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三统一工作自查报告
xxxx中心卫生院
药品“三统一”工作自查报告
自201*年实施药品“三统一”工作以来,我院认真按照县卫生局及药品“三统一”管理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由院主要领导带领公共卫生服务站全体人员,对各村卫生室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考核。自11月1日起,按照x卫药统发[201*]6号文件精神,我院严格执行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统一代理采购、配送基本药物制度,改进药品采购配送方式,共为辖区15所村卫生室统一填报采购计划4万余元,实际配送基本药物3.5万余元,从而加强和规范了药品“三统一”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三统一药品采购工作开展不力。通过专项检查和查阅购药计划数量等情况,自国家基本药物实施以来,各村医疗站对药品三统一政策掌握不够熟悉。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消极应付和等待观望心理,“三统一”报送计划量偏少,三统一药品配送率偏低。
(二)药品三统一政策宣传不到位。个别村卫生室未严格执行三统一政策,宣传公示三统一药品种类及价格不到位。通过逐户检查发现,15家村卫生室均设立了三统一价格公示栏,但未能全面及时宣传相关政策,未使老百姓享受“三统一”带来的实惠。
(三)药房药品管理不力,资料归档不整齐、完善。个
别村卫生室存在药房药品管理不到位,脏、乱、差现象严重,门诊处方书写不规范,门诊日志记录不规范现象。二、整改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快推进基本药物“三统一”工作。我院将继续加强全镇医务人员药品三统一培训工作,使全院职工及各村卫生室人员高度认识基本药物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执行国家医改政策的自觉性,扎实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贯彻实施,合理用药,提高使用率,切实减轻患者的用药负担。
(二)明确目标,提高基本药物配送使用率。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是政府目标责任的重要内容,全院职工及各村卫生室要熟练掌握及公布基本药物的种类及价格,让老百姓真正认识到医改的优惠政策,熟悉用药原则,规范处方书写,提高基本药物使用率。
(三)加强药品配送工作,规范门诊日志,加强药房管理。各村卫生室要及时向我院上报三统一药品采购计划,并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加强药房管理,保证药品摆放整齐,杜绝脏、乱、差现象,及时清除过期药品,保证医疗安全。
xxxxx中心卫生院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扩展阅读:药品三统一工作汇报
XX县药品“三统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实行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是省委、省政府为维护人民健康,保障群众的基本用药,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整顿规范医药市场秩序,预防和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的重要举措。现将我县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县辖7镇5乡1个街道办事处,211个行政村。总人口17.1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4.65万人。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6个,其中县级医疗卫生机构3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3个,另有村卫生室211所,其中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达标196所。
二、药品“三统一”工作开展情况1、领导组织机构
我县201*年11月13日成立了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卫生局设立办公室,负责全县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201*年4月18日成立县药品配送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全县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配送工作。另外成立了XX县基本用药目录专家组、药品采购竞价评审委员会及专家组等负责药品目录及价格的研究审定工作。
2、配送企业
根据《XX市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统一配送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配送工作由XX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和XX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承担。
3、药品采购目录
我县目前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目录由《201*年XX省基层医
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目录》和《XX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过渡政策的药品目录》763个品规中遴选了456个品规(我县称为未中标目录)组成。根据《XX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三
