业等单位参加的价格警示会;会同市药监局、工商局、经委召开了全市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销单位参加的价格警示会。还组织市中心医院、西安中药集团等20余家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联合发出“诚信守法经营、加强价格自律”的倡议,得到许多商家企业的响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上半年,我局还办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4份,答复率、回访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六)加强思想建设,提高干部政治素质
一是抓好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上半年我局集中组织干部学习4次,中心组学习5次。集中学习了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围绕主题、把握灵魂、狠抓落实”的要求,在求深、求新、求实上下功夫。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统一了全局干部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集中学习了中央、省、市反腐败工作的要求,播放反腐败录象,开展反腐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识到国内外形势给反腐败斗争带来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认识到我党反腐败的决心,提高全体党员的警觉性。同时要求党员干部从自身做起,弘扬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规范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纠正物价行业的不正之风。三是认真组织学习优秀党员领导干部郑培民、龙清秀和秦皇岛市物价局的先进事迹,开展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教育活动。尤其在市直机关“创佳,争先,评差”活动中被警示后,局党组组织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大整顿”活动,通过党小组会、支部会和处室会,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整顿措施,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四是抓好制度建设。上半年围绕管好人、办好事的原则建立修订了28项制度。在财务管理制度上,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审批、报帐制度,并逐步实行监审管理,强化审批制度。在用人制度上,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上半年选拔中层领导干部3名,严格实行了群众推荐、组织考察的原则,纪检干部参与了选拔任用的全过程,目前新任干部已到位,群众反映较好。
在管好各项行政权力中,我们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制定了详细的目标任务,对易发生以权谋私的岗位加强了监督和监管,并实行目标责任追究,明确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问题,实行“一票否决”。五是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党组决定在全局领导干部中,实行述职述廉制度,每半年都要进行述职述廉,并接受群众评议。同时党组认真落实了廉政谈话制度,上半年纪检、监察谈话15次,查办市纪检委交办案件2项,局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廉政谈话8次。收到较好效果。(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局党组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为一件大事来抓,并以此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上半年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制定、监督检查做了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制定《西安市物价局20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之一,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为四大类,分解到各分管领导及处室负责人。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西安市物价局201*年目标任务》和《西安市区县物价部门201*年目标任务》之中,以确保党风廉政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我们强化了监督检查,要求各处室对管辖内的党风廉政工作敢抓敢管。今年在防治非典工作中,党组还制定了专项工作纪律,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专项的监督,要求在“防非”期间落实各项工作责任,不准推诿扯皮。同时各处室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半年报告和半年考评,目前,已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八)加强机关管理,确保各项目标全部落实
在机关管理工作中,我局重新修订了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出勤考核制度和干部值班制度。为更好地落实制度的监督作用,我局对干部迟到、早退、旷工及病事假执行情况每月进行公示或通报,对出现迟到、早退等现象均能坚持原则,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理,以严肃工作纪律,并认真操作、持之以恒。对局值班人员加强了常规检查和日常抽查,非典期间尽管电话异常频繁,24小时几乎不间断,但从未出现缺岗不在位或接听不及时造成延误的情况,确保24小时值班电话畅通。市委、市政府在多年的抽查中,我局均能及时接听、认真处置。在综合管理中,努力做好机关保密、档案、计划生育、安全保卫等工作,未出现违反规定或发生各类事件的现象。二、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情况(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在开展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中,我局始终将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各级“一把手”均作为目标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亲抓亲管。今年我局的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党组成员均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本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均做为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这就为有效开展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形成我局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各分管局长按照工作分工,分别对所辖部门实施目标责任制管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负全责的工作机构。2、制定目标,明确责任
在制定目标任务时我局采取两个步骤:一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制定我局主体目标;二是各部门紧紧围绕我局主体目标,根据工作职能分解主体目标并制定分目标和子目标。201*年,根据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我局制定了8个方面的目标任务,并将其分解成为75条工作重点,各部门结合75条工作重点相继建立完善分目标,部门工作人员结合分目标,集体研究制定各子目标,至此各级目标健全完备。在建立各级目标任务的同时,结合目标任务内容,按各部门职能划分及部门内部各工作人员所承担工作分类,将各目标任务逐项分解至各部门及各工作人员,使确立的各项目标任务均有对应的责任主体,以杜绝出现工作漏洞。3、逐级监督,狠抓落实
按照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分工,局长对分管局长及直管部门;各分管局长对所辖分管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行逐级管理和监督,按照分管和责任主体所承担的各项目标任务,对其实施和完成情况,进行工作指导和检查落实,行使管理监督权,并承担相应责任。在组织形式上,局机关形成了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三种形式的管理制度和局考评领导小组局考评办公室处室考评员三级网络的考核体系,结合完善的工作制度使局内各项工作分工不分家,形成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4、认真总结,搞好初评
半年初评即是平时考核阶段性汇总,也是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为搞好半年初评工作根据市考评办《关于做好201*年全市党政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半年初评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及时下发了《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开展201*年目标管理责任制半年初评工作的安排意见》明确了考评内容,考评办法,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按责任制分工,各分管局长对分管部门半年来物质之明、精神文明、机关管理、目标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各部门结合半年工作情况,对本部门工作人员作出全面评价,为年终总评打好基础。根据市人事局《关于改进和加强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半年初评工作,我局将原文转发至各部门并提出相关要求,以指导各部门进一步加强目标管理责任制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使平时考核有章可依,有据可查,为年终干部实绩考核提供详细资料。下半年拟重点做好以下几项目标任务:
1、继续做好价格改革工作。一是积极与省局联系,认真做好配合工作,促进我市水价改革方案早日出台;制定自来水的趸售价格方案。二是进一步理顺集中供热价格,探索对居民住宅小区供热价格管理的新办法。三是抓紧筹备,及早召开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费价格听证会。
2、认真做好价费监管工作。一是继续会同卫生部门对全市医院进行等级评定,做好各医院特需病房收费标准的审核。二是继续加强药品价格管理,降低虚高定价,重点研究中标药品价格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其价格核定办法。三是全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继续推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制度,增强医疗服务收费的透明度。四是规范全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秩序,开展“价格进社区”活动。3、加强价格法制建设。一是与《民办教育促进法》相衔接,尽快出台《西安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以规范我市社会力量办学收费行为。二是根据国家建设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西安市经济适用房价格管理实施细则》。三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尽快制定《西安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四是抓紧《西安市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审核管理办法》的出台,为调定价提供科学依据。4、抓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一是继续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认真办理群众投诉举报,提高价格举报工作质量和效率。二是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完成外来务工收费、教育收费、环境保护和卫生防疫等价格专项检查工作,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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