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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清理整顿燃气市场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28 00:21:20 网站:公文素材库

北京市清理整顿燃气市场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北京市清理整顿燃气市场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燃气管理办公室

根据建设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清理整顿城市燃气市场加强燃气安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燃气市场和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情况,自201*年7月份开始即着手筹备并进行了燃气市场整顿工作。现将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市场现状高度重视整顿工作

目前,首都的燃气事业呈现出高速发展的局面,天然气自97年的1.8亿立方米到201*年已达到11亿立方米。城市燃气用户已达到300万户,液化石油气也已向郊区、城镇、农村放开,并有了较大的发展。燃气事业的发展和燃气市场的开放拓展,给城市燃气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我市的燃气事业正从计划经济的模式下逐步向市场经济过渡,其中液化石油气市场已形成了农村包围城市的局面。因此,在不成熟的燃气市场条件下,由于液化石油气价格的双轨制以及市场管理工作刚刚起步,燃气市场不仅需要开放,而且更需要加以规范,这正是我市积极推进燃气市场化的基本原则。

几年来,全市经过全行业的资质认定和考核工作及历年的清理整顿,燃气企业的内部管理逐步强化,人员素质有所提高,未发生重大爆燃事故。去年3月份和7月份,全市又进行了两次较大规模的燃气整顿,取得一定成效。但目前仍有少数单位和个人违法、违规销售液化气,不仅扰乱了燃气市场秩序,严重侵犯了正规企业的利益,而且对城市、对人民的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这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液化气经销违法、违规现象又有所抬头

由于液化气价格上调和地区差价的不平衡,在利益的驱动下,个别人私设摊点,倒罐倒卖,无证经营液化气,他们走街串巷,游动推销,缺斤短两,低价招揽,坑害群众。在城乡结合部的街市上,私卖液化气钢瓶和代销气的摊点随处可见,有的一条街上就有5、6家在经营,这种违法经销使用户的安全和利益得不到保证。

此外,目前未经检验的外地钢瓶流入市场,不合格、报废、超期未检钢瓶仍在市场流通,形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二)一些单位和个人法规意识淡薄,私搭乱建、占压燃气管线相当严重,在城八区和门头沟、房山、大兴等地,占压燃气管道达1633处,对城市燃气设施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三)个别不合格燃气器具和伪劣产品配件流入市场,无资质违法安装、维修人员,冒充燃气企业维修人员私自入户安装、维修,他们到处粘贴、发放小广告,滥用燃气集团名义,质次价高,欺骗用户,已造成多起事故,严重威胁到用户的使用安全。

(四)个别燃气工程建设单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不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注册,使工程的质量难以得到有效的控制。个别施工企业野蛮施工,损坏燃气设施,造成管道泄漏事故。

因此,清理整顿城市燃气市场,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对于我市来说是非常必要的。对此市领导多次明确提出燃气安全管理问题,并将燃气的安全列为全市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亲自过问,亲自带队检查,并亲自解决城市燃气安全隐患问题,给予燃气安全以高度的重视。

二、明确整顿目标重点深入动员精心准备

根据我市燃气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市确定了清理整顿工作的目标和重点:

目标:通过清理整顿,遏制违法经营势头,有效控制不合格或超期钢瓶的罐装和周转、使用,清除占压燃气管网设施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规范燃气器具销售、安装和维修服务,提高燃气企业安全管理意识和服务质量。

重点:整顿工作分为四个重点,并作为四个专项治理统一布置,分点实施。

(一)清理整顿液化气市场,大力查处和取缔非法经营,遏制无证经营、违章经营的势头。

全面检查、有效控制不合格超期未检钢瓶的罐装和周转、使用,凡使用不合格或超期未检钢瓶的单位,要给予清理和查处。

(二)全面清理拆除违章占压,将此工作纳入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对1633处违章占压,下半年集中拆除548处。

(三)加强燃气工程的质量监督,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各方建设主体资质、资格的审查;加大燃气工程质量检查的力度,特别是对煤改气工程的检查;加强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杜绝在有地下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违章挖沙取土、植树、埋压圈占和恶性施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四)清理整顿燃气器具的销售和安装维修资质,加强燃气器具市场的管理。实行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认定工作,规范燃气维修市场。