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统一”药品采购目录管理的通知》(X卫药统办发201*3号)要求,我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目录调整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县级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目录是由XX县基本用药目录专家组按照“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统筹兼顾、满足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的原则,结合《XX省基层医疗机构基本用药目录》,通过对我县县级医疗机构现行用药目录分析梳理后确定出来的,共计831个品规。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及医疗放射药品、医疗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原料药、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等药品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药品价格通过对《县采购目录》药品价格进行市场考察,召开县药品竞价评审专家组会议,对考察结果分析,拟出我县参考进价。组织药品配送企业进行药品议价活动,议价结果报XX县药品采购竞价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后实行。
4、药品“三统一”工作覆盖面及零差率销售情况目前我县药品“三统一”工作已经全部覆盖3所县级医疗机构、13所乡镇卫生院及所辖211所村卫生室。
根据我县《关于县乡医疗机构药品购销有关问题的通知》(X医改办201*01号)要求,全县13所乡镇卫生院于201*年12月20日零时起率先实行了药品零差率销售,此后全县村卫生室于201*年5月1日起、县级医疗机构于201*年12月20日起均实现了药品零差率销售。由于村卫生室药品采购量普遍较小,我们将采购方式定为就近在当地乡镇卫生院采购,乡镇卫生院为村卫生适量备货,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截止目前基层医疗机构累计采购计划495份,11079个品规,实际配送10582个品规,配送金额359.09万,配送率为95.51%。县级医疗机构报送计划39份,2088个品规,实际配送201*的品,配送金额969.24万,配送率96.36%。
5、采购配送程序
按照规定时限由县药品配送服务中心统一收集、审核、报送药品采购计划,并负责配送药品的审验、结算工作。
6、药款结算
我县“三统一”药品实行以县为单位统一按月药款结算。每月按时、规范开展药款结算工作,做到职责分工明确、规章制度健全、结算流程顺畅,实现了药品货款结算“一站式”服务。
二、存在问题1、配送企业方面
配送企业药品配送率尚未达到100%,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临床诊疗工作,例如基层医疗机构配送时临床常用的胰岛素制剂、地西泮等二类精神药品等频繁缺货。
2、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目录调整方面
根据《XX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统一”药品采购目录管理的通知》(X卫药统办发201*3号)要求,我县及时开展了药品采购目录整理调整工作,在目录整理工作中出现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本次省三统一办公室公布的《三统一目录》共计763个品规,但其中相当一部分品规在实际采购过程中无法配送到位,我办根据《XX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不能正常供应品规名单》和我县配送企业反馈信息,将本次公布的《三统一目录》中不能正常配送品规进行了剔除,整理后《三统一目录》保留品规440种,占公布目录的57.67%。《三统一目录》不能正常供货的323个品规中,经我们分析后有60个品规为临床必需。二是本次公布的执行过渡政策的药品目录(即《省过渡政策目录》)共计850个品规,其中重复品规占到多数,我们首先将《过渡政策目录》进行了梳理和精简,形成了一个273种品规的基本能够包括所公布目录的全部品规的小目录后,转发配送企业核实实际配送情况,企业反馈为:由于生产企业不供货、价格倒挂等诸多原因,只有其中的91个品规能够正常配送,并且不能配送的品规在省上公布的目录中也找不到合适的代替品。能够配送的品规数只占到精简后的33.33%。《过渡政策目录》中不能正常供货的品规中也有部分为临床必需,共计50种。三是由于现行药品目录与原基层医疗机构临床实际用药差别较大,对此,基层医患双方反响仍很强烈,时有医患关系不和谐事件发生。我们通过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反馈意见和患者用药习惯汇总整理,剔除了能够在省上公布目录内找到合适代替的品规,仍有118个品规药品希望能够纳入采购范围内。四是目录内的二类精神药品,我县配送企业均无法正常配送,又无其他采购渠道,给基层医疗机构临床工作开展带来很大困难和隐患。
为了我县药品“三统一”工作顺利开展,切实降低患者就医成本,上述问题涉及到的药品品规,我办正在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以求得到有效解决。
三、今后工作重点
1、加强督办协调工作力度,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积极向政府做好汇报请示,解决好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问题。加强对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督查督办,以确保“三统一”工作全面落实。
2、加强药品配送企业监督,确保计划采购药品100%配送到位。3、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继续做好“三统一”药品全覆盖抽验工作,确保“三统一”药品质量安全。
4、健全药品“三统一”工作长效监管机制,确保药品“三统一”工作有序推进。
5、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三统一”工作的宣传力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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