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建飞法务部年终总结
法务部年终总结
法务部201*年度工作总结
201*年,法务紧紧围绕集团制订的年度目标和任务,在食品公司领导的带领下,按照法务年初拟订的年度计划,积极有效的开展法务工作,力求做好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应对、及时总结规范等一系列工作,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自入职食品公司法务部以来,在食品公司领导鼎力支持下,在公司领导关心帮领下,对公司的企业文化、理念、经营业绩、发展状况、部门组织、人事组成等相关业务都很快得到熟悉。法务部业务范围、职务职责也很快得到落实,业务交接、衔接顺利进行。现将本部门今年以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做好合同审核工作,控制公司经营风险
截止日前,通过流程及其他方式食品公司各部门移交法务起草或审核的合同,法务部按照法律规定,及时作出审核修订,对合同条款作出了修改,使其逐步规范、合理、合法。在合同审核及拟草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
1、合同主体资格审查不严格。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因此集团及下属公司在签订合同中,对于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能独立承担责任的分公司、个人组织等单位和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不予签订经济合同。业务部门是合同谈判的主体,在签订合同前应首先审查合同对方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以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法律问题。签订合同后,承办部门应做好监督对方合同履行情况。为了减少因签订合同产生的风险:首先,搞好尽职调查,明晰合同主体身份,全面了解并认真审查合同相对方是订立合同的基础要求。订立合同之前要尽可能多的了解对方资信状况,留意对方的营业执照是否过期未年检、是否假执照、单位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是否与其所言相符、是否有皮包公司的迹象、是否有濒临破产或经营状况日益恶化的迹象、是否有信誉欠佳、中介人牵线搭桥、是否有高额回扣引诱、是否有劣迹或商业丑闻等,不可轻信电话、传真或亲友的言辞。同时订立合同时须确认经办人的身份和资格,防止出现无权代理、越权代理等容易不被代理人追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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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文字不严谨,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能靠明晰的合同文字。就目前合同审核过程来看,一些合同内容表述不清楚,容易产生歧义现象仍有发生,要规定合同文字。
3、合同条款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一些合同签订后会出现补充协议、签证等情形,从而对原合同做了实质的变更,也使合同签订失去原有意义,大大降低了原合同的对双方的约束力。签订补充协议的合同应做到补充协议与原合同不冲突。
4、合同条款不公平,存在霸王条款。在合同审核中发现一些合同版本为对方当事人提供,从而造成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大都仅从自身利益出发,未充分考虑我方利益,甚至某些条款对我方要求苛刻,而对合同拟订方却没有明确的义务及违约责任的相关约定。因此类合同不存在违法,仅存在商务风险,法务也仅能做相关的法律风险提示。建议业务部门在开展业务的同时,根据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自身实际所处的谈判地位加强对合同商务风险的评估工作,切实维护公司的权益。
5、存在合同采用格式合同或者合同式范文本签订时,文本中常有“其他”或空格。承办部分往往签订此类合同时,忽略对此空格处批注,如果签订合同中,要注意在这些“其他”项或空格处没有内容的话,应写上“无”或相同意思的表示。千万不能空着,最好也不好划一道“---”,以防被人填上内容,以防止因此类条款导致合同风险发生。
二、做好法律咨询服务工作,确保各部分重大项目顺利开展
法务对于食品公司重大合同项目,积极为公司重大合同项目提供法律专业支持,提供了法律意见,告知了法律风险,确保公司重大合同项目依法推进,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对于公司面临疑难法律问题及时作出法律意见书,配合承办部门做好相关合同谈判,拟写和修改对外函件;下一步,对于公司范围内出现的重大疑难法律问题积极与外部法律顾问联系,协助顾问单位就某疑难问题出具书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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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意见书;今后努力为人事部门就劳动用工风险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对于公司涉诉劳动仲裁,积极组织证据,准备出庭,最大限度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三、做好诉讼案件跟踪工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对于公司员工涉嫌职务侵占等犯罪行为,目前以向胶南市经侦大队报案,法务部配合经侦大队组织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经侦大队目前正在办理立案手续。上述案件提醒我们,应进一步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经营风险意识。公司的职能部分对于员工应加强管理,在检查、调查过程中发现员工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或违法犯罪、侵吞公司财产行为时,应立即予以制止,与公司法务部门联系,对其教育批评,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送至公安机关处理。