为推动清理整顿工作,市、区两级成立了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转发了两部一局的通知,制定了总体计划和分步实施计划,逐级逐项召开了动员会,进行了深入动员和精心准备。

三、突出燃气安全管理实施专项市场整顿

(一)清理整顿液化石油气市场

针对液化石油气市场的实际情况,我市对这项整顿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动员部署,确定了清理整顿目标及具体实施方案,并将城乡结合部列入全市清理整顿工作的重点,具体实施如下工作:

⒈全市进行动员,调动各方力量,统一部署;

⒉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大社会审查力度,我市各新闻媒体即时给予了报道。各区县也利用各区的新闻媒体进行了广泛的宣传;

⒊由市市政管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清理整顿液化石油气市场的通告》(通告[201*]4号)。

⒋组织市场清查,严厉查抄非法经销液化石油气摊点

按照我市清理整顿液化石油气市场的统一部署,从9月开始全市统一行动,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地区,对非法经营企业以及违法经营难点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共清理违法经营摊点112处,收缴各种液化气钢瓶1328个,查缴未检钢瓶8000只,检查燃气企业172个,对22个非法经营企业进行查封或停业整顿。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这次全市大规模的清理整顿工作,不仅有利地遏制了违法经营势头,清除了一批安全隐患,而且起到了震慑和安全宣传作用,受到了当地群众的拍手称赞。各区县表示,要以此为起步,继续加大清理整顿力度,发现一起,消除一起,决不手软牵就。

⒌开展企业整顿,加强对燃气企业的安全检查

为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结合全市清理整顿工作,各区县加强了对燃气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各燃气企业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全面整顿。进一步增强了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了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市燃气集团高度重视,深入动员,将查安全管理漏洞、查隐患治理作为主要内容,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针对容易出现的薄弱环节、岗位、设备、人员进行重点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制定防范预案。共检查调压站350座、调压箱2246座、抽水缸1262个、闸井376座,排除各种隐患14处。对燃气的五大隐患,燃气集团组织力量,调动资金予以逐项解决。此外,液化气各灌瓶厂、供气站对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90项问题中的85项进行了解决,对5项须经协调解决的问题,采取了安全监控措施。销售一、二公司分别开展了燃气安全的社会宣传日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宣传品近3万余份,入户维修近千户。

各区县对本辖区燃气企业的安全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了安全大检查。怀柔县对7家液化气灌装站和2家管道气企业进行了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采取了有效的措施。西城区对5处自管液化气换瓶站也进行了安全检查。朝阳区、石景山区、海淀区以及其他区县也按照市的统一部署,对燃气企业的安全工作进行了检查。(二)清理燃气管线违章占压

市政府高度重视公用管线违章占压问题,刘淇市长亲自过问,副市长刘志华同志亲自挂帅,并将此项工作纳入了全市综合整治工作的重点,有计划,有组织,分期分批地进行了清理整顿。

⒈反复调查核实确定拆违重点

违章占压是城市公用基础设施的顽症。而且,许多占压是历史形成的,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需要对其合法手续给予甄别核实,难度极大。为此,我委阜柏楠主任连续召开两次会议,调动上百人次反复核实查对,副市长刘志华同时还亲自带队查看占压情况。在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基础上,提出拆违分两步走的工作计划,并确定了201*年拆违的五个重点:①重要街道和重点部位②干线、干管、重要线路③易发生险情的线路和高压管线④人群密集区、变电站、调压站、液化气站等重要设施⑤经常检查的部位、小室、闸井等。经检查全市燃气违章占压共计1633处,涉及全市11个区县,确定201*年清理548处。

⒉任务责任明确全市深入动员

拆除违章占压涉及公用设施和人民财产生命安全,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首都的政治声誉,正如刘志华副市长所说:“首都的环境治理,首要的是安全环境的治理,安全是第一位的,这是我们各级政府重要的职责。”为把拆违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市领导“守土有责,确保一方平安”的原则和安全责任制的要求,将全市拆违项目列表造册,任务、责任全部落实到各区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并由市规划委、城管监察和燃气集团公司配合予以实施。为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受刘淇市长委托,副市长刘志华同志先后三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和工作部署,同时还举行了全市的电视电话会议,在全市作了深入的动员。

