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
福清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
福清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年10月11日)
食安办: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对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福清市质监局党组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今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372人次,检查企业106家次,发出整改意见书76份,出动抽样人员242人(次),监抽样品385批次,监督不合格后处理案件8起,其中立案6起,罚没款9.641万元,责令整改2起,后处理率达100%。总结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树立守法意识。
组织辖区内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和五类食品加工单位召开《食品安全法》宣贯会,向各单位分发食品安全宣传材料,把《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福建省加工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通用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等宣传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强化食品企业负责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
二、加大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获证企业监管力度
我市现有食品加工企业取证101家,其中有效97家,停产4家,食品包材取证16家。但我局的食品监管人员仅2名,日常要应对上级质量认证处、标准化处、计量处、代码办等各项业务工作检查考核,还要高度紧张监管食品质量安全工作,人员少与监督面广、任务重、业务知识要求高、监管程序要求严等不适应的问题日益突出,福清局党组高度重视这一事实,率先成立食品科,选派3名优秀骨干人员,专人专事负责监管食品安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我
们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1、实施常态化监管。一是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实行日常巡查检查按片区、定人员、定企业,确保每个企业一年至少2次以上的巡查检查,对重点企业、高风险企业,增加巡查检查频次,及时发现并消除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完善现场监督检查记录档案,及时更新食品生产企业电子监管系统的食品安全系统监管数据,实现与省、市局信息共享。二是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数据库管理,督促企业进行添加剂使用报备,做好添加剂使用登记,对报备情况进行现场核实、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使用情况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指定专人定期查验数据库,及时实现系统数据导入,确保数据信息准确。三是针对我市主要加工食品种类,市质计所实验室开展大米、植物油、面制品、肉制品等出厂检验、比对检验等委托检验业务,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适时掌握食品安全状况。
2、同省市局部署的专项整治相结合。今年来我局积极落实省市局的专项整治工作,先后开展食品添加剂、乳制品、塑化剂、黄酒等专项整治,特别对我市食用油、调味品、糕点、饮料、桶装水等质量风险等级高的或消费者关注度高以及节日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无证或超范围生产,是否使用非食用原料或回收食品进行加工;企业是否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企业是否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出厂检验、问题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相关产品及食品添加剂进行抽样送法定检测部门检测。
3、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一是督促企业建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完善满足食品生产加工全过程控制要求的管理制度,并结合《福建省加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通用规范》的贯彻落实,确立了10家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示范企业,通过示范企业的模式带动实现整体推进,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原辅材料采购、进货查验、仓储管理、添加剂使用、生产投料、出厂检验、产品销售、不合格品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管理要求,建立完善可追溯记录档案。对基础条件差、人员
少、管理不规范的中小型企业指定专人进行指导,督促企业及时改进。二是实行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目前已参加食品企业质量负责人、品管人员、检验人员以及添加剂配料员考试人员达210人,其中通过考试173人,考试通过率为82.4%。三是强化企业质量安全状况等级评定。按照省质监局《获证企业质量安全状况等级评定办法》,今年完成全市101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的质量安全状况等级检查评定,截止目前已评定A级22家,B级76家,C级3家,并建立健全动态监管档案。
三、开展对小五类食品加工经营单位的监管
