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201*年综治联系点工作总结
**市**局
201*年综治联系点工作汇报
市**局与建设联系点**镇牛轭岭村二○一○年平安建设年度工作,严格按照**市政府综治会议精神,成立了综治领导小组,制定了综治工作方案,并在牛轭岭村建立了综治工作联系点,综治成员定期到牛轭岭村指导、协调和督促抓好该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推动了该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帮助该村进一步健立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以村干部为主成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书记任组长,会计、主任任副组长,部分村民为成员;成立村调解委员会,并制订出相关的责任制度,十一月份同村干部签定了护林防火责任状、护林防火安全责任书、护林防火弱智人员督促责任卡。
二、加强综治和法制知识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综治成员定期到联系点组织他们学习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若干意见、工作纲要、实施办法,并分发宣传材料进行学习、培训,着力组织学习“五五”普法读本、《行政许可法》、《森林法》、《护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林业政策及国家基本法律知识,深入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的宣传教育,不断拓展广大林农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为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增加法律知识。在该村散发护林防火宣传挂历300份,刷写护林防火宣传标语
十余条,交通路口张贴禁止采伐天然林通告。这样使得群众受到了法制教育,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护林意识、防火意识。在201*年里该村没有发生一起刑事案件。
三、及时化解该村不稳定因素
1、深入调查过细工作,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综法成员经常深入到群众中去认真排查,发现问题提前介入调处解决,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协助乡、村干部调解山林纠纷五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100%,人民群众的满意大大提高,该村201*年无重大案件发生,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维持了社会稳定。
2、协助该村解决行路难问题。我局由局长带队组成四个人的工作班子,与村委会干部一起认真分析当前该村所面临的困难,认为当前最需解决的问题是“行路难”,也是当前该村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问题,为此我局在单位条件十分困难、办公经费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仍然挤出部分资金维修500米村级公路,真正解决了该村行路难的问题。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扩展阅读:201*年司法局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工作汇报
201*年田东县司法局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
理情况工作汇报
今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及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具体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贯彻区司法厅提出的“抓班子,带队伍,促改革,强基层,创亮点,保稳定”的工作思路,以服务大众、增进团结、促进稳定、推进依法治县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狠抓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使司法行政在维护我县的社会和谐与稳定,促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用得于充分发挥。现将我局今年社会综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
我局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45场(次)、印发宣传资料35000多份、录音广播宣传累计约95多个小时、解答法律咨询650人(次);通过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
1、部门联动,开展行业法律法规法制宣传活动。今年来,我局与县法制办、县总工会、县残联、县工商局、县综治办等部门联动,共同开展部门法宣传行动,积极参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参加3〃8”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日、“6〃5”世界环境日、“6〃25”禁毒日、“6〃26”土地日等专题法制宣传活动,通过一系列的法律宣传活动,提高了公民的法律素质,增强了公民的守法用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这些活动中,出动宣传车95车
(次),发放法律知识传单1201*多份,张贴横额标语7幅,录音广播30个小时,受教育人数38000多人(次)。
2、深化学校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按照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导纲要》以及中央、自治区、市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县立足于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方式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深化依法治校,切实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一年来,我局深入全县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制课42次,受教育师生达35000多人。
3、创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打造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亮点。
今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确定我县祥周镇中平村为自治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我局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开展创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工作。把该项工作打造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亮点。
