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检查总结
学校食堂检查总结
学校食品安全事关重大,食品卫生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每一位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管理,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师生的危害,对于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建党九十周年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学校的食堂安全工作尤为重要。为此学校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加强对学校食堂食的监管力度,防止了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受到了师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得到了社会的充分认可。一、强化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法制意识,确保食品安全
抓好学校食堂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食品卫生意识和法律意识,是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基础。县卫生监督所一直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培训班,对食堂经营管理员进行食品卫生和法律法规知识进行重点培训。今年一开学分两次分别对学校主管校长、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人进行了卫生法律及卫生安全知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学校校长、食堂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从关键环节入手,强化学校食堂的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从关键入手,抓好关键环节,对学校食堂实行分级监管、责任到人、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监管。
一是加强日常监督。县卫生监督所对具有食堂的重点学校指定两名责任卫生监督员,不定时的检查。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级别和要求进行日常监督。重点加强对食品加工过程、食品及其原料的采购以及餐具消毒、留样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二是开展专项整治。
除了每季开学进行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外,每年还要对重点环节实施多次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建立与落实情况,学校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员管理、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和法律知识培训、食品采购索证登记、食品原料的储存以及餐具消毒储存、饭菜的留样等情况。
通过整顿,净化了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环境,通过日常监督和专项整治相结合,防止了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证了广大师生的饮食卫生安全。
三、推行食品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严把卫生许可准入关
县卫生监督所按照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把卫生许可准入关。学校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凡达不到许可条件评分为C级以下的决不办理卫生许可证。许可时,原则上一个学校只办理一个卫生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为学校校长,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校长负责制,严格明确食品卫生管理员工作职责。通过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把卫生许可关,加大监督处罚力度,充分调动了学校对食品卫生管理的积极性。县高级中学(西河高中)、职业中专、新世纪小学等学校加大了食堂卫生硬件投入,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配备了责任心强的管理人员,逐步进行入了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四、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严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对学校食堂食品从业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强化其法律意识、食物中毒防范意识,提高卫生知识水平,对于预防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在办理卫生许可时,严格要求不经培训和体检的从业人员严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通过培训,使每个从业人员都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加工操作,保证了食品的清洁卫生,从源头上消除了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同时,不断完善食物中毒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县卫生监督所主动和教育局协作与沟通,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和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提高了学校领导和食堂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实行了校领导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截止目前,全县未发生学生集体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事件,有效地保障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师生的身体健康。
尽管我们在学校食堂安全管理中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学校周边流动摊贩和小卖部食品安全管理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下一步,我们将联合工商、质检等部门,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参假使假食品的违法经营者,进一步净化学校周边环境,为保证学校食品安全,国庆60周年大庆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扩展阅读: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工作总结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食药监办食201*16号文件《关于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按规定及时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1、辖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的总体情况。
本辖区共有学校食堂31家、托幼机构食堂40家,其中农村学校食堂24家、托幼机构食堂10家。有2家学校食堂、2家托幼机构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大部分学校食堂已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辖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较好。
2、检查工作的实施情况。
根据工作要求我局于3月5日通知全旗各学校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检工作,自查时间为7天。结合年初工作计划和局里工作部署,我局于3月12日组织相关科室开展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本次检查按着“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对辖区内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重点突
出、不留死角,检查共出动检查车1台,专项检查人员4人,共检查9天。
3、本次检查的具体情况及结果
本次共检查学校食堂31家,其中2家未取得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有1家农村学校、1家城镇学校食堂场所设施、设备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有9家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索证不符合要求,索取的食品检验报告非当批次报告,各学校餐具消毒执行情况较好,绝大部分学校不使用食品添加剂,学校食堂每餐食物留样率100%.
本次检查托幼机构食堂40家,其中2家未取得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工作,有9家托幼机构食堂场所设施、设备不全,主要为餐具清洗,消毒池不健全或无粗加工用洗肉池、洗菜池,有9家托幼机构食堂餐具清洗、消毒不符合要求。
在检查中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使用亚硝酸盐及是否制售冷荤凉菜情况进行了检查,无违规操作现象。
4、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农村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不健全,不能满足加工操作要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农村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索证不全及托幼机构餐饮具清洗消毒不符合要求现象较为突出。另外,加工程序不合理,工用具没有明显标识现象也较多。
本次检查采取拉网式检查方式,以农村学校为重点,以采购
食品原料索证、餐饮具消毒、设施设备是否健全为主要检查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意见书,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各学校按要求建立并落实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人食品安全责任制,有效的排查了食品安全隐患,全面提升了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了学生的饮食安全。
巴林左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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