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情况年终总结
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情况年终总结
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成立一年多来,召开了四次会议,研究部署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各成员单位加强了领导和协调,建立了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体系,加大了煤矿安全技改投入,组织了科技攻关和示范工程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和政策措施,在全国开展了瓦斯集中整治工作。经过上下共同努力,1-9月煤矿瓦斯事故控制指标完成较好,瓦斯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总体呈稳定下降的趋势。由于我国95%以上的煤炭是井工开采,其中约一半是高瓦斯矿井,现有科技水平还难以做到准确预测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全国仍有2万多座矿井,绝大多数是小煤矿,生产力水平总体较低;四季度煤炭产销进入旺季,一些单位和企业放松了安全管理,重生产、轻安全的错误思想倾向抬头,导致进入10月份以来,一些地方瓦斯事故出现反弹。山西、黑龙江、吉林、甘肃、云南等地接连发生多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说明我们的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基础还很不扎实,有待进一步落实和深入。一、煤矿瓦斯事故和抽采利用基本情况
1-10月,全国煤矿共发生瓦斯事故265起、死亡987人,同比减少94起、707人,分别下降26%、42%。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9人瓦斯事故99起,死亡472人,同比增加5起、55人,分别上升5.3%、13.2%,一次死亡10人以上瓦斯事故16起、死亡247人,同比减少12起、240人,分别下降43%、50%。
总体来看,1-10月煤矿瓦斯事故指标在控制范围内,瓦斯抽采利用完成情况与目标有差距。
1-10月,全国煤矿瓦斯事故控制指标为283起,1271人,实际瓦斯事故比控制指标减少18起、284人,减少6%、22%。北京、山西、内蒙古、吉林、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湖北、广西、四川、贵州、重庆、陕西、甘肃、新疆等16个省(区、市)瓦斯事故起数控制在指标范围内。北京、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河南、四川、贵州、重庆、陕西、新疆等15个省(区、市)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指标范围内,其中,北京、江苏、浙江等3个省(市)没有发生瓦斯事故。河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云南、青海、宁夏等9个省(区)没有完成瓦斯事故起数控制指标。内蒙古、吉林、安徽、山东、湖北、湖南、广西、云南、甘肃、青海、宁夏等11省(区)没有完成瓦斯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
1-10月,全国煤矿瓦斯抽采和利用目标为抽采33亿立方米,利用12亿立方米。1-10月,全国煤矿瓦斯年累计抽采瓦斯32亿立方米,利用7.5亿立方米,利用率为23%。分别完成预定目标的97%和63%。山西、辽宁、安徽、贵州、重庆5个省(市)抽采量超过2亿立方米,其中山西省抽采量近14亿立方米。黑龙江、河南2个省瓦斯抽采量超过1亿立方米。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甘肃、宁夏7个省(区)完成了1-10月的瓦斯抽采目标,其中河北、吉林、黑龙江、甘肃完成情况较好,1-10月抽采量已经完成了全年的抽采目标。内蒙古、辽宁、江西、河南、四川、贵州、云南、重庆、陕西、新疆等10个省(区)没有完成抽采目标,其中内蒙古、四川、陕西、新疆仅分别完成1-10月抽采目标的23%、58%、61%和50%。山西、辽宁和重庆的利用量超过1亿立方米,分别为2.67亿立方米、1.44亿立方米和1.22亿立方米。河北、重庆、甘肃、宁夏等4个省(区、市)完成了1-10月的瓦斯利用目标,其中甘肃、重庆完成情况较好,1-10月利用瓦斯分别为1966万立方米和12211万立方米,均超过全年利用目标。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新疆等13个省(区)没有完成1-10月的瓦斯利用目标,其中内蒙古、新疆瓦斯利用量为零。
二、今年以来煤矿瓦斯防治主要工作(一)建立健全煤矿瓦斯防治目标考核体系。
今年2月27日,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决定,建立煤矿瓦斯事故控制指标和抽采利用目标考核体系。我们下发了《201*年煤矿瓦斯事故控制指标和抽采利用目标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579号),对重点地区煤矿瓦斯事故和抽采利用情况实行考核通报。我们已经对今年一季度、上半年和前三季度的全国煤矿瓦斯事故控制指标和抽采利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通报。
