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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检岗位标准操作规程

时间:2019-05-28 09:56:21 网站:公文素材库

灯检岗位标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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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检岗位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

建立粉针剂车间灯检岗位标准操作规程,使其达到规范化、标准化,保证产品质量。2.范围:

适用于粉针剂车间在线灯检岗位操作。3.职责:

操作人员对本标准实施负责,车间主任、QA检查员负责监督检查。4.程序:

4.1.操作人员按进出十万级洁净区更衣规程(SOPSC0011)更衣,进入灯检岗位。4.2.检查输送带运转情况,打开日光灯,日光灯离成品输送带20~30公分。4.3.在线仔细检查由传送带送入面前倾斜的药瓶,挑出空瓶、少量、双量、污瓶、破瓶及有色点、玻璃、异物等不合格品。

4.4.抽查轧盖紧密度,发现轧盖松动及时通知轧盖者调节机器。

4.5.发现铝盖上有油污的成品,应及时通知轧盖者,擦净轧盖刀。有油污的成品需拣出擦干净后,再进行灯检。

4.6.在灯检过程中,操作者要精神集中,视线不能离开输送带上药瓶,不得随便离岗,以免漏检。

4.7.工作结束:

将返工重轧品退回重轧,将废品清除操作室。

4.7.2.按十万级洁净区清洁消毒规程(SOPSC0003)清洁工作场所。4.7.3.按进出十万级洁净区更衣规程(SOPSC0011)离开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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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天气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当遇到灾害天气时,能迅速组织人员快速、有效地对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业户出行安全以及小区环境整洁。2.0适用范围

适用于xx公寓小区灾害天气处理作业。3.0职责

各部门主管在灾害性天气多发季节应随时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并提前做好准备工作。3.1绿化保洁人员负责组织实施现场清理工作,需要时可向各部门抽调人员支援清扫工作。3.2秩序协管人员负责警示标识设置工作,随时配合灾害性清理工作。

3.3物业管理人员负责对业主进行灾害性天安全防范的告知,随时配合灾害性清理工作。3.4工程人员负责各系统的安全运行,随时配合灾害性清理工作。

3.5夜间值班人员负责在夜间及节假日值班期间组织各部门值班人员实施灾害性天气处理工作。4.0程序

4.1接到灾害性天气预报时(灾害性天气来临前):4.1.1绿化保洁主管:

a.(领取)准备足够数量有效的清理工具及防护用品以备使用。b.组织人员准备抽水机、沙袋及防水浸用品。

d.做好战前工作部署:划分责任区、明确清理程序及标准、指派责任区负责人。e.组织本部门人员对小区内大型乔木进行加固,修枝。f.清理边沟、下水口的杂物确保流水通畅。4.1.3秩序协管主管:

a.(领取)准备足够数量有效的警示标识及防滑垫。b.确保对讲机系统通讯畅通。

c.雨季或台风季节组织人员在必要的通道铺设防滑垫,防滑垫注意做好固定,以免发生意外。

d.雨季或台风季节检查小区地势较低部位有无防水淹措施,地下停车场出入坡道是否有防倒灌措施,排水是否通畅,并及时通知工程人员设置沙袋。

e.雨季或台风季节检查机动车场是否有防滑措施,确保车辆出入安全。f.组织机动人员以备随时支援配合绿化保洁人员进行清理工作。4.1.4物业管理员主管:

a.确保采购到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灾害性清理工具及防护警示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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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确保库房及时向领用部门发放所需工具及用品。

c.组织人员在各楼出入口及小区明显位置张贴灾害性天气通知,提醒业主关好门窗,将放置在阳台外、窗台上的物品的收好。告知出行业户带好雨具并注意出行安全。c.安排人员值班,做好业主来电、来访的接待和记录工作。d.组织机动人员以备随时支援配合绿化保洁人员进行清理工作。4.1.5工程主管

a.负责确保园区内排水设施的通畅,对隐患位置设置沙袋。

c.雨季及台风季节做好防水浸工作,在地势较低的出入口设置(准备)足够沙袋。d.在雷电多发季节,确保避雷装置的正常工作。e.确保各楼宇出入口及通道的照明正常。f.确保对讲系统通讯畅通。

g.组织机动人员以备随时支援绿化保洁部进行灾害性的清理工作。4.2灾害性天气发生时:4.2.1绿化保洁部主管:

a.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清理方案,全面负责灾害性天现场清理工作的指挥协调。b.组织本部门人员巡查下水口、边沟等是否有杂物堵塞。c.对倒下的树木及时清理至路边,不得堵塞道路。

