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中国银行业概况总结
第1章中国银行业概况
一、中央银行、监管机构与自律组织
1、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
(1)大事记
时间1948年1995年3月18日事件成立第8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3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了中央银行地位。201*年12月修订了《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27日201*年8月10日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成立(主要职责:P4)(2)职能演变过程
时间19481984年自1984.01.01起201*年职能同时承担中央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及办理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的职能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由银监会行使。(3)主要职责(《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条规定):
1、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2、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国际金融活动;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4、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5、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6、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7、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8、监督管理黄金市场;9、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10、经理国库;11、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12、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13、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2、监管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大事记
时间201*年4月201*年12月27日201*年10月31日事件成立第10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6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并自201*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第10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24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正案,并自201*年1月日起施行。(2)监管范围
第二条规定: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本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及政策性银行。对在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及经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也适用本法规定。
(3)监管职责: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3、开展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4、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5、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6、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8、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9、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10、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制定现场检查程序,规范现场检查行为;11、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12、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并表监督管理;13、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制度,制定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14、对已经或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促成机构重组;15、对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撤销;16、对涉嫌金融违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关联行为人的账户予以查询,对涉嫌转移或隐匿违法资金的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17、对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予以取缔。
(4)监管理念:管风险、管法人、管内控、提高透明度
(5)监管目标(4个)
一是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保护广大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
二是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增进市场信心;
三是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和相关信息披露,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的了解;
四是努力减少金融犯罪。
(6)监管标准(6条)
一是能够促进金融的稳定,同时又促进金融的创新;
二是努力提升我国银行业在国际金融服务中的竞争能力;
三是对各类监管权限做到科学合理,监管者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减少一切不必要的限制;四是为金融市场上的公平竞争创造环境和条件,并且维护这种有序的竞争,反对无序竞争;
五是对监管者和被监管者两方面都应当实施严格明确的问责制;
六是高效、节约地使用一切监管资源,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7)监管措施(5个)
一是市场准入(包括机构准入、业务准入和高级管理人员准入);
二是非现场监管;
三是现场检查;
四是监管谈话;
五是信息披露监管。
(8)背景知识“一行三会”
指的是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3、自律组织中国银行业协会
(1)成立:201*年成立,是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队,主管单位为银监会。(2)协会宗旨:以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为宗旨,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维护银行业市场秩序,提高银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高为会员服务的水平,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3)组织机构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由参加协会的全体会员(截止07年1月共70家,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准会员(截止07年1月共37家,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银行业协会)组成。
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为理事会,对会员大会负责,并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
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责。常务理事会由会长1名、专职副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组成。
协会设监事会,由监事长1名、监事若干名组成。
截止07年4月,协会共设有5个专业委员会:法律工作委员会、自律工作委员会、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委员会、农村合作金融工作委员会、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
协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扩展阅读:第1章 中国银行业概况
第一篇银行知识与业务第一章中国银行业概况一、考试大纲
1.1.1中央银行、监管机构与自律组织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
监管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自律组织中国银行业协会1.1.2银行业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中小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二、知识要点提示本章概要
本章主要介绍中国银行体系基本情况。中国银行体系由中央银行、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组成。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央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实施监管。中国银行业协会是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是中国银行业的自律组织。中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中小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机构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外资银行。银监会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货币经纪公司。
1.1中央银行、监管机构与自律组织1.1.1中央银行
我国的中央银行是中国人民银行,简称:PBC(1)大事记
时间1948年1995年3月18日201*年12月27日
事件成立
第8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3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了中央银行地位。
修订了《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3)主要职责(《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条规定):1、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2、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3、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4、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5、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6、监督管理黄金市场;7、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8、经理国库;
9、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10、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11、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12、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国际金融活动;1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1.1.2监管机构
1.历史沿革和监管对象(1)历史沿革
