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强化司法职能化解矛盾促和谐
___________黄盖司法所201*年度工作总结
黄盖司法所在市局党组的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各项工作的要求和任务,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司法行政职能,化解矛盾促社会稳定为工作出发点,积极开展以工作作风代表形象,作风凝聚人心,作风产生力量和创建“人民满意司法所”活动,为此,各项工作比上年有了更大的改观,在依法履行司法所职能的同时,并负责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多项工作,各项工作均受到各部门的好评,回顾一年的工作,其具体做法是:
一、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一年来,我所严格以市局年度目标考核细则为工作指南,服从镇党委、镇人民政府领导,工作中注重为政府排忧解难,为民解难,服务基层求发展的工作目标。工作开展有声有色。首先,完善了纠纷排查制度和调解主任月例会制度,健全了镇、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拟定了司法行政年度工作规划,积极推进和逐步深化依法治理活动的有效开展,主动为镇党委、政府的政务决策、建章建制和行政执法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充分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其次,提高队伍整体自身素质,所内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了岳阳市局年度培训和注册。深入开展了以“政法干警进万家、打造平安新临湘”为主题活动,具体施实了干警包20户农户,完成了进村入户的六个工作内容,取得了队伍作风明显好转,干警执法水平明显提升,警民关系明显改善,人
民群众满意明显提高。
年度坚持调解主任月例会与现场督查评比相结合,每月排查的矛盾纠纷问题,会上按法律依据分析案例,工作做到了经常化、规范化,使例会内容充实,效果实际。如在9月份的大排查中,发现合兴村一村民杨国良(男,63岁),来镇劳动近30年,因没有职工档案(可能是劳动部门丢失),一直没有解决社保问题,多方求助解决未果,准备在十七大期间到北京上访。我所就邀请相关部门和村委会,找部份村民代表了解情况,化解矛盾,协商解决,最后由镇有关站所根据部份村民代表的事实情况证明,报告市主管局作职工档案遗失,解决其职工退休待遇。同时,高标准建立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发挥了主动调解作用,注重疏导从源头入手消除不稳定因素,确保邻里纠纷化解在组,民事纠纷化解在村的势头。再次是安置帮教突出实效。全镇积极开展了“创刑释解教人员无重新犯罪镇”活动,对五年内13名刑释解教人员建立安帮档案,妥善安帮率为100%,做到了底子清,情况熟,制作统一的信息台帐和“三帮一”工作台帐,镇安帮工作室并与责任单位签订了安帮协议书,责任到人。全镇形成纵横交织,疏而不漏的控管网络。由于措施到位,责任明确,实现了全镇刑释解教、违法人员无一重新犯罪。
二、增强法律意识、人民调解保稳定
我所以法制宣传,推进依法治理为首要任务,人民调解保稳定,法律服务求发展为工作亮点。推行了司法行政工作在我镇稳定步发展,辖区内人民群众法律素质明显提高,社会秩序良好,政治大局稳
定。
(一)以依法治理工作为龙头,促进“五五普法”顺利开展。并以12、4全国法律宣传日,农村法制宣传月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等专项法制教育活动为载体,实施“三学”、“六进”法制教育方案。5月23日,我镇广坪村为活动现场,成功开展了全省第六个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现场送法下乡活动,组织1000多名干部群众围绕“法律知识进农村,依法办事促和谐”这一主题,全镇各单位按镇党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各职能站所开展“送法下乡”,张贴宣传标语800多条,悬挂横幅22条,出动宣传车8台次,制作宣传展板9块,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200多份,出黑板报18块次,免费发放《农民普法简明读本》320册。全镇建立健全四级普法网络,组建村级普法学校9所,组级普法夜校32所,普法园地2445个,上法制辅导课20堂次,加参人数(含学生)4500人次,干部职工年度学法考试率为100%。普法覆盖率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面均达100%,并把普法与逐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墙报、讲台、夜校等宣传阵地,有效地推动了我镇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加大了村级组织建设,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和民主法治村的创建工作力度。
(二)我所和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排查、预防、调处”三结合的民调工作思路,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在维护我镇社会政治稳定中起到期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全面推开“三调联动”工作,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我所于201*年6月14日制定了黄盖镇“三调
联动”工作办法(试行)和黄盖镇“三调联动”工作方案,并以镇人民政府的文件下发到各村、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站所,“三调联动”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高标准上墙,调解文书卷宗整理规范。为充分发挥“三调联动”的机制优势,加大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一是强化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在原有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区域性,行业性的调解组织,并在企事业单位,街道建立调解组织,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员,义务调解员和信息员385人。二是开展“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活动,于201*年5月15日,以镇党委的文件下发了《黄盖镇“加强人民调解、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活动实施方案》的黄委发[201*]7号文件。推动了全镇专项维稳活动的开展。还制定了实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年工作方案”,围绕化解矛盾促和谐这一主题,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组织网络建设为基础,以纠纷排查为手续,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利用法制宣传为引路,坚持及时排查,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原则,形成合力以此促进社会和谐,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全镇调解组织做到以人为本,采取“政策、法律、道理”三结合的办法,司法所始终保持不畏难,工作不推诿,及时化解和防止群体性上访,纠纷激化的杂凝难纠纷的工作作风,坚持矛盾纠纷处理“四不放过”。一年来,受理调处纠纷8起,已全部调处结案,调处率为100%,预防矛盾激化3起,预防群体上访2起。如:当事人刘小平诉王传洲、杜兵、万军工伤赔偿纠纷一案。201*年9月18日下午6时许,当事