(二)完成了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经过近一年的工作,在充分调研、开展课题研究、广泛吸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完成了《规划》编制工作。5月31日,发展改革委第116次委主任办公会审议并原则通过《规划》。6月12日,发展改革委以发改能源[201*]1044号文件印发《规划》。大多数省(区、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和完善煤层气开发利用“十一五”规划,分解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目标,确保先抽后采、治理与利用并举的方针落到实处。山西省制定了《煤层气开发利用“十一五”规划》,规划201*年抽采量要达到55亿立方米,利用量51亿立方米。(三)制定了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政策措施。
我们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研究上报了若干政策措施,从项目核准、建设用地、勘查开采、产品定价、税费支持、并网发电、扩大民用等方面提出了建议。6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7号)正式印发。近期,温家宝总理、曾培炎副总理又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抓紧落实。目前,有关部门即将出台或正在研究制订实施细则。煤矿安监局制订的煤矿瓦斯抽采基本要求即将颁布,财政部、税务总局研究提出的煤层气抽采利用税费支持政策建议上报国务院待批,国土资源部制订的煤炭和煤层气资源综合勘查、评价和储量认定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正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订鼓励瓦斯发电上网电价的措施,环保总局负责研究的煤层气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已经下达计划。江西省出台了《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实施意见》,决定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财政资金用于奖励瓦斯抽采和利用工作。
(四)组织召开全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现场会。6月21-22日,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科技部联合在山西晋城市召开了全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现场会。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同志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在全国煤矿产生了积极而广泛的影响。会议推广了晋城等地抽采利用煤层气的先进经验,推介瓦斯治理和利用的新技术、新工艺。9月21-22日,瓦斯办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座谈会。江西、山西、辽宁、黑龙江、贵州、重庆、甘肃等7个省(市)的煤矿瓦斯防治办公室负责同志,淮南、阳泉、晋城、松藻、盘江、水城和抚顺等大型煤炭企业的负责同志就贯彻落实晋城现场会精神等作了交流。(五)组织科技攻关和示范工程建设。
在体制创新方面,加快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发展改革委已批复了国家煤矿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资金申请报告;煤层气开发利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正在细化组建方案,完善建设思路。在示范工程建设方面,发展改革委会同煤矿安监局组织专家评审,筛选出了10个具有示范意义、条件比较成熟的示范工程项目,即在淮南、沈阳矿区开展高瓦斯、高地温、高地压条件下煤层群开采的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示范工程建设;在松藻、郑州、抚顺、焦作矿区开展严重突出矿井的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示范工程建设;在淮北、阳泉矿区开展自然发火严重高瓦斯矿井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示范工程建设;在晋城、鹤岗矿区开展先抽采煤层气、后开采煤炭,煤炭与煤层气共采示范工程建设。在技术和装备研发方面,发展改革委会同煤矿安监局组织开展松软突出煤层钻进设备、井下水平长钻孔设备、低透气性煤层增透技术、低浓度瓦斯安全输送技术与设备、远距离防突控制钻机、地面欠平衡车载钻机、瓦斯抽采风流监测与智能控制等8项重大技术和装备的研发。科技部在国家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和重大专项中安排了10项煤矿瓦斯防治、煤层气勘探开发等技术和装备研究。工程院组织30多位院士和煤矿安全专家成立课题组,研究完成了《煤矿灾害防治的技术及对策研究》咨询报告,提出了12个方面的关键技术攻关和8个方面的基础研究课题。(六)加大煤矿安全技改投入。
按照企业负责、政府支持的原则,加大煤矿安全改造的投入。201*年1-10月,全国各类煤矿企业共提取安全费用约200亿元,使用约180亿元,预计全年提取安全费用将超过240亿元。提取标准为5-50元/吨不等,平均16元/吨左右。201*年安排煤矿安全改造项目536个,项目总投资135亿元,其中国债资金25亿元,地方政府配套资金7亿元,企业自筹资金103亿元;安排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示范工程项目10个,钅孔芡蹲蚀?0亿元,其中国债资金4.45亿元,企业自筹资金25.55亿元;安排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的技术研发与装备制造示范工程项目8个,项目总投资2.5亿元,其中国债资金0.55亿元,企业自筹资金1.95亿元。