为了进一步落实福清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福清市质监局加强辖区内五类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一是组织各镇街食品安全协管员,对全市五类经营单位逐家进行现场审核,重点检查经营单位“后厂”的生产必备条件、记录台账、生产过程控制、生产加工人员健康证等。根据摸底排查,我市五类经营单位有61家,不符合前店后厂设置要求的有27家,符合要求的有34家。在这34家中,有10家可直接发放开业审查说明,另外24家需经过整改才能取证。二是组织召开五类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辖区内50余家的五类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到会参加。此次会议解读了大家普遍关心的申请开业审查的条件要求,总结通报了福清市小五类摸底排查工作中各经营单位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强调各经营单位应做到前店后厂的有效隔离,完善采购材料的索票索证制度,坚决杜绝使用地沟油、无QS标识的食品原辅料及添加剂等。三是组织食品科和市质量计量检测所食品检测室相关人员联合对辖区内五类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全面巡查监抽,并对五类食品经营单位实行指导帮扶,为经营者取得开业审查说明创造条件。
四、加大重要行政案件查办情况
1、3月14日,接群众举报称福清市宏路街道金印村水库旁的废
弃的养猪场在用死猪肉加工腊肠。福清质监局迅速组织执法人员会同食安办、经贸局、农业局、工商局、宏路街道等部门一同前往该加工场。到达现场时,该加工场的两个工人正在给一只死猪过磅,加工猪肉的房间里污水横流,地板上随地堆放着猪肉、猪皮等。执法人员打开冷库,里面堆放着大量的未切割的死猪及猪肉等,现场对死猪肉进行抽样送检,确认为病死猪肉,但并未发现加工好的成品,经过磅病死猪肉5.96吨。因为案情重大,执法人员立即将案件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同时会同农业局、宏路街道办事处将查获的死猪肉进行无害化深埋处理,此案公安部门对违法经营者刑拘3人。
2、严管PET饮用水桶使用企业。一是动员召集辖区内13家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质量负责人和品管人员会议,传达省局《关于立即对聚碳酸酯饮用水罐生产企业和使用企业实施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企业积极开展自查,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对13家桶装饮用水PC桶使用情况建立完备详细的质量档案,逐一督促更换到位。三是依法严查,组织执法人员32人(次)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检查PC桶使用情况,检查中发现已有4家产量较大的企业全部换用PC桶,1家企业停止生产,其他8家还不同程度使用PET桶。对此,执法人员现场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依法立案8起罚款4.8万元。
五、当前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
1、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逐年增加,但我局食品科(新成立)人员只有3人监管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日常高度紧张,人员少与监督面广、任务重、业务知识要求高、监管程序要求严等不适应的问题日益突出,虽然已增加食品监管人员,但新进人员的业务培训要有一定的时间,食品监管形势日益严峻和复杂,短时间内监管力量依然薄弱。
2、食品检验室检验设备不足。近年来,我局不断加大食品实验室资金投入,购买了液相、气相等设备,但目前开展的项目还只停留在常规水平,食品添加剂及农药残留等项目还没有能力检测,更谈不上
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监测,急需购置一批专业检测设备,便于更有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在第一时间掌握我市食品企业的质量动态,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3、小作坊、小五类监管目前还处在“模糊地带”。自《食安法》实施后,取消卫生许可作为办照前置条件,现基本上属无证无照状态,按照省食安委的有关文件要求,小作坊、小五类办证需有工商部门先核准名称,质监部门现场审核通过,出具开业审查证明后工商发照的程序,至今我市只有9家企业到我局递交申请,且大部分现场条件根本无法达到省局的规定要求;对于不符合前店后厂条件的现做现卖(未有效隔离)的五类经营单位,工商部门也未按照福州市[201*]434号会议纪要的要求直接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而是全部推给质监部门。按目前质监部门的监管人员配备以及小作坊、小五类的分布情况,建议归辖区管理。
4、小作坊的管理办法目前还未出台,现在也有不少小作坊到我局来咨询发证的问题,我们还无法答复和处理。
食品安全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也是生命和健康的基础,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福清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扎实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促进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福清市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福清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10-11
扩展阅读:工商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
近几年来,我局针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筑牢监管防线,提高监管效能,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全县未发生一起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201*年度我局被县人民政府授予食品安全监管先进单位,201*年度我局又被县委县政府授予绩效考核先进集体。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领导重视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经常召开党组会、局办公会专题研究,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了创建“五无监管区”的主要内容,开展经常性的督导与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工作中总结出了“三清六查九原则”的工作机制。
