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为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切实搞好我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根据广汉实际,制订了规划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实施意见”,按照实施意见,分步骤、有重点的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在治理城乡规划突出问题方面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监察厅《关于深入推进全省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提高城乡规划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我市城乡建设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和省建设厅、省监察厅及德阳市规划和建设局、德阳市监察局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统一部署,对201*年1月1日至201*年3月31日期间完成规划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重点对自查自纠不深入细致,问题整改不到位、制度建设不完善等问题,进行认真复查整改。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部、省、德阳市建设局、德阳市监察局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和通知要求一是抓紧完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的相关政策、制度。二是加强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特别是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建立健全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把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的专项治理作为稽查执法工作的重点。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再次联合发出《关于深入推进全省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于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遏制房地产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势头,深化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工作,促进城乡建设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二)“回头看”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好“回头看”工作
我局在前一阶段工作基础上,对在201*年1月1日201*年3月31日间领取规划许可的项目又进行了一次深入细致的梳理,完成规划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共计26项,实查26项,总用地规模52.53公顷,其中201*年度14项,用地规模20.46公顷,201*年9项,用地规模23.94项,201*年1季度3项,用地规模8.13公顷。清理范围中建设用地性质变更0个。其中浏阳馨苑、常乐居、雁江苑、育松福州苑4个开发项目的建筑面积比规条要求有增加,但增加的面积在广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许可范围内,不列入容积率调整的范畴。
另容积率涉及上调的有2项:和气公寓、广福苑,具体情况和处理意见如下:1、四川广汉市和平房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和气公寓
该工程情况如下:该宗地原为四川省广汉市和平气体厂,1998年6月20日工业用地土地证面积为6.59亩;201*年4月29日市长办公会议记要为彻底解决该厂的安全隐患,将该厂搬迁。201*年因总规修编,城市道路占用了部分该地块土地,201*年6月20日土地证面积为3.8亩。由于旧城区控规编制经费不足,控规覆盖率低,且对土地使用强度的具体研究不够深入,以致提供给国土局的地块容积率偏低,所以该宗地块规条容积率为1.8。为了便于搬迁,解决安全隐患,对建设单位报送上调容积率的项目作了许可认定,但缺乏严格的规划变更审批程序。
2、广汉市城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广福苑
该地块位于城东片区,201*年编制的详规土地使用强度较小,根据这一原则,201*年在提供给国土局用于拍卖的规条中容积率为1.7。后根据政府安排对城东片区的控规进行修编,规划编制单位对该区域部分地块的技术经济指标按现行国家规范,国土政策提出调整意见,即对该地块容积率进行了调整,对建设单位报送上调容积率的项目作了许可认定,但缺乏严格的规划变更审批程序。
鉴于上述两个项目出现的情况,说明规划管理人员对规条认识不足,为加强队伍素质建设,提高规划管理水平,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对具体经办的工作人员进行解聘处理,对规划科主要负责人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在工程完工前将变更后的规划条件函告国土局,由国土局对该宗土地征收增加的土地出让金。3、建立规范的程序
制订了《广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查、审批、调整程序管理(暂行)办法》,特别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后的容积率管理作出了严格规定,对确需变更用地性质或容积率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组织专家论证、公示和听证,接受社会监督。如果用地性质或容积率的调整涉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变更,必须由城市规划委员会集体审议通过,报经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办理。组织专家论证会,应当从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专家,论证意见要附专家名单和本人签名,保证论证的公正性、科学性。要进一步明确规划公示、听证的组织形式和时间,使有关当事人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维护自身权益。杜绝违规调整容积率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再出现。4、自纠措施
根据两部“建规[201*]227号”文件要求,我局将对本市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的具体条件、审批程序及管理措施作进一步细化。
(1)在规划管理系统内部加强对干部职工的规划管理职业培训和教育,特别是对变更容积率和用地性质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办理,不允许再出现一例违规调整容积率的情况。
(2)对在建工程擅自提高容积率而对城市规划和周边地块有重大影响的工程不予验收。(3)一经公开拍卖,严格执行,不允许再有违规提高容积率的事情发生。(4)加强控规编制力度,提高控规的覆盖率,提高规条的准确性。
(5)在今后规划审批中要求建筑设计单位对提供的设计图纸中的经济技术指标负责,并提供电子文档,规划管理部门逐一核实。