四、做好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公司合同档案管理
合同管理是现在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合同管理是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索赔、解除、解决争议、终止与评价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的任务是根据法律、政策的要求,运用指导、组织、检查、考核、监督等手段,促使当事人依法签订合同,全面履行合同,妥善处理合同争议和纠纷,维护合同主体合法权益,保证合同目标顺利实现。合同签订,要严重按照公司合同审批流程表,签订后要做到合同及时入档。
五、做好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风险防范意识
作为一家集团化多领域跨地区的现代化企业,在当今民主与法治意识日渐深入人心的时代潮流下,重视法律在公司日常业务中的作用,用法律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越发显得至为重要。为提高员工工作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公司应邀请法学专家对人事管理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与公司人事管理相关的法律知识,如《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其他劳动法律法规及人事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公司法务结合自身工作的实践经验,对公司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就基本法律概念、订立合同中应注意的事项及发生争议时解决的方式等,组织相关部门学习《合同法》,培训学习相关了合同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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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通过法律知识培训,公司员工不仅了解了相关法律知识,而且能有效的解决了当前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从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结合在法务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发现在公司职能部门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1、部分管理人员对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高,有的虽有法律防范意识,但鉴于风险防范程序繁琐,不愿予以完善。2、职能部门部分管理人员保留证据意识不强,如已发函但却因未保留快递底单,无从查询是否送达。3、业务部门部分管理人员法律基本知识缺乏,对合同条款的专业性术语不能正确理解。4、合同承办部门应对子公司的合同签订的真实情况及履约情况进行后续的跟踪,制约法务对合同管理。5、部分单位的用工风险防范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展望201*年,法务部将继续在公司分管领导的带领下,一如既往的积极开展法务工作,进一步加强与集团所属公司的沟通与协调,努力做好合同评审及部分合同的拟订工作,协助外聘律师办理诉讼案件,为集团及下属公司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咨询服务。
法务部:童建飞
201*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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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食品公司法务部的职能、体系、制度建设
食品公司法务部的职能及制度、体系建设
第一部分法务部概述一、公司法务部简介
公司法务部是公司内部的一个职能部门,一般由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律师或法律专家组成,它肩负着确保公司守法经营,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处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法律问题的重大使命。
作为公司的一个职能部门,公司的法务部具有以下特征:
其一、从组成人员来看,公司的法务部一般由掌握专业的法律知识、具有一定办案经验的律师或法律专家组成,他们负责为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及业务部门提供及时、专业、详尽的法律意见和建议,确保公司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守法经营,使各类纠纷及诉讼得以及时解决。
