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法律援助中心0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吕梁市法律援助中心二00九年上半年
工作总结
半年来,我市中心根据省中心的工作部署,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紧紧围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要求,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以“应援尽援,不断加大法律援助社会服务总量为目标”,求真务实,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应有的职能作用。一、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改善办公设备
在队伍建设方面: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首先我们认真组织了全是法律援助工作者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各项活动。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进一步提高了对法律援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一致认为在今后的工作当中,将科学发展观的理念运用到各项法律援助工作中;第二,加强了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了援助中心接待制度、法律援助工作规程、档案管理制度、重大疑难案件请示汇报制度、案件质量检查制度、经费管理及案件审批制度。同时,逐步完善了中心日常管理制度、加班管理制度、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援助中心岗位责任制。将中心人员的工作进行了分工,是职责分明,责任到人,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工作质量,为援助工作规范化发展奠定了基础;第三、努力吸收法律援助志愿者和发展法律援助联络员,扩大援助队伍建设。目前,全市14个法律援助机构,共吸收法律援
助志愿者394人,其中今年吸收40人。发展了法律援助联络员3256名,其中,今年发展了100名。如石楼县结合农民和农民工面临的实际需求,于今年5月在有关单位建立了一支由司法、低保、总工会工作人员的专职调解员、单位保卫干事等组成的法律援助20人的联络员队伍,从队伍上保障了援助工作的开展;第四、加强教育培训力度,多渠道提高援助人员素质和工作质量。随着国家新法的不断颁布和有关司法解释的出台以及法律援助志愿者、联络员的发展,加强对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教育培训势在必行。为此,我们借集中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机遇,加大了教育培训的力度。全市开展了以《民事诉讼法》、《劳动调解仲裁法》、《援助业务操作规程》、《农村土地承包法》等为重点的以法律援助志愿者、联络员为主要对象的业务培训,共举办不同形式的培训班19期,受训人数510人。通过培训,使法律援助人员不断汲取新知识,以适应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的需要。如孝义市援助中心聘请法院法官、检察院检察官及律师组成辅导小组常年与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工作联系,并进行分片分店包抓辅导,对法律援助工作队伍素质提高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
在改善办公条件方面:为了补缺和改善县区级层中心的办公设备,我市司法局非常重视和支持,给每个基层中心配备电脑、打印机各一台,大大地改善和补缺了无电脑、打印
机的状况。
二、积极拓宽法律援助途径,做到应援尽援
为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作用,提高法律援助的覆盖面,方便受援当事人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我们采取了一系列便民措施。一是为了便于弱势群体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我们进一步加强了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全市14个中心依托工、青、妇、老董等部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47个,乡镇街道建立工作站160个,乡镇、街道工作站占应建数的100%。3200多个社区、行政村建立联络点,已建数占应建数的97%。二是为了保障、方便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能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全市14个中心和部分工作站开通了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维权绿色通道,有条件的县市区还设立了临街服务大厅。三是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对于老弱病残、农民工、未成年人的维权案件,在受理程序上予以简化,对于较急的援助案件采取“先办理,后补办手续”的措施,予以援助。四是各县市区普遍建立困难群众名册,登记名册内的困难群众的维权案件,可优先获得法律援助。五是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和电话咨询。六是结合吕梁实际,经审查对处于城市、农村低保线边缘的困难群众,降低门槛给予援助。同时,除将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凡范围内的援助案件给与援助外,对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赔偿、给付劳动报酬以及三农案件等涉
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法律案件,重点列入援助范围。截至六月份,全市共接待当事人来电来访15158人,代书824份,受理案件515件。其中民事342(涉农民工109件、未成年人29件、残疾人43件)件,刑事169件,行政4件,受援人总数达16532人,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636.2万元。