二、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基础
1、严把食品流通许可关。我们将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下发到基层工商所。并实行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一次性告知制度。在《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中,坚持“一审一核”的工作程序,严格材料的形式审查和经营场所的实质审查,确保食品流通许可证工作的严谨、合法、有效。特别在实施经营现场核查中,重点核查经营环境、食品保管和制度建立,以及其他软硬件的配置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告知通知。
2、全面落实“一票通”制度。我们按照省局《流通环节“一票通”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全面推行了“一票通”制度,在具体操作中,执法人员按照统一的票据格式,督促食品经营者存根联留底装订保存,作为批发商的销货台帐,零售商在进货时,通过向批发商索取和保存“收据联”,装订成册后作为进货台帐,使批发商和零售商的进销货票保持了一致性,规范了食品经营者建帐行为,实现了“管理有制度、操作有规程、问题可追溯”的目标。同时,加强对“一票通”台帐的规范建立情况的检查,对不认真执行“一票通”台帐的食品经营户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加大处罚力度。3、加强经营者自律。食品经营户做到“三统一”,即:统一索证索票,统一食品安全责任状,统一证照上墙。城镇大中型超市、商场既要建立索证索票书式资料档案,又要建立电子资料档案;农村食杂店索取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目前,我县县城食品经营户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食品经营户持证、持照经营率达100%,工商所实施经营户管理和巡查责任制达100%。
三、不断增强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1、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实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县局与各工商所,各工商所与片、组工作人员签订责任状,工作人员与辖区食品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签订责任状。确保巡查到位、有错必究、有案必查。
2、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为确保工商所快速检测箱正常使用,我们采取统一培训人员,统一购置试剂等办法,加强食品快速检测工作。
3、加大集中整治力度。我局确定逢单月份的第三周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周,全局统一行动。整治周实行领导分片负责制,机关职能部门组织落实。全县以工商所为单位分为三片,每一片为一个整治行动小组。从工商所抽调以行政执法组人员为基础组建整治行动执法小组,以片为单位,逐个工商所统一集中开展整治行动。每个农村工商所分别抽3人,每个城区工商所分别抽10人。整治行动在县局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在县局分片领导的直接指挥下开展,以整治行动组为主要力量,整治地工商所全力配合。4、加强薄弱环节监管。为消除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切实加强市场巡查,做到不漏一乡、一村、一店,尤其是对偏远山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进行反复检查。对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无照经营食品,超范围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从严从快查处,督促食品经营户落实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等自律制度。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结合清理无照经营,对食品质量进行拉网式检查。在食品经营单位落实进销台帐、索证索票等经营者自律制度和落实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四、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
1、突出食品检测,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运用食品快速检测箱,定期对全县城区、乡镇的超市、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进行快速检测。每月对各大市场销售的蔬菜类、水发产品、豆类制品等食品进行全面检测,发现问题食品的,检测人员将检测结果当场向被检测对象反馈,且及时进行销毁。并将检测结果在市场宣传厨窗上进行公示,提醒广大消费者。
2、完善工作制度,确保监管工作落实到位。为落实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我们指导督促超市、农贸市场的经营户严把食品进货关,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的职责。同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查看食品经营者是否履行检查验收责任。对不履行索证索票制度的经营户和食品检测经常超标的经营户进行登记,便于进行复检,直至检测合格为止。第一次检测不合格的,对其进行教育;第二次检测不合格的,给予警告,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第三次检测仍不合格的,对该经营户进行行政处罚。
3、加强维权网络建设。在全县乡镇、村(社区)推行“一会两站”建设,广泛开展12315“六进”活动,完善了12315快速反应机制,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到消费者申(投)诉举报,需要到现场调处的,城区工商所在15分钟之内赶到现场处理消费纠纷。充分发挥12315作用,形成工商监管、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经营者自律的维权格局,确保食品安全。
二一一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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