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兴镇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总结
广兴镇201*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工作总结
我镇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在区安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镇党委、镇府的高度重视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以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我镇针对水上交通安全进行一次全面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的主体责任,为抓好水运的安全生产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安全领导蔡远华为组长,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张小兵为副组长,包月伍、唐晓枫、唐宗平为成员的水运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以安全就是最大稳定为主题,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渡口、水库船舶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督促,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从源头上杜绝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我镇共组织督查4次,参加督查人员20人/次,检查渔船1艘,我镇没有采砂船和渡船,所辖金融水库、渠江段仅有一艘渔船。
三、突出重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我镇在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与有关部门通力配合,认真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共出动车辆2次,检查船舶1艘/1次艘,未发现安全隐患,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材料35份。
四、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强化重点渡口,重点时段及航运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调动其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组织执法人员全面细致的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广播、充分利用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促进水运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
广兴镇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扩展阅读: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湘潭县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情况汇报
湘潭县素有“天下第一壮县”、“湘中明珠”之美誉,是中国湘莲之乡、湖湘文化发祥地。伟人故里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薪火相传,成就了“自强不息、敢为人先”的县域精神。我县地处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城市群腹地,为长株潭南大门,县城易俗河是省政府规划的湘江生态经济带核心区,全县总面积2132.8平方公里,总人口近百万。湘潭县水域辽阔,境内有干流湘江及其支流涟水、涓水两条主要的天然河流。“一江两水”在我县航程为147.2公里(含湘江响水段17.7公里和涟水姜畲段),常年通航里程为43.5公里,季节性可通航里程16公里(其中涓水11公里、涟水5公里)。县域境内渡口、船舶众多,水运历史悠久,全县共有渡口22处,码头36处,客渡船20艘,分布于我县“一江两水”,涉及到12个乡(镇)。
一、整治前水上交通基本情况
我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上级海事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县交通运输局直接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各项水上交通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基本确保了水上交通安全和社会稳定,近年来,全县境内没有发生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但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水上交通点多、线长、面广,基础较为薄弱,配套设施和监管手段远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二是从业人员追求效益最大化,忽视水上交通安全;三是职能部门、乡镇政府和有关责任单位仍然存在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落实不力的情况;四是一些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按照省、市关于全面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要求,我县结合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实际,全面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自去年11月份以来开展了一系列整治活动,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
二、采取了有力的整治工作措施,全方位开展整治。(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
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县人民政府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湘潭县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潭政办函201*153号)。201*年11月22日,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动员会议,会上认真组织学习了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动员全县上下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狠抓落实,彻底整治水上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各类水上安全事故发生。(二)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职责分工
