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乡201*年“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城东乡201*年“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为确保我乡人民群众及园区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安全的节日,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保障食品卫生安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根据楚食安委办【201*】17号转发市食安办《关于做好节会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楚卫监所【201*】01号《关于开展节会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和楚卫发【201*】146号《关于加强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年“元旦、春节”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杜绝餐饮服务安全隐患,确保我乡“两节”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预防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我乡在“两节”即将来临之际,对全乡的食品卫生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大检查,现将情况总结如下: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我乡高度重视此次餐饮服务安全监督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实,收到实效,及时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切实加强领导,周密进行部署,强力落实各项措施。一是向乡政府分管领导作了专题汇报;二是成立了由乡政府分管卫生副乡长为组长,乡卫生院院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元旦、春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三是制订了《201*年“元旦、春节”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应急预案》,明确了检查的目的、方法和步骤;四是元旦、春节期间严格值班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轮班制度,全院职工24小时通讯工具畅通。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食品卫生安全案件立即调查处理,预防了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
在这次检查中,我们坚持以《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指针,明确了检查重点。此次检查内容为:一是检查餐饮单位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杜绝假冒伪劣食品进入餐厅,同时检查各食品经营单位的办证情况及厨房卫生状况;二是检查举行集体就餐活动申报、登记制度情况,加强对“午夜饭”和家庭聚餐活动的监督管理,同时对参与人数量大的集体就餐的监督指导管理;三是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餐饮单位的专项执法检查;四是对全乡所有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单位进行一次食品专项检查;五是加强对饮用水的检测管理,做好对各水厂自检工作的检查指导。三、严格执法,效果显著
本次共派出食品卫生协管员30人次、出动车辆5台次;共检查餐饮业37家、学校食堂1家、水厂15家。在检查中发现:1、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办验证方面:在检查的37户中,有2户无食品卫生许可证、在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中,有6人无201*年度健康合格证明上岗。
2、卫生管理方面:餐饮单位、学校食堂都能做到索取进货方卫生许可证、检验报告书,卫生管理人员定岗定责,制度健全,库房有货架、分类、隔墙离地堆放,通风良好、货物进出有记录。但一些小吃店卫生制度不健全,未进行索证管理。
3、厨房环境卫生方面:在此次检查中,发现绝大部分餐饮单位及学校食堂厨房操作台有标识,工艺流程合理,下水道通畅,有完善的“三防”及保洁设施,从业人员有较强的卫生观念。但是在极少数食店发现了下水道不通畅,生熟切菜板不分,操作台“三洗池”无标识等问题。4、宴席申报、登记制度方面:大型餐饮单位基本有集体就餐活动申报、登记制度,对从事农村酒席的从业人员登记率达99%,签定责任书100%。
5、饮用水方面:各水厂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率达100%。基本建立健全了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设施定期清洗消毒制度、水污染事件报告制度。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对环境卫生差、制度不健全,未进行索证管理的经营户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对食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经营业主无卫生许可证的2户,责令立即补办。
总之,通过这次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提高了各经营业主的食品安全和法律意识,净化了全乡餐饮安全市场,为全乡的人民群众提供了节日食品安全保障。
城东乡卫生院二一二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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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第一季度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
在市卫生局党委领导下,市卫生局监督所遵循“履职有责、