d.在人员力量不足情况下,可直接向各部门主管要求增援。e.随时掌握并向管理服务处主任汇报现场情况。4.2.2秩序协管员主管:

a.负责组织人员不断检查现场警示标识及防滑垫是否正常使用,确保业户安全。b.必要时组织机动人员参与现场清理工作,现场工作听从绿化保洁主管安排。c.安排人员做好小区及机动车的疏导工作。

d.雨天注意观察是否有受困人员,并对受困人员及时进行解救。

扩展阅读:灯检岗位标准操作规程

文件名称颁发部门灯检岗位标准操作规程行政部发布日期编号版本号JD-SPB201*1第1页共2页修订号1生效日期分发部门QA部、生产部、二车间、存档1.目的:建立灯检岗位标准操作规程,规范灯检岗位的操作,防止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2.范围:适用于二车间的灯检岗位。

3.职责:本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实施,车间负责人、QA员负责监督检查。4.内容:

4.1生产前的准备:

4.1.1操作人员确认本批生产指令及生产记录一致。

4.1.2操作人员检查操作间、设备、设施的清洁状况;检查清场合格证并核对其有效期;准备生产用工、器具。

4.1.3操作人员通知QA检查,合格后签发“准予生产证”,操作人员填写“正在生产”、“正在运行”标志。4.2生产操作步骤:

4.2.1操作人员按照生产指令领取需灯检的中间产品,核对品名、批号、规格、数量等。

4.2.2口服管制液体瓶(10ml)的灯检:操作人员从周转盘内用手拿住药瓶的颈部取出药瓶;将药瓶轻缓的转动180度,使药液回流到瓶颈部,再将药瓶轻缓的转过来,使药瓶颈部朝上,如此反复翻转三次将手靠在灯检仪下;检测时视线应与药瓶的瓶身在同一水平线上,仔细检查药瓶内的药液,检测时限应不少于5秒。执行《灯检器标准操作过程》。4.2.3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灯检:4.2.4口服液体药用聚丙烯瓶

审批表部门编制人审核人审核人审核人审核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名日期文件名称编号版本号灯检岗位标准操作规程第2页共2页JD-SPB201*1修订号14.2.3将灯检合格的中间产品整齐的排放于周转盘内,每装满一盘贴上盛装单,放置指定的地点,并挂绿色“合格品”状态标志。

4.2.4将药液中带有纤维、白点、结块及装量不符合规定、扎盖不牢等不符合标准的不良品挑出来,放入指定的容器内,并挂红色“不合格品”状态标志。

4.2.5将瓶身有裂纹、破损、漏药液的药瓶及药液中带有玻屑的药瓶挑出来,放入指定的容器内,并挂红色“废品”状态标志。

4.2.6在灯检过程中,如遇到药液内有黑点或带色异物等难以分辨时,将手移至贴有白纸板一侧重复观察,将有黑点或带色异物的药瓶剔除,放入到“不合格品”的盛装容器内。

4.2.7灯检结束后,将灯检合格的中间产品转入下一道工序。“不合格品”按规定放置便于回收,“废品”执行《废弃物的管理制度》。4.2.8生产过程中及时填写批生产记录。4.3生产结束:

4.3.1操作结束后,操作人员清场,将剩余物料、相关文件等清离现场,将上批产品“清场合格证副本”、本批产品“准予生产证”放入批生产记录中。4.3.2操作人员按《清场管理制度》对房间、设备、工具等进行清洁,并填写清场记录。

4.3.3操作人员通知QA检查,检查合格后由QA员在清场记录上签字并签发“清场合格证”,将“清场合格证正本”放入批生产记录。4.3.4操作人员更换设备、设施状态标识。4.4操作注意事项:

4.4.1灯检人员要求:视力1.0以上,无色盲。4.4.2灯检时,灯应该保持300勒克斯以上的照明度。4.4.3在灯检时,药瓶应轻拿轻放,以免在操作时碰碎药瓶。

4.4.4检查时不得用力摇晃或敲击药瓶,操作人员在操作两小时后,应关灯休息10分钟,以保持眼睛健康,视力恢复。

4.4.5操作时应穿戴好工作服,在灯检时注意破碎的玻瓶,以免伤手。

4.4.6在操作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班组长、QA或生产管理人员按异常处理规程处理。5.相关文件名称:《清场管理制度》(JD-SMB014)《废弃物的管理制度》(JD-SMB024)《灯检器标准操作过程》(JD-SPC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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