二、狠抓建筑市场秩序治理,促进建筑市场秩序健康发展(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治理建筑市场秩序工作顺利开展治理建筑市场秩序工作能否顺利扎实开展,加强领导是关键。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建筑市场的总体布署,我们制定了《广汉市治理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安排》,成立了治理建筑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了定期和不定期对重点建设项目的检查制度,充分调动了依法行政、执法监察的积极性,从而确保了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年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针对当前,特别是灾后重建项目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组织开展执法大检查,累计检查在建工程项目个数500余个,并对23个在建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的项目,13个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未挂牌上岗的项目,16个未能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分别给予了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目前我市在建工程项目均能履行法定建设程序,交纳民工工资保证金,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从而保护了民工生命安全和个人利益不受侵害,充分调动了民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建筑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三)建立长效机制,加大“两清欠”力度,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
为扎实做好“两清欠”工作,以国务院《关于切实解决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为依据,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防止拖欠工程款及拖欠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特别重视年关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工作任务的安排,形成了以制度规范“两清欠”的长效机制。
建立了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要求建设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时,按工程总造价的10%一次性交纳,凡未能及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的,将从企业交纳的保证金中按扣除作为罚款。为规范企业用工行为,要求企业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且合同必须明确工资支付标准、项目、形式以及时间。经采取有力措施,我市201*年收取民工工资保证金4039万元,工程项目支付民工工资情况良好,均能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为切实解决拖欠款问题并防止新的拖欠。今年未产生新的拖欠民工工资现象,使清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基本实现了清欠工作的平稳推进。
(四)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严厉查处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按四川省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们通过加强企业资质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合同备案制为切入点,严格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实行施工过程项目管理制的方式,有效遏制了工程项目挂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行为的发生。对在建筑市场中存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一律清除出建筑市场。
今年在建设领域组织了相关部门分别对全市的在建工地进行了全面拉网式的检查。检查在建工程项目覆盖全市。通过检查,未发现施工企业将承包的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行为。被检查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均签订了施工合同,特别是施工企业在组织施工活动中,管理机构健全,项目负责人,六大员分工明确,均能够持证上岗,认真履行职责,施工企业能与民工签订合法劳动合同,履行合同约定。(五)加强技能培训,严把工程审查关,切实做好建设工程建筑节能工作
为使我市全面开展建筑节能技术工作,并打下坚实的基础,提高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建筑节能方面的业务技能,我们采取了参加技术培训班学习和现场观摩等形式,强化工程技术人员对《民用建筑节能设计规定及实施细则》等各项建筑节能技术的认识。在许可证审查时,对达不到建筑节能要求的工程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使建设工程建筑节能工作落到实处。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我市在治理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有力地促进了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稳步发展。
三、狠抓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专项治理,确保工程质量
根据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统一安排,在201*年11月1号至201*年4月中旬期间,做了以下工作:
(一)对施工现场有关责任主体的资质等级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进行核查,检查有无超资质、超范围承揽和转让、挂靠、出借资质的行为;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和人员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对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未发现有施工现场有上述行为,质安站要求每次验收参加的人的资质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并要求责任签字落实。
(二)检查项目现场监理机构是否健全,监理人员专业、数量是否符合投标承诺或合同约定。在检查未发现这方面有大的问题,部分监理到岗情况较差,监理人员的变更有部分手续不齐,或未经过甲方同意或者去建管科备案。
(三)监理单位的职责落实情况和资料情况。在检查中我们发现监理单位的履职情况不是很好,需要改进提高。已经有2个工程因为一些小的构造要求未采纳,而造成了工程返工。我们觉得监理单位不仅要在岗而且还要能发现工程上的质量安全问题才行。现在我们监理就是缺乏这方面的行为。监理资料方面:监理日志很多都是流水帐,一般都是记录的今天干啥明天做了啥,对于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涉及较少。部分监理发现问题没有及时向甲方和监督站反映。
(四)检查现场监理机构是否对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有无监理机构和施工企业联合造假的行为。我们所检查的项目未发现上面的违规行为。
(五)派专人对项目报建程序、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监督,严格审查抱验和竣工资料,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整改。我们发现有工程未及时报建,现在绝大部分工程已经及时的报建了。竣工验收监督站都是派监督工程师参加。
(六)检查项目各方主体是否履行质量安全生产责任。甲方:很多甲方是第一次参与工程建设,建设程序和三大控制(资金、质量、安全)都不是很专业,建议甲方请懂行的人当甲方代表或者顾问。甲方也不能说自己不懂就不管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都是甲方找的,甲方作为5个责任主体单位之一有很大的质量安全责任。施工单位:质量方面:部分8度抗震构造未采取,现正在整改中,集中在教育系统。其他质量问题质安站监督员在监督过程中边发现边处理。设计单位:部分设计单位的人员到位情况差,我们要求验收时候结构负责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到场。图纸都是经过图纸审查的。四、治理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方面