其二、从工作方式上看,法务部并不直接经手公司的业务,只是对相关业务部门的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和法律性建议,详细事宜的最终落实上还是由业务部门亲自处理的,这使其与公司的业务部门的工作方式上有明显的区别。
第三、从工作的范围来看,公司法务部的宗旨在于协助公司治理层依法决策,引导公司健康发展,理顺公司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评判和控制公司生产经营中可能碰到的法律风险,为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茁壮成长保驾护航。二、公司法务部设立的重要性
公司是现代市场经济活动中最活跃的经济主体,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处理法律事务的需要,目前,很多公司都成立了专门的法务部或者法律部,大公司往往都有独立的法务部,便于专门处理法律事务。公司法务部是确保公司依法决策,理顺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根本保障,是确保公司守法经营的重要前提,是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其一、成立或组建公司法务部是维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需要。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在市场经济的前提下,一切都必须以尊重市场规律为前提,竞争的加剧无可避免导致争议突起,要实现和维护好公司的合法权益,就离不开一个专长于法律知识和熟谙纠纷处理技巧的部门,这样,法律部或者法务部的组建就成了许多企业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部门。
其二、成立或组建公司法务部是维护自主品牌,是维护公司知识产权的需要。
品牌战略才是一个企业在市场中真正立于不败之地的法宝和竞争力。实现自主品牌,维护好公司知识产权,才能在行业的竞争中实现持续发展,在法制建设蓬勃发展的新世纪,维护知识产权的使命无可否认地落到了具有专业法律知识、善于逻辑思维的法务部门的身上。
在维护公司自主品牌的过程中,法务部应充分地把握企业的经营与发展状态,及时提供与公司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策略,从基础注册维护到防备商标到保护商标注册,从单一的品牌战略到多元化的品牌规划,及时调整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实现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良性发展和不断深化。其三、成立或组建公司法务部是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纵深发展,行业竞争不断加剧,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度日益加强,随着海内法治环境的逐渐完善,对于公司、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来说,最终不会存在任何理想意义上的安全港。这就要求每一个公司、企业必须不断建设建立、健全和完善法务部门来控制和应对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虽然风险无法完全避免,但是我们可以预见并把它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这就是设立法务部门的真正意义所在。
目前,公司法务部建设设置弊端:(一)目前的法务部现状
目前,中国企业的法务部相比其他部门来说规模偏小,不具有权威性、职位低。因此我们称之为“小法务部”。从整体来看,公司法务部目前有三个突出的问题:
1、地位不高,不被其他职能部门重视,不具备权威性;2、待遇不好,留不住人;
3、人数少,规模小,很难全面应对各种法律问题。
在机构设置上,有些企业设立了总法律顾问制度,有些只有法务部,而在后者当中,有些尚属于二级部门,有些甚至挂在其他部门下面(如人事部部、综合办公室等)。
(二)法务部要有大智慧,更要有大作为。1、法务部有“位”才能够有“为”。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在合法范围内经营是一个企业茁壮成长的大前提,经济全球化高速发展的今天,如何确保公司守法经营,公司的法务部任重道远,如果法务部在企业里面缺乏足够的权威,如果法务部在公司内部没有一个恰当的定位,那么很难使法务部大有作为,法务部的建议也很难执行,法务部的工作也得不到公司其他部门的支持。
新形势下的法务部应该不仅仅是法律事务的“救火队”,更应该是公司管理的“建言者”和“决策人”,法务部工作人员需要一批不仅仅擅长法律,更精于经济和管理的综合型人才,在公司的发展征程中不仅仅懂得适时“踩撒车”,更重要的是规避风险的基础上敢于放手开创,适时“踩油门”,为公司的业务拓展和业绩提升保驾护航。
2、与时俱进,提高综合素质,开创法律事务的新局面。
法律是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产生和不断发展的,因此作为政治学上的法律必然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而更新和变化,作为一个法律人,作为公司法务部,应该不断更新旧有的法律知识结构,更应该积极汲取新的社会元素,不囿于固有的法律思维模式,改革内部法律机制,积极探索新的法律事务处理方式,全面、积极、有效地应付公司的法律事务。
3、内部公司律师要去法学院定期培训学习,和外部律师事务所合作、内外互补,形成良好的合作模式,构建公司法务新局面。