人王传洲、杜兵雇请刘小平搬运棉花时,在装卸棉花途中,刘小平坐在万军驾驶的车箱里的棉花上被横过公路的电话线挂倒摔下致伤。经临湘市中医院诊断为:“左肋腓骨L2L4棘突骨折,出院后全休60天”。治伤医疗费2940.66元,误工工资4200元,护理工资600元,营养费1000元,后期护理费和复查费用开支等2600元,合计11340.66元。本案受理后,经多次做调解工作无效,刘小平的家属和亲戚要将其拖到王权洲家去,王权洲和杜兵称刘小平所用费用太高,矛盾有一触即发的可能,我所为使当事人息诉多次上门做双方的工作,定于201*年10月12日经组织双方调解,喻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促使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一、由王传洲、杜兵赔偿刘小平治伤医疗费和损失6000元;二、由万军赔偿刘小平治伤医疗费和损失1260元,本案已于201*年10月20日前履行完结。全镇实现了无因调处不当出现非正常死亡事件,群体性械斗事件,集体上访事件,民转刑事件的发生工作目标,三是落实了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和治理机制。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把排查各类矛盾纠纷隐患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镇、村干部的工作考核范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点上工作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并以党委、政府名义发文,将干部工资与点上稳定工作相结合,纳入机关干部责任考核管理,实行每月奖罚制度。无上访和矛盾纠纷激化到镇、市、省的每月奖励200元,反之出现上访,矛盾纠纷激化到镇、市、省分别扣除当月工资200元、300元、400元。全镇上下有了过硬的措施,工作就有了明显的改观,
形成了党、政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的新格局,坚持矛盾纠纷月排查和重大节日排查相结合,并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台帐,实行责任到人,跟踪管理,及时调处和限期整改,酿成常抓常新,创造良好的氛围。
回顾过去一年,我所的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还存在不足之处,在今后工作中克服困难,把工作抓实更有成效,不断探索司法行政保稳定的新思路,新方法。为转变工作作风,达到人民满意的司法工作目标而进一步努力。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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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201*年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今年我局紧紧围绕“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开展品牌司法所、“四无”社区创建活动,认真落实局领导联系司法所制度,扎实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重点工作,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按照市局对基层工作年度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将201*年我区基层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员素质。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的能力和水平,树立基层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的良好社会形象,更好地发挥基层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我局从司法所队伍、制度、培训和管理等几方面进行了完善和加强。
一是狠抓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司法所是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层的载体,各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都要靠司法所落实,我区从201*年在全区15个街道成立司法所后,一方面大力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保证每个司法所由3名专兼职司法助理员组成,坚持司法所长由司法局任命,其他司法助理员报司法局备案。另一方面狠抓司法所各项制度的落实,保证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运转。明确了司法所长和司法助理员的工作职责,建立了政治、业务学习
制度,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和监督、考评制度。
二是完善了领导联系制度。我局在201*年建立的对口联系司法所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司法局和各司法所人员变化情况,重新调整建立了局领导联系司法所制度,由局领导及相关科室分成四个组,对口联系3-4个司法所,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对司法所开展司法行政业务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三是加强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培训。一方面积极组织参加市上的业务培训,今年3月组织了15名司法所所长参加全市的综合业务培训;另一方面每年对司法所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坚持司法所长例会制度,利用司法所长例会系统学习了《成都市基层司法所管理办法》、《成都市基层司法所考核办法》和《成都市司法所档案管理办法》。今年9月组织15名司法所长到新都区新繁司法所参观学习,从司法所的硬件设施,到各种业务工作档案的规范化进行学习和观摩。
四是加强对新录用的司法助理员的管理。根据成机编办[201*]108号“凡统一招录的基层司法助理员,其编制、组织、人事关系必须统一由各区(市)县司法局管理,严禁下放到乡镇和街道”的要求,经过我局的积极争取,目前,新招录的8名司法助理员编制、组织和人事关系已收归我局统一管理。