⒊各级高度重视拆违全面展开

根据市政府“认真抓紧抓好”的指示精神,各区县、各部门通力合作,调动各方力量,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组成专门的班子,逐街逐巷落实拆违任务,全面开展了拆除违章占压的工作。有的区县不仅完成了上帐的任务,而且结合本区的情况,将本辖区内未列入本年拆违任务的违法建设提前拆除。例如,朝阳区呼家楼办事处在完成帐内拆除23处任务的基础上,又多拆了50处占压燃气管线的违法建筑。朝阳区麦子店办事处也多拆了55处,合计1435平方米。西城区主管部门领导对每拆完一处的违法建设,都要亲自到实地进行检查验收。海淀、石景山、宣武等区也都克服各种困难,确保拆违的进度和任务的完成。

(三)整顿燃气建筑市场

北京的燃气工程建设伴随着首都燃气事业的发展,近几年建设工程量逐年增加。燃气工程的质量是确保燃气设施安全正常运行的保障。除此之外,目前城市建设中野蛮施工也给燃气设施的安全带来危害。为此,我们将这次燃气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延伸到燃气工程建设之中,由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在施的燃气工程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对质量问题给予排查,对野蛮施工和违法违规行为给予了查处。在此期间抽查工程共计265项,纠正质量问题13处,对3个责任单位给予了警告。

(四)整顿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市场

随着燃气市场的开放,城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市场的规范化必须提到燃气行业管理的议事日程,以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和市场秩序。根据两部一局的通知精神,我市着重进行了以下工作:

⒈制定了我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标准及申报审批和年检程序;

⒉编制了安装及维修操作人员岗位培训教材,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及资格鉴定;

⒊充分发挥燃气集团主渠道的作用,在全社会公开96777统一报修电话。这一举措方便了用户,保护了用户的利益,有效地遏制了小广告的蔓延势头,深受广大用户的欢迎。

⒋拟对全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进行清理整顿,进行企业资质的认定和从业人员资格的审查,进一步规范其企业的行为和维修服务质量。

四、存在问题及今后任务

(一)存在问题

⒈燃气法规建设滞后,执法缺乏力度。

⒉清理整顿工作的开展全市发展不平衡,违法经销液化气摊点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的根治。

⒊中小燃气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还有薄弱环节,安全意识不强,安全制度以及设备检修、消防器材更换制度不落实,政府对企业的监督还缺乏标准和依据。

⒋违法入户维修以及小广告的现象还未得到有效遏制。燃气器具维修市场有待进一步规范。

⒌从业人员素质亟待培训和提高,尚水满足岗位的安全要求。

(二)今后任务

⒈加强燃气企业资质的管理,实行年度审检的制度,对审查不合格的企业实行停业整顿,整顿仍不合格的取消企业资质。

⒉加大日常管理考核的力度,实施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加强和完善企业的基础管理,推进燃气企业管理的规范化,建立对燃气企业设施、管理、服务质量的综合评价体系。⒊将整顿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加大对违法经销行为打击的力度,加大清理的频率。

⒋加强培训,要对全市上岗人员进行培训,并检查各企业持证上岗情况。

⒌积极推行企业的兼并、重组、联合,实行规模经营和集团化管理,使中小燃气企业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⒍完善法规,建立专业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力度。

⒎推行燃气安全社区化管理,使燃气安全进社区入家庭。

⒏加强燃气安全的社会宣传,增强全民的燃气安全防范意识。

燃气市场的整顿是项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特别是随着燃气事业的发展及燃气市场化的进程,加强燃气行业的管理,建立长期有效的管理机制是摆在我们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面前的一个新课题。我们要积极探索加强城市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新思路,努力建立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的燃气安全管理体制。同时,要不断研究燃气安全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摸索新形势下城市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新规律、新办法,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把燃气安全管理的工作落到实处,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了城市燃气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繁荣稳定而做出我们的贡献。

扩展阅读:燃气经营市场整治情况

年燃气经营市场综合整治情况总结

各燃气经营企业:

根据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年苏州市危险化学品等六个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苏安(201*)5号)、苏州市市政公用局《关于开展管道燃气普查的紧急通知》(苏政公(201*)53号)以及常熟市安委会《关于贯彻落实苏州市专项整治工作精神的通知》的有关文件要求,今年,我处(办)从4月份开始组织开展了为期八个月的燃气经营市场综合整治活动。经过各部门通力协作,本次整治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燃气经营市场秩序,保护了燃气经营企业及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基本保证了我市燃气市场安全、规范运行。现将有关综合整治情况总结如下:一、整治的基本情况

