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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溪乡201*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28 00:57:33 网站:公文素材库

洞溪乡201*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洞溪乡201*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各级政法综治维稳、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人民调解、依法治理、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各项业务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着力建设法治洞溪、和谐洞溪,为全乡经济又快又好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基层基础工作

(一)认真开展了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专项攻坚行动。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适时组织开展了重大节日、重要会议期间、敏感时期和季节性矛盾纠纷的专项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了人民调解和“三调联动”工作职能,认真做好了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三跨”矛盾纠纷和涉及民生问题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充分彰显了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二)不断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工作,扩大了农村基层法律服务的覆盖面。我们围绕村规民约、纠纷调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为全乡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深入开展了主题安置帮教活动,预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我们继续深入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奔新生、奔富裕、促和谐”主题帮教活动,认真落实了对刑释解教人员“四个一”的帮教措施,深化了平安洞溪建设。(四)做好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交接准备工作。6月11日,参加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明白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熟悉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流程。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全面完成了“五五”普法工作

1、多种形式宣传,重点组织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2、加强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在乡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的推动下,各站所、各村委会都开展了干部职工学法读书活动。

3、各行各业采取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一年来,全乡各行各业借“三八”“五一”“十一”等节假日,在街道通过设立咨询台、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了专业法和部门法。

(二)开展了多项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有效地推进了各项专业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和各职能部门的依法行政水平。

(三)继续深入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和“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的创建工作。

(四)开展了系列专项整治活动。为认真贯彻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有关精神,我乡继续深入开展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全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发动、安排、部署。同时,加强了对矿山开采的整治,有力地维护了矿山的正常开采秩序。

慈利县司法局洞溪司法所二0一0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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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201*年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今年我局紧紧围绕“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开展品牌司法所、“四无”社区创建活动,认真落实局领导联系司法所制度,扎实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重点工作,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按照市局对基层工作年度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将201*年我区基层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员素质。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的能力和水平,树立基层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的良好社会形象,更好地发挥基层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我局从司法所队伍、制度、培训和管理等几方面进行了完善和加强。

一是狠抓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司法所是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层的载体,各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都要靠司法所落实,我区从201*年在全区15个街道成立司法所后,一方面大力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保证每个司法所由3名专兼职司法助理员组成,坚持司法所长由司法局任命,其他司法助理员报司法局备案。另一方面狠抓司法所各项制度的落实,保证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运转。明确了司法所长和司法助理员的工作职责,建立了政治、业务学习

制度,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和监督、考评制度。

二是完善了领导联系制度。我局在201*年建立的对口联系司法所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司法局和各司法所人员变化情况,重新调整建立了局领导联系司法所制度,由局领导及相关科室分成四个组,对口联系3-4个司法所,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对司法所开展司法行政业务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三是加强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培训。一方面积极组织参加市上的业务培训,今年3月组织了15名司法所所长参加全市的综合业务培训;另一方面每年对司法所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坚持司法所长例会制度,利用司法所长例会系统学习了《成都市基层司法所管理办法》、《成都市基层司法所考核办法》和《成都市司法所档案管理办法》。今年9月组织15名司法所长到新都区新繁司法所参观学习,从司法所的硬件设施,到各种业务工作档案的规范化进行学习和观摩。

四是加强对新录用的司法助理员的管理。根据成机编办[201*]108号“凡统一招录的基层司法助理员,其编制、组织、人事关系必须统一由各区(市)县司法局管理,严禁下放到乡镇和街道”的要求,经过我局的积极争取,目前,新招录的8名司法助理员编制、组织和人事关系已收归我局统一管理。

五是积极争取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调整标准。我局与区财政局、区人事局积极衔接,并提出具体方案,现已实行新标准。目前,我区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实行动态管理,15个司法所共有45名司法助理员享受到每月150元的岗位津贴,同时,严格执行在岗领取津

贴,不在岗不能领取。

六是努力打造“品牌司法所”创建工作。为了进一步推动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项目的意见》(司发[201*]19号)的精神和《成都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品牌司法所”创建活动的通知》(成司办发[201*]14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明确了创建活动内容、步骤和要求。

在创建活动中,荷花池司法所在加强和完善市场调解组织,化解各种市场内矛盾纠纷,起到较好效果;茶店子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根据矫正对象犯罪类型、心理特点、家庭生活情况等,因人施教,严格请销假制度,奖惩分明,使矫正工作达到了预期目的。此外,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升了司法所在街道党工委心目中的地位,增强了司法助理员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信心,同时,也进一步促进和完善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二、进一步强化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积极为“现代田园城市”建设和“四大基础工程”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一是充分利用基层法律服务所例会,加强了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严格执行“九个不准”。要求各所凡涉及与招商引资有关的涉外法律事务;涉及企业改制、兼并、破产、职工安的法律事务;涉及征地、拆迁安、农民负担、推进城乡一体化等方面有可能引发群体事件的法律事务;涉及政府重大决策

事项和其他与社会稳定有关,容易激发社会矛盾,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法律事务在代理前必须报我局,经同意方可代理。

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对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考核制度、投诉监督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

三是加大了培训力度。一方面积极组织基层法律工作者参加了市上的业务培训。二是利用例会加大了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政治责任感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特别是在参与进社区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和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年,8家基层法律服务所代理诉讼案件335件,非诉讼案件110件,共担任法律顾问89家,其中担任基层政府、事业单位、社区40家,参与纠纷调解389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5件。