五是积极争取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调整标准。我局与区财政局、区人事局积极衔接,并提出具体方案,现已实行新标准。目前,我区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实行动态管理,15个司法所共有45名司法助理员享受到每月150元的岗位津贴,同时,严格执行在岗领取津
贴,不在岗不能领取。
六是努力打造“品牌司法所”创建工作。为了进一步推动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项目的意见》(司发[201*]19号)的精神和《成都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品牌司法所”创建活动的通知》(成司办发[201*]14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明确了创建活动内容、步骤和要求。
在创建活动中,荷花池司法所在加强和完善市场调解组织,化解各种市场内矛盾纠纷,起到较好效果;茶店子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根据矫正对象犯罪类型、心理特点、家庭生活情况等,因人施教,严格请销假制度,奖惩分明,使矫正工作达到了预期目的。此外,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升了司法所在街道党工委心目中的地位,增强了司法助理员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信心,同时,也进一步促进和完善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二、进一步强化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积极为“现代田园城市”建设和“四大基础工程”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一是充分利用基层法律服务所例会,加强了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严格执行“九个不准”。要求各所凡涉及与招商引资有关的涉外法律事务;涉及企业改制、兼并、破产、职工安的法律事务;涉及征地、拆迁安、农民负担、推进城乡一体化等方面有可能引发群体事件的法律事务;涉及政府重大决策
事项和其他与社会稳定有关,容易激发社会矛盾,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法律事务在代理前必须报我局,经同意方可代理。
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对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考核制度、投诉监督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
三是加大了培训力度。一方面积极组织基层法律工作者参加了市上的业务培训。二是利用例会加大了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政治责任感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特别是在参与进社区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和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年,8家基层法律服务所代理诉讼案件335件,非诉讼案件110件,共担任法律顾问89家,其中担任基层政府、事业单位、社区40家,参与纠纷调解389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5件。
三、以《人民调解法》颁布为契机,大力开展“四无”社区创建活动,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一是认真搞好专项维稳活动。201*年1月1日至201*年3月31日在全区范围开展了维护稳定专项活动。各司法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各施其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作好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全区共排查纠纷108件;调解纠纷128件,其中调解成功100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共2件6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成群体性事件共14件778人;防止群体性上访共9件394人,切切实实地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是积极开展创建“四无村(社区)”活动。在市局相关处室的指导下,积极开展以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创建“无越级上访、无群体性事件发生、无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无民事纠纷引发非正常死亡”的“四无村(社区)”活动。通过“四无村(社区)”活动的开展最终要达到“排矛盾、促稳定、促和谐”的目的。活动4月正式启动,我局制定并下发了相关文件,对活动的目的、意义及要求进行了明确,各司法所均较重视此项工作,在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尤其是加强对社区矛盾纠纷的化解、“三案”攻坚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
三是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完善落实社区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完善落实社区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已列入201*年区上重点目标。我区共有20家法律服务机构的81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全区15个街道112个社区提供对口法律服务。1-9月经过街道社区考核,已支付工作报酬120.15万元。
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和社区律师在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大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整合我区法律服务资源,201*年9月30日我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监督考核的通知”,采取5条措施强化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一是对6个街道对口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进行了整合和调整,使我区法律服务资源的配更加合理;二是建立了由参与社区服务的法律服务
机构负责人及法律服务人员共同组成的街道重大、疑难纠纷调解专业队伍;三是购买了150套《人民调解法》宣传挂图,分发到15个街道112个社区进行集中宣传,并出台了《金牛区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内容、要求;四是制定了《金牛区社区律师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了“社区律师”的工作职责;五是明确了街道司法所的考核主体地位和责任,严格了社区人民调解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和考核办法。
