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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集镇农业保险工作汇报

时间:2019-05-28 07:53:02 网站:公文素材库

陈集镇农业保险工作汇报

陈集镇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汇报

镇党委、政府李书记、梅镇长: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省政府继税费改革后出台的又一项支农惠农政策,秉着“花小钱,保大安”的宗旨,切实帮助广大农民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近年来扬州市政府将农业保险工作作为扬州市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亮点工作来抓,目前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仪征市从一开始就强势推进,并将此工作作为一项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纳入市对镇双文明考核中。我镇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从201*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参保的农业保险品种主要有水稻、小麦、油菜和能繁母猪保险,同时开展了农户家庭财产小额保险和村干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统称为“三农”保险。

一、农业保险实施情况

201*年至201*年全镇共征收农业保险保费1529601元,四年来农户因灾获得理赔款1425358.55元。其中:201*年征收农业保险费500286元(水稻保费266898元、小麦保费206650,油菜保费23710元,能繁母猪保费3028元);当年农户共获得理赔款440345.44元(水稻核定受灾面积为6682.24亩,每亩赔付65元;母猪死亡6头,每头赔付1000元)。

201*年征收农业保险费273276元(水稻保费177932元、小麦保费82660,油菜保费7932元,能繁母猪保费4752元);当年农户共获得理赔款76571.6元(水稻核定受灾面积为669.65亩,每亩赔付80元;母猪死亡23头,每头赔付1000元)。

201*年征收农业保险费254173元(水稻保费133449元、小麦保费103325元,油菜保费11855元,能繁母猪保费5544元);当年农户共获得理赔款711543.8元(水稻损失率在30%以上的3936.亩,每亩赔付60元,损失率在30%以下的19875.52亩,每亩赔付15元;油菜受灾360亩,每亩赔付70元;母猪死亡32头,每头赔付1000元)。

201*年征收农业保险费501866元(水稻保费266898元、小麦保费206650,油菜保费23710元,能繁母猪保费4608元);当年农户共获得理赔款196897.71元(水稻核定受灾面积为868.5亩,每亩赔付35元;小麦受灾面积1772亩,每亩赔付70.82元;母猪死亡41头,每头赔付1000元)。

二、农村家庭财产保险实施情况

农村家庭财产保险作为“三农“政策性保险的一项补充险种,我镇自201*年起开始试点,并逐步推开。

201*年至201*年累计征征收保费449850元,三年来农户因财产损失共获得赔付款595932元。其中201*年参保农户5576户,征收保费114450元,当年应雷击等自然灾害获赔的有448户,赔付176370元;201*年参保农户6024户,征收保费161570元,当年应雷击等自然灾害获赔的有546户,赔付253865元;201*年参保农户6916户,征收保费173830元,截止9月底受灾417户,赔付165700元。从数字上看,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起到了“花小钱,保大安“的作用。

三、保费征收工作情况

“三农”政策性保险工作开展以来,我镇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将保费纳入各村年初春订方案一并征收(农户家庭财产保险除外),资金收缴结束后由镇农发中心统一划拨到市公司。各参保品种保费标准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制定。

四、农业保险核损工作情况

按照省农业保险条款规定,水稻、小麦、油菜因暴雨、洪水、内涝、风灾、雹灾、冻灾且损失率达30%以上方可理赔;因旱灾、病虫且损失在70%以上的方可理赔。理赔的程序为有农户向村委会或直接向保险公司报灾,公司受理后委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损后给予赔付。从我镇这几年受灾情况来看,主要是病虫灾害,大部分受灾作物未达到理赔标准,比如201*沙集村等村部分农户因水稻、油菜种子问题所出现的灾情等,经与保险公司协调后,都给予了赔付,从而减少了受灾农户的损失,已经和粮食补贴、新农合、新农保一样成为实实在在的惠农工程。

五、对“三农”保险有反映的原因

1、农民风险意识淡薄,对农业保险认识不足是农业保险推广的主要问题。农业生产长期“靠天吃饭”,农民大部分没有风险防范意识,农民普遍对农业保险理解不透、认识不足,宁愿抱存侥幸心理,祈望老天给一个好收成,甚至还有人错误地认为农业保险是向农民变相收费,这需要一个过程,但发展趋势证明农民还是接受的。

