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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28 07:05:01 网站:公文素材库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总结

、目前建筑垃圾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

今年初,**城管执法局、创建办、规划建设、公安、交通等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审批许可组、督察指导组、联合执法组,根据桐乡市政府统一部署和《桐乡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全面开展了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并将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与建筑工地创卫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整体推进。截至11月底,审批许可组已办理建筑垃圾处罚核准20多起,3家建筑垃圾运输公司达到《**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标准,通过审批核准。督察指导组、联合执法组走访指导施工单位100多家,发放宣传资料300多份,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建筑垃圾3000多立方米。城管执法各辖区中队针对建筑垃圾乱倾倒、装潢垃圾处置等的特点,组织力量走访装修公司、开展夜间执法巡查活动,对电瓶三轮车乱倒建筑垃圾、装潢垃圾堆放不规范等问题加强教育纠正,查处违章行为10多起。通过前阶段整治,建筑垃圾初步实现了规范化处置,乱倒建筑垃圾现象明显好转,建筑垃圾事先审批核准制度基本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当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1、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的氛围有待进一步营造。由于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刚刚起步,长期以来建筑垃圾处置处于无序化状态,一些施工单位、道路开挖单位、运输单位以及装修单位及人员尚未形成实施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意识,少数电瓶三轮车、施工单位人员对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不理解不配合,制约了管理工作的开展。2、建筑垃圾长效管理办法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刚刚起步,管理经验相对不足,对运输单位、施工单位、装潢单位的监管机制有待探索和完善,如何应用市场化手段来规范建筑垃圾市场秩序,促进建筑行业发展的办法有待进一步创新。一些镇、街道尚未开展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少数运输单位偷倒、乱倒现象仍然存在。3、建筑垃圾执法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建筑垃圾运输处罚主要在晚间进行,目前对建筑垃圾的执法管理主要依靠通过延长管理时间,开展联合整治的方式,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人力物力的投入较大。在执法方式上需要进一步创新,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执法的实效性。4、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目前建筑垃圾消纳场对建筑垃圾收纳处置,主要用于工程回填,尚未对建筑垃圾中石料、砖块等实施综合利用,形成建筑垃圾循环利用。

二、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的对策措施针对目前建筑垃圾管理中存在的实际情况,建议以引导建筑垃圾市场向规范化、有序化发展为着眼点,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管理制度,加大对建筑垃圾源头治理力度,加快实现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化。(一)继续加大宣传发动,提高群众自觉遵守意识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培养群众的自觉遵守意识十分重点。因此,必须持之以恒地加强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的宣传和引导,不断提高建筑垃圾行业从业人员及广大群众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的自觉性。一是进一步做好上门宣传指导工作。督察指导组和城管执法各中队要树立长效管理意识,建立定点、定人联系制度,继续走访施工单位、装潢单位等,发放建筑垃圾规范处置宣传资料,宣传解释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的重要意义和乱倒、乱堆建筑垃圾的危害性。指导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施工单位、装潢单位做好建筑垃圾审批核准、包扎覆盖、规范消纳等措施,逐步让群众知道在运输处置建筑垃圾时应当遵守什么样的规定,提高规范建筑垃圾管理的自觉性。二是加强新闻媒体报道。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营造氛围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大对建筑垃圾整治进展情况、先进典型的报道力度,对违章行为及时曝光,发挥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三是研究建立行业协调沟通制度。根据建筑垃圾运输管理行业起步时间较短,行业之间缺乏沟通和交流的情况,逐步建立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行业交流会、座谈会等工作机制,听取多方意见,宣传建筑垃圾管理的法律法规,逐步规范行业秩序,完善行业自律制度,营造自觉遵守管理规定的良好氛围。

(二)整合管理资源,完善建筑垃圾长效管理机制

要实现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关键在于建立建筑垃圾长效机制,规范建筑垃圾市场秩序。要在建立审批核准、部门联合整治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完善管理办法。一是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制订建筑垃圾运输行为监管制度,建立运输单位台帐资料,对运输单位违反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违章行为在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将违章行为记录在案,在对运输单位资格审批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考虑,对违章行为恶劣的,取消其运输建筑垃圾的资格。二是要建立经

常性联合执法机制。建筑垃圾管理一项长期性工作,由于建筑垃圾违章行为涉及城管、建设、公安、交通等多个部门,需要多部门协调联动。要建立部门协调机制,不定期开展联合整治,对无证运输、乱倒、乱堆等违章行为从严查处。三是要研究引进市场化机制。对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等逐步建立公开招标制度,公开建筑垃圾清运单位、数量、竞标情况等内容,提高建筑垃圾管理效益,规范建筑垃圾市场秩序,并实现建筑垃圾的公开化、透明化。四是要推进镇、街道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要根据各镇、街道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推进镇、街道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建立镇、街道建筑垃圾收纳中转站,建立二级转运网络,扩大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的范围,消除管理空档,实现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城乡一体化。

