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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街道食品安全工作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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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街道食品安全工作汇报材料

胜利街道食品安全工作汇报材料

201*年,胜利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按照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构建街道社区食品安全体系为重点,以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为主线,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卫生和健康安全为目标,狠抓落实,强化监督机制,加大检查力度,完善机构,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切实提高我街道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现将201*年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街道基本情况:

胜利街道始建于1985年,东起渤海路,西至礼贤路,南起辽河,北至红旗大街。街道地处双台子区商贸、文化、交通中心,辖区总面积5.6平方公里,所辖8个社区,总户数1980户,总人口53000人。辖区内汇集了全区最大的日用百货、食品百货批发一条街,汽车配件一条街,卡拉OK娱乐一条街,形成了专业特色带。辖区内企事业单位40个,有市县级医院3家,中小学校3所,市场3处,餐饮业184户,生产及加工企业20户,食品批发零售业88户。

几年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先后多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街道标兵”、“文明街道”、“文明机关”,市委市政府“先进党委”等殊荣。

201*年,我们按照区食安委要求,在辖区8个社区设立了食品安全小组,并聘任了8名食品药品助理检查员。在社区以创建“示范社区”为载体,全面推进“食品安全进社区”

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目标

今年以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始终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不断完善“政府领导、条块结合、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

(一)成立街道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街道主任担任组长,负总责,街道相关部门和各社区负责人作为小组成员,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结合街道实际,制定了《201*年胜利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建立了《胜利街道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经常召开成员会议,对社区的食品助理检查员进行培训,对全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并作出部署,各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切实做到了有分工、有合作,各司其职,深入到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检查,从生产、销售、消费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

(二)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我们根据食品安全监管“首责管理、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由街道主任与各社区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状》,强化了食品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各社区单位也相应落实专人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层层落实了食品安全责任,确保责任到位、目标明确、任务落实。同时,建立了街道食品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制定食品安全投诉、检查、宣传等工作制度,公开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

话,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街道目标考核体系中,实行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根据考核兑现奖惩。

(三)完善信息报告制度。充分发挥8个社区食品安全检查员、信息员队伍作用,主要负责对本地区无证加工经营、乱设摊销售食品、无证食堂等情况的监管及家庭办酒户的信息采集、登记、指导等工作。做到每月一次上报信息,每季度一次工作例会,对发现的新问题及时报告,掌握动态情况,及时研究处,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宣传教育培训也是一种监管。抓住一切时机,制订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权、知情权,增强维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一)利用“3.15”、“5〃15”“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以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知识普及等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通过宣传栏、墙报、标语、条幅、分发传单资料等多种形式,在辖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3次,形成了较大的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工作氛围,共发放宣传资料、画张和画册万余份。还深入社区举办知识培训,发放关于食品安全知识和科普知识的书籍,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扩大宣传效果覆盖面。

(二)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针对辖区企业较多的实际,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在年度食品监督任

务比较繁忙的情况下,组织力量利对街道辖区内292家企业进行调查,摸清了底数,并通过赠送《食品安全法》和面对面的检查、宣传,提高企业业主的食品安全意识;另一方面及时将调查初步报告上级领导,并根据资料统计情况,认真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解决何以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三)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认真督促辖区学校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学生饮食、饮水卫生。提高学生对食品安全核心知识的知晓率,引导学生形成安全、合理的饮食习惯,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四、配合职能部门,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整治活动以创建卫生城市为契机,我们狠抓以小作坊、小食品店、小商贩、小餐店(馆)、流动饮食摊点、建筑工地食堂、农贸市场为重点对象,配合职能部门开展了2次集中整治。全面地毯式对辖区餐饮行业的地沟油、泔水的排查,有效地制止沟油、泔水任意流向,坚决取缔非法生产加工经营食品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在配合职能部门开展整治的同时,我们狠抓了食品质量安全知情报情和协查协管职责的落实。积极发挥各社区食品药品检查员接触面广、信息灵的特点,及时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点)的信息,发现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以及生产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问题,立即报告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取缔。

五、加强督查力度,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管理

我们利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发挥区域优势,会同药监、质监、工商、卫生、农经、区级有关部门等对辖区市场、超市、酒店、食品加工销售等企业督查,抓好市场源头关,完善食品安全管理网络,配足配强食品安全监督员,街道每年都投入一定经费用于食品安全建设,以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前期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也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宣传发动不够扎实,还存在盲区和死角;按照市、区政府提出的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还存在差距;专项整治氛围不浓厚。下一步,我们将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认真总结上阶段食品安全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积极予以解决,为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扫清障碍;2、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端正思想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克服畏难情绪;加强督查工作力度,明确工作责任,彻底消除推诿、应付现象;3、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及时解决工作协调配合、步调不一致问题;4、组织联合执法检查,采取集中行动方式,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以上是我们街道201*年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汇报,有不足之处请各位领导指正。