2、广大农民对保险条款理解不足,本质上追求利益补偿最大化的心理作用大,认为只要受灾,不论原因都应给与赔付。

2、部分村干部没有认识到这是一项惠农、支农政策,认识存在偏差,主观上不想推动此项工作。

3、由于以前农业理赔款由村统一结算,再由村进行发放,今年所有理赔款一律打入农民一折通,变相的削弱了村级对这项资金的调节功能,从而出现抵触情绪。

陈集镇农发中心201*年10月10日

扩展阅读:芦蒲镇农业保险工作汇报

芦蒲镇农业保险工作汇报

一、基本情况

我镇共有19个村(居),11866户,46625人口,耕地46318亩。自201*年实行农业保险制度以来,我镇种植业已开办三麦、油菜、水稻、玉米、棉花5个险种,养殖业已开办能繁母猪、育肥猪2个险种,设施栽培已开办大棚蔬菜险种。

二、主要做法1.成立组织

镇成立由镇长徐正连为组长,副镇长王立东、政法委员田根祥为副组长,财政所长李乃华、农保主任于克乔、农业助理周少林、副业助理刘俊、兽医站长杨国华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管站,于克乔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各村成立由村主任为组长,经管员为副组长,各组组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经管员负责本村内农业保险的日常工作。

2.健全制度

镇三农服务站按照“九有”要求,村三农服务点按照“六有”要求。即镇有三农服务站牌(在经管站),有固定工作场所(设在经管站),有兼职站长,有专职农保员,有保险代理从业资格证书,有农业保险服务制度上墙,有一台专用电脑备份承保理赔数据,有专用资料柜存放农业保险承保、理赔资料,有一个信息栏发布农保信息,有一部农业保险现场查勘的数码相机。

村有三农服务点标牌,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一个兼职指导员(经管员),有农业保险服务制度上墙,有一个专用资料柜存放农业保险承保、理赔资料,有一个信息发布栏发布农业保险信息。

二、全镇农业保险已开办的险种及承保理赔情况1.开办的险种

五年来农户累计承保种植业52672户,承保面积222108亩,农户缴纳保险费1332648元,受灾农户15356户,受灾理赔资金1891160元。农户累计承保能繁母猪14551户,22533头,农户缴纳保险费270396元,死亡母猪理赔158万元。几年来参保农户,种植业参保面积,养殖业、家禽、家畜参保的数量,参保金额,理赔资金呈上升趋势,有力地促进了种植业、养殖业朝着规模化、标准化方向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为农村的稳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种植业承保情况

201*年承保39105.2亩(三麦19490.3亩、水稻19614.9亩)201*年承保49464.7亩(三麦27478.5亩、油菜1188.34亩、水稻15392.1亩、玉米5405.8亩)

201*年承保44508.4亩(三麦21181亩、油菜834.4亩、水稻15622.3亩、玉米6870.7亩)

201*年承保58921.5亩(三麦34804.7亩、油菜1306.6亩、水稻14395.6亩、玉米8414.6亩)

201*年承保30108.5亩(水稻19877.1亩、玉米10231.4亩)

合计承保222108亩(三麦102954亩、油菜3329.34、水稻84902.1亩、玉米30922.5亩)

3.种植业理赔情况

201*年理赔153312.2元(三麦92691.2元、水稻60621元)201*年理赔503047.5元(三麦231797.5元、油菜14192元、水稻236086元、玉米20972元)

201*年理赔522140.2元(三麦273144.7元、油菜8591.5元、水稻90640元、玉米149764元)

201*年理赔712659.8元(三麦416328元、油菜25272元、水稻168270元、玉米102790元)

合计理赔1891160元(三麦1013961元、油菜48055.5元、水稻555617元、玉米273526元)

三、农业保险主要业绩1.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服务网络

农业保险是一件功在国家,利在农民的好事,也是新农村建设中的一件新生事物。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要求,我镇成立镇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并建立镇三农保险服务站。由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任三农保险服务站站长,并明确一名专职三农保险员,具体负责镇农业保险工作。各村建立了三农保险服务点,由村经管员任三农保险协保员。具体负责村农业保险的推动工作,从而在乡镇形成了镇、村两级农业保险服务网络,直接服务基层广大农户,参加农业保险。