(七)推动煤层气管网建设。
“十一五”期间,全国规划建设煤层气输气管道10条,线路总长1441公里,设计总输气能力65亿立方米。目前,晋城煤业集团修建的沁水-晋城煤层气管线已经开工建设,全长51公里,年输气能力8亿立方米,明年一季度建成。中联公司牵头开展的山西省端氏-晋城-河南省博爱煤层气管线项目,全长120公里,设计年输气10亿立方米,前期准备工作正在进行。
(八)研究解决煤层气发展的重要问题。
一是针对影响煤层气发展的矿权重叠问题,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开展了煤层气与煤炭资源矿权交叉(重叠)问题研究,初步提出了促进煤层气和煤炭协调开发的对策。二是组织开展了煤层气对外合作的专题研究,提出了深化煤层气对外合作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三是初步提出了对外合作开采煤层气资源的监管办法,加强中外合作开采煤层气资源的监管管理,推进煤层气开发利用,促进煤层气产业健康发展。
扩展阅读: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汇报
瓦斯治理工作汇报
201*年11月
瓦斯治理工作汇报
尊敬的集团公司领导:
煤业在市公司及省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不断完善、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稳步推进“通风可靠、监控有效、抽采达标、管理到位”十六字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工作,创新和改进“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在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工作,为矿井安全生产创造了有利条件,为**煤业的科学、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总结经验与教训,现对矿井“瓦斯治理”工作进行汇报。一、矿井概况
***********煤业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长治市西,距县城约7km。矿井批准开采3#煤层,3#煤属低灰、特低硫、高发热量、高熔灰分的贫瘦煤。容重1.4t/m3。煤层顶板为灰色、深灰色砂质泥岩,具水平层理,含分散状、斑块黄铁矿。含植物化石碎片。底板为深灰色砂质泥岩、泥岩,间夹细粒砂岩或粉砂岩,含黄铁矿团块。富含植物根茎化石。3号煤直接顶为石灰岩,厚5.70m,节理裂隙较发育,常被方解石充填,岩性质密,坚硬;底板为泥岩,厚4.4m。
煤质特征表
煤层编号3#水分Mad(%)0.66灰分挥发分硫分碳Ad(%)Vdaf(%)St(%)Cdaf(%)22.8715.470.3065.2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瓦发[201*]728号文《关于长治市201*年度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结果的批复》,***煤业为高瓦斯矿井,其瓦
斯绝对涌出量为14.56m3/min,相对涌出量为18.94m3/t。根据山西煤矿矿用安全品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该矿3#煤层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自燃发火倾向等级为Ⅲ,不易自燃。二、矿井通风情况1、通风系统
矿井采用中央分列式通风,主斜井和副立井为进风井,回风立井为回风井,通风方法为抽出式。采区通风系统为二进一回,即皮带上山和轨道下山进风,专用回风上山回风。地面装备主扇型号为FBCDZ-6-NO20B型对旋防爆轴流式通风机2台,一台运行,一台备用。电机功率为220KW×2,额定风量为3300~7380m3/min,风压为1096~4140Pa。201*年山西省煤炭规划设计院核定荆宝煤业通风能力为137万吨/年。201*年度矿井计划产量为60万吨,矿井通风能力可满足未来较长一段时间通风要求。2、通风瓦斯现状
矿井现总进风为3996m3/min,总回风量4092m3/min,风机排风量4213m3/min,矿井负压为1492Pa,等积孔2.16m2;回风瓦斯浓度为0.15%,矿井瓦斯涌出量6.14m3/min。
矿井通风情况
名称全矿井计划风量实际风量进风比总回风量m3/minm3/min%m3/min主扇排风量m3/min有效风量m3/min有效风量率%主扇运行状况
主扇型号实际运最大运实际排风量m/min3最大排风量m/min3电机输电机额漏风负压Pa行角度行角度出功率定功率率%工作面通风瓦斯状况
计划风量工作面名称3进风量3进风比(%)回风量3瓦斯浓抽采量3瓦斯涌出3(m/min)(m/min)(m/min)度(%)(m/min)量(m/min)3、通风设施管理
矿通风科成立通风设施组,专门负责矿井通风设施构筑、管理,对以前老旧通风设施逐步整改,达到质量标准化要求;对新构筑通风设施做到“一工程、一措施,一工程、一达标”,确保通风设施安全可靠。三、瓦斯治理1、抽采系统
矿井现装备有ZBEC-40型井下移动瓦斯抽放泵两台,一台运行,一台备用,单台瓦斯抽放泵的额定抽放能力为85m3/min,抽放负压为40KPa左右,电机功率为110KW。移动泵站安装V锥型流量计与矿用KJ95N监控系统连接,从地面能够对井下的瓦斯抽放参数进行实时监控。2、瓦斯治理措施