胜利街道办事处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扩展阅读:aa201*年桥东区食品安全工作汇报材料

201*年桥东区食品安全工作汇报材料

为贯彻落实《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办字[201*]35号)文件要求,桥东区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组建了政府食安办,加强了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村居(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分环节监管职责要求,明确了食品领域监管盲区的部门分工,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机制,扩大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增加监督举报渠道,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做到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将201*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区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企业基本概况

食品生产领域:目前我区有26家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其中食品企业22家,相关产品企业4家。这22家食品企业中有11家糕点,2家植物油生产,2家植物油分装,2家速冻食品,2家饮料,1家蜂蜜,1家冷冻饮品,1家膨化食品。这4家相关产品企业中有2家食品塑料包装企业,1家食品用纸包装企业,1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这当中有7家企业从邢台县划转而来。上半年我区有5家食品企业通过生产许可证审核验收,3家为新获证,2家为换证企业。按照规定我们对3家企业的生产许可证进行了年度审核。另外我科报请上级局对5家企业的生产许可证进行了注销。

食品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单位1343家,其中食品经营企业201家、个体户1142家。

餐饮服务环节:餐饮服务单位264家,幼儿园食堂15家,机关企业食堂10家。

初级农产品领域:有奶站1个(盛达奶牛养殖场奶站),奶牛场1个,存栏70头;养殖户9户,存栏68头;饲料厂2家(长顺饲料厂、英伟饲料厂)。

二、区级政府食安办组建和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区政府于201*年5月14日成立了以区长为主任,农业、卫生、工商、质监、公安、监察、财政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卫生局,具体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形成了统一领导、综合协调、部门分工负责的机制。为切实加强对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201*年3月6日区政府按照《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邢政函[201*]10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设立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并下发了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政字[201*]31号)。根据市编办《关于设立桥东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批复》(邢机编办[201*]28号)精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设立桥东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批复》(区机编字[201*]10号),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为桥东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挂靠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任。

三、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村居(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的意见》(冀政函[201*]116号)、《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的意见》(邢政函[201*]3号)等有关要求,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政府结合我区实际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的意见》。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村居(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情况如下:

一是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了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目前7个乡镇政府、办事处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均设立了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根据工作任务配备了至少23名专职食品安全监管员。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作为乡镇、街道办事处承担食品安全工作的常设机构,接受同级政府和区政府食安办的双重领导,其职能相对独立,专门承担本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组织协调和日常监管工作,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

二是培养了重点区域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区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依据食品安全风险大小及影响程度,确定隐患突出的村镇、单位作为重点区域,根据每个重点部位监管对象的多少,聘请23名重点区域食品安全信息员。名单由当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提出,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审核,区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核定,全市统一颁发聘书,截至目前辖区重点区域食

品安全信息员共有50名。

三是建立了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区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依据本行政区域食品产业的实际情况和工作任务,在每个村、社区聘请23名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一般从村、社区“两委”、种养基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中产生,名单由当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提出,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审核,区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核定,统一颁发聘书,区财政给予一定的工作补助,截至目前辖区共有232名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村居(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对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提高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将发挥重要作用。

四、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分环节监管的职责要求明确食品领域监管盲区的部分分工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的职能衔接,防止出现监管空白和职能交叉,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分工的意见》(冀政办[201*]26号),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分工的意见》,该意见就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现场制售食品行为、食品仓储、运输、婚丧嫁娶等家庭聚餐活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和其他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该意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监管部门职责,做到了“无缝隙、全覆盖”监管,同时强化了联合执法,综合执法,对于做好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五、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情况(一)迅速开展明胶和肉冻类食品专项清查工作。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清查非法生产经营工业明胶专项工作的紧急通知》(冀政办[201*]41号)和《邢台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明胶清查专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和《邢台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对肉冻类食品清查工作的紧急通知》(邢食安办传[201*]1号)精神,区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食品安全所有成员单位参加的明胶清查工作专项行动会议,安排部署清查工作,区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问题明胶清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办字【201*】21号,邢台市桥东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报送明胶清查专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会后各乡镇、办事处和各相关部门均成立了组织,抽调执法人员层层落实责任并迅速出击,专项清查工作全面展开,截止5月15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00余人次,执法车辆240余台次,检查单位4541家次,吊销一家明胶经营单位(自网上发现实际未经营),销毁可疑肉冻2公斤。经检查辖区未发现工业明胶、食用明胶、药用明胶生产企业,未发现明胶使用企业和明胶使用餐饮服务单位。