公司法务部的律师往往更熟悉公司业务,更便于与相关部门沟通,但仅凭内部律师一个人的力量往往并不能完成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重大使命,必要时还需要公司其他部门的积极配合,需要公司内部律师与外部法律团队、事务所合作。由于外部的专职律师或者资深律师,很难在公司法律事务或者案件中投入太多时间,因此,这就需要在企业法务部内部律师进行很多前期工作,内部律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大型疑难案件配合外部律师最终完成法律服务,这也要求内部律师与外部律师展开密切合作。在这个过程中,离不开公司内部领导层、外部律师以及政府部门的共同支持。
内部律师与外部律师的关系,二者应该是选择、合作、监督的关系。在选聘外部律师的程序过程中,公司律师参与并且起着关键性作用。一般而言,公司法务部负责基础工作,由外部律师负责专业化业务。因为外部律师比公司律师有更多的权利及人脉关系,公司律师要全面处理各种法律问题,也需要外部各类有经验的律师的大力支持,这样可以更好地为企业提供全面、高效的服务。
企业法务部人力、资源的局限性,可能会影响到企业的正确决策,有内部的基础工作和外部的专业配合,更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从长远来看,企业法务部和外部律师的精诚合作,不仅是对外部律师工作的一种肯定,也是对企业法务部工作的肯定。
三、公司法务部合同管理中的风险控制重要性
合同管理是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就是做好合同风险控制,本文拟根据合同原理的三个过程,分别简述各阶段的风险控制重点和策略。
西方谚语说“财富的一半来自合同”。企业作为市场的经济主体,几乎一切经营活动都要通过合同形式来进行,合同管理是现在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合同管理是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索赔、解除、解决争议、终止与评价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的任务是根据法律、政策的要求,运用指导、组织、检查、考核、监督等手段,促使当事人依法签订合同,全面履行合同,妥善处理合同争议和纠纷,维护合同主体合法权益,保证合同目标顺利实现。简而言之,就是要保证合同顺利实施,防范和化解合同风险。
按全面风险管理理论,合同管理工作分为三个大的控制阶段。即事前控制阶段-----合同的订立;事中控制阶段----合同的履行;事后补救阶段----合同纠纷的处理,每个阶段的风险控制都是企业合同风险管理控制的有机组成部分。
一、事前控制阶段(合同的订立)管控重点和对策
(一)搞好尽职调查,明晰合同主体身份。全面了解并认真审查合同相对方是订立合同的基础要求。订立合同之前要尽可能多的了解对方资信状况,留意对方的营业执照是否过期未年检、是否假执照、单位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是否与其所言相符、是否有皮包公司的迹象、是否有濒临破产或经营状况日益恶化的迹象、是否有信誉欠佳的中介人牵线搭桥、是否有高额回扣引诱、是否有劣迹或商业丑闻等,不可轻信电话、传真或亲友的言辞。同时订立合同时须确认经办人的身份和资格,防止出现无权代理、越权代理等容易不被代理人追认的情形。
(二)要慎重填写合同的形式和实质要件。形式要件的审查指合同是否需要报批、公证、见证(签证)或出具确认书及相关的签章是否准确、完整、合法,实质要件的审查指合同的内容、条款是否与合同目的相符。特别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关于主体资格。一要确认对方是以一个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还是以一个单位下属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二要注意在合同名称一览及收货条上用全称,不要用简称。
2、关于数量。一要审查数字的填写,大小写是否一致;二要审查量词是否规范,尽量使用规范表述,同时注意表述方法和使用标准。
3、关于价款或者报酬。一要写币种;二要写单位,不能只写数额,如苹果1.5/斤,不知是元还是角;三要写清楚结算方式或支付程序。
4、关于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履行的期限应明确、具体,不能用“尽可能”、“争取”、“左右”等文字来进行表述;履行的地点和方式涉及合同义务的分配、合同风险的转移和发生纠纷后的诉讼管辖,尤为重要必须明确。
5、如果合同采用格式合同或者合同式范文本签订,文本中常有“其他”或空格。如果在这些“其他”项或空格处没有内容的话,应写上“无”或相同意思的表示。千万不能空着,最好也不好划一道“---”,以防被人填上内容。
6、订立合同要写清楚两个合同条款:一是“本合同每一页都应由双方加盖公章,无公章或只有一方公章的,该页内容无效”,以防止换页;二是“本合同内容如有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双方公章,无公章或只有一方公章的,修改后的内容无效,合同内容已修改前的为准”签订合同时务必要注意签字盖章与签约单位及其负责人(或授权人)是否一致。
(三)充分利用意思自治原则设计合同条款。意思自治是合同的基本原则,最集中体现合同法中“契约自由”或“合同自由”,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赋予民事主体之间的意思表示一致等于法律的效力。如在合同中可约定交付定金、设定担保、抵押、设定先履行条件和附加条件、设定违约金条款、设定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等明确表述自己的意见。四、公司法务部的职能
公司法务部的职能大体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对公司的管理职能,体现在从正面意义上对公司的发展和管理方面,另一类是法律救济职能,体现在纠纷发生以后法务部的协调,仲裁和诉讼方面。(一)法务部的管理职责:
公司法务部的管理职能是指,法务部对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风险管控,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最大程度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和利益,包括对公司决策的合法性分析、合同管理、员工管理及培训,合规性监控即监督公司在反腐倡廉方面的问题具体分述如下:
1、协助公司管理层依法决策,为公司的长远规划保驾护航。
公司法务部的管理职能首先体现在,积极协同公司管理层探讨公司发展的前景的规划,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发挥团体的聪明,开放思想,发散思维,对公司可持续的长远发展提出建议。
2、建立或完善公司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有秩序才能产出效益,任何一个公司的正常运转都离不开具体的规章制度来约束,正是这样一种约束,正是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对公司全体员工行为的规范才使得公司中的个人、不同部门乃至整个公司的运转有条不紊、秩序井然。现代社会是一个法治的社会,对公司的员工、各个部门的约束,无论是指引还是处罚,都应该是建立在成文的规章制度为前提的基础上的,只有是合理、合法的规章制度才能经得起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才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因此,公司法务部门的重要职能就是在合法的框架内,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3、参与合同谈判,妥善管理合同文件。
为争取和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法务部应积极参与到公司各部门的谈判中去,及时了解谈判事项、谈判对方基本情况、谈判进程、谈判双方的分歧,制定有利的谈判方案。必要时,法务部应通过合法的途径对谈判相对方基本情况、资信状况等予以调查,确保了解到对方的真实信息,化解可能存在的商业风险,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控制风险,实现公司争取利益最大化。
对于重大的谈判,法务部应当主导确定谈判方案,并就谈判有关事项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提前取得共识或确定一致的谈判原则,同时应对拟定的谈判方案进行讨论,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方面的可行性论证,必要时,提请相关部门召开工作协调会,对谈判涉及的财务、工程等事项征求各个部门意见,并最终确定谈判的思路和策略。
合同谈判的成功并不意味着约定事宜已经水到渠成,还必须对双方签订的合同、备忘录、补充协议等予以妥善保管,并及时跟进了解合同的履行情况,防范双方合作过程中出现纠纷时,可以就双方争议的事实进行验证。合同是规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直接的书面材料,是分清各方责任的重要根据,因此无论是合同评审还是合同的管理都应该谨慎对待,将可能发生的商业风险降到最低。4、开展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各部门人员的法律意识。
为提高各部门人员的法律意识,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公司法务部应积极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法律培训应结合业务工作实际,进行案例风险分析和工作思路研讨,解决业务工作中遇到法律方面的重点、疑点、热点、难点问题;对新颁布或修订的和业务工作有密切联系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培训和探讨,做到对相关内容了然于胸,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5、解答法律咨询,为相关部门日常工作提供建议。
法律事务的咨询(简称法律咨询)是指公司各部门或个人对日常工作中的法律事宜有疑问时向法务部口头或书面提出询问,法务部及时以口头或书面答复的活动。一般来说,法律事务咨询主要是业务部门主动向法务部咨询相关事宜,包括电话、面谈或书面等形式,同时法务部也可以开展法律事务调查问卷、走访面谈等方式方式向各个业务部门了解他们所关心的法律事宜,并集中予以解答。(二)法律救济职能
公司法务部的救济职能是指,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其他民事主体(包括公司或个人)或行政机关发生的纠纷或诉讼。主要体现在,法务部代表公司参与上述纠纷或诉讼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并在这些活动中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纠纷一般有两种,一种是非诉纠纷,即以本公司为一方当事人,对已经发生但尚未进入到诉讼程序的纠纷,采取协商、调解、仲裁、复议等方式解决有关纠纷或争议的法律事务活动,简称非诉纠纷。与之相对的称为诉讼纠纷,是指以公司一方为一方当事人,或作为第三人,通过人民法院,采用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法律事务活动。这些诉讼案件包括:民事诉讼案件(包括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诉讼)、行政诉讼案件、刑事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对于纠纷的处理,法务部应及时收集相关材料,分析案情,理清双方的权利义务,权衡利弊得失,尽量采取协商处理方式,以降低纠纷处理的成本。
第二部分公司法务部制度探析