工作面7月份回采,现工作面已推进米,回采过程中最高瓦斯涌出量为2.89m3/min。10月份回风最高瓦斯浓度0.21%,上隅角最高瓦斯浓度0.62%,工作面配风量1061m3/min,最高瓦斯涌出量2.29m3/min,实际涌出量小于预测涌出量,风排措施能够满足工作面瓦斯治理需要。
备用工作面处于高瓦斯区域,根据掘进期间瓦斯涌出量及同等标高已回采工作面瓦斯瓦斯涌出情况,针对工作面制定了顺层钻孔预抽、回采时回风顺槽顶板穿层钻孔边采边抽的“一面一策”瓦斯治理方案。在回风、运输顺槽共设计150个顺层钻孔,钻孔间距5米,钻孔与工作面推进方向呈75°夹角,预抽时间不少于6个月。工作面已于9月份开始预抽瓦斯,抽采浓度为2%,纯流量为0.35m3/min,截止10月份累计抽采瓦斯4万m3。回采时在回风顺槽顶板布置穿层钻孔14组,每组5个钻孔,组间距30米,钻孔深度50米,钻孔压茬长度20米,预计回采时抽采纯量可达3m3/min,抽采率可达40%。3、抽采平衡
目前矿井采区巷道均沿煤层布置,且主要进、回风巷道均到达井田边界,矿井剩余储量均为开拓煤量;今年已完成准备2个工作面,准备煤量105万吨;****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小于3m3/min,属抽采达标煤量,***工作面煤层煤层瓦斯含量临界8m3/t,经过预抽煤层瓦斯,均为抽采达标煤量,本年度共抽采达标煤量105万吨,现已回采煤量54万吨。四、瓦斯治理机构设置
我矿建立有以总经理为负责人的瓦斯治理行政管理工作体系,负责瓦斯治理工作所需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建全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配备通风助理协助总工程师管理“一通三防”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机构、人员、特别是工程技术人员的瓦斯治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及各个岗位职工在瓦斯治理工作中应负的责任;建立了通风科为职能科室的瓦斯治理机构,成立通风、抽采、监控等专门的“一通三防”队伍,负责矿井“一通三防”、瓦斯抽放的设计、施工与管理工作。现通风科配备科长1人、副科长1人、技术
员2人,满足矿井瓦斯治理需要。五、监控系统
矿井采用常州天地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KJ95N型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按要求设置了瓦斯、风速、一氧化碳、温度、烟雾、水位、局扇开停、风门开关、风筒状态等传感器,能够对有关参数进行实时监测监控。并将瓦斯抽放系统、主扇运行在线监测系统纳入监控主系统进行监测监控。传感器设置数量、安设地点符合要求,每10天对瓦斯传感器用标准气样进行调校,甲烷传感器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灵敏、可靠。瓦斯监控系统装备齐全、运行正常、闭锁可靠、处置迅速,符合《AQ1029-20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标准要求。
井下安全监控装置使用情况表
名称分站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风速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局扇(设备)开停风门开关传感器馈电状态型号在籍(台)使用(台)备用(台)瓦斯检测仪器、仪表使用情况
名称瓦斯便携式型号在籍(台)使用(台)备用(台)
CO便携仪光学瓦检仪测氧仪六、综合防尘
矿井综合防尘系统齐全,管路系统阀门安设符合规定,各转载点喷雾齐全,采掘工作面按规定设置水幕,主要进回风大巷定期洒水灭尘。综采工作面及皮带大巷均安设自动喷雾装置,捕捉割煤、运煤产生粉尘;加强采煤机、综掘机内外喷雾的管理,从源头控制产尘量,起到很好的效果。七、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情况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煤装【201*】178号)及省煤炭厅晋煤瓦发【201*】1232号文精神,扎实有效推进“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示范矿井建设,全面提升矿井瓦斯治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年初,**煤业制定了《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规划》,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相关矿领导及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在矿井瓦斯治理现状的基础上,对照瓦斯治理示范矿井要求,查找差距和薄弱环节,做到超前设计,优化生产布局,合理组织生产,实现矿井通风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情况年终总结》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情况年终总结: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情况年终总结》
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http://m.bsmz.net/gongwen/513597.html
- 上一篇:河曲内管201*工作总结
- 下一篇:瓦斯治理月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