(二)组织职能部门对涉嫌经营铬超标肉冻的经营单位开展

追查,追根溯源。接到邢台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的《河北省卫生厅关于明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第三次报告》和《关于进一步上报超标肉冻情况的函》(邢食安办函[201*]13号)后,区政府和食安办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协调工商等相关部门根据线索调查核实,经核实:肖和山销售的牛肉冻是山东临沂王姓批发商供应的,渠道供应方式是物流,联系电话为:15863933112;二是韩爱华销售的牛肉冻是从石家庄市桥东区槐底市场北口中间靠西摊位潘姓摊位处进的货,进货方式是市场现场进货。三是柴银芬经销的肉皮冻系石家庄一个王姓批发商供应的。查清了进货渠道,为货源地职能部门进一步查处提供了线索。

(三)全面摸排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底数,掌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根据区政府办公室转发《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乡镇政府、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按照乡镇政府、办事处负责、区直有关部门指导的原则,对涉及食品安全的种养殖、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开展拉网式排查,并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逐一登记造册,摸清底数和单位详细信息,排查本地本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经排查建立了辖区食品生产、流通、种植、养殖、畜禽定点屠宰、餐饮服务、小作坊、现场制售单位信息,辖区共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家,其中食品生产家、流通家、种植家、养殖家、畜禽定点屠宰家、餐饮服务家、小作坊家、现场制售单位家。

(三)开展了食品安全重点场所专项整治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办字[201*]35号)的精神(办字[201*]35号),我区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了行动方案,自201*年5月14日起至6月21日,各监管部门在全区范围内迅速开展了食品安全重点场所专项整治行动:

(1)农业部门加强畜禽养殖环节的治理。一是深化源头管理,强化产地检疫,全力以赴做好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二是规范屠宰检疫,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三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章案件。

主要具体措施是:采取对检疫员实行承包到户责任,公开报检电话,鼓励养殖户报检;控制流通环节的动物交易,严格查验“三证”(运输检疫证、消毒证、非疫区证),依法查处无检疫证明的动物;通过屠宰厂、禽类屠宰户强制回收产地检疫证来加强源头管理,强化产地检疫。

采取对辖区四个屠宰厂实行专职检疫员驻厂检疫制度,建章立制,规范驻场检疫人员行为,严格按检疫程序,对检疫人员实行“四定”制度(定点、定人、定责、定目标),严格奖惩制度,等措施规范屠宰检疫,从根本上保证了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采取成立专职动检稽查队,实行三个结合的查处方法(经常性与突击性相结合、白天检查与夜间堵截相结合、分头行动与集体行动相结合),对各大肉类市场、屠宰点、加工户和市场的品牌

肉加大巡回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

(2)质监部门加强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

一是开展了非法添加物罗丹明B和冷冻饮品和肉制品企业专项检的专项清查工作,今年5、6月份期间经排查我区未发现罗丹明B生产点,辖区食品企业库房未发现非法添加物罗丹明B。结合风险信息,花椒原料中有可能添加罗丹明B,对使用花椒的一家企业进行了细致检查,查看了采购验证资料和记录,手续齐全,不含罗丹明B。抽检2个批次用奶粉作原料的速冻冷冻饮品,未检出三聚氰胺。

二是开展了食品用纸包装企业和食品标签专项整治。共检查23家企业,81种标签,总重量约4367.5千克,检查出问题标签约45千克,货值约670元,没收问题标签约45千克,货值约670元,经检查标签存在未标注产地,加工方式,质量等级,配料表成分不全等问题。据此,质监部门依法没收了问题标签并责令企业重新使用符合规定的新标签。检查食品用纸包装企业一家,经检查其生产工艺、生产条件、生产环境及产品出厂检验情况,未发现明显问题。

三是加大了食品抽样检验力度。配合省食品院和市食品检验中心对13家企业18个批次的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经检验2家企业的2个样品不合格,有5家企业5个样品的标签不合格,对其依法处理的同时帮助企业查找原因,并进行技术指导,消除安全隐患;按照201*年监督抽查计划,对12家企业13个批次的产品

进行了监督抽查,截至目前有3个样品合格,其他样品检验报告待出。

上半年质监部门完成执法案件18起,其中现场处罚案件10起,立案查处8起,罚款合计47300元,拆除取缔食品加工黑作坊2家,检查和核查企业52家次,填写《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核查表》50份,下达《检查意见书》19份,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了食品生产企业经营行为,

(3)工商部门进一步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工商部门对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工地、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场所开展监督检查。

一是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整治。进一步加大对市场主体资格的确认和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加强了对散装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查假冒伪劣和“三无”产品。按照区域划分各尽其责,进一步加大巡查频次,加强对市场上初级农畜产品、肉类、酒类的抽检和监督检查力度。

