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县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严厉打击假劣食品,提高全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饮食安全,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假劣食品进一步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通知》(食安办[201*]29号)的文件精神,我县从201*年11月份开始,深入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责任,精心安排部署
在收到市食安办转发国务院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后,按照县领导的重要批示,县食安办积极行动,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对全县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治理行动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各有关部门也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扎实深入地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
二、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
为全面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严厉打击农村市场假劣食品,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安全的高压态势。
1、利用媒体宣传。县食安办积极协调,在县电视台连续播放了《关于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工作通告》,公布举报电话,拓宽
监督渠道;在《**》开辟专栏,做好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解读,宣传整治工作动态,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最大程度地杜绝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在农村市场流通、倾销。
2、进企逐户宣传。针对我县畜牧产业发达且养殖相对集中的特点,对特色产业链条上的食品生产加工户做好宣教工作是我们的重点工作,各有关部门采取进企业、入农户的办法,安排人员对全县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小作坊进行入户核查,与监管对象签订了责任书、承诺书、告知书,逐户张贴《河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公告》,进一步提高监管对象的质量安全意识。
三、突出重点,全面整顿规范
(一)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治。县工商局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一是严把农村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全面清理农村食品批发、零售者的经营主体资格,严厉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二是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监督食品批发商、零售商严把进货关,督促其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仿冒和劣质食品。三是集中执法力量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排查。对销售假冒、仿冒和伪劣食品的,要查清进货渠道和生产源头,依法严厉查处责任单位。四是突出监管重点。要以农村集贸市场、农村小卖部、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法定节假日、农村大集为重点时段,以特殊人群食品、节日性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突出重点管控范围,加强监管,提高监管执法效能。五是强化日常巡查。要将监管重心下移,严格落实基层工商分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制度,
要加大农村食品市场日常检查和抽样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假劣食品。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59人次,执法车辆72台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599余户,超市12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9份,取缔无照经营6户,有效规范了经营秩序,净化了农村食品市场。
(二)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县质监局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从严惩处生产加工假劣食品违法行为。一是严格食品企业生产许可条件。对不具备与生产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等生产许可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对不能持续保持获得生产许可时条件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产整顿。二是加强日常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生产企业执行原料进货把关、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等制度落实情况,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三是加大监督抽查。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依法查处;对安全隐患问题严重的食品及其生产企业,要公开曝光。四是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依法从严查处;对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要坚决吊销相关生产许可证。整治期间,共出去执法人员86人次,检(巡)查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加工小作坊140户次,确保了食品生产环节的安全。
(三)加强餐饮服务环节整治。县卫生局强化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乡镇小餐饮店,控制好食物制作的基本卫生条件,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指导农家宴、婚丧嫁娶宴请以及其他群体性聚餐承办者规范食物制作,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专项整治中,
共出动执法人员127人次,检查各类餐饮单位156户次,对存在不规范经营行为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75户,及时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
通过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消除了我县食品安全隐患,有效地规范了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提高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反应能力,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始终做到警钟长鸣,长抓不懈。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立足当前、规划长远;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严防食物中毒和其它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为全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扩展阅读:澄海区开展农村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澄海区开展农村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根据汕头市食委办《转发省食委办关于集中开展农村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汕食委[201*]34号)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抓好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遏制农村地区特别是农村校园周边制售伪劣食品的行为,确保广大中小学生的身体健康。澄海区于10月19日至11月上旬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农村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
接到文件后,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区食委办立即制订方案,并印发《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农村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澄食委办[201*]10号),要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提高认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观念,结合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特点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和专项检查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接到文件后,认真落实,专门召开工作会议,成立了各自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自身实际,制订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个别镇还与各村(居)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镇、街道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努力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在学校周边区域大力开展关于食品安全的宣传活动。通过有线电视、专栏、宣传车、宣传标语、校园内的健康教育课、校园广播、板报、主题班会等多种宣传形式,深入宣传一系列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三、加强检查,大力整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按照区政府的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认真落实,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各镇、街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认真组织经发办、打假办、工商所、教育办等部门出动人力对校园内外的食品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和集中整治。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人员450多人次,车辆90多车次,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310多户。在此次专项整治中,共查处各种违法经营摊档20多家,并责令其限期整改,严厉打击了各种售卖“三无”、过期变质食品的不法行为,净化了校园及周边食品市场秩序。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了学校食堂建设和校内食品小卖部的管理。区食委办牵头组织区工商局、卫生局、教育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镇、街道开展农村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效
果进行抽查。从抽查的情况来看,通过这一次专项整治,农村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情况有所好转,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是:个别无证无照的饮食摊档还继续经营;个别流动摊档流动性强,给整治工作带困难;个别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不强等。针对存在问题,联合督查组对查到无证无照的饮食摊档当场责令停业,同时要求各镇、街道要继续跟踪检查,加强监管力度,对规模较大的无证无照的饮食摊档要鼓励他们创造条件申请有关证照,规范经营;卫生部门要加强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监管工作,确保安全;工商部门要加大对无照的饮食摊档的打击力度,净化校园及周边的饮食环境;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教育学生不要到无证无照的饮食摊档购买食品。
澄海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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