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街道七宝岩村二OO九年民主法制建设总结
昌州街道七宝岩村二OO九年民主法制建设总结
201*年初自换届选举以来,本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上级有关单位的帮助下,在街道党工委的正确领导和街道人大的认真监督下,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全局,以“五五”普法规划为总纲,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将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村,保障和促进我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的发展。工作开展以来,我村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民主法治观念进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意识更加增强,法律保障措施得到落实,法治管理水平得到提升。为创建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农村的全面进步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1*年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组织人员机构,齐抓共管搞普法教育1、切实加强对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委会主任为副组长,宣传委员、团书记、村委会委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订了民主法制建设工作计划,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总结经验,布置任务。
2、加强宣讲教育力度。为顺利开展工作,村民委员会按照街道办事处要求成立了普法教育小组;成立了村级普法信息联络员。切实加强宣传教育,结合“五五”普法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村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二)强化责任,措施到位,监督有力,保障工作的开展建立了一套责任考核体系,每年根据年初计划与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了村干部目标管理考核方法,明确规定各人员的工作职责、奖惩办法,将工作成绩与年终考核直接挂钩,奖优罚劣,强化责任,力求实效。加强村民代表对普法工作的监督作用。
(三)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宣传载体
1、街道办事处政府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墙报、宣传窗(栏)、流动宣传车、流动图片展等形式开展宣传,营造气氛,本村积极配合宣传教育。在时间上,做好日常普法工作的同时,还重点突出“妇女节”、“五四”青年节、“62”禁毒宣传日、等特定日期的宣传,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
2、分类开展学法用法工作。村党支部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带头学法用法,坚持日常学法。另外街道办事处政府还聘请司法所人员为本村村民开设法律知识讲座。
3、紧紧围绕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与加入世贸组织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社会发展迫切要求普及的各项法律法规,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更加良好的法律环境。
4、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妥善处理学法和用法的关系,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坚持把普法工作与处理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紧贴治安整治斗争、市场经济秩序整顿、“抗震救灾”等工作,开展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5、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把依法治村与以德治村紧密结合起来,促进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认真开展文明村的创建活动。
二、所取得的成效
(一)各项制度建设更加完善,依法行政自觉性进步提高切实开展政务公开,加强监督,建立制约机制,推进民主政治和干部作风建设;全面开展了民主法治村建设,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保证了村级组织依法治理,顺利完成了201*年的村级换届选举工作。
(二)全民法律素质提高,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1、本年来,村“两委”成员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没有出现干部违法违纪行为。
2、民众法律素质明显提高,遇到纠纷能主动寻求法律帮助。3、社会治安环境良好。本年来切实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坚持群防群治,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确保了社会治安秩序。
三、存在的不足之处
开展民主法制建设工作以来,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具体表现在:
1、地处荣昌县城乡交接处,地区环境复杂,人员关系复杂;经济贫富差距大,群众素质普遍较低,法制意识基础很差,给普法工作带来很大困难。2、部分村干部、党员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这项工作只是“软工程”,开不开展都看不出很大的区别,工作上有些懈怠,且本身法律素质就不高,不能起到学法、用法带头模范作用。
3、由于教学条件的限制,青少年学法形式稍显单一,学习效果大打折扣。
困难与不足是客观存在的,但相信经过全村全体干部群众的团结一致、共同努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定能得到圆满的完成各项任务。
以上便是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的基本情况,成绩是肯定的,但也面临着一定的困难,我们当继续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努力提高依法治村水平和全民法治素质,为创建最佳县级文明村而努力。
七宝岩村村民委员会20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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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重庆市法制建设工作总结
201*年,是国家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五五”普法的启动年。一年来,全市法制建设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市委二届九次、十次全委会精神,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全面完成了本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市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宏伟目标,建设平安和谐重庆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广泛宣传、层层发动,“五五”普法开局良好
20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广泛动员和全社会共同参与,“五五”普法开局良好。一年来,为了顺利启动我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决定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市级部门和区县(自治县、市)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并决定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对获得201*201*年度法制宣传教育的先进地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5月12日,市委、市政府批转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5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8月2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动员大会,会议传达了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部署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当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洋在重庆日报上发表了题为《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推进和谐重庆建设》署名文章。
全市大会召开后,各地、各行业、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真制定了“五五”普法规划,及时调整充实了法制建设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开展了广泛深入的“五五”普法宣传发动工作,层层召开了“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全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呈现出群策群力、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宣传到位的良好态势。