为把联系点学法用法工作抓出经验,抓出成效。我们着重抓好“十个一”的工作。即:(1)在村或者屯制作一个法律宣传栏。(2)在村建立一个法律服务室。定期派出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调解矛盾纠纷。(3)每个自然屯创建一户普法中心户。作为在农村宣传法律的骨干。(4)开设一个法制学校。在村部开设法制学校,定期或不定期为村干、普法中心户和村民开设法律知识讲座。(5)为每户送上一本法律通俗读本。(6)每个农户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7)每村每年组织一场法制宣传文艺演出。(8)每村开展一次农民学法用法经验座谈会。(9)每个
自然屯订阅一份法制报纸或刊物。(10)给农户送一句温馨的法制警醒格言。
通过这“十个一”的工作,联系点农民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依法治村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为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好了示范和榜样。
4、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为全县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一年来,我县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为核心,加强对法援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对法律事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严格查处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人行为,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了办案质量,为全县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5、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法律宣传。
法制宣传教育为党政中心工作服务,这是我们一贯遵循的原则,把法律宣传放在一切中心工作的前面,充分挖掘法制宣传资源,通过多种渠道把与中心工作性质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前送到中心工作的最前沿。如:采取“五个一”宣传方法服务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大局。3月份以来,我县保持矿山整治高压态势,全面遏制非法盗采矿产行为。我局全体干部职工保持高涨的工作热情,始终坚持在整治工作的第一线,采取“五个一”的法制宣传工作方法(即:一辆宣传车、一张宣传资料、一本法律宣传小册子、一个喇叭、一支法律宣传队伍)使法律法规的宣传有声有色,特别是针对江城镇那蒙村洞蒙屯后山坡因非法盗采锰矿造成山体滑坡隐患,我
局派出21名干警开展法制宣传和避灾抢险工作,有力配合全县综合整治工作。
一年来,为全县矿山整治、“三大纠纷”专项治理、企业与周边群众纠纷的调处、新企业落户田东的征地建设等10多项中心工作提供优质的法律宣传服务,为田东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在这些宣传活动中,共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暨法制图片展22次,开设法制讲座场12(次),张挂横额标语20多幅(次),张贴法制标语150条,录音广播达40多个小时,分发法律知识传单2201*多张,解答法律法规咨询250多人(次),接受教育人数达10万多人。
二、创新方法,完善措施,强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1、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学习例会制度、工作汇报制度、纠纷信息报告制度、纠纷排查调解制度、重大疑难纠纷集体讨论制度、预防纠纷激化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统计制度和考评制度。
2、完善工作台账。乡镇调委会建立纠纷排查登记簿、受理纠纷登记簿、调处纠纷登记簿、回访登记簿、来信来访登记簿、法制宣传登记簿、法律服务登记簿等。村级调委会建立纠纷排查登记簿,纠纷受理登记簿,口头调解登记簿等。
3、全面启动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今年4月22日,平马镇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开班,当天参加培训的人民调解员有61名,继这之后又有三个乡镇开班,标志着我局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全面启动。
人民调解工作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今年是人民调解加强年,我局班子领导下决心利用两个月时间投入十万元经费,对全县
十个乡镇的全体人民调解员进行轮训,培训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人民调解工作的调解程序;三是调解方法与技巧;四是调解文书规范制作;五是法律援助工作程序;六是组织学习与农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通过强化培训,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有效预防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实现人民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约束。
4、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员队伍普查工作。为全面掌握和了解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状况,我县对177个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人员进行普查、审核、登记备案。据统计,目前共有调解人员1132人,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22人,初中以下481人;年龄在60岁以上13人,30岁以下62人;村两委干部876人,共产党员980人。人民调解员均按规定持证上岗。
5、开展民间纠纷排查、调解工作。今年来,统一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71次,共排查调解民间纠纷886件,调解886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821件,调解成功率92%。其中在6-8月“矛盾纠纷百日大排查大调解活动”中,排查调解243件,调结232件,调结率为95.47%。调处群体性纠纷7件,防止群体性上访2次。我们还根据案件难易分别立卷当档,简单案件填写《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进行登记,真正做到底数清、台帐明。
6、落实人民调解调解指导经费、调委会补助经费、调解员补助经费等保障工作。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司法厅关于转
发《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
见》规定,我县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拟按全