(三)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建筑垃圾执法管理的实效性

要进一步总结建筑垃圾管理的经验,探索建筑垃圾管理方式方法,规范建筑垃圾管理机制,提高管理的实效性。一是要建立定点指导和区域负责制度。根据城管执法各辖区中队的区域划分,按照“谁的区域产生建筑垃圾,由谁监管”的原则,在施工单位、道路开挖等建筑垃圾处置审批核准时,确定1-2名辖区城管队员,作为建筑垃圾管理联络员,负责建筑垃圾运输、消纳等环节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帮助解决审批手续,指导规范营运等工作,把管理关口进一步前移,防止违章行为的发生。二是研究建立建筑垃圾运输消纳信息化管理系统。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对运输单位的运输车辆安装gps数字定位系统,将运输车辆编号、运输时间、运输路线纳入数字化信息平台,对运输、消纳情况实施全程跟踪监督。通过提高建筑垃圾监督管理的科技含量,减少管理和执法工作人力物力的投入,节约管理成本。三是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力度。针对建筑垃圾管理的特点,在查处违规运输、消纳建筑垃圾时,要突出对施工单位等建筑垃圾产生源头的治理这一关键环节,重点加大对产生建筑垃圾单位的处罚力度,控制建筑垃圾产生的源头,提高管理的针对性。

(四)改善处置办法,逐步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根据建筑垃圾的组成特点和产生于建设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稳步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化利用,提高建筑垃圾处置效益。一是要大力推进并减量化、资源化利用。要制定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和管理制度,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场收纳的建筑垃圾分类工作,将其中可作为原材料再生利用的成分进行回收再利用。例如废钢筋、废铁丝、废电线和各种废钢配件等金属,经分拣、集中、重新回炉后可以再加工制成各种规格的钢材;废竹木、木屑等则可用于制造各种人造板材;混凝土废料用于制作砌块、铺道砖、花格砖等。二是要在政策上给予支持。政府部门、环保部门、建筑建材行业等各部门共同努力,采取各项优惠政策,大力扶持创办建筑垃圾的加工企业,大力开发和推广再生材料产品;采取积极措施,鼓励对建筑垃圾的再利用。逐步实施建筑垃圾经再加工后,作为建材产品的循环再利用。三是扎实做好无害化处置工作。对建筑垃圾中有害的物质要加强筛选工作,对废电池、塑料袋等容易产生环境污染的物品要按照规定实行无害化处理,防止环境污染。

扩展阅读:许昌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许昌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有关情况介绍

近年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为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彻底解决建筑垃圾围城、污染环境等问题,我们大胆尝试,积极探索,从最初的垃圾围城、无序管理到如今实行特许经营、进入可持续良性发展,走出了一条政府不投资、企业有效益、环境又改善,使城市建筑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再利用的新路子,得到了住建部、住建厅领导和专家的充分肯定,引起了工信部、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的高度关注并亲临我市调研。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副司长杨铁生对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和综合再利用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许昌市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再利用工作做的很好,取得了显著成效,尤其是通过特许经营把建筑垃圾清运、处置市场化,为全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走出了一条新路子,许昌模式值得向全国推广”。5月28日,中央电视台十套科技之光栏目以“建筑垃圾产生之后”为题,专题报道了我市建筑垃圾处理及无害化再生利用的先进做法。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目前许昌市建筑垃圾产生和处理的现状1、建筑垃圾的产生量

每年大约170万200万立方米(含城中村改造)。其中,砖渣类约90-100万立方米、黄土类约80-100万立方米。

2、建筑垃圾的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目前我市建筑垃圾的处理主要采用回填、堆积、填埋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尝试进行资源化再利用。一是采取堆放进行处置,目前特许经营单位已购置土地三处约248余亩用于堆放处置建筑垃圾。二是201*年由特许经营单位引进了国外无害化处理设备,对砖渣类、砖混土类建筑垃圾进行破碎,用破碎后的产品进行再利用,主要计划用于修路作稳定层使用等。目前,产品已通过检测,已在部分试点项目试用,尚未全面推广。三是利用建筑余土采取先进工艺技术制砖,目前已投入生产,日产砖20万块。

3、建筑垃圾的处理量

黄土类、砖渣类处理量分别达到产生量的85%和80%。(二)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法律、政策依据,管理、收费标准,管理体制及管理模式