二、突出重点、形式多样,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一)注重实效,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不断深化
我市历来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工作。201*年,我市从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能力着手,不断深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工作。市委组织部和市委法建办共同组织实施了201*年春季和秋季2次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全市共有2510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了考试,及格率为99.5%。市委法建办和市司法局联合举行了第9次全市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市级机关全体干部、各区县(自治县、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全市大专院校教职工近7万人参加了考试。各区县委法建办还组织了处以下各级各类干部的考试,考试人数达30余万人。市委法建办、市法学会共同组织了两场“全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重庆专场”活动,市委法建办举办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法制讲座。一年来,全市各地共举办各类法制讲座80余场,近4万余人参加了讲座。通过各种的学法形式和方法,我市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务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大大提高。
(二)健全机制,青少年学法不断完善
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直是我市普法的源头工程。201*年,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我市在继续强化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机制。一是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律辅导员作用。各地不断将优秀政法干部和大学生充实到法制副校长、法律辅导员的队伍中,
通过作法制报告,上法制课,典型案例教育以及深入学校、街道、家庭对失足青少年进行回访帮教等措施,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一年来,全市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为学校上法制课共201*余场次,受教育学生30余万人次。二是不断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文明办、市教委、市关工委、重庆广电集团(总台)联合组织开展了“希望从这里放飞”大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市教委利用网络开办了“法律在线”和“法律阳光”普法教育基地,加强了《重庆法制报》“教育法苑”栏目,《青少年与法》等法制教育阵地建设,举办了全市青少年法制征文比赛等活动,通过多种形式不断创新和加强了全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三是继续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未成年人管教所、西山坪劳教所、涪陵监狱等三个单位被市委法建办、市教委、市司法局、市文明办等8家单位正式命名为重庆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各基地继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全年共接待参观者2万余人,演出法制文艺节目100余场次。通过不断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机制,我市青少年法制教育环境进一步得到优化。
(三)多方协作,企业普法不断强化
201*年,我市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行业指导的原则,充分发挥各部门以及行业协会的作用,联系企业的实际,加强了企业职工尤其是经营管理人员的普法教育。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学法制度。全市国有企业逐步完善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培训考核、企业法律顾问培训等七项制度,建立了新提任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使我市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工作在“五五”普法期间有了切实保障。二是社会团体和行业组织积极参与企业普法。重庆市维护企业权益协会、重庆市企业联合会、重庆市律师协会等6家行业协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在会员企业中开展法制宣传推进依法治理促进企业维权与发展的意见》,并以“法
律进企业”为契机,举办系列法制讲座。市国资委在全市国有重点企业和区县国资监管机构中开展了“重庆联交所杯”国资监管法规知识竞赛,有2.7万余人参加了答题,32支队伍参加了现场比赛。市经委在经委门户网站上开设了“法制园地”栏目,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三是进一步加强新颁法律培训。市国资委举办了2期全市国有重点企业法制理论知识骨干培训班,对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等新颁布法律及时进行了培训。全市国有重点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1万余人参加了年度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参考率达100%,合格率达100%。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考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律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
(四)突破难点,农民普法不断深入
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既是普法的重点又是难点。为了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在全市农村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地各部门深入农村,走进农户,将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制文艺、法律服务送进乡村,送到农民手中。据统计,各地、各部门全年共向农村发放法制宣传资料近30万余份,展出法制宣传展板1000余块,演出法制文艺节目50余场,为农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01*0余件(次)。二是加强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制培训。201*年,全市分市、区县、镇乡三级对村干部进行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水平,增强了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和为农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对外出务工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主城各区在农民工集中地,棒棒公寓、农民夜校、农民工维权站等场所定期举办法制讲座,或到工地、厂区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婚姻法》、《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各区县还利用农民工春节返乡的有利时机,对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开展法制教育。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为农民工上法制课80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达4万余人次。这些活动的开展,逐步增强了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为推动社会
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围绕中心,法制宣传形式多样
201*年,全市各地各部门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扩大了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一年来,市委法建办、市司法局组织“新农村法律服务团”、“普法志愿者服务队”以及“重庆市学法讲师团”,结合库区建设、新农村建设、抗击百年大旱等全市中心工作,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大力宣传农业、环保、计生、土地等方面法律法规。各地、各部门也根据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特点和群众的不同需求,组织“民工维权宣讲团”、“法制宣传小分队”、“法制文艺轻骑队”等法制宣传队伍,送法到田间地头、社区院坝、厂矿工地、操场教室。“法律六进”活动的广泛开展,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人心。