从上文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一个公司的法务部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充分发挥法务部的各项职能,做到部尽其用,不仅需要公司管理层的高度重视,需要各部门、人员的积极配合,更需要一系列内部制度的规制和引导。要充分发挥法务部的法律专家优势,实现其肩负的各项职能,应加强以下几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一、定期的法律事务调研制度
法务部一般只是公司的职能部门,工作中很难接触到实务的具体操作,这就决定了其不可避免地与具体的业务实际情况存在差距,对具体业务中的问题无法得知确切的信息。开展调查的目的有二,其一是了解业务部门具体哪些方面存在疑问及风险,其二是获悉具体业务操作流程,以至于提出建议完善和规避相关的法律风险。因此,法律事务的调研和反馈应该是一个公司法务部的一项重要制度,并需要长期坚持,才能将风险扼杀在萌芽阶段。
关于调查的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应打破传统的冰冷的问卷调查模式,可以开展形式多样的情谊活动或座谈,面对面的交流好像更能发掘出问题的真正原因所在,也更利于各方的真诚沟通和协调处理对策。
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逐一进行分析和归类,深入了解相关流程,洞察风险所在,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及时向相关人员反馈,并跟进措施的效果,必要时应及时调整方案和策略,争取从源头上杜绝隐患,降低风险。二、合同管理制度
市场经济的本质就是契约经济,任何利益的实现都始于合同的签订,一份规范和完整的合同是确保合同利益实现的重要保证。要真正实现合同利益,离不开以下方面的慎重审查和执行:(一)规范合同文本。
各个部门草拟的合同可能只从本部门的利益出发,对合同条款及法律风险的考虑可能不够全面和仔细,因此建议合同签订前建议将相关合同提交法务部评审并对相关条款予以修正或补充。
对合同文本,法务部应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审查必备条款是否齐全,条款约定是否合法、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双方权利义务是否对等,表述是否恰当,对一些特别的合同,如设备采购合同,应根据实际需要补充必要的如安装调试与验收条款等。规范和全面的合同文本是确保合同各方权利义务实现的重要保证,因此在合同签订前应结合业务实际情况谨慎和仔细审查合同,确保没有遗漏或不对等的条款,否则可能导致后续合同的执行出现难以意料的后果。
为便于业务操作,法务部应编辑常用合同示范文本,建立合同范本库;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要项目的前期商务谈判、招投标、合同审查等事务,有效防范和降低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二)规范合同的签章。
合同的签字盖章即意味着对所有合同条款的接受,因此应谨慎对待合同的签章,必须在完全明确知悉合同内容并对其无异议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授权才能签字盖章。一旦签字盖章即确认对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同意,任何违背合同规定的行为都可能遭到对方的违约索赔。(三)规范合同的管理。
合同是确认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文件,合同签订后,应妥善保管合同文本,并督促对方及时履行合同项下义务,若对方未能及时履行相关义务的,应及时予以书面通知并保留相关沟通的书面材料,以便日后发生纠纷作为证据使用。经双方确认一致的书面文件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应谨慎遵照执行。
法务部应从以上三方面积极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评审好、规范好、管理好合同是确保公司安全交易,有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重要一环。三、法律事务电子化制度
现代科技的高速发展,使得法律事务的电子化成为可能。所谓法律事务的电子化是指,运用现代化的电子设备如扫描仪、数码相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将法律事务中涉及的文档实现电子化备份和管理。
法律事务电子化的根本目的在于实现相关信息的快速共享,而传统的纸件文档则不具有这一优势,传统的纸件文档繁杂、冗长和难以查找,如需信息共享则需要复印,不仅仅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也不利于成本的节约;实现文档的电子化管理,可以避免纸件文档的缺点,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等及时方便与他人共享信息,交流处理意见,不仅简化了信息共享的模式,也提高了办案效力。也正是因为电子化文档的方便性和易于传递性,在法务工作中应对相关文档的管理及时备份,防止病毒、黑客的侵扰,对一些极为敏感的案件还应采取必要的加密等保护措施,谨防因病毒、黑客的造访导致相关机密信息泄漏,给案件的处理带来极大的不便。
四、建立外聘律师或法学专家制度,取长补短,共同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作为公司的律师或法务人员,比较认识或比较轻易了解到公司的业务情况,与公司各部门间的协调比较容易和及时,这是公司法务部的优势,对处理日常的法律事务具有天然的优势,可以迅速地获得有关事务的详细信息,从而快速的对此做出应急反应,提供参考意见,以供公司的管理决策层及时做出决定。从效率方面来讲,它使得公司内部的信息传递保持通畅,反应迅捷、正确。
但因法务部是围绕公司的业务所可能涉及的法律领域展开工作,其工作内容的范围受到限制,主要负责商务合同的审视、起草等常规法务工作,对于其从未涉猎或专业性很强的法律领域,可能会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所以从效能方面来讲,其为公司提供的法律服务的范围是及其有限的,这是它的劣势。