2.因地制宜宣传农业保险

在大力宣传农业保险惠民政策方面,我镇积极利用镇广播、墙体宣传标语、《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镇村公示栏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宣传,推动农业保险工作;按照保险条款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障范围、保险责任、责任免赔、赔偿处理及被保险人义务等。在为农户办理投保时,严格坚持条款,要求符合条件的品种必须全部投保,不得逆向选择投保。投保的农作物种植品种和密度必须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品种和耕作方式,且种植在一年以上、种植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投保的养殖业能繁母猪、育肥猪,其管理设施、养殖规模和饲养年限等必须符合承保条件,卫生防疫要符合畜牧兽医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3.实事求是上报灾损

在做好二O一一年三麦、油菜受灾损失上报工作方面,为了维护广大农户的经济利益,按照县农业保险办公室要求,我镇力争做到“两个坚持、两个统一”即坚持实事求是、上报灾损;坚持保险条款上报灾损。通过召开各村经管员会议,对照条款内容、责任范围,统一上报标准。

(1)核实统一口径:农户灾害的冻害、暴雨、风灾等总损失率要达到30%以上,旱灾、病虫害损失率达到70%以上才能纳入统计的田块,且田块必须是全部参加农业保险。

(2)查勘统一程序:查勘工作程序采取农户申报,村级核查,镇级复查的办法。

4.心系农保服务三农

去年入冬以来,我镇的三麦、油菜受前期冻害影响,加上后期连续多天的干旱,直接导致三麦、油菜不同程度受损。灾情发生后,我镇农业保险一条线同志,立即向镇分管领导和县农业保险办公室、县人保财险公司报告灾情,一方面和县农业保险专家赶赴受灾严重的村组和种植大户,实地查勘灾情,帮助分析受灾原因,研究施救措施;一方面耐心地做好农户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这样既掌握了灾情的第一手资料,为下一步合理统计上报灾损面积打下了基础。

我县是全国生猪养殖大县,也是能繁母猪饲养基地。201*年7、8月受疫情影响,致使大量能繁母猪病死,疫情发生后,我镇在县委农工办、县人保财险公司等部门大力支持下,按照省政府重大疫情处理相关规定,认真研究对策,立即组织镇农保员,冒着高温,赶赴现场查勘。对病死猪进行了无公害化处理,既维护了养殖户的利益,也有效地控制了疫情的传播,受到了养殖户的称赞,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养殖户参加农业保险的积极性。

四、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

在开办农业保险的四年多时间中,我镇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与广大农户的希望,还有一定的差距。这些亟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地思考并加以改进。

1.部分基层干部和农民对农业保险认识模糊。一是存在对所参保的种植业保险的条款、赔偿责任不了解。认为种植业只要有损失,就要赔偿,不管损失程度,就要报案。其实农业保险是初始成本保

险,不是产量保险;而且受损必须达到一定程度和比例,正常年景积累风险基金,以备大灾之年及时补偿。二是存在着对农业保险运作的具体模式和农业保险灾害赔偿的机制不够了解。存在着把农业保险的政府主导、人保财险公司承办,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的模式与农户投保自愿,部门组织实施方案的关系相对立。其实农业保险运作模式是省政府推行的统一模式,目前采取的是政府与保险公司联办共保的模式。

2.村组、农户之间发展不平衡。由于农业保险工作面广量大,涉及到全镇千家万户,由于村组、干部、群众认识不一,推进力度差距较大,在投保面积、种植品种、栽培技术、灾害损失程度等相差较大,导致在赔付上相互之间盲目攀比,给宣传解释工作造成很大难度。加之有些基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缺乏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也给理赔工作增加了难度。

3.农业保险赔款资金银行兑付滞后。农业保险是一项关系老百姓民心的暖心工程,它涉及到千家万户,面临的新情况较多,在赔付时效、赔付金额不到位,就容易引起农户的不满意。由于个别银行基层网点考虑自身存款利益,有时导致农业保险理赔资金在财政部门打卡到户后,银行不能及时分解到户,致使部分农户不能及时领到赔款,在一定的程度上挫伤了一部分干部和农户参加农业保险的积极性。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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