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201*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喀什市201*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总结
生鲜乳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生鲜乳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是我们畜牧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根据上级部门的总体安排部署和我市的实际情况,我们对辖区内生鲜乳收购站关于生鲜乳质量安全进行了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现总结如下:
一、整治情况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所对生鲜乳收购站进行了多次全面大检查,对奶站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尽快整改。自生鲜乳监管工作开展以来,我所长期派驻监管工作人员2名,并对驻站监管人员进行了培训,要求奶站质量监督员和经营人员认真学习《乳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抓好贯彻。对符合条件的白光奶牛养殖合作社发放了《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生鲜乳准运证明》,同时对白光印发了《生鲜乳交接单》、《生鲜乳收购记录》、《生鲜乳检测记录》、《生鲜乳销售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二、主要做法
1、加强对奶牛养殖场管理工作,切实抓好源头工作。严禁使用和添加国家明令禁用药品和化学品,建立健全了规模养殖场(小区)饲养档案、防疫和投入品(兽药、饲料)和动物疫病防疫、治疗等方面档案,从而在源头上防止疫情的传入传出。
2、强化了对奶站的监管,严把挤奶关。一是逐个严格检查,未发现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现象。同时,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加强生鲜奶质量检查,全面监控、不留死角,保证生鲜奶的质量。二是对奶站的生产场区、卫生环境是否严格执行消毒制度、饲料来源,配方饲喂、人畜混住、同属种牲畜混养、购进串换牲畜的隔离观察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详细检查。三是全面强化奶牛疫病防治工作。要求奶牛饲养必须严格执行三次免疫、佩戴免疫标识、奶牛常见疾病预防、奶牛免疫期、患病期全部检验等制度。四是实施驻站监督。加强对奶源和奶站的监督管理,健全生鲜奶挤奶和收购规章制度,严格挤奶操作规程,建立和完善挤奶、收购和销售记录,坚决打击掺杂制假行为。对奶站生鲜奶收购进行全过程督查,严格做到“五查”:查奶牛健康状况,检查奶牛的免疫记录、饲料来源、兽药使用情况,确保奶牛健康状况良好;查牛奶质量状况,督促奶站加强常规检测;查器具和环境消毒状况,指导和监督奶站落实卫生防疫消毒措施;查冷链设施运转状况,指导奶站加强设施设备维护,确保生鲜奶不变质;查销售运输状况,对销售运输过程进行监督,决不允许添加违禁物或有害物质的现象发生。五是认真学习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组织专项治理工作人员和奶站质量监督员,经营人员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六是完善奶站各项管理制度。根据奶站现有条件,帮助奶站建立健全挤奶、收购、冷却、运输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卫生消毒制度、生鲜奶日常检测制度、质量监督员工作制度、奶站购销台账制度和运输交验制度。七是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按
照《动物防疫合格证》发放的规定和要求,目前,对白光奶牛养殖合作社相继发放了《动物防疫合格证》、《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准运证》、。
3加强督导检查,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帮助奶农协调售奶,解决卖奶难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总结奶站专项整治行动。分析奶站结构特点,提出下一步规范管理的意见建议,切实提高生鲜奶质量安全水平。
2、加大对奶站生鲜奶质量的抽检力度,严把生鲜奶质量关。3、开展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对奶站经营者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总之,在上半年奶站专项整顿工作中,我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工作部署,全面做好了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我所在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喀什市畜牧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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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201*年生鲜乳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促进我市奶业恢复和振兴,根据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在201*年全市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围绕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三个关键环节,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行为,规范生鲜乳收购秩序,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强化监测与执法联动,开展法规培训和技术服务,增强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全面巩固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依法规范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行为,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实现生鲜乳持证收购和运输;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违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
三、整治重点
以生鲜牛乳为重点整治产品;以生鲜乳收购站为重点整治环节;以强化产品质量监测、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查处违法添加禁用物质行为为重点整治手段。
四、整治任务在201*年生鲜乳质量安全整顿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基础上,今年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完成以下任务。
(一)强化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督执法
开展例行监测,掌握质量状况。组织实施201*年全市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以三聚氰胺、皮革水解蛋白和碱类物质为重点,开展生鲜乳违禁添加物专项例行监测,掌握生鲜乳质量安全状况,及时发现质量安全隐患。
实施监督抽查,严格监督执法。以三聚氰胺和β-内酰胺酶为重点,配合上级部门生鲜乳质量安全飞行抽检;对例行监测等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重点实施监督抽查;依据抽查结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二)规范生鲜乳收购站日常监管与标准化管理
严格审批准入,优化奶站布局。严格执行生鲜乳收购许可申请、审核、审批制度,对不符合条件要求且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奶站和运输车辆严禁收购运营;服务奶源基地建设,遵照奶站规划要求,通过引导迁移、合并转化等手段,不断优化生鲜乳收购站布局,促进奶业健康发展。
完善检查制度,防范非法反弹。建立健全生鲜乳收购站日常检查、不定期巡查、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畅通社会监督举报信息渠道;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防范非法收购站(点)出现反弹,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行为,规范生鲜乳收购秩序。加强标准化管理,提高运营水平。严格按照《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等要求,对收购站的基础设施、卫生条件、机械设备、检测手段、操作规范和人员素质等方面进行检查,提高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水平。
(三)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生产与检测技术培训
开展技术培训,提高质量意识。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开展《奶牛场卫生规范》、《乳品安全标准》等培训工作,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和检测技术推广,提高从业者质量意识和安全生产能力。