三、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为保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我市中心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建立切实有效的监督机制,从案件受理、审查指派、办理,都要做到规范、科学、合理,要求工作人员严格审查,耐心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严格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二是在办案过程中,实施监督制度上保障,措施上落实。经常提示承办人员遵守办案规程,恪守职业道德。建立旁听、办案质量监督、重大疑难案件讨论、限时办理等制度和采取回访办案单位及受援当事人等一系列措施,以确保援助案件的质量。三是各中心对年内办结的案件,每年都要开展一次案件质量自查活动。市中心每年进行一次质量检查,对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案件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杜绝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
四、注重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
一是在3.15、3.22、5.19全市进行了三次大型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二是结合六月份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全
市除6.14、6.17开展了大型宣传活动外,市中心于6.12日借政风行风评议热线的平台,在吕梁市人民广播电台宣传了法律援助条例并解答了群众提出的有关法律援助的问题。同时两次深入我局方山县马坊镇、村扶贫下乡点,进行宣传,对群众提出的涉法事项进行现场解答。三是结合宣传月活动,各县市区广泛开展了法律援助六进活动。并充分利用乡镇、街道工作站,农村、行政村联络点的地域优势,以张贴标语、口号、条幅、黑板报、发放宣传单、广播喇叭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了法律援助活动。同时部分县市区还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典型法律援助案例进行宣传报道。石楼县开展了“牵手外来民工”法律援助系列活动,并于5月份专门成立了法律援助巡讲团,定期深入外来民工聚集的社区、建筑工地、子弟学校等地进行巡回宣讲。通过鲜活生动的典型案例,使他们受到了教育,同时也对法律援助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四是半年来全市中心共举行大型设点宣传活动6次,悬挂宣传条幅98条,印制散发宣传资料10万余份,黑板报62期,广播喇叭宣传300多次,电视宣传报道15次。通过上述各种宣传活动,法律援助知晓率得到极大提高。
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中心人员严重不足。如岚县、兴县、石楼、交口、汾阳、中阳只有1-3人,不能满足受援需求。二是援助经费严
重不足。特别是受金融危机的冲击,各县市财政收入锐减,落实经费困难比较大。三是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吕梁全境多数企业停工、停产、减员,案源相对有所减少,完成今年下达的任务困难较大。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扩展阅读:201*年XX区法律援助工作全年总结
201*年市北区法律援助工作全年总结
201*年,市北区法律援助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援助中心具体业务指导下,顺利完成了全年预定任务。在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服务政府中心工作,积极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201*年(截止到11月30日),“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共接待来电、来访咨询973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33件,涉及案件标的420余万元。全年共上报各类案例、信息53篇、理论调研文章4篇。被各级新闻媒体采用46篇,其中被省级新闻媒体采用9篇,市级新闻媒体采用32篇,区级采用5篇。特别是《青岛日报》“特色市北”板块的“法律服务在身边”栏目,专题报道法律援助案例21篇,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现将法律援助中心全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完善一个窗口,营造规范化建设新环境
根据政府统一安排,法律援助中心于去年年底搬迁至无棣一路办公。为了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窗口形象,我们全体人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行动,在局领导的指导下,一是完成了网络平台的安装、调试、维护以及内外网宽带安装等工作。经与计算机中心协商,将平台服务器统一在政府机房内托管,从而克服了在大楼外面办公导致IP地址不固定,无法访问平台系统的难题;二是完善上墙公示制度,营造规范化建设办公新环境。增设了法律援助形象墙,
将法律援助服务理念、工作人员情况、法律援助范围、受理事项、办理流程、办案质量监督等信息和相关制度上墙公示,营造了中心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办公新环境;三是对工作纪律提出了新要求。要求中心全体人员从着装、上班时间、工作纪律、理论学习等各方面,全面严格按照政府大楼规定执行,进行自我规范,树立了法律援助窗口形象。
二、新辟一个通道,突出亮点特色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衔接,避免困难群众诉讼维权时多次申请、反复审批导致的维权成本增加问题,联合区法院在全市率先创新开辟了司法救助法律援助“便民绿色通道”。