1、法律、政策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9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6号《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④河南省人民政府80号令《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⑤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许政办【201*】26号文件)等。

2、管理标准

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审批、统一收费、统一证件、统一清运、统一处置。

3、收费标准

(1)处置费:每吨3元

(2)代运费:每吨15元(含装车费)。

以上收费标准依据许昌市物价管理办公室许价[201*]26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4、管理体制

经许昌市人民政府批准,许昌市城市管理局于1999年成立了许昌市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为局常设临时机构,参照局二级机构统一管理,正科级规格,局定人员编制13人。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39号令《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80号令《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负责对市规划区内拆迁改造、建筑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收集、运输、处置的统一审批,核准监管;依法查处建筑垃圾私拉乱运,随意倾倒,污染路面等违章行为;负责对各县(市、区)建筑垃圾管理部门进行行业监督和业务指导;负责监管、指导特许经营单位认真履行特许经营协议。

5、管理模式

实行特许经营。201*年12月向社会公开招标,实行建筑垃圾清运处置特许经营,由一家中标单位承担全市建筑垃圾的清运处置任务。特许经营单位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享有在特许经营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建筑垃圾清运、处置,并依据许昌市人民政府批准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建筑垃圾清运费用。特许经营单位在享有一定权力的同时,承担下列义务:自筹土地,自行设计建设建筑垃圾处理厂,达到无害化处理标准,逐步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确保年产出建筑垃圾处置率不低于80%;对

市政府下达的公益性指令任务无条件完成;负责及时义务清运市区居民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运送建筑垃圾车辆逐步实行封闭运输,杜绝运输途中二次污染。

二、主要做法

随着近年来我市城市建设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筑垃圾产生量逐年增多,简单堆放不仅占用宝贵的土地资源,而且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如何实现建筑垃圾处理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再利用,在管理上我们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一)实行特许经营,把建筑垃圾清运、处置推向市场,探索出一条政府不投资、企业有效益、环境得到改善,使城市建筑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再利用的新路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建设部126号令《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依据,经市政府批准授权,我局于201*年底,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将市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实行了特许经营的模式。许昌金科建筑清运有限公司中标,成为我市建筑垃圾清运、处置的特许专业公司。实行特许经营以来,我局强化监督管理,中标单位认真履行协议,不断增加建筑垃圾清运、处置场地和设备的投资力度,共征用土地248亩建设堆放场和处置场,从德国购进了三部RM100移动式破碎机及其相关设备,对公司40台清运车辆进行封闭改装,201*年新购20台大型封闭运输车辆,等等,累计投资7120万元。RM100移动式破碎机及其相关设备已投入运营。该套设备全速运转可每小时处理建筑垃圾200吨,全部处理过程采取除尘和降噪音设备,可实现

自动化作业,效率高,占地少,无二次污染。经过粉碎、筛选等过程,把建筑垃圾变成有用的建筑材料进行循环利用,主要用于筑路、砌墙、制砖等行业。目前特许经营单位已建成了许昌县尚集镇金科建筑垃圾产业基地、许昌市西环路金科建筑垃圾处理厂、许昌县河街乡建筑垃圾烧结砖厂、河南望景砖业(免烧砖厂)等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使我市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了85%以上,走在了兄弟地市的前列。

(二)是根据全市创建工作的需要,积极探索建筑垃圾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机制,不断提高建筑垃圾管理水平。①对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实行封闭运输,组织城管、城建、公安交警、交通公路等部门定期开展防止车辆抛洒、车轮带泥、污染路面专项整治活动,从源头上治理建筑垃圾污染环境现象;②认真开展了对小区、庭院、沿街施工单位产生的有主垃圾和无主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的专项整治活动,并将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纳入我市数字城管监督范围,做到随时发现问题,随时处理问题,坚持精细化管理和长效管理;③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服务管理。定期开展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全市创建良好氛围。

三、主要成效

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从起步到目前实现规范管理,走过了十多年的探索之路,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效:

(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建筑管理基本实现了“五统一”。即:统一审批、统一收费、统一证件、统一清运、统一处置。

(二)从根本上解决了建筑垃圾围城现象,基本解决了建筑垃圾私拉乱倒问题。

(三)建筑垃圾清运实现了封闭运输,建筑垃圾运输途中沿途抛撒污染路面现象已得到了有效控制。

(四)建筑垃圾在处理模式上得到进一步的改善,由过去的简单填埋、堆积,开始转入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尝试将建筑垃圾变废为宝。