三、以《人民调解法》颁布为契机,大力开展“四无”社区创建活动,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一是认真搞好专项维稳活动。201*年1月1日至201*年3月31日在全区范围开展了维护稳定专项活动。各司法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各施其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作好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全区共排查纠纷108件;调解纠纷128件,其中调解成功100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共2件6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成群体性事件共14件778人;防止群体性上访共9件394人,切切实实地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是积极开展创建“四无村(社区)”活动。在市局相关处室的指导下,积极开展以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创建“无越级上访、无群体性事件发生、无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无民事纠纷引发非正常死亡”的“四无村(社区)”活动。通过“四无村(社区)”活动的开展最终要达到“排矛盾、促稳定、促和谐”的目的。活动4月正式启动,我局制定并下发了相关文件,对活动的目的、意义及要求进行了明确,各司法所均较重视此项工作,在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尤其是加强对社区矛盾纠纷的化解、“三案”攻坚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

三是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完善落实社区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完善落实社区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已列入201*年区上重点目标。我区共有20家法律服务机构的81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全区15个街道112个社区提供对口法律服务。1-9月经过街道社区考核,已支付工作报酬120.15万元。

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和社区律师在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大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整合我区法律服务资源,201*年9月30日我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监督考核的通知”,采取5条措施强化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一是对6个街道对口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进行了整合和调整,使我区法律服务资源的配更加合理;二是建立了由参与社区服务的法律服务

机构负责人及法律服务人员共同组成的街道重大、疑难纠纷调解专业队伍;三是购买了150套《人民调解法》宣传挂图,分发到15个街道112个社区进行集中宣传,并出台了《金牛区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内容、要求;四是制定了《金牛区社区律师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了“社区律师”的工作职责;五是明确了街道司法所的考核主体地位和责任,严格了社区人民调解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和考核办法。

四是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司法部、省委政法委和市上领导到我区调研,以及中央、省、市多家媒体到我区采访“大调解”的契机,大力宣传我区人民调解在基层、行业以及司法调解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并制作了展现我区新时期人民调解精神面貌的光碟进行宣传。

全年,全区共调解各类纠纷1729件,调解成功1665件,调解成功率96.3%。其中,物业纠纷调委会共调解成功102件,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调委会共调解成功454件,医患纠纷调委会调解成功26件,劳动争议纠纷调委会调解成功87件。

四、关爱特殊人群,认真开展帮教、安置和矫正工作。我们始终把解决“无亲可投、无家可归、无生活来源”刑释解教人员生活困难和对有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摆在安帮教工作的突出位,从解决户口、争取低保、在社区安排就业入手,使安帮教工作安到人、帮教到人。201*年,全区共回归刑释解教人员153人,其中,刑满释放113人,解除劳教40人,利用各种形式安132人,安率86%。

一是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区司法局和各街道司法所通过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实时了解和掌握从监狱和劳教所录入的本辖区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到派出所核实后,反馈给监狱和劳教所,做到信息一致化和透明化。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实行专人专机,确保了信息畅通。截止10月底,我区共核实服刑在教人员700多名。

二是加强过渡性安基地建设。我区现有区级过渡性安基地1

个,各街道建立或确认了12家企业作为各街道过渡性安基地,目前,过渡性安基地共安刑释解教人员29人。过渡性安企业为进一步解决有特殊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生活和工作提供了保障。

三是认真开展延伸帮教。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区服刑人员的延伸帮教工作,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融入社会创造有利条件,我区已在成都监狱和成都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建立了警示教育基地,同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帮教活动和技能培训。春节是我国传统的节日,每逢佳节倍思亲,为了让服刑人员感到亲人和政府的关怀和鼓励,新春佳节前,带着金牛区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希望,区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前往成都监狱和少管所看望金牛籍服刑人员,向管教干警了解了他们的情况,与部分服刑人员进行了座谈,鼓励他们认真听从管教干警的教育,加强学习,争取立功减刑,早日回归社会,回到家庭与亲人团聚,服刑人员代表也表示一定不辜负政府和亲人的期盼,积极改造,早日获得新生。

四是认真开展“阳光夏令营”活动。201*年5月-8月在全区范围内针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情况开展了调查摸底工作,根据

各监狱、劳教所提供的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相关情况汇总,我区共有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19人,涉及本区8个街道,其中有3人因为地址不详无法查找,5人家庭困难,4人父母离异,1人失学,跟其奶奶在外地生活。

在所涉及的8个街道开展了针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阳光夏令营”活动,有针对性的将他们就学、帮扶、救助纳入帮教日常工作,如对困难服刑人员家庭协调纳入了低保、申请特困救济进行帮扶;结对帮教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通过板报、院坝会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从而提高了广大群众做好关爱帮扶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工作的认识,并将扶救助情况及时通报服刑在教人员所在监所,以利于监所有针对性开展教育改造工作。

五是努力完成创业目标。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司法局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司法局下达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创业培训和创业目标,我区司法局高度重视,为了顺利完成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给各街道下发金司发【201*】15号文件,从201*年4月起,建立定期上报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有关材料和数据的报送制度。截止目前,创业意识培训人数88人,创业培训人数64人,创业辅导人数77人,创业咨询人数111人,创业成功12人,完成目标数的120%。

六是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我区三个社区矫正试点单位在茶店子、五块石和荷花池三个街道进行,通过加强日常监管、

定期排查、定期走访和分类管理,有效地防止了矫正对象的脱管和失控。同时,针对矫正对象的实际,解决其实际困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截止目前为止,在册的社区矫正人员27人,其中,缓刑21人,假释4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剥夺政治权利1人。201*年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8人,解除矫正3人,对2名表现较好的矫正对象进行了行政奖励。

下一步工作重点:

1、进一步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落实社区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

2、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队伍。重点在人员管理和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方面下功夫。

3、继续抓好“四无”社区创建活动。

4、抓好全区《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学习和培训工作,为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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