四是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司法部、省委政法委和市上领导到我区调研,以及中央、省、市多家媒体到我区采访“大调解”的契机,大力宣传我区人民调解在基层、行业以及司法调解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并制作了展现我区新时期人民调解精神面貌的光碟进行宣传。
全年,全区共调解各类纠纷1729件,调解成功1665件,调解成功率96.3%。其中,物业纠纷调委会共调解成功102件,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调委会共调解成功454件,医患纠纷调委会调解成功26件,劳动争议纠纷调委会调解成功87件。
四、关爱特殊人群,认真开展帮教、安置和矫正工作。我们始终把解决“无亲可投、无家可归、无生活来源”刑释解教人员生活困难和对有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摆在安帮教工作的突出位,从解决户口、争取低保、在社区安排就业入手,使安帮教工作安到人、帮教到人。201*年,全区共回归刑释解教人员153人,其中,刑满释放113人,解除劳教40人,利用各种形式安132人,安率86%。
一是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区司法局和各街道司法所通过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实时了解和掌握从监狱和劳教所录入的本辖区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到派出所核实后,反馈给监狱和劳教所,做到信息一致化和透明化。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实行专人专机,确保了信息畅通。截止10月底,我区共核实服刑在教人员700多名。
二是加强过渡性安基地建设。我区现有区级过渡性安基地1
个,各街道建立或确认了12家企业作为各街道过渡性安基地,目前,过渡性安基地共安刑释解教人员29人。过渡性安企业为进一步解决有特殊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生活和工作提供了保障。
三是认真开展延伸帮教。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区服刑人员的延伸帮教工作,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融入社会创造有利条件,我区已在成都监狱和成都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建立了警示教育基地,同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帮教活动和技能培训。春节是我国传统的节日,每逢佳节倍思亲,为了让服刑人员感到亲人和政府的关怀和鼓励,新春佳节前,带着金牛区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希望,区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前往成都监狱和少管所看望金牛籍服刑人员,向管教干警了解了他们的情况,与部分服刑人员进行了座谈,鼓励他们认真听从管教干警的教育,加强学习,争取立功减刑,早日回归社会,回到家庭与亲人团聚,服刑人员代表也表示一定不辜负政府和亲人的期盼,积极改造,早日获得新生。
四是认真开展“阳光夏令营”活动。201*年5月-8月在全区范围内针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情况开展了调查摸底工作,根据
各监狱、劳教所提供的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相关情况汇总,我区共有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19人,涉及本区8个街道,其中有3人因为地址不详无法查找,5人家庭困难,4人父母离异,1人失学,跟其奶奶在外地生活。
在所涉及的8个街道开展了针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阳光夏令营”活动,有针对性的将他们就学、帮扶、救助纳入帮教日常工作,如对困难服刑人员家庭协调纳入了低保、申请特困救济进行帮扶;结对帮教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通过板报、院坝会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从而提高了广大群众做好关爱帮扶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工作的认识,并将扶救助情况及时通报服刑在教人员所在监所,以利于监所有针对性开展教育改造工作。
五是努力完成创业目标。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司法局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司法局下达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创业培训和创业目标,我区司法局高度重视,为了顺利完成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给各街道下发金司发【201*】15号文件,从201*年4月起,建立定期上报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有关材料和数据的报送制度。截止目前,创业意识培训人数88人,创业培训人数64人,创业辅导人数77人,创业咨询人数111人,创业成功12人,完成目标数的120%。
六是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我区三个社区矫正试点单位在茶店子、五块石和荷花池三个街道进行,通过加强日常监管、
定期排查、定期走访和分类管理,有效地防止了矫正对象的脱管和失控。同时,针对矫正对象的实际,解决其实际困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截止目前为止,在册的社区矫正人员27人,其中,缓刑21人,假释4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剥夺政治权利1人。201*年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8人,解除矫正3人,对2名表现较好的矫正对象进行了行政奖励。
下一步工作重点:
1、进一步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落实社区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
2、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队伍。重点在人员管理和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方面下功夫。
3、继续抓好“四无”社区创建活动。
4、抓好全区《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学习和培训工作,为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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