按照《201*年燃气经营市场综合整治方案》,本次整治的主要内容是取缔非法经营户;过期钢瓶或超期钢瓶的充装;液化气钢瓶的塑封;清除违法占压燃气管线和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堆放物品;整治非法运输液化气车辆。查处利用面包车等箱式车或未有危险品运营证的车辆运输瓶装液化气等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我处(燃气办)会同城建监察大队对9家液化气储罐场和全市各镇近200个液化气供应站(点)进行了为期8个月的联合

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30多人次,查处违规经营行为1起,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站点89处,暂扣液化气钢瓶572只以及用于液化气倒灌的工具数套,开具限期整改意见书26份,吊扣《瓶装供应许可证》副本6份,吊销《瓶装供应许可证》正副本2份;处罚起数18起,处罚金额16500元。查处破坏管道设施、私接天然气管线设施等违规、违章行为134起,行政处罚7起,处罚金额7800元,追缴破坏管线设施补偿金70675元。1、加强组织领导,制订详细的整治方案

为加强对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为此这次整治成立了以建设局分管局长为组长,公用处及城建监察大队领导为副组长的燃气经营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根据本市燃气行业的特点领导小组进行了专题研究,制订了《201*年燃气经营市场综合整治方案》,明确了综合

治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并于3月底专门召开了燃气经营市场综合整治动员会,向燃气经营企业负责通报了此次综合整治的目的、范围和重点,以及分阶段实施的步骤和有关工作要求。由于组织有方和各部门的通力协作,使此次燃气经营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得以顺利实施。

2、重拳出击,瓶装燃气经营市场综合整治初见成效(1)针对瓶装燃气经营市场存在的液化气仓库不符合规范要求、无证无照经营、过期钢瓶充装、液化气钢瓶未塑封、短斤缺量、面包车运输等危及公共安全和损害消费者利益行为,我处根据《方案》,由我处(办)、城建监察大队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

按照镇级行政区域全面梳理,进行有重点和有针对性的打击,确保联合执法的成效。

(2)严格许可管理,完成瓶装供应许可证的核发工作,规范瓶装燃气经营市场的准入。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对具备整改条件的瓶装燃气供应站点进行了限期整改并在通过整改复查后,完成了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全市共核发瓶装供应许可证178份,从而使我市的瓶装燃气供应站点逐步纳入到许可管理之中,规范了瓶装燃气供应市场,提高了瓶装燃气供应站点的安全经营水平。

(3)注重源头管理,加强行业自律与违规处罚相结合,从源头杜绝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在整治过程中,我们发现杜绝违规经营行为发生的关键是控制源头,为此,我们组织召开各瓶装燃气经营企业负责人会议三次,传达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并协调企业加强行业自律,签订安全生产行业自律协议,各企业相互监督管理;同时,我处(办)会同城建监察大队加强对企业瓶装燃气充装、运输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依据《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从重处罚,从源头上控制了过期钢瓶的充装、液化气钢瓶的塑封等危及公共安全的的行为。通过管理部门和企业的共同努力,过期钢瓶充装已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为用户提供了安全的瓶装燃气产品。3、认真梳理,逐步解决管道燃气违规占压行为

根据苏州市市政公用局《关于开展管道燃气普查的紧急通知》以及常熟市安监局《关于在全市开展重特大事故隐患普查的通知》的精神要求,为消除建筑物占压燃气管线对燃气管道的安全运行带来的安全隐患,市建设局、公用处领导多次进行协调,为清理占压燃气管线工作扫清了障碍。