引导标准养殖,夯实安全基础。结合奶牛良种补贴、生鲜乳收购站机械设备购置补贴,积极引导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夯实生鲜乳质量安全基础。
五、工作安排
201*年生鲜乳专项整治从4月份开始,至12月份结束,通过开展以下重点工作,支撑全年整治目标和任务的完成。
(一)4月-6月,开展上半年全市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二)6月-8月,对生鲜乳收购环节进行联合执法检查;(三)8月-9月,开展重点收购站飞行抽检;
(四)9月-11月,开展下半年全市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十)12月,全面总结201*年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六、工作要求
在遵照全市《201*年深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总体工作要求的同时,生鲜乳专项整治活动还需做到:一要明确职责,抓好落实。要根据市里方案和当地实际,细化生鲜乳整治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环节和具体人员,明确具体目标和责任,强化执行考核和督导。
二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和技术服务支撑体系;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沟通,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整顿工作开展。
三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行动的典型经验和成效,充分发挥网络、电视、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积极引导正面舆论,迅速果断处理负面影响,为奶业恢复和振兴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附件2:
威海市201*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1*年深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在继续深入落实201*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任务的基础上,以加强饲料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为抓手,以饲料原料监管和打击非法添加行为为重点,通过“抓规范、促执法、打禁药”,进一步净化饲料市场,提高执法水平,确保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对违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饲料产品中瘦肉精等兴奋剂类物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铅、砷等重金属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100%,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重点
(一)提高饲料执法能力。组织开展饲料法规标准宣贯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建立健全检验检疫联动、检打联动、产销联动等执法工作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对市县级饲料质检机构开展巡查,推动提高监测工作质量。
(二)规范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严格饲料管理工作,淘汰条件简陋、管理混乱的饲料企业。对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跟踪检查,强化获证企业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对饲料经营市场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查扣销毁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产品,查封取缔生产经营“三无”产品的企业。
(三)严打违禁添加行为。针对瘦肉精、莱克多巴胺、三聚氰胺等主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扩大监测范围,及时查处发现的问题。对《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高铜、高锌等超量添加行为打击力度。加强对养殖户的抽检和巡查,强化活畜产地检验检疫联动,加大对养殖户的普法宣传和教育,提高质量安全意识,指导科学选择和使用饲料产品。
(四)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完善违法添加瘦肉精等突发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物资储备,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健全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联动处置机制。
四、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2月20日-2月底)
在全市范围内部署201*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各市、区按照市局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201*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11月底)
1.开展检验监测,强化检打联动。各市、区要继续以饲料原料、饲料产品为重点,认真组织完成我市下达的饲料质量安全监测任务。有条件的市、区要进一步加强本辖区内饲料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工作,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查处和上报。2.开展监督检查,强化督促整改。市重点对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和蛋白原料进行跟踪检查。各市、区要对饲料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提出整改要求,跟踪督促整改,严肃处理问题突出、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严厉查处“三无”产品及其生产企业。
3.开展法规培训,强化守法意识。各市、区要针对监督执法人员、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养殖场户,分类制定培训方案,全面开展法规知识培训。要通过全面深入的培训活动,提高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三)验收总结阶段(12月)
全面总结201*-201*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的成效,将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制度化、日常化。
五、重大活动安排
(一)3月,开展《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宣贯培训,组织获证企业年检备案。
(二)34月,组织开展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和蛋白原料监督检查。
(三)45月,组织开展全市饲料标签大检查,查处“三无”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
(四)6月,召开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近年来全市饲料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交流经验和成效,分析存在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五)78月,组织开展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
(六)910月,组织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修正案)及配套法规标准宣贯培训。
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区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力量,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和跟踪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细化工作任务
各市、区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实现各项工作目标。
(三)加强沟通交流
各市、区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从201*年3月开始,每月5日和20日前要向市畜牧兽医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查处情况和量化指标,及时反映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立即报告,及时处置。
(四)强化联动整治
各市、区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围绕本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要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协调和联动,搞好衔接,形成合力,突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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