守土有责”的工作原则,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制定和实施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计划。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及任务细化表。按照网格化执法责任的工作要求,组织各区(县)所重点开展了问题奶粉、地沟油、不合格一次性筷子专项检查,启动落实201*年天津食品安全监管计划工作(餐饮服务部分),现将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制定和部署201*年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计划制定了201*年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计划(餐饮服务部分),确定了10项工作目标,5项重点工作,8项工作措施,10项整顿任务和3项检测重点;同时对风险检测评估、新闻发布、宣传教育、督查考核等工作进行了统一规划和要求。3月24日市所召开了全市各区(县)卫生、食药局分管局长,监督所长和整治办主任会议,传达了张俊芳副市长在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两个意见”,会上林立局副局长、张铁军副局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对我市餐饮食品安全形势进行了分析,提出13个薄弱环节,提出了10项工作目标,6项保障措施。
(二)制定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为保证今后全市食品安全监管计划(餐饮服务部分)和专项整治工作科学、规范、有序、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按照林局长的指示,市所专项办在对南开、西青、宝坻、津南等区(县)所多次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全市餐饮服务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该工作方案主要由实施方案、网格化区域监管责任图、网格化监管示意图、被监管单位基本档案构成,该方案提出了“科包街,组包片,人包店”的监管模式工作思路,进一步将责任明确到每一名监督员及对应的每个被监管单位。
(三)开展彻查“问题奶粉”工作
根据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请再次清查201*年问题乳粉处理情况的函》和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办公室视频会议等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市卫生局和市食药局遵循“履职有责,守土有则”的工作原则,自1月19日至2月19日分三个阶段组织全市各区(县)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按照网格化执法责任的要求,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对全市餐饮服务环节使用乳与乳制品情况开展了“地毯式”检查,在检查中主要对全市餐馆、集体食堂和集中供餐单位采购、台账记录、索票、库存等关键环节进行彻底清查。在为期一个月的检查中,共出动卫生监督员6526人次,监督车辆2280辆,对全市14215户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和集中供餐单位进行了彻底清查,未发现问题乳粉和接到相关投诉、举报。
根据卫生部《关于立即对乳制品及含乳食品中三聚氰胺进行检验的紧急通知》(卫发明电【201*】11号)的要求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市卫生监督所组成6个抽检组,在两天内对我市市售乳制品及含乳制品进行抽检。2月5日、6日两天,抽检组对我市8个区、县15家食品流通单位进行了抽检,其中包括食品商场2家、超市9家、批发市场3家、农贸市场1家。采集乳及乳制品10类共119种,包括婴儿配方奶粉14种、普通奶粉15种、液态奶13种、酸奶9种、奶酪7种、含乳饮料11种、冷饮7种、奶糖12种、夹心饼干20种、其他11种,并连夜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其中抽检结果显示,在河北区金耀市场采集的黑龙江大庆市金地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400g袋装“金泰牌”全脂速溶锌钙奶粉(生产批号为201*/01/20)三聚氰胺含量为6.31mg/kg,严重超标。2月8日及时将检测结果上报卫生部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同时将该情况通报黑龙江省卫生厅。
(四)努力做好“两节”期间卫生监督保障工作
为保障“两节”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1月下旬市卫生监督所提早行动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县)卫生监督所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门队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责任到人,重点对有承接节前单位聚餐、年夜饭的餐饮单位的采购食品及原辅料,查验和台账制度落实情况、有效避免发生交叉污染、餐饮具消毒情况、48小时留洋制度落实,库房湿度、温度条件等关键环节进行检查。同时,还要做好春节放假每天都有人巡查,值班人员及时受理举报投诉等方面工作。春节放假期间,市所每天都由领导带队与2个区(县)所监督员组成10余人联合督导组,配备快速检测车,对市内六区及塘沽区的42家大、中型餐饮单位进行了抽查,对252件餐饮具、人员手等进行了快速检测,确保了两节期间全市广大消费者在外就餐的食品安全。(五)圆满完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我市督导检查工作
3月24日、25日两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边局长携相关司长及中央电视台等国家主流媒体记者共十余人,对我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为做好迎检工作,按照市卫生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的指示,市所召集部分区(县)所长开会,部属迎检工作。国家检查组对西青区中北镇汪庄村20户小餐馆、南开区水上北道客家公馆现场卫生状况、自身卫生管理水平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我市餐饮服务卫生综合执法网格化监管模式、治理餐饮无证经营经验具有全国示范意义,应该推广。
(六)开展“地毯式”专项行动,严查地沟油和不合格一次性筷子
为贯彻和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下发的《关于严防不合格一次性筷子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的紧急通知》(食药监办食[201*]26号)和《关于严防“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的紧急通知》(食药监办食[201*]25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卫生局和市食药局领导指示,3月22日市卫生监督所召开全市各区(县)卫生监督所所长会议,紧急部署工作,要求全市各区(县)卫生监督所自3月23日至4月23日分两阶段,采用“地毯式”的检查方式,开展历时一个月的专项行动。重点对全市各餐饮单位原辅料采购、台账记录、索证、索票、库存情况等关键环节展开拉网式清查。据统计,共出动监督员7391人次,出动监督车1884辆次,检查餐饮单位21175户次,发现原料索证资料不全和进货台账记录不齐全单位5630户,其中食用油脂2580户、一次性筷子3050户。查处可疑食用油脂共计1031公斤,查没未索取改批次检验报告的一次性筷子共计10箱。