四、经验体会

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再利用工作从最初的垃圾围城无序管理到如今进入可持续行良性循环发展,引起了国家工信部、建设部、领导的高度关注,得到了市发改委、河南省建设厅的充分肯定,近年来,省内及省外多家地市多次前来交流借鉴。中央电视台十套科技之光栏目等许多媒体专题进行了宣传报道。如果说我们取得了一定成效的话,主要得益于以下两个方面:(一)领导重视,政府支持,体质健全,机制完善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为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彻底解决建筑垃圾围城,污染环境等问题,从管理体制建设、政策支持,强化监督指导、部门联动等多方面予以大力支持,主要体现在:

1、从管理体质上高度重视。1999年经市政府批准,许昌市城市管理局成立了许昌市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了体制,明确了职责。

2、从政策上给于大力支持。市政府先后出台了《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引发的通知》(许政【1999】57号)、《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许政办【201*】26号)。由于办法和细则及时的出台,为加强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和保障,为全市建筑垃管理实行“五统一”奠定了基础。3、定期听取汇报,建立联动机制。对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运行情况,市委、市政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并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特别是对因部分工作职能交叉,市区出现违章运输车辆,车辆沿途抛洒、出入工地轮胎带泥污染路面等违章现象。单靠一个职能部门查处困难的问题。市委书记李亚、副市长张宗宝等市领导别分做出了重要批示,要求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牵头协调城管、住建、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并要求定制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目前,我市新的《建设垃圾管理实施细则》已出台下发,对促进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发挥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4、高度关注资源化再利用。市领导在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再利用方面十分关注,市政府多次组织有关专家和有关部门开展调研活动。如:201*年12月7日,市长张国晖对许昌新闻内参201*年第25期报道的《许昌市建设垃圾循环再利用待受重视》做出了重要批示,责成市城协办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搞好调

研、认真考察论证。市城协办牵头调研后,及时起草了我市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的再生材料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已上报市政再利用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张市长在听取和实地查看后指出:“城市垃圾包括建筑垃圾处理,张市长在听取汇报和实地查看后指出:”城市垃圾包括建筑垃圾处理,对很多城市来讲,都是一个共性难题,而许昌在这方面走出了一条比较科学的路子,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尤其是通过特许经营把建筑垃圾清运、处置市场化,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再利用找到了出路,积累了独特的经验和办法,成绩和做法值得肯定。”

(二)、实行特许经营,把建筑垃圾清运、处置推向市场、探索出了一条政府不投资,建筑垃圾的得到循环利用,城市环境得到改善的新路子。

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筑垃圾管理“五统一”的总体要求,经市政府授权,市城管理局认真落实特许经营运作模式,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企业。在招标过程中,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招标程序,从以下九个环节严把招标关:1、委托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履行招标投标工作。

2、透过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对招标人提出的四点要求。①独立合法的企业法人资格或不超过三家公司组合的联合体;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③、企业注册资金(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公司注册资金)在300万人民币以

上;④、拥有能够保证本项目正常建设、运营管理需要的专业管理技术人才和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管理制度。3、对于报名企业严格进行资质审查。4、严格发标、封标、开标制度。

5、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组织成立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由招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详细评审。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严格确定中标人。7、在许昌市招标、投标信息网对中标单位进行公示。

8、招标单位和招标投资交易中心联合对中标单位下发中标通知。9、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受权,由许昌市城市管理局与中标单位许昌市金科清运有限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书。

特许经营实行三年多来,我市城管部门一方面加强对特许经营单位的监管,督促特许经营单位严格履行特许经营协议;一方面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建筑垃圾私拉乱运的查处力度,按照建筑垃圾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帮助协调特许经营单位、开发商和拆迁单位的关系,维护特许经营单位应有权益。由于有法律保障、政府政策支持,特许经营单位责、权、利统一、企业有一定的效益、调动了企业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方面加大投资的积极性,我市建筑垃圾清运处置特许经营单位金科建筑垃圾清运有限公司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方面进行了大胆有益的尝试,走在了国家同行业的前列。

五、下步打算

(一)进一步做好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应用。本着“倡导循环经济、促进资源再生,提升产业层次、力创行业典范”的指导思想,加大对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应用的宣传力度,积极协调市住建部门出台相应政策和办法,在游园、小区道路、城市慢车道、人行道和房地产开发建设中,强调首先应用建筑垃圾再生材料和产品,加快我市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利用步伐。

(二)进一步指导督促建筑垃圾特许经营单位金科公司,制定许昌市再生资源循环产业园发展规划,加大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投资力度,尽快建设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筑垃圾烧结砖、保温墙体材料、预拌砂浆等项目,协调有关部门从产业扶持政策、产品转型升级、项目立项、审批等各个环节,大力支持企业项目建设,力争获得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城市。

二0一一年九月二日

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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