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堡镇家庭医生与城乡居民签约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柳堡镇家
庭医生与城乡居民签约
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促进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进一步深化家庭式保健服务内涵,切实提高全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居民健康水平,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省、市、县有关要求,落实家庭医生与城乡居民签约服务,为保证工作进度和服务质量,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实施家庭医生与服务对象签约式服务,逐步建立基本公共卫生“契约式服务”新机制;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示制度,强化社会监督,不断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和监督制约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扩大社会影响力,构筑良好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环境;建立家庭医生奖惩机制,调动基层医务人员主动服务、上门服务积极性和主动性,为辖区居民提供连续协调、方便可及、优质高效的服务,改善辖区居民健康状况,满足群众健康保健需求。
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原则
(一)充分告知。通过公示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和服务
内容公示,让辖区居民全面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获取方式、个人权利和义务。同时按照划片包干的原则,将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团队、联系方式、服务内容等向社会公开。
(二)自愿签约。考虑到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认识程度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服务能力的信任程度,充分尊重居民个人意愿,在居民自愿的前提下,完成家庭医生与居民签约。
(三)规范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年版)》及《滨州市落实20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意见》(滨卫基妇发[201*]27号)要求开展工作。服务质量和服务频次要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四)强化考核。建立完善的家庭医生岗位职责、监督制约、进入和退出机制,完善绩效考核、民主评议、奖优罚劣等具体措施,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情况、提供的服务项目、质量、数量和群众满意度纳入定期考核,与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发放有机的结合起来。
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安排
(一)宣传启动阶段(201*年11底前)。卫生院和辖区各中心卫生室全面启动实施家庭医生与城乡居民签约服务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并利用各种形式做好宣传、动员和发
动。
(二)推动实施阶段(201*年12月底前)。卫生院和辖区各中心卫生室全面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明确服务内容,家庭医生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完善相关的岗位职责和监督制约机制,基本建立起家庭医生进入退出、绩效考核、奖惩兑现等管理措施。以中心卫生室为单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覆盖50%的居民家庭。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年6月底前)。不断完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深化家庭医生式保健服务内涵,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基本实现全覆盖,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90%以上,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全面落实,重点人群系统化管理率大幅度提高,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四、签约服务内容
签约居民享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年版)》及《滨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滨卫基妇发[201*]17号)所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五、工作人员配置和服务方式
各中心卫生室根据辖区居民实际户数,合理设置卫生服务团队,一个服务团队一般由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3人组成,将乡村医生作为团队工作的延续,按照“农村划片、统筹规划、全面覆盖”的原则,全面实施家庭医生
签约服务。原则上每个团队负责600户家庭,最多不超过800户。居民凭身份证明或户口薄进行签约。签约周期可视情况灵活掌握,原则上一个周期不应少于1年,期满后如需解约需告知服务团队并签字确认,不提出解约视为自动续约。
镇卫生院负责指导各村卫生室开展签约服务项目。签约服务进程中,要统筹安排,分工协作,确保服务能力和服务内容满足群众需求。
六、签约服务的监督考核
卫生院将根据县卫生局要求,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工作督导,并将督导结果纳入对各中心卫生室工作考核。
七、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达成共识
镇卫生院对这项工作十分重视,立即上报镇党委政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要求要按照文件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协作,联合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工作保障,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在全镇顺利实施。镇卫生院成立以院长为主要负责人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签约服务工作的开展。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各中心卫生室要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工作纳入到本单位重点工作中,大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县卫
生局统一印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合同文本,规范家庭医生服务内容及形式,帮助家庭医生树立专业形象。各中心卫生室要在明显位置放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材料,安装服务团队公示牌或宣传栏,公示牌要标明团队人员姓名、联系电话以及投诉电话;宣传海报张贴在院门,家庭医生式保健服务联系卡和签约合同发放至每户家庭。做到公示牌深入社区、签约单深入家庭、家庭医生式保健服务深入人心。
(三)加强培训,提高能力
对社区卫生服务团队进行多层面、多角度、全方位的业务技术、服务理念等内容的业务培训。着力加强医患沟通技巧和全科医学服务理念的培训,改善医生的服务方式,利用规范的诊疗行为和耐心的服务态度,提高居民的信任度。
(四)注重结合,统筹兼顾