县人均0.2元/年的标准;乡镇司法所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拟按0.8万元/年;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按0.5万元/年拨付;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按1000元/年拨付;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拟按主任每月50元;副主任每月40元;委员每月30元拨付;调解结案小纠纷每件30元;调解结案中纠纷每件200元;调解结案大纠纷每件500元/件进行拨付。县财政局每年预算落实上述保障经费40万元。
7、拓宽调解面,建立行业、企业调解组织。我们对照市司法局《人民调解示范县标准》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积极指导国土资源、药品监督、卫生、教育、环保、公安交警、劳动等县直部门建立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并拓宽到要求驻县
厂矿、企业中的中直、区直、市直等有300人以上员工的企业单位建立调解委员会。目前,已建立行业调解委员会11个,企业调解委员会5个,有效化解了行业、企业中的矛盾纠纷。
三、认真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维护社会稳
定“两劳”回归人员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做好这一特殊群体的安帮教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我局认真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帮教工作。一是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做到无漏错、无脱管,情况清、底子明,帮教到位、管理到位。二是落实各项安帮教措施,对“两劳”回归人员进行走访,及时掌握其动态,确保我县的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百分之三以内。三是拓宽安渠道,加强就业指导,通过科学有效的管
理,把各级帮教网络管理搞活,建立安帮教点,力争做到安帮教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网络化。今年来,我县共有刑释解教人员212人,其中刑释(包括假释)202人,解教10人,落实帮教人员320人,帮教率100%,安率100%,无重新违法犯罪。
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情况
本年度,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在上级领导正确领导下,学习和贯彻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继续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和谐社会”主题实践活动,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法律援助的良好氛围,加强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办案质量,增加办案数量,截至今年11月份,共立案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6件,其中刑事案件14件,民事案件112件,帮助未成年人18人,老年人5人,农民工40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0多人次,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切实解决了困难群众打官司男的问题,为促进我县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五、加强管理优化服务,法律服务水平有新提高今年来,我局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为核心,加强对法律服务所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对法律事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严格查处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人行为,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了办案质量,为全县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今年来,基层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25家,其中乡镇政府、事业单位、村委会法律顾问17家,各类企业和经济组织1家;代理诉讼事务24件;代理非诉讼事务11件;解答
法律咨询441人(次);处理家庭邻里纠纷2件;办理法律援助8件;参与司法行政工作55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8.9万元。
五、存在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
我县今年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1、对法律宣传工作不够重视,普法工作开展困难重重。(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少数乡(镇)、部门和单位认为普法工作不是硬性工作,抓经济才是头等大事;有的甚至认为普法依法治理只是依法治县办的事。所以不抓好经常性工作,只在检查时,才突击性地应付了事。
(二)工作发展不平衡。一是乡(镇)部门认识的差异,使得工作的措施投入效果出现不平衡;另一个问题是在工作领域上也存在不平衡。重点抓了法律六进,但对留守儿童、农民工、流动人口和私营企业的普法教育的力度、投入、方法措施不足。
(三)研究创新工作有待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如何创新,如何适应新形势,我们研究太少,办法不多。
(四)普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主要是农村普法依法治理队伍素质普遍偏低。
(五)普法依法治理的激励机制仍然不健全不完善。做得好坏,没有严明的奖惩机制,难以调动普法及依法治理成员单位及工作者的积极性。
2、人民调解委员会经费保障有待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没有专项经费,村级调委会调解人员的待遇得不到落实,导致对调委会及调解员没有形成系统的培训,大多数乡镇只能通过
以会代训的办法培训人民调解员,培训效果很不明显,影响了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正常开展。
3、安帮教经费有待落实。县刑释解教人员安帮教办公室未落实专项办公经费,缺少办公设备,档案的安全、保密性得不到保障。
4、法律援助中心软硬件设施有待完善。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人员编制、办公面积、办公设备等方面还达不到上级的要求,经费有限,缺乏交通工具,影响办案效率。
今后,我们将发扬成绩,努力解决存在的问题,攻坚克难,以全新的姿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为创建中国西部强县和科学发展先进县作出更大的贡献
田东县司法局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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