二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食品安全整治。重点检查了食品经营户是否销售假冒伪劣、腐败变质、过保质期、有毒有害及“三无”食品,是否销售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和未经检疫的猪肉,熟食肉制品和散装食品的经营是否规范,农产品初加工是否有使用有毒有害或非食用辅料的行为;取缔了一批无证无照、规范了一批证照不齐和超范围经营的食品经营单位(户),基本消除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的现象。

三是工地、中小学校园及周边整治。以工地、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的食品超市或商店等为重点,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行为;查处了经营假冒伪劣和“三无”产品行为;查处索证索票不全、未建立台账以及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等行为。

此次食品安全重点场所专项整治行动工商部门共出动执法车辆35台次,执法人员384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241户次,查处案件8起,罚款21000元,圆满完成了食品安全重点场所专项整治行动。

(4)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的整治。餐饮消费环节的整治由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已将专项整治情况直接汇报市食安办。

通过重点场所专项治理,进一步整顿规范了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单位等薄弱部位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使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再上台阶,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六、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治及山寨食品专项清查工作开展情况

区领导始终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召开专项会议安排部署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治及山寨食品专项清查工作,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公布了举报电话,各职能部门均成立了专门机构紧密部署调集执法人员,层层落实监管责任,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严格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开展了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治及山寨食品专项清查工作:

(一)开展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

各职能部门依据《河北省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方案》、《邢台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依据各自的职责从2月上旬始至6月中旬止,集中开展了全区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活动。

一是农业部门加强了畜禽养殖环节的治理,深化了源头管理,强化了产地检疫,规范了屠宰检疫,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693人次、车辆218辆次,对养殖场(户),肉品市场进行检查,累计检查731户次,对生猪进行尿样瘦肉精抽检,共抽检563份,全部呈阴性,肉类市场瘦肉精快速检测820余份,严禁不合格肉品流入消费市场。经过检查,未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二是质监部门加强肉制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质监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42人次,车辆13辆次,检查企业8家次。辖区未发现非法从事鲜肉及肉制品生产的行为。

三是工商部门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肉制品监管,加强了鲜肉和肉制品经营主体监管,加强了鲜肉和肉制品市场准入监管,监督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销售台账记录制度,加强了鲜肉和肉制品市场日常监管。工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43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4台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336户次,没有发现问题鲜肉和肉制品。

四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300人次、执法车辆400台次,对540家餐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肉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对辖区内的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小餐馆、城乡结合部餐饮服务单位等进行重点检查。检查中未发现使用非生猪定点屠宰厂屠宰的生猪产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以及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畜禽产品加工食品、加工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

通过这次鲜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活动,我区鲜肉和肉制品经营户诚实守信意识逐步形成,合法经营的意识进一步加强。

(二)开展了“山寨食品”专项清查工作

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在我区出现,切实保障我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山寨食品”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邢食安办[201*]14号)要求,各职能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了“山寨食品”专项清查工作。

专项清查行动,质监部门和工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71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2台次,检查食品经营户681户次,检查企业34家次,未发现生产“山寨食品”的食品生产企业和违法经营“山寨食品”的行为。

通过清查,有效规范了我区食品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消除了我区食品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

七、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一)乡镇办事处和职能部门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开辟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市场准入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共面向社会发放各类食品安全公告2500余份、宣传材料14700余份、宣传语80条、条幅20余条。有效提高了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社会监督意识,在我区形成了关注食品安全、关爱生命、珍视健康的良好氛围;

(二)质监部门对辖区内27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了一次食品标签标识知识培训并向企业发放《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9-201*)》等资料100余份,通过培训增强了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责任意识,

八、存在问题

今年上半年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向好的方向发展。但是,当前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

(一)生产加工领域食品安全基础薄弱。食品生产单位低、小、散、乱的问题仍较为突出。据查,全区食品加工企业10人以下的占绝大多数。这些企业大多投入不足、工艺技术落后、加工设备简陋、卫生条件较差、从业人员素质较低、隐蔽性强、诚信

难保证。

(二)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不够规范。全区共计食品经营单位1343家,其中食品经营企业201家、个体户1142家。除大型超市外,85%是小型超市和便利店,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小食杂店存在食品进货索证台账建立不全问题。

(三)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仍然较多。餐饮业点多面广,不少小饮食店设施简陋,从业人员卫生意识较差且流动性大。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未经健康体检上岗现象依然存在。农村宴席、乡村学校食堂、民工食堂、快餐店和城乡结合部流动饮食摊点已成为食品安全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农村宴席的监管脱节,容易成为食物中毒事件的隐患点。

九、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完善乡镇办事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网络,加强“两员”培训,着力提高乡镇、村居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协管能力;

(二)通过深入开展地沟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等食品安全集中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分子,整顿和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三)强化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遵法守法意识,建立无缝隙全覆盖的长效监管机制,实现我区食品安全形势的持续好转、根本好转。

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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