前期部分各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础数据收集不完整,重点管理人群筛查不到位,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系统化管理率较低,仍有部分慢性病、重性精神病等人群未及时发现并纳入系统化管理。各卫生室一定要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质量,充分利用实施家庭医生与城乡社区居民签约服务的机会,同步开展重点管理人群筛查和系统化管理工作,力争一次性筛查到位,管理和服务到位。
(五)加快推进健康档案信息化建设
结合家庭医生与城乡社区居民签约服务活动的实施,各
卫生室要及时将新获取的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和重点人群系统化管理信息补充和完善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之中。年底前,城乡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要达到85%以上。
柳堡镇卫生院20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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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棣县家庭医生与城乡居民签约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促进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进一步深化家庭式保健服务内涵,切实提高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居民健康水平,经研究确定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施家庭医生与城乡居民签约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保证工作进度和服务质量,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全面实施家庭医生与服务对象签约式服务,逐步建立基本公共卫生“契约式服务”新机制;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示制度,强化社会监督,不断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和监督制约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扩大社会影响力,构筑良好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环境;建立家庭医生奖惩机制,调动基层医务人员主动服务、上门服务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城乡居民提供连续协调、方便可及、优质高效的服务,改善全民健康状况,满足群众健康保健需求。
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原则
(一)充分告知。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电台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和服务内容公示,让所有辖区居民全面了解基
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获取方式、个人权利和义务。同时要按照属地管理和划片包干的原则,将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团队、联系方式、服务内容等向社会公开。
(二)自愿签约。考虑到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认识程度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服务能力的信任程度,充分尊重居民个人意愿,在居民自愿的前提下,完成家庭医生与居民签约。
(三)规范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年版)》及《滨州市落实20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意见》(滨卫基妇发[201*]27号)要求开展工作。服务质量和服务频次要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四)强化考核。建立完善的家庭医生岗位职责、监督制约、进入和退出机制,完善绩效考核、民主评议、奖优罚劣等具体措施,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情况、提供的服务项目、质量、数量和群众满意度纳入定期考核,按照绩效购买家庭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程安排
(一)宣传启动阶段(201*年11底前)。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启动实施家庭医生与城乡居民签约服务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团队建设,并利用各种形
式做好宣传、动员和发动。
(二)推动实施阶段(201*年12月底前)。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明确服务内容,家庭医生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完善相关的岗位职责和监督制约机制,基本建立起家庭医生进入退出、绩效考核、奖惩兑现等管理措施。以乡镇为单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覆盖50%的居民家庭。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年6月底前)。不断完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深化家庭医生式保健服务内涵,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基本实现全覆盖,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90%以上,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全面落实,重点人群系统化管理率大幅度提高,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四、签约服务内容
签约居民享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年版)》及《滨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滨卫基妇发[201*]17号)所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五、签约服务的工作人员配置和服务方式
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辖区居民实际户数,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团队,一个服务团队一般由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3人组成,将乡村医生作为团队工作的延续,按照“城市切块、农村划片、
统筹规划、全面覆盖”的原则,全面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原则上每个团队负责600户家庭,最多不超过800户。居民凭身份证明或户口薄、暂住证进行签约。签约周期可视情况灵活掌握,原则上一个周期不应少于1年,期满后如需解约需告知服务团队并签字确认,不提出解约视为自动续约。
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分解与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鲁卫规财发[201*]7号)要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下,合理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由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共同承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指导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签约服务项目。签约服务进程中,要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协同配合作用,要统筹安排,分工协作,确保服务能力和服务内容满足群众需求。
