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科工作职责
法制科工作职责
(办公电话:2932912)
一、负责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学习。指导全市审计机关的审计执法工作。
二、负责对局机关的审计决定、审计意见、审计建议等所引用法律、法规正确性的审核把关。
三、负责受理被审计单位提出的复审、申诉工作。代理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四、负责对全市审计机关的审计执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负责全市审计信息、动态的收集和整理。及时向上级领导进行反映,并编发《审计工作信息》和《审计要情》。积极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六、认真做好局机关及全市的审计统计工作。及时收集和整理有关的综合性审计资料。
七、负责全市审计工作计划、长远规划、年度责任目标的制定和工作目标的检查、考核工作。
八、负责局机关的工作总结和综合性业务文件的拟稿工作。总结、交流全市审计工作综合性典型经验。草拟综合性审计规章制度。
九、做好内部审计的指导工作。
十、负责对全市社会审计组织进行审计质量检查。十一、完成好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扩展阅读:法制科工作职责
法制科工作职责
l、对支队行政执法文书进行法制审核,对大队行政执法文书进行抽查;
2、行政复议。承办支队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对不应受理的,依照规定说明理由;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作出维持、变更、撤销等复议决定。
3、行政诉讼应诉。依法出庭应诉,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诉讼情况。
4、组织听证。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在法定期限内依法组织听证,并向上级机关报告听证工作情况。
5、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审核、协调会签文件;审核局发的规范性文件,对上级或其他部门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文稿提出修改意见;依照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
6、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制定年度执法质量考核方案,定期组织开展对支队机关、大队执法质量的季度考核,负责对执法质量的考核工作,指导、监督行政执法。
7、执法检查。开展内部执法检查工作,开展网上执法考核,定期组织召开执法分析会,通报执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处理意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8、法制调研。认真开展法制调研、法律咨询;组织实施专项执法问题的调查研究。
9、承办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法制科工作职责》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法制科工作职责: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法制科工作职责》
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http://m.bsmz.net/gongwen/558437.html
- 上一篇:城管督查工作方法
- 下一篇:安监局协调科201*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