中国的银行业监管机构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CBRC)。
时间201*年4月201*年12月27日
事件成立
第10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6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并自201*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第10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24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正案,并自201*年1月日起施行。
201*年10月31日
(2)监管对象
第二条规定: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本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及政策性银行。对在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及经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也适用本法规定。
银行机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政策性银行
非银行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其他金融机构
2.监管职责(17项)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
(3)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
(5)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
(6)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制定现场检查程序,规范现场检查行为;
(7)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并表监督管理;
(8)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制度,制定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9)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10)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11)开展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
(12)对已经或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促成机构重组;
(13)对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撤销;
(14)对涉嫌金融违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关联行为人的账户予以查询,对涉嫌转移或隐匿违法资金的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15)对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予以取缔;(16)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17)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3.监管理念、目标和标准(1)监管理念
“管风险”、“管法人”、“管内控”、“提高透明度”(2)监管目标(4个)
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是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①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保护广大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②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增进市场信心;
③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和相关信息披露,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的了解;④努力减少金融犯罪。(3)监管标准(6条)
①促进金融稳定和金融创新共同发展;
②努力提升我国银行业在国际金融服务中的竞争能力;
③对各类监管设限做到科学合理,监管者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减少一切不必要的限制;
④鼓励公平竞争,反对无序竞争;
⑤对监管者和被监管者都要实施严格、明确的问责制;⑥高效、节约地使用一切监管资源。4.监管措施(1)市场准入;(2)非现场监管;(3)现场检查;(4)监管谈话;(5)信息披露监管。1.1.3自律组织
我国的银行业自律组织是中国银行业协会(1)成立时间:201*年(2)简称:CBA
(3)性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4)主管单位:银监会1.协会宗旨
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为宗旨2.会员单位
(1)会员: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中小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注意:外资银行也是会员
(2)准会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银行业协会3.组织机构
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
6个专业委员会:法律工作委员会、自律工作委员会、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委员会、农村合作金融工作委员会、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外资银行工作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秘书处
1.2银行业金融机构1.2.1政策性银行
银行类别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成立时间1994年3月1994年4月1994年11月
经营业务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融资支持进出口贸易融资农业政策性贷款的任务
政策性银行的改革:
按照分类指导、“一行一策”的原则,推进政策性银行改革。首先推进国家开发银行改革,全面推行商业化运作,主要从事中长期业务。对政策性业务要施行公开透明的招标制。1.2.2大型商业银行
工、农、中、建、交被称为“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
银行名称
时间
1984年1月1日
工商银行
201*年10月28日201*年10月27日
农业银行
1979年初201*年1月1912年1979年201*年8月26日201*年6月1日201*年7月5日1954年10月1日
中国建设银行
1979年201*年9月17日201*年10月27日1987年4月1日
交通银行
201*年6月23日201*年5月15日
事件
成立,办理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同步上市专门负责农村金融业务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决定推进其股份制改革
成立,至1949年期间,曾是国家中央银行、国际汇兑银行、外贸专业银行,并将分支机构拓展到海外。成为国家指定的外汇外贸专业银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成立,原名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曾隶属财政部成为独立的经营长期信用业务的专业银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重新组建,是新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中国银行
1.2.3中小商业银行1.股份制商业银行
(1)12家商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2)作用
填补了国有商业银行收缩机构造成的市场空白,满足了企业和居民的融资和储蓄业务需求;促进了银行体系竞争机制的形成和竞争水平的提高;经营管理方面不断创新,推动了整个中国银行业的改革和发展。2.城市商业银行
(1)基础:原城市信用合作社的基础上组建起来的(2)发展历程
1979年,第一家在河南驻马店市成立,为小企业、工商户、居民服务;1986年,在大中城市正式推广,促进小企业发展和当地经济繁荣;1994年成立城市合作银行;1998年更名为城市商业银行。(3)发展趋势:一是引进战略投资者;二是跨区域经营;三是联合重组。
1.2.4农村金融机构
1.组成: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2.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
时间
新中国成立初1957年底
事件
全国成立由农民“自愿入股”的农村信用社8.8万多个,绝大部分地区实现了“一乡一社”
20世纪70年代
将信用社先交给中国人民银行、后交给中国农业银行管理,实际上走了“官办”的道路。
1984年1996年201*年7月201*年11月29日201*年4月8日截止201*年底
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决定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在江苏开展
第一家农村股份制商业银行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正式成立第一家农村合作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成立全国共批准13家农村商业银行、80家农村合作银行开业
附注:农村商业银行与农村合作银行的区别?
对比项目组成设立地区
农村商业银行
农村合作银行
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入股组成城乡一体化程度高,农业比重低,对支农服务要求较少
股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在遵循合作制原则基础上,吸收股份制运作机制,实行股份合作制。
股权分为资格股、投资股两种,资格股实行一人一票,投资股每增加一定额度就相应增加一个投票权。
股权设置法人治理
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同时设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
权力机构是股东代表大会,股东代表由股东选举产生,同时设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
3.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
201*年1月29日,银监会发布并正式开始施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
村镇银行: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农村资金互助社:由乡镇、行政村村民、农村小企业自愿入股的社区性银行机构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资金来源:社员存款、社会捐赠、融入资金
对比项目资金来源
村镇银行
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可吸收公众存款。
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发放短、中、长期贷款可办理银行各类业务
可向公众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及办理各项业务
农村资金互助社
由乡(镇)、行政村农民和农村小企业自愿入股组成。可吸收社员存款、接受社会捐赠资金和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
为社员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的社区互助性银行业金融机构。
发放社员贷款,确有富余的可存放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购买国债、金融债券。可办理结算、代理业务
不得向非社员吸收存款、放贷款及办理其他金融业务,不得以该社资产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设立方式资金运用
1.2.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批设时间:201*年12月31日挂牌时间:201*年3月20日组建基础:邮政储蓄
市场定位:充分依托和发挥网络优势,完善城乡金融服务功能,以零售业务和中间业务为主,为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地区居民提供基础金融服务,支持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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