我局对我全市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进行了清理排查:
排查过程中,我们本着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坚决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和问题,切实维护了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认真的梳理排查,主要问题集中在:1、部分被拆迁户对拆迁遗留问题的不断上访。2、有的被拆迁人对拆迁政策不理解,对拆迁采取抵触态度,特别是在物权法律出台后,部分被拆迁人认为只要是自己的私有财产,就可以想怎么提条件都可以,当这些要求得不到满足时,就以此作为不搬迁的理由,致使拆迁工作无法顺利进行,严重影响建设项目的实施,也影响到其他广大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加大了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广播、报纸等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政策。对来信来访群众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对确有拆迁遗留问题的,认真分析存因,主动协调被拆迁双方,积极提供政策上的支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最大程度上维护社会稳定。五、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治理违规招投行为方面(一)自“5.12”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招投标工作开展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招投标相关政策,确保我市政府投资工程,尤其是灾后重建工程的顺利进行。在招投标监管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14号)、《四川省国家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违纪违法行为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川纪发[201*]2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灾后重建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1*]2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灾后重建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补充通知》(川府办发电[201*]163号)、《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我市灾后重建国家投资应急工程发包工作的意见》(德办发[201*]69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在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工作中“只许提速,不准越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灾后重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寓监督于服务之中,确保灾后重建又快又好的进行。同时,在备案监督过程中,尽可能缩短时间,以加快重建工作进度。
2、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制度,积极探索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监管制度。在市招监委的指导下,我局汇同市级相关部门,针对我市招标投标工作中出现的情况,不断总结、补充和完善了地方性的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先后发布了《广汉市灾后恢复重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实施意见》、《广汉市灾后重建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发包方式规定》、《广汉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的规定》等有关加强招投标管理的规定。201*年下半年,采取设立公开招标报名点,规模投资(500万元)以上要求提供资信证明等措施,对促进我市建筑市场公开、公平、公正,防止串标、围标,杜绝工程发包中的暗箱操作,规范招标代理机构行为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按照《德阳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网上招标投标操作规程》(德市发改政策[201*]5号)文件精神,从201*年3月1日开始,实行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网上发布补遗、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网上匿名提问答疑、网上收退投标保证金。这一举措,有效杜绝了在报名环节排斥潜在投标人、围标、串标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有利于促进有形建筑市场健康竞争有序的发展。
3、严格执法,加强对工程招标投标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在市招监委的领导下,我局汇同有关部门严格执法,针对招投标活动中的举报、投诉,迅速组织调查处理。201*年,针对国土局收储中心湘潭新村灾后住房重建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接到招投标有关当事人的投诉,经调查取证,查实广汉市和平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在该工程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构类似工程业绩企图骗取中标的行为。经研究,取消该公司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80万元,并报经省建设厅扣取其企业信用档案分10分的处理,并予以全市通报;在广汉市检查院技术侦查及办公用房灾后异地重建项目工程中,按照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提出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件存在虚假嫌疑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该单位提供虚假证件属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取消了其中标资格。201*年2月24日,我局收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教学行政楼灾后重建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有关举报,称该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成都市新都区第十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投标过程中伪造虚假业绩骗取中标。接到投拆后,我局汇同广汉市监察局、广汉市发改局组成调查组,经调查组核查取证,投标当事人举报内容属实,成都市新都区第十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中标公示期间被发现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由广汉市招监委责成业主取消其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根据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我局按照《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扣除其诚信分10分,并将其违规行为报送四川省建设厅、德阳市规划和建设局,同时对其弄虚作假行为进行通报。招投标过程中通过严格执法,维护了市场正常秩序,打击了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全市建筑同行起到了警示作用。(二)严格工程造价管理,提高投资效益。