针对存在食用油和一次性筷子索证不全、现场检查不能提供资质档案材料等问题,相关卫生监督机构依法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9259份,市卫生监督所要求各区(县)卫生监督所对不合格的餐饮单位要立案查处,对可疑的食用油和不能提供检验报告的一次性筷子依法进行销毁,对问题单位追根溯源,查明其进货渠道,责令其改用非一次性筷子。同时要求各区(县)所在今后工作中再接再厉、恪尽职守、举一反三,查细查实各种问题和隐患,坚决杜绝监管空白的现象出现。
(七)淡水鱼、煎炸油、食用油、餐饮具监测工作
为贯彻落实《201*年天津市食品安全监管计划》中的餐饮业食品抽检工作计划,按照《全市食品安全监管计划任务细化表》进度要求,第一季度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采取随机采样的方式,分别对大中型餐馆的淡水鱼和小型餐馆(早点部)的煎炸油、食用油以及学校和工地食堂的餐饮具进行了样品采集。据统计,此次抽检工作,全市共对99户餐饮单位的鲈鱼、草鱼、鲫鱼、鲤鱼、桂鱼等淡水鱼类的99件样品进行了孔雀石绿的化验室检验,检验报告显示:合格样品99件,合格率100%;对99户餐饮单位99件食用油样品进行了酸价、过氧化值、羰基价、极性组分的化验室检验,检验报告显示:合格样品99件,合格率100%;对94户餐饮单位的95件煎炸油样品进行了酸价、过氧化值、羰基价、极性组分的化验室检验,检验报告显示:合格样品94件,不合格1件(极性组分不合格),合格率98.9%。对学校食堂、中小餐馆等单位使用的餐具进行了细菌总数、大肠菌群两个指标现场快速检测和实验室检验。对174户餐饮单位从业人员手、熟食刀、熟菜板等700件样品,进行现场快速检测,合格样品478件,不合格样品201件,合格率71%;对274户的526件餐饮具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合格样品455件,不合格样品71件,合格率87%;对97户的481件餐饮具进行了化验室检测,合格样品452件,不合格29件,合格率94%。
针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相关区县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对问题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整改,杜绝再次发生不合格情况。就此次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监管工作,市卫生监督所提出四点要求:一是从餐饮具检测结果来看,化验室检测合格率高于现场快速检测8个百分点,各区县监督所要对两种方法的对应性做进一步分析研究;二是各区县监督所要针对从业人员手、熟食刀、熟菜板的现场快速检测合格率较低的问题予以高度重视,查明并分析问题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合格率;三是合格率较低的区县卫生监督所要集中人力物力,对合格率较低的单位进行再次检测,直至合格为止;四是对存在违法行为的餐饮单位,要依法予以处罚。
(八)信息汇总、简报编发和档案建立情况
在第一季度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中,市卫生监督所制定了全市彻查问题奶粉工作实施方案和督导方案,指导区(县)所制定了网格化卫生监督工作方案,起草下发6个会议及工作通知,起草完成了14期问题奶粉工作日报,汇总14期问题奶粉检查情况报表,汇总完成4次彻查“地沟油”、不合格一次性筷子全市各区县的工作报表,完成淡水鱼、食用油、煎炸油、餐饮具的全市情况汇总,起草编发了9期工作简报。建立了问题奶粉工作动态、上级文件等方面内容10个档案。完成彻查“问题奶粉”、地沟油、不合格一次性筷子和全市抽检三项工作总结。二、主要做法和采取的主要措施
在第一季度日常监管和专项政治工作中,市所严格按照市局领导的指示精神,始终强调卫生执法监督工作要落实岗位责任,始终遵循“履职有责,守土有责”的工作原则,始终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各区(县)卫生监督所全面实行“科包街,组(队)包片,人包店”的网格化工作方式。不断完善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监管网络图和树状图。将网格化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使每个卫生监督员都清楚自己的职责、监管多少户单位;检查什么内容,达到什么标准,确保监管工作全覆盖,不留空隙和死角。
在第一季度工作中采取了五项主要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全力以赴,周密部署,严格按照任务和时限要求,具体落实专项行动各项任务,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二是,各区(县)卫生监督所要高度重视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充分认识做好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圆满完成全年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三是,现场检查时要有的放矢的对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用工具及设备、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卫生设施、工艺流程情况,餐饮加工制作、过程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及执行情况、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食品添加剂等的感官性状、产品标签、说明书及储存条件,餐具、饮具、食品用工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的清洗、消毒和保洁情况进行检查。四是,签订责任书,进一步强化餐饮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使其自觉地遵法、守法,诚信经营,从根本上杜绝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在我市发生。五是,各区(县)卫生监督所要做好每项工作的总结,要将好的经验尽快形成日常制度,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同时还要警钟长鸣,随时警惕问题奶粉、地沟油、不合格一次性筷子等类似违法事件在我市发生。
市卫生监督所20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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