同时,各地、各部门还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三月法制宣传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禁毒日等法制宣传月、周、日,采取举办讲座、知识竞赛、法制展版、万人签名、科技赶场、网上答题等有效形式,开展了“关爱农民工,构建和谐工业园区”、“从我做起,远离盗版”、“重庆环保世纪行”、“婚育新风进万家”等一系列富有特色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学用结合、务求实效,依法治理整体推进(一)提高质量,地方立法逐步健全
201*年,我市将地方立法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放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上迈出了新的步伐。在立法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社会公示等形式
广纳民意、集中民智,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立法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市人大常委会全年共审议地方性法规37件次,其中:新制定法规6件,修订修正法规7件,废止法规2件。市政府制定政府规章、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43件。市人大常委会还对《民族区域自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水土保持法》、《重庆市义务教育实施条例》等十余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此外,市人大常委会还以开展诉讼庭审工作评议为切入点,加强了对司法工作的监督。
(二)规范政务,依法行政深得民心
201*年,我市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监督,努力促进法治政府的建设。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和《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政府决策行为,使全市近千个建设项目的审批时间比改革前减少一半多。全市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和规范行政执法的决定》,在各地各部门全面开展了行政执法“五清理”和“四规范”工作,继续深入实施《重庆市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健全了市、区县和乡镇三级问责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共实施问责49例,追责领导干部89人。全市各级机关“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围绕“强化五大观念、解决五大问题”这条主线开展了系列活动,达到了预期目标,使广大干部的思想观念明显转变,作风明显改进,行政效能制度建设明显加强,基层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树立形象,公正司法显见成效
201*年,全市政法系统深入开展了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主题的“大学法”活动,政法队伍素质明显提升,司法公正得到有力保证。全市政法系统全年共举办社会
主义法治理念、法律理论知识讲座500余场次,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480期,岗位技能练兵300余次,对全市政法系统46000余名干警普遍进行了一次集中培训。一年来,全市政法部门按照“执法为民、服务发展”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法制保障和法律服务。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妥善处理了国有资产破产案件21件,精心审理了涉及库区移民搬迁的各类民商事、行政案件,制定出台了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完成“四久工程”的司法处置工作;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坚决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结合检察职能,依法办理了一批影响农村稳定和库区产业发展的犯罪案件,大力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公安机关完善了打击经济犯罪的预警、防控、协作机制,加大了打击经济犯罪的力度,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工作,全力实施法律援助“民心工程”,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118件,调解民间纠纷231696件,积极化解了矛盾纠纷,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积极创建,基层依法治理不断深入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平安创建工作,并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群众,加大经费投入,推动了平安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201*年,全市80%以上的区县实现了“两降三无”目标,达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平安区县”创建标准。全市群体性事件稳中有降,201*年全市人民群众安全感从201*年的91.87%上升到91.89%。各区县在认真总结我市“民主法治村”创建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了“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今年全市60%以上的村达到了“民主法治村”创建标准,并且各“民主法治村”基本实现法律援助面全覆盖。各区县为了加强城市社区的民主法治工作,结合本地发展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了“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基层依法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四、保障有力,考核逗硬,法制建设工作力度加大
法制建设工作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领导重视,全社会广泛参与,也需要制度和经费的有力保障。201*年,我们继续狠抓了法制建设的保障工作。一是健全和完善了相关制度。全市各地各部门在总结、运用“四五”普法行之有效的学习制度、工作制度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普遍健全和完善了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制度、人大任前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制度、法制建设季度报告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二是加强目标考核。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认真落实市委常委会的意见,继续将法制建设工作纳入市级部门目标考核中,作为加分项目进行考核,对区县党委、政府法制建设工作的目标考核也正在筹划运作中。全市40个区县基本都与所管辖的部门、乡镇、街道、企业、学校层层签定了法制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有的区县还实行了一票否决制。三是法建经费普遍落实。市财政连续四年向区县转移支付100万元法建经费,此项补贴加上各地配套经费和专项法建经费,基本保障了法建工作的顺利开展。201*年,各地普遍加大了法建经费的投入,绝大多数区县达到了人平0.2元,有的区县已达到人平0.5元。
五、正视问题,加大力度,努力开创我市法制建设工作新局面
201*年,我市法制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充分肯定,在201*年5月12日中央批准召开的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周慕冰副市长代表重庆市在会上作了专题发言,我市共有55个“四五”普法先进地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受到中宣部、司法部的表彰,在全国同级省市中名列前茅。还有158个“四五”普法先进地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但是,我市的法制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制建设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地区尤其是农村的普法工作相对滞后,下岗职工、流动人口、农民的普法工作仍较
为薄弱;二是个别地区和部门的法制建设工作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实效性、针对性还不强;三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还不够深入,“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存在的重数量、轻质量问题没有根本得到解决,“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工作在全市还未真正推开;四是各地法建经费的保障程度参差不齐,还有极个别区县的法建经费未达到0.1元,有的区县还不能保证转移支付专项经费的配套资金足额到位。
201*年,是“五五”普法的实施年,全市的法制建设工作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构建和谐重庆为主线,按照“五五”普法的总体要求,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市法制建设工作的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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