1、为认真落实贯彻市委、市府基建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市委、市府安排,由我局造价站负责全市国有投资项目造价审核工作。至201*年6月开展此项工作以来,截止201*年3月底,共完成上会项目341个,送审金额17.88亿元,审定金额为16.56亿元,审减1.32亿元。从而使基建联席会议制度决策更加科学,投资效益更高。
2、严格招投标管理制度,全力推行公开招标和比选制度,努力建设公开透明的市场竞争环境,201*年初至今,共完成备案招标项目280个,累计完成招标额27.65亿元,中标价合计26.79亿元,通过招标(含比选)节约投资额8600万元。
3、严格施工合同备案审查制度,确保招标投标成果。
严把合同备案审核关,是落实招投标成果的重要环节,通过审查合同的计量方式、结算办法、工程变更确认、索赔条款的合法性,对控制工程投资,有效防止低价中标、高价结算起到了积极作用。(三)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有效打击遏制招投标活动各种违规行为。
1、目前招投标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近年来,随着制度建设的不断完善,建设领域的反腐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国的市场经济仍处于转轨的历史阶段,体制尚未完全理顺,招投标市场发育尚不完善,但总体来讲,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还是比较好的,但不可否认,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仍有许多力不从心之处,从相关监督部门对招投标违规行为查处的情况来看,当前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活动中仍然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个别施工企业串通其他施工企业进行陪标、串标,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中标,但取证工作十分困难。
(2)招标代理机构缺乏诚信经营意识,不依法经营,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故意增加报名条件巧设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
2、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
(1)坚持教育预防在先,牢固树立反腐倡廉意识。要加强政府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不懈地进行廉政教育,用正反两方面的事例有针对性开展各种教育活动,教育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廉洁自律的意识,构牢思想道德防线,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自觉抵制金钱、贿赂的诱惑。建立廉政责任制,学习和借鉴有关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在设计、施工、监理、总承包、分包等各个环节,层层建立责任制,采取与这些单位签订廉政责任书的方式,明确各自的责任,规范各自的行为,像管理工程质量一样把廉政工作纳入合同管理,共同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2)强化各项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程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办理”的原则,按法定程序和要求运作,不得随意行事,更不能以口头或非规范形式代替法定文书,应按法定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3)加强制度建设,堵塞各种漏洞。
1、完善投标报名制度,加强对报名环节的监督管理。201*年6月,公开招标报名点统一设在广汉市建设局二楼,并在报名点公布监督部门举报投诉电话,预防并遏制串标及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按《省进一步要求》的规定,报名企业购买招标文件只需提供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验原件收复印件。除提供上述五种证件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再要求报名企业出示其它证件。201*年3月1日起,严格执行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网上发布补遗、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网上匿名提问答疑、网上收退投标保证金。
2、合理确定预算控制价,即投标最高限价。由广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对所有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预算审核,造价站综合考虑各项工程的造价情况,合理确定预算控制价。
3、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加强招标代理合同备案管理,严格执行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亮证执业制度。严禁招标代理机构出借、转让资格证书,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通过资质挂靠承揽招标代理业务。
4、在广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建立施工企业法人及预算员笔迹信息库,也是防止挂靠、串标的有效措施。
5、继续推行签订工程廉政责任书,加强事后跟踪管理并实行黑名单制度,对在建项目有选择地进行现场检查。主要检查廉政责任书落实情况、项目经理到位率、是否有转包挂靠行为、是否存在阴阳合同、是否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等内容,通过检查掌握现场第一手资料,为建立黑名单制度提供参考意见,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均被停止一定期限的参加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资格或直接清退出广汉市建筑市场。
6、对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评标专家抽取名单应当场密封并盖章,交由监督部门保管,并严格保密,须在各监督部门的共同监督验证密封袋完好无损方可开启。业主和代理单位不得以接专家为由私下接触评标专家。
7、严格办理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规范设计变更签证程序。政府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原则上应实行无设计变更签证,如确需变更,对变更小的项目由甲、乙双方及监理、设计部门签字确认方可执行;对有可能引起造价较大的变更,报市基建联席会议审批同意后方能执行。现场签证要及时,不得事后补签,并详细说明签证事项产生的原因、时间、处理的办法等内容,必要时配以简图和文字说明,减少签证的随意性。8、严格执行中标结果公示和竣工结算公示制(公示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业主单位、工程概况、中标单位、中标价、结算价等),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
加强政府投资工程的廉政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不断地完善制度,不断地堵塞漏洞,这方面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研究,根据新情况及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完善制度,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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