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专项检查总结
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专项整治总结
为了解决当前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和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绥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和昭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在我县开展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专项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失信惩戒与正面引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在全国质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本着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深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全面提高我县药械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药械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二、加强领导,集中整治。
为切实贯彻此次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按要求制定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并于9月14日召集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负责人及校园医务室人员共50余人统一进行培训,认真组织学习有关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药械相关法律法规,传达全国全省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高各药品从业人员合法经营的意识。并针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出专题简报2期,墙报宣传1期。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为期4个月,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为重点对象;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为重点区域;以加强源头治理,加大查处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力度,大力整治虚假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为重点内容,并结合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械、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内容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强化稽查打假工作,开展对药品经营企业GSP的跟踪检查与再提高工作,巩固认证成果;继续加强对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和再提高,加大对取得“规范药房”建设医疗机构药剂规范化管理的跟踪检查;加强对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的购入、保管和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并结合药械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严厉打击各种挂靠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用食品、保健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
全县共有44户药品零售企业(其中5户申请歇业1年)、1户连锁店、16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共68家,15个农村药品供应点,无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截止12月21日,此次专项整治共出动检查人次158余人次,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40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6户、医疗机构64家,责令整改医疗机构2家,药品经营企业1户,查处案件3起(劣药1起、医疗器械1起、未建立购进验收制度1起),涉及货值金额487.85元,罚款1591.05元。通过检查,各药品经营企业严格按经营范围进行经营,未发现有超范围经营及挂靠经营行为。医疗机构严格按“五专”要求加强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未发现麻、精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现象,县医院制剂室所配制的10个制剂均取得省食药监局批文,在原辅料购入及质量检查、原料管理、产品审核放行等环节均符合相关要求,并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进行配制制剂并通过检验合格后用于本院临床,未发现有违规配制及使用制剂行为。并按要求定期上报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专项整治报表及昭通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通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专项整治,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规范我县药械市场秩序。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扩展阅读:某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年上半年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某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年上半年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某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医疗机构在用医疗器械加强监管的要求,在某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安排下,我局积极开展了全市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工作。
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
今年,我局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重点为:1、企业是否按照检查标准和核定的许可事项从事经营活动;2、质量负责人是否在岗;3、是否超范围经营;4、是否擅自变更或降低经营、仓储条件。
根据企业不同类型,我局开展了不同的专项检查:1、隐形眼镜经营企业专项检查
3月1520日,我局开展了隐形眼镜经营企业专项检查,检查了辖区范围内涉及隐形眼镜及护理液企业,包括眼镜店、眼镜专柜、眼镜摊、验光配镜门诊共14家。根据是否办理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将检查对象分为两类。其中4家企业办理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检查中针对角膜接触镜的购入、验收、储存、验配、管理、设备、场所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各个企业都存在不同的问题,我局已要求各企业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另10家单位未办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检查中针对各企业是否违法经营角膜接触镜进行了检查。其中,有3家企业无证经营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我局已按规定,做出了相应处理。
2、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检查
我局对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检查中未发现降低经营、仓储条件发生,企业基本能够做到购销记录完整,但部分记录存在生产批号与生产日期混淆的现象,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能够在岗销售。
3、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检查
我局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医疗企业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进行了专项检查,各企业基本能够制定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安排专门人员开展工作,并建立记录。
二、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监管
我局开展了全市医疗机构在用医疗器械专项检查,此次检查重点是检查购进产品合法性,索证索票情况;是否具备与需要储存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属贮存条件;植入或介入体内的产品是否有专柜保管;是否建立并有效实施过期、失效、淘汰、不合格的医疗器械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的组织机构和制度体系。
(一)医疗机构在用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专项检查我局辖区内只有内蒙古林业总医院拥有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我局进行了实地核查,检查中,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报批的医疗机构医疗器械备案表齐全,在有效期内;检查时,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正在正常使用,医疗机构培训记录齐全,在岗人员能够及时培训,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自购进开始维修保养记录齐全,最近两个月氧浓度检测记录齐全,氧浓度检测仪器有校准记录。(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专项检查
检查中,所有医疗机构均建立了采购、验收制度,做好购进记录,记录中项目能够包括购进产品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产品效期等内容。部分医疗机构能建立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销毁制度,但不能严格执行并做好销毁记录,我局已经要求这部分医疗机构进行整改,加强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销毁制度的严格执行。部分医疗机构的供货方资质中,法人委托授权书、质量保证协议已经过期,我局已经责令其立即索要这部分供货企业的法人委托书、质量保证协议。在医疗机构的库房检查中,医疗机构能够按照无菌医疗器械的要求保管无菌医疗器械,未发现过期、失效、变质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三)植入医疗器械专项检查
检查中,医疗机构能够建立可追溯管理制度,能够建立使用者档案,但制度执行不严格,部分医疗器械未建立全程追溯,使用者档案中有缺项,基本情况不齐全,我局已经根据检查结果责令医疗机构进行整改,要求补齐使用者基本情况,今后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全程可追溯管理制度。供货方企业资质检查中,部分供货方法人委托授权书、质量保证协议等已经过期,我局已经责令其立即索要这部分供货企业的法人委托书、质量保证协议。(四)口腔义齿专项检查
检查中,医疗机构口腔科能够提供“口腔定制式义齿”的加工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产品合格证,但有一家医疗机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不清,我局已经要求该医疗机构立即重新索取。查看医疗机构的空腔科修复记录,各医疗机构能够建立使用者档案。
(五)医用超声仪器、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婴儿培养箱检查中,医疗机构能够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养护、维修、运行记录。
此次共检查医疗机构12家,突出问题是医疗机构更新医疗器械购货方资质意识不够,部分资质过期,我局已经责令医疗机构整改。此次检查中未发现医疗机构使用过期、失效、淘汰、不合格的医疗器械。
三、落实《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试行)》工作201*年,我局制定了《某某市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工作制度》、《某某市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工作细则》,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到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并在其后的检查中督促其建立健全企业、单位的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工作,现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进本已经全部建立了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工作制度、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并配备专业人员落实工作。四、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管
我局于2月对辖区内涉械企业、单位进行了医疗器械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其中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进行了专门培训,并积极参加某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专门培训,通过培训,各单位、企业已经开展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建设、完善报告机制、预警机制。
五、健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我局在201*年建立的电子企业诚信体系的基础上,201*年进一步完善及健全,将经营企业的各项基本信息录入系统,并将使用单位也列入了诚信体系,加强了诚信体系的覆盖面,提高监管效果,并将企业的不良行为归入企业监管档案,做好电子存档,弥补纸质存档的保存问题,力争将电子诚信体系进一步完善建全。
201*年上半年,我局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共出动车次辆,出动检查人员人次,检查企业、单位家,立案2起,结案2起,没收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300余件,罚款人民币2,000元。检查中各企业、单位基本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经营、使用医疗器械。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专项检查总结》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专项检查总结: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专项检查总结》
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http://m.bsmz.net/gongwen/544335.html
- 上一篇:9月医疗质量检查小结
- 下一篇:201*年合作医疗工作汇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