(1)会同市天然气公司、市城建监察大队成立了天然气管线保护应急联动机制,利用市政公用服务热线12319平台,快速

应对破坏管线设施的应急处置,第一时间查处各类违规、违章行为,确保燃气管线设施的安全运行。

(2)组织市天然气公司和能源燃气有限公司对辖区内的燃气管道设施进行了细致地排查,共排查出75处违章占压燃气管线的情况。七月份,我处(办)、城建监察大队、天然气公司、能源燃气有限公司联合向该75处占压行为发出了告知书,要求业主在接到告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拆除违规占压的建筑物,同时要求两家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加强与业主的沟通,通过改管等方式消除隐患。通过一个阶段的改造和梳理,仍有四十三处(其中能源燃气有限公司有二处)违章占压燃气管线未得到有效的治理。我局随即将该情况向市安委会进行了汇报,并作为事故隐患进行了备案。目前,这四十三处占压燃气管线设施的整改方案已经经市政府批准,原则上采取管道改造来避让建筑物的方案进行实施,市建设局也已对管线改造工作作出了明确的时间表,要求在201*年12月底前完成。为此,我处(办)、市城建监察大队和天然气公司积极行动,再次对占压管线设施现场进行了仔细研究和分析,制订了严密的改管方案及相关费用的测算,并联合对各户业主核发了管线改造通知书,要求各业主予以积极配合,消除安全隐患。止11月中旬,已完成了山湖苑等5处管线的改造工作。二、存在问题

1、虞山镇城区由于历史原因,由各燃气经营企业设置的瓶装供应站点大部分存在安全间距不足的问题,主要有常熟巨环石油化工产品销售有限公司锁栏路供应站,煤气公司颜港、花溪、元和发放站等供应站点未能取得瓶装供应许可证,且均设置在居民区内,构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为此我处建议,由政府牵头,由规划、建设、国土、安监、虞山镇等部门联合进行协调,对瓶装供应站点进行重新布局,逐步消除安全隐患。

2、各种违规经营行为依旧存在,面广量大,特别是乡镇瓶装供应站点规模小、人员安全意识差,虽然过期钢瓶充装较以往有了很大的改善和有效地遏制,但是受利益驱使,存在倒灌、液化气钢瓶随意存放等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还较多。建议一方面提高瓶装液化气准入的门槛,取消一部分规模小、安全条件差的站点,培植一批由燃气经营企业设立的规模较大、安全技术条件较好的供应站点;另一方面,加强执法力量、执法频次以及处罚力度,来规范各瓶装供应站点的经营。

3、燃气经营企业安全意识有待提高。虽然各企业法人代表对安全的认识较高,但受到瓶装燃气经营效益的影响,安全投入得不到有效保障;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虽然健全,但执行情况不是很到位。

4、相关部门缺乏协同机制。由于职能分工不同,燃气行业的管理部门较多,例如质监、消防、安监、工商等,各部门各施其责,协调配合机制不健全,致使综合执法力度不够。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1、继续加强燃气经营企业制度建设和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常熟市城镇燃气供气设施安全运行管理暂行规定》,并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完善各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并在日常设施安全检查的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综合检查;建立《常熟市燃气行业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反安全管理、经营等方面的行为计入黑名单,并在行业内予以公示,通报各管理部门,来规范燃气行业的经营行为,增强各燃气经营企业的信用意识,确保本市燃气安全稳定供应,促进我市燃气行业的健康发展。2、继续加强调查摸底和执法检查力度,对此次集中整治中各镇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进行研究各镇燃气市场经营方案,开展不定期执法,并组织回头看,遏制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抬头,规范和稳定燃气经营市场秩序。对已申领瓶装供应许可证的站点,加强检查力度,规范其经营及液化气钢瓶储存、运输等行为进行检查指导,使经营户能规范安全经营。同时会同城建监察部门加强对各瓶装供应站点的执法检查,对存在严重违规经营行为将予以吊扣瓶装供应许可证,并通报工商、安监部门取消其经营资格,通报各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停止向其提供气源;对违规情节较轻的,则采取限期整改及从重处罚等措施。通过加强对瓶装供应站点的监管以及对气源源头的监管,来逐步规范城区及各镇瓶装液化气的供应市场,确保各瓶装供应站点规范、安全经营。3、配合苏州市市政公用局做好本市的瓶装燃气供应站点设置规划,合理布局,为今后瓶装燃气供应站点的设置提供依据,逐步规范本市瓶装燃气供应站点的设置。

4、探索天然气特许经营管理工作。根据《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管道燃气经营实行特许经营制度。为此我们下阶段将重点探索和研究管道天然气经营的特许经营管理措施,拟订出对天然气公司的监管方案,加强对天然气公司安全运行和维护供气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常熟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常熟市燃气管理办公室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抄报:苏州市市政公用局、市安委会、市建设局抄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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