六、签约服务的监督考核
(一)县卫生局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工作督导,并将督导结果纳入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工作考核。
(二)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本机构社区卫生服务团队的监督和管理,把社区卫生服务团队的签约户数、签约人数、服务落实
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工作情况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绩效考核。
七、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达成共识
局党委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度重视,并将该“契约式服务”作为全县医改任务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成立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文件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协作,联合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工作保障,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在全县顺利实施。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成立以院长(主任)为主要负责人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签约服务工作的开展。各单位务必于201*年12月2日前把本单位的工作方案、领导小组(电子版)上报卫生局医政科。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工作纳入到本单位重点工作中,大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县卫生局统一印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合同文本(见附件2),规范家庭医生服务内容及形式,帮助家庭医生树立专业形象。每个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明显位置放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材料,安装社区卫生服务团队公示牌或宣传栏,公示牌要标明团队人员姓名、联系
电话以及投诉电话;宣传海报张贴至楼门院门,家庭医生式保健服务联系卡和签约合同发放至每户家庭。做到公示牌深入社区、签约单深入家庭、家庭医生式保健服务深入人心。
(三)加强培训,提高能力
对社区卫生服务团队进行多层面、多角度、全方位的业务技术、服务理念等内容的业务培训。着力加强医患沟通技巧和全科医学服务理念的培训,改善医生的服务方式,利用规范的诊疗行为和耐心的服务态度,提高居民的信任度。
(四)注重结合,统筹兼顾
前期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础数据收集不完整,重点管理人群筛查不到位,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系统化管理率较低,仍有部分慢性病、重性精神病等人群未及时发现并纳入系统化管理。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定要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质量,充分利用实施家庭医生与城乡社区居民签约服务的机会,同步开展重点管理人群筛查和系统化管理工作,力争一次性筛查到位,管理和服务到位。
(五)充实力量,完善机制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切实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作为工作重点来抓,落实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优化和完善人员服务能力,逐步落实保障措施,加大社区卫生人才队伍
建设,加快补充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以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顺利开展。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激励机制,强化监督与考核评价工作,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加快推进健康档案信息化建设
结合家庭医生与城乡社区居民签约服务活动的实施,家庭医生要及时将新获取的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和重点人群系统化管理信息补充和完善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之中。年底前,城乡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要达到85%以上。
附件1:无棣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领导小组
附件2:无棣县社区卫生机构家庭医生式服务协议书
附加1:
无棣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领导小组
组长:董昭武无棣县卫生局局长副组长:成员:
张炳怀王清泉马秀岐步宝坤无棣县疾控中心主任无棣县合管办副主任刘朋赵昌文
张金忠王学峰
8附件2:
无棣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家庭医生式服务
协议书
甲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乙方(家庭成员代表):
住址:家庭健康档案号:
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甲方为乙方的家庭医生式服务团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尊重和自愿的原则,签订此协议,接受以下条款的约定:
一、甲方作为服务的提供者,在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上,向乙方及家庭成员提供以下个性化服务:
签约居民在享受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上,还可享受到以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主动服务为主要形式的4类个性化的服务和优惠措施:
1、个人健康评估及规划。每年对签约家庭进行1次家庭健康状况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订个性化的健康规划。
2、“健康信息早知道”及时将健康教育材料发放到签约居民,每年不少于2份;及时将健康大课堂和健康教育讲座等健康活动信息和季节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告知
签约居民,每年不少于2次。
3、“分类服务我主动”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和需求,重点是老年人、慢性病人,提供主动健康咨询和分类指导服务,每年不少于4次。
4、“贴心服务我上门”对空巢、行动不便并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健康咨询和指导服务。
二、乙方及其家庭成员自愿接受以上服务,将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及变化情况首先及时告知甲方,并保证沟通畅通,积极配合甲方的服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以上4类服务为基本服务项目,不收取费用。协议双方可通过协商,增加、细化服务项目,如涉及收费项目,则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如需解约,乙方需告知甲方,双方签字确认。不提出解约视为自动续约。
甲方(签名或盖章):乙方(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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