为弥补公司法务部在工作中的不足,聘请外部的律师来处理法律事务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因为其聘请的是专业化的律师,而专业化的律师以其处理众多的案件而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这样与公司法务部门的人员相比,更能提供有质量保证的专业化法律服务。同时,律师事务所在法律信息的获取和法律问题的研究方面比自建法务部门有更多的优势,律师在执业权利的特别性和保障性方面,比法务人员有更强的优势。所以从效能方面来讲,律所和律师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具体案件或法律事务的处理中,可考虑内部律师先行出庭诉讼,对重大疑难的案件予以处理,利用外部律师的经验和信息,结合公司法务部的及时沟通和支持,取长补短,内部律师配合外部律师共同出庭,这样弥补法务部经验和社会信息的不足,同时又能很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两相受益。五、建立风险控制体系.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法制体系的逐步完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和复杂,做为市场主体的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也迅速增加,作为公司风险管理的法律风险也迅速增加。法律风险管理和控制对于公司的经营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能否合理的、有效的控制公司在决策、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做到依法决策、经营,又能保证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是衡量公司决策、经营水平的重要标志。(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公司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必须按照公司战略的要求,紧紧围绕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践,从公司发展的战略性和全局性着眼,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公司的法律风险管理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的实现新的目标保驾护航。
公司法律风险体系建设的目标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要求和公司法律工作的实际情况来制定。总体的目标应是,针对不断化的内外部环境,运用科学的方法,全面系统的识别、分析公司面临的法律风险,为公司的科学决策、依法经营提供法律保障。以制度、流程建设为重点,形成法律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对公司法律风险的有效控制。
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是一系列制度、流程、活动构成的有机整体,涉及公司运营的各个方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考虑,合理实施。才能达到预期目标。其整体思路是运用科学工具的方法,全面客观的识别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法律风险,统筹制订风险管理措施并根据措施要求建立或完善制度、流程,从而构成一个可以协调运做的有机体,即法律风险管理体系。
法律风险管理涉及到公司经营的多个方面,具体来说,公司应做到如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关注政策动向和司法环境,不仅是国内的,还包括国际化过程中所涉及的其他国家和地区;二是广泛研究公司法律风险管理的相关案例,包括重视并能有效识别、评估、防范法律风险管理而取得重大效益的案例,以及忽视法律风险管理、缺乏管理程序系统而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案例;三是加强合同管理,从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审批、管理、纠纷解决等多方面加强管理,充分提高工作效能,确保公司对合同目的的实现具备合理预期,使公司在缔约、履约以及纠纷解决过程中保持法律优势,最大幅度地降低合同风险;四是加强知识产权风险管理,关注公司和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情况,掌握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从法律上能对知识产权进行慎重考量,同时对侵犯本公司知识产权的行为应当建立侵权调查及法律追究程序机制;五是综合考查与法律风险管理相关的人员,以便做到规范管理和有效授权,加强对员工法律意识及知识的培训与考核,将法律风险管控能力纳入管理层的绩效考核范畴。
法律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包括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对相关信息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风险管理策略,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以及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
1、在风险管理初始信息的收集。