此次整治专项活动,主要明确了三个方面的工作责任:一是落实了领导责任。明确县属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本次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责任人,切实履行领导职责。二是落实了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统一指挥安排辖区内的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切实抓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日常监管工作;村组(社区)等基层组织配合落实相关整治任务。三是落实了部门责任。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自履职,加强配合,全面形成了工作合力。整治活动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开展,按照各自明确的工作职责,县直各相关单位依法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认真开展联合执法,落实整治工作经费,整治行动得到有序推进。
(三)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
1.专项行动中,对全县所有码头、客运船舶、浮桥、索桥等开展拉网式专项检查,包括救生设备、消防设备、应急方案、操作人员的持证情况,坚决取缔“三无”船和达到报废年限的运输船舶,消除码头和船舶通航区的安全隐患,地毯式排查、百分百整治,不留安全死角。
2.建立和完善了全县所有渡口的信息资料,包括渡口、渡船、渡工、签单发航员、安全员信息资料,充分掌握了所有渡口、渡船、船工、及签单发航员以及安全员的情况,并适时进行信息的更新,建立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台账。(四)安排专项经费,确保工作落实。
今年,县人民政府已经将水上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到县交通运输局单位年度专项财政预算;对本次水上安全专项整治所投入的667.134万元经费,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由交通部门向县政府打出请示报告、县财政局核实后,将全部予以解决。
(五)狠抓制度建设,落实管理职责
1.落实了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实行“县管、乡包、村落实”的安全监管制度。分级层层签订了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责任状。县与乡镇、乡镇与村、村与船主分别签订了安全责任状。
2.落实了签单发航制度,所有渡口均已经安排签单人员,并于4月15日对所有签单发航人员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制定了渡工、签单员、安全员待遇及考核办法。对易俗河渡口、炭棚河渡口实施航次签单发航,其他各渡口安排签单发航员在节假日和赶场日实施签单发航。
3.健全了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制,一是乡镇落实船舶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专门人员督促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遵守有关内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恶劣天气、重大节假日、客流高峰时期到渡口督查。二是村委会(居民委员会)具体实施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恶劣天气、重大节假日、客流高峰时期指派专人在渡口值守。
(六)成立专门机构,形成长效机制1.成立了县级海事机构。我县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和全省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将湘潭县港口航务管理所更名为湘潭县地方海事处,并明确湘潭县地方海事处为全额拨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定编制7人,所有人员全部定岗定责。县地方海事处归口湘潭县交通运输局管理。
2.建成了水上交通安全指挥监控中心。县交通运输局与移动公司签订了“渡口客船港区泊位视频监控系统”租赁协议,同时与易俗河、河口交管站签定渡口视频监控设备保护协议,监控中心设有易俗河渡口、河口渡口、郭家桥渡口、易俗河货运码头四处视频监控探头,4月20日我县水上交通安全监控系统正式开通投入使用。
三、狠抓工作落实,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1.对“三无”船只实行停航整改。在检查中发现我县境内部分渡口船只系船工自行打造,设施简陋,存在安全隐患。我们对部分渡工进行了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目前已对炭棚河、杨四庙、龙井渡口所有无证船只下令停航,并进行了彻底的整改。
2.对渡口码头进行了维修和硬化。根据各渡口的实际状况,有针对性的制定了维修改造计划,对全县10多处受损渡口码头进行维修和硬化,重点对龙井渡口码头、坡道,易俗河争光码头进行了维修和硬化,现在已经全面竣工投入使用,解决了当地百姓出行难的问题。
3.全面开展旧渡船更新改造。投入118.4万元,陆续对全县所有旧渡船进行更新。目前,炭棚河新渡船和杨四庙新渡船已经下水通航,其余各渡口新船也将陆续下水。从201*年12月以来,先后对流河坛渡船、白米滩渡船、双江口渡船等由于使用年久,船底锈蚀渗水的渡船进行停运及全面检修,全面修复并正式启用;4月份对辖区各渡船进行了防锈处理,并重新进行了整船油漆。以确保新造船舶下水前的渡运安全。
4.为渡船补充和配备足量救生设备。在水上安全检查中发现大部分渡船救生设备老化、缺乏,出资3万余元采购充足的救生设备配发给各渡船,并督促船工将救生衣、救生圈放置在渡船规定位置,要求船员和过渡乘客上船必须按规定穿着救生衣,有效提高了通航安全性。
5.完善渡口安全警示标志。统一制作停航封渡线36根和“渡口三牌”(渡口守则牌、安全警示牌、安全管理责任牌)共72块,并将渡口标志牌安装到全县各个渡口、码头指定位置。渡口码头标志牌具有美观、大方、坚固、防腐蚀等优越性能,能有效提示渡口经营者和过往乘客维护渡运秩序,确保渡运安全。
6.开展渡运从业人员培训。201*年12月21日-25日,组织对全县所有乡镇从事渡运工作的未持证上岗的船员(渡工)进行集中学习培训,确保所有渡工持证上岗。对经考试合格的船工颁发了湖南省内河非机动船船员适任证书。4月份举办了一期三类机动船船员驾驶培训班,对全县所有未持证的机动渡口驾驶员进行了培训和发证。4月底对有渡口,船舶的12个乡镇的36名签单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所有安全员、签单员都执证上岗。通过培训,进一步明确安全员、签单发航员责任,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规范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严格渡口的审批工作。对我县乡镇船舶和渡口进行了全面详实的调查摸底,并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严格按规定,按程序对白米滩渡口、炭棚河渡口等28处渡口进行了审批。
8.严格进行船舶检验。201*年2月13日15日对白米滩渡、砂泉口渡等20艘钢质船进行了船检,对存在问题的渡船进行了维修,整改后合格率100%。随后对炭棚河新渡船进行了船检,并颁发船检合格证书。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支持和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已经全面落实到位,全县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大为好转,水上交通安全长效机制已经初步形成。但水上安全工作没有止境,我们将加强管理,切实抓好整改,把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确保我县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长期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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