一是在区法院立案庭、刑事审判庭和区法律援助中心,分别设立了司法救助法律援助“便民绿色通道”窗口和刑事审判“便民绿色通道”窗口,指定专人担任“便民绿色通道”联络员,建立了“便民绿色通道”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将低保户、重度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和他们经常遇到的重点维权案件纳入了服务范围,理顺了公诉案件、自诉案件、指定辩护代理的法律援助程序;三是对“便民绿色通道”服务窗口的服务职责、办理事项、办理程序进行了规范;四是制作了《“便民绿色通道”案件受理通知书》。困难群众在办理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手续后,凭《受理通知书》可直接申请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此项工作受到了市司法局领导的充分肯定,走在了全市乃至全省的前列。
自“便民绿色通道”开通以来,通过该救助机制,区法院立案受理案件8起,其中民事案件6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2起,为受
援人缓交、免交诉讼费用2.4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7万余元。
三、打造一个工程,完善平台体系建设。
为进一步延伸法律援助工作触角,拓展援助服务范畴,中心创新工作思路,搭建五大工作平台,打造了市北法律援助“惠民工程”。
(一)搭建“服务军人军属”工作平台,维护国防利益。一是在区武装部挂牌成立了“维护国防利益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律援助联络站”,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和工作方式,把现役军人及其家属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对军人军属的法律援助申请放宽审批条件;二是向12家驻部队单位公示法律援助中心和“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号码及地址,做到互联互动,随时向军人及军属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三是对涉军案件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服务承诺,对涉军案件一律优先审查、优先办理。
(二)搭建“服务集贸市场”工作平台,推动经济发展。为更好的服务经济建设,解决创业者创业过程中遇到的法律疑惑,中心率先在即墨路市场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站”,举行了“法律援助进市场活动启动仪式”,面向市场经营业户开展法律援助服务活动。通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开授法制课堂、接待市场业户及消费者维权方面的来电、来访等形式,积极调解市场管理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产生的矛盾纠纷,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确保维护市场稳定和谐。据不完全统计,自搭建“服务集贸市场”工作平台以来,提供义务法律咨询120余人次,举办法律知识讲课7场,代理各类诉
讼与非诉讼案件15件,为市场业户及务工人员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9余万元。
(三)搭建“服务残疾人群”工作平台,关爱弱势群体。一是开展“法律援助助残活动”,安排法律专家、律师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讲座;二是在原有“残疾人法律援助联络中心”的基础上,分别在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区残联设立残疾人维权窗口,指定专人负责接待残疾人维权工作;三是对持有《法律援助卡》的残疾人采取特殊政策,减化审批环节,直接申请法律援助;四是举行“市北区法律援助助残活动暨《法律援助卡》发放启动仪式”,营造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维权的宣传力度。
(四)搭建“服务青年学生”工作平台,促进创业就业。为积极响应中央关注大学生创业就业的民生问题,中心携手区团区委搭建青年创业就业法律志愿服务平台,设立青年创业就业法律志愿服务站。从全区优秀律师事务所中招募90名资深律师组建“市北区青年创业就业律师志愿服务团”,倾听青年的创业心声,解答青年的法律疑问,切实为广大青年就业创业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中心还与辽宁路街道办事处联合开展了“扬帆助航”创业就业援助行动,为创业青年提供及时、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五)搭建“服务新市民”工作平台,保障社会和谐。为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我们实施了“三快一优先”原则,打造了农民工维权快速通道。“三快”是尽快协助申请人搜集证据;尽快为申请人办理法律援助手续;尽快为申请人指派办案律师。“一优先”是在缺乏非必要相关证明时,优先为申请人办理手续,相关证明可随
后补交。对于请求支付工资、工伤待遇的申请人,不审查经济状况,为农民工依法维权畅通了快速渠道。
四、做好三项工作,凸显法律援助职能作用
(一)做好各类迎检调研工作,展现法律援助工作新形象。今年以来,中心先后接待了区人大2次专题调研次,区政协、市司法局、省团委以及四方、城阳等兄弟单位大小调研7次,顺利通过青岛市综合治理年终考核,并且被市援助中心推荐为市内五区的唯一迎检单位,迎接了201*年省援助中心的目标责任考核,取得了良好效果,展现了市北法律援助工作新形象。
(二)做好参与化解信访工作,疏导涉法信访案件。我们坚持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化解涉法信访案件中的作用,加强与信访部门协作,疏导化解涉法信访案件。201*年,中心共参与接待茌平路拆迁居民、杨家群建筑民工、新华服装厂等上访群众170余人次,协助疏导上访案件30余起,为集体上访案件提供法律援助
3件131人次,有效减少信访隐患和社会不安定因素。
(三)开展专项集中维权活动,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在元旦春节、国庆、全运会、“打霸治痞”专项行动等涉法矛盾纠纷的多发期间,我们开展了“法律援助集中维权月”活动。组织各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协同区总工会、团委、妇联、老龄办、残联、人武部等部门法律援助联络站,通过开展社区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进企业、进家庭、进工地等形式,将法律援助送到困难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身边,为全区3634名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5641个低保