在法律风险管理初始信息收集方面,公司法务部应广泛收集国内外公司忽视法律法规风险、缺乏应对措施导致公司蒙受损失的案例,并至少收集与本公司相关的以下信息:
(1)国内外与本公司相关的政治、法律环境;(2)影响公司的新法律法规和政策;(3)员工道德操守的遵从性;
(4)本公司签订的重大协议和有关贸易合同;(5)本公司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情况;(6)公司和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情况。
公司对收集的初始信息应进行必要的筛选、提炼、对比、分类、组合,以便进行风险评估。2、风险评估。
公司法务部应对收集的法律风险管理初始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具体的风险评估包括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价三个步骤。
风险辨识是指查找公司各业务部门、各项重要经营活动及其重要业务流程中有无风险,有哪些风险。风险分析是对辨识出的风险及其特征进行明确的定义描述,
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风险发生的条件。风险评价是评估风险对公司实现目标的影响程度、风险的价值等。
进行风险辨识、分析、评价,应将定性与定量方法相结合。定性方法可采用问卷调查、集体讨论、专家咨询、情景分析、政策分析、行业标杆比较、管理层访谈、由专人主持的工作访谈和调查研究等。进行风险定量评估时,应统一制定各风险的度量单位和风险度量模型,并通过测试等方法,确保评估系统的假设前提、参数、数据来源和定量评估程序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公司法务部应根据环境的变化,定期对假设前提和参数进行复核和修改,并将定量评估系统的估算结果与实际效果对比,据此对有关参数进行调整和改进。风险分析应包括风险之间的关系分析,以便发现各风险之间的自然对冲、风险事件发生的正负相关性等组合效应,从风险策略上对风险进行统一集中管理。公司应对风险管理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实施风险辨识、分析、评价,以便对新的风险和原有风险的变化重新评估。3、制定风险分析战略及风险管理策略。
公司法务部应根据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确定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风险管理有效性标准,选择风险承担、风险规避、风险转移、风险转换、风险对冲、风险补偿、风险控制等适合的风险管理工具的总体策略,并确定风险管理所需人力和财力资源的配置原则。一般情况下,对战略、财务、运营和法律风险,可采取风险承担、风险规避、风险转换、风险控制等方法。4、实施法律风险管理的解决方案。
公司法务部应根据风险管理策略,针对各类风险或每一项重大风险制定风险管理解决方案。方案一般应包括风险解决的具体目标,所需的组织领导,所涉及的管理及业务流程,所需的条件、手段等资源,风险事件发生前、中、后所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以及风险管理工具(如:要害风险指标管理、损失事件管理等)。制定公司法律风险解决的内控方案,应坚持经营战略与风险策略一致、风险控制与运营效率及效果相平衡的原则,针对重大风险所涉及的各管理及业务流程,制定涵盖各个环节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对其他风险所涉及的业务流程,要把关键环节作为控制点,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5、法律风险管理的监督和改进。
公司法务部应以重大法律风险、重大法律事件为重点,对法律风险管理初始信息、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策略、关键控制活动及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采用法律风险控制自我评估等方法对法律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检验,根据变化情况和存在的缺陷及时加以改进。
公司法务部应建立贯穿于整个法律风险管理基本流程,连接各上下级、各部门和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信息沟通渠道,确保信息沟通的及时、准确、完整,为法律
风险管理监督与改进奠定基础。公司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应定期对法律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检验,及时发现缺陷并改进,其检查、检验报告应及时报送公司法律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公司法律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和检验,对法律风险管理策略进行评估,对跨部门和业务单位的法律风险管理解决方案进行评价,提出调整或改进建议,出具评价和建议报告,及时报送公司高管人员。
通过实施法律风险管理,大力加强员工法律素质教育,制定员工道德诚信准则,形成人人讲道德诚信、合法合规经营的法律风险管理文化,对于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及违反道德诚信准则的行为,公司应严厉查处,使公司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增强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稳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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