家庭发放了《法律援助卡》,引导他们通过正确的途径解决矛盾纠纷,从而减少弱势群体因为维权无路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
五、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对亮点工作宣传不够。虽然在工作中能够拓展思路,实施创新,但是对于亮点工作的宣传力度不足。
(二)部分工作缺乏后续行动。由于个别工作摊子较大,后续工作没有及时跟上,没有及时获得效果反馈。
六、201*年工作打算
201*年,中心将继续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服务维权弱势群体为己任,在积极做好日常法律援助工作和“12348”平台建设基础上,筹划打造“四个一”工程。
“四个一”工程:即创建一个团队、深化一个品牌、构建一个体系、落实一项建设。
创建一个团队。即创建“市北区法律援助特色团队”;深化一个品牌。即深化“便民绿色通道”品牌;
构建一个体系。即构建“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标准化建设体系”;
落实一项建设。即落实对法律援助联络员培训工作制度化建设。
市北区法律援助中心201*年12月10日
201*年参加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发言材料
201*年,市北区法律援助工作在市援助中心的具体指导下,顺利完成了全年预定任务。“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共接待来电、来访咨询973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33件。全年共上报各类案例、信息53篇、理论调研文章4篇。被各级新闻媒体采用46篇。
一、完善一个窗口,营造规范化建设新环境
完成了12348网络平台的安装、调试、维护以及内外网宽带安装等工作,将法律援助服务理念、办理流程、办案质量监督等信息上墙公示营造规范化建设办公新环境,树立了法律援助窗口形象。
二、新辟一个通道,突出亮点特色工作。
在全市率先建立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有效对接平台,在区法院立案庭、刑事审判庭和区法律援助中心,分别设立了司法救助法律援助“便民绿色通道”窗口,建立“便民绿色通道”工作机制。自“便民绿色通道”开通以来,通过该救助机制,区法院立案受理案件8起,其中民事案件6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2起,为受援人缓交、免交诉讼费用2.4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7万余元。此项工作受到了市司法局领导的充分肯定,走在了全市乃至全省的前列。
三、打造一个工程,完善平台体系建设。
搭建五大工作平台,打造了市北法律援助“惠民工程”。(一)搭建“服务军人军属”工作平台,维护国防利益。在区武装部挂牌成立了“维护国防利益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律援助联
络站”,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对军人军属的法律援助申请放宽审批条件;
(二)搭建“服务集贸市场”工作平台,推动经济发展。举行了“法律援助进市场活动启动仪式”,面向市场经营业户开展法律援助服务活动。
(三)搭建“服务残疾人群”工作平台,关爱弱势群体。开展“法律援助助残活动”,安排法律专家、律师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讲座;
(四)搭建“服务青年学生”工作平台,促进创业就业。携手区团区委组建“市北区青年创业就业律师志愿服务团”,倾听青年的创业心声,解答青年的法律疑问,切实为广大青年就业创业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
(五)搭建“服务新市民”工作平台,保障社会和谐。实施了“三快一优先”原则,打造了农民工维权快速通道。
四、做好三项工作,凸显法律援助职能作用
(一)做好各类迎检调研工作,展现法律援助工作新形象。今年以来,中心先后接待了区人大2次专题调研次,区政协、市司法局、省团委以及四方、城阳等兄弟单位大小调研7次,展现了市北法律援助工作新形象。
(二)做好参与化解信访工作,疏导涉法信访案件。201*年,中心共参与接待茌平路拆迁居民、杨家群建筑民工、新华服装厂等上访群众170余人次,协助疏导上访案件30余起,为集体上访案件提供法律援助3件131人次,有效减少信访隐患和社
会不安定因素。
(三)开展专项集中维权活动,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在元旦春节、国庆、全运会、“打霸治痞”专项行动等涉法矛盾纠纷的多发期间,开展了“法律援助集中维权月”活动。组织各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协同区总工会、团委、妇联、老龄办、残联、人武部等部门法律援助联络站,通过开展社区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进企业、进家庭、进工地等形式,将法律援助送到困难群众身边。
五、201*年工作打算
201*年,中心筹划打造“四个一”工程。
“四个一”工程:即创建一个团队、深化一个品牌、构建一个体系、落实一项建设。
创建一个团队。即创建“市北区法律援助特色团队”;深化一个品牌。即深化“便民绿色通道”品牌;
构建一个体系。即构建“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标准化建设体系”;
落实一项建设。即落实对法律援助联络员培训工作制度化建设。
市北区法律援助中心201*年4月16日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吕梁市法律援助中心0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吕梁市法律援助中心0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吕梁市法律援助中心0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http://m.bsmz.net/gongwen/487652.html
- 上一篇:妇联总结
- 下一篇:法援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