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安全事故案例学习内容
进入天车运行范围被撞致死
一、事故经过
201*.1.13日早班9:30左右,某钢厂炼钢分厂吊运工吴某(男,51岁,吊运工,1979年复员进厂)在火车皮上补写钢坯炉号并指挥天车吊钢坯装车,天车工张某在钢坯码放处吸坯装车,由于西边码放较高的钢坯紧靠着被吊钢坯,影响了天车的直接起吊,张某明铃警示后吸起钢坯(高约200mm)并向东移动。此时,写完炉号后的吴某跑向远处的一天车时,被正向东移的钢坯撞到右腹部,抢救无效死亡。二、事故原因
吴某无视鸣铃示警,思想麻痹大意,违反“在天车运行范围内,严禁有人行走或逗留”之规定。三、防范措施及教训
执行安全通道措施,严禁违章作业。
钢丝绳超负荷使用断裂,渣跎砸下致人死亡
一、事故经过
201*.3.8日9:10左右,某钢管公司筑炉工赵某负责将工作场地上的渣跎运走,赵某指挥龙门吊将12吨渣跎吊到自卸汽车上,渣跎下落过程中,赵某爬上车调整渣跎,准备摘绳。当渣跎距车厢底约25cm时,钢丝绳突然被拉断,渣跎砸下使自卸车车头翘起,这块渣跎连同已放到车厢前部的另一块约4吨重的渣跎均从车上滑下,站在两块渣跎中间的赵某随之滑下,被挤伤致死。二、事故原因
A、钢丝绳因超负荷使用而拉断。“供吊挂用的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
B、吊物未落稳时上车调整摘绳。三、预防措施较重物体的吊装必须由起重工进行作业;确认钢丝绳的安全系数。
躲避钩头坠落,随平台高处坠落死亡
一、事故经过
201*.8.28日,某钢厂修建部检修加固炼铁厂大料车中部绳轮栏杆的工作,16:15分,胡某带领王某、李某等人将做栏杆用的钢管从南出铁场平台抬到西边风口平台吊装孔处,指派李某到炉顶开炉顶天车,王某等绑扎钢管,此时胡某指挥天车落小钩,,在天车小钩距跑风口平台1.8米左右时,他听到异常声响并伴有杂物、灰尘下落,叫大家赶快闪开,胡某等从风口平台吊装孔大盖跳到风口平台回头看时,吊装孔中间大盖板掉落地面,王某(男,31岁,初中,焊工,工龄15年)随平台掉到地面,抢救无效死亡。二、事故原因
A、天车工李某在操作小钩时,无意中碰到大钩的控制手柄,使主钩失控,钢丝绳被拉断,造成钩头坠落。B、钩头上升限位失灵,主钩无上升限位保护。C、李某操作天车前没有进行检查确认。三、防范措施
解决天车设备缺陷,保证天车所有安全部件正常完好。
钢丝绳未拴好,吊物坠落砸人致死
一、1996.8.31日11:15分,某钢铁公司炼钢厂天车工胡某指吊工苏某在过渡跨吊运中间包,由于钢丝绳未拴好,致使中间包倾斜,当向东行驶15米到1#连铸机一流上空时,中间包坠落,将正在工作的宋某(男,28岁,切割工)砸死。二、事故原因
A、天车工胡某、指吊工苏某共同违章作业,没有确认吊物是否挂牢既起吊,且没有正确使用指挥信号,同时在指挥信号未确认清楚就开动天车,而且贸然从正在工作的人员上空经过。B、天车铃未响,没有起到警示作用。三、防范措施
天车工必须做到“十不吊”、不开带病车;吊运重物用专业吊具;
天车不鸣铃,操作不稳造成重伤
一、事故经过
1994.6.21日21时,某钢铁公司转炉厂,清渣工朱某(男,51岁,小学)要天车准备装渣,天车司机按照朱某的指挥,将停放在清渣场地南侧的抓斗吊起由南向北移行,准备放在清渣场的北侧,应抓斗不平衡,一头略低,碰到场地堆放的废渣引起抓斗转动改向,产生较大的晃动,加上小车的惯性,抓斗冲向朱某,此时朱某站在呈品字型堆放的三堆钢丝绳中间,无处躲藏,被抓斗挤住,造成右股骨三分之一处粉碎性骨折,一睾丸被挤出。二、事故原因
A、天车启动没有鸣铃,操作没有做到“稳、准”。B、现场定置管理混乱。三、防范措施
天车工照章操作,现场规范管理
扩展阅读:行车安全事故案例学习内容
某化机厂吊装脱钩事故分析
事故经过
201*年3月18日早上8时,某化机厂三车间主任谢某召开车间会议,安
排当天工作,大约8时30分会议结束。此时,运来一车不锈钢板,汽车进入三车间后,因下货处距汽车20m,需用行车起吊。当时,行车操作工王某操作行车,贺某负责指挥,赵某在汽车东边挂钩,伊某在西边挂钩。当时贺某站在汽车东边。抵某当时在闪蒸器南边打扫卫生。大约8时40分左右,第三次起吊钢板(每次起吊6块,前面已起吊过2次)。当钢板吊起离开汽车后,距地面大约2.5m左右,横向西2m左右,起吊钢板快接近切割转台时,王某发现不锈钢板南北上下出现晃动,此时吊车未停,向南点打。大约9时左右,贺某发现有人在闪蒸器北边站立(危险区),立即向王某打手势,并大声呼喊。王某看见贺某用手挥动,并大声喊“唉”,按惯例,她意识到要紧急停车,于是王某立即紧急停车。此时钢板脱离吊钩,由南向下坠落,刹时,车间尘土飞扬。在场的贺某、赵某等人已意识到出事了。当他们赶到出事地点时,发现抵某仰躺在闪蒸器南边,脚在闪蒸器下面。贺某、赵某等人赶紧找车将抵某送往医院,经医院抢救,因抵某脑部严重受损,抢救无效,于11时左右死亡。
事故原因:
(1)行车操作工王某违章操作,在行车西行2m后,当她已发现钢板南北上下晃动时,应立即停车弄清原因,消除晃动因素后,再往南行。但王某违犯操作规程,点打吊车往南运行,导致钢板脱离吊钩,造成抵某死亡。这是事故发生的一个直接原因。(2)贺某现场违章指挥。一是起吊前贺某未对现场进行检查;二是物体离地面高度较高,贺某未特别加强安全警戒;三是指挥失误,当行车西行发现晃动时,应立即出示停车手势,但贺某未做;四是贺某站的位置不符合指挥者要求,应站在吊车的西边,便于检查和阻止其他人员进入危险区,但贺某却站在汽车东边一直未离开。因而对吊车西边抵某的出现不能及时发现。贺某违章指挥是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3)抵某本应在闪蒸器南边清扫卫生,但抵某违犯劳动纪律,站到闪蒸器的北边(危险区),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起重机翻倒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经过:
201*年1月2日下午6时左右,大连YL公司(以下简称YL公司)港务公司调度张*,安排在该公司从事劳务输出的大连TT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的劳务队的劳务工进行从厂内火车专用线到码头倒运原木和工字钢的装卸作业。其中厂内车辆驾驶员梁AA负责将原木、工字钢从火车专用线拉到码头,杨*操作15T门座起重机(设计最大载荷为15吨),杨*、赵*负责起重作业的挂钩、摘钩。20时左右倒运完原木,开始进行工字钢(工字钢的型号36B,12m/根,65.6kg/m)的倒运,先后两次分别拉来13根、16根工字钢,都是一钩起吊。20时50分左右,梁*拉来第三车工字钢(28根,约22吨重),杨*、赵*爬上汽车准备捆绑工字钢进行挂钩作业,发现此次拉来的工字钢太多,欲分两次起吊,而门座起重机操作工杨AA则示意一钩起吊,杨*、赵*没再坚持,就将28根工字钢捆绑在一起,并将绳扣挂到起重机的钩头上后跳下汽车。20时55分左右,门座起重机操作工杨AA开始在19米幅度(此处最大载重量为10吨)起吊,因吊物严重超载,加之无力矩限位器,致使门座起重机发生倾倒,操作工杨AA随门座起重机一同摔到地面受伤,后立即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一)直接原因:
1.YL公司用于码头装卸货物的自制15T门座起重机存在严重设备缺陷,无力矩限位器。当门座起重机操作工杨公领超载吊运工字钢时,设备无自我保护装置,吊物将门座起重机拉倒,导致门座起重机倾斜而倒塌,操作工杨AA随倒塌的门座起重机一起摔倒地面受伤致死。是造成此起事故发生的直接主要原因。
2.门座起重机操作工杨AA安全意识淡薄,违反YL公司《起重机操作规程》,在吊运工字钢时,没有确认其重量,就盲目起吊,导致超载运行将门座起重机拉倒,其本人随倒塌的门座起重机一起摔倒地面受伤致死。是造成此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YL公司下属港务公司对码头装卸的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安全规章制度落实不够,缺乏对作业现场安全的监督检查,对起重作业缺乏必要的安全交底,对在港务公司码头从事装卸的劳务人员的安全教育不落实,允许未经起重专业知识培训的劳务工从事起重作业。是造成此起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2.YL公司对在用起重设备安全管理不善,缺乏对起重设备定期的保养与检修,使15T门座起重机长期处于不安全状态下带病运行。同时违反了特种设备必须经法定检验部门进行定期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规定,15T门座起重机超过法定检验周期未申请检验,致使15T门座起重机存在无力矩限位器的安全隐患没有及时进行整改。是造成此起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也是造成此起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起重脱钩砸死操作工
一、事故经过
201*年4月25日8:30,某冷轧厂准备车间轴承班班长张林召开班前会,对当天工作进行安排。当天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安装机架,分2组进行,一组为李明、王新、刘伟3人,负责安装2台机架;另4人为一组,负责安装3台机架。行车工张齐配合2组进行吊装作业。10:30,李明这一组第一台机架安装完毕,准备将机架吊离安装平台。李明打手势让张齐将行车开到安装平台上方来,刘伟和王新对机架进行兜吊捆绑,刘伟在机架靠近大门一侧挂钢丝绳,王新在刘伟对面挂钢丝绳,李明站在刘伟同侧进行指挥。王新挂好后问刘伟挂好没有,刘伟回答说挂好了。王新即开始指挥张齐起吊,指挥信号为打“口哨”和“手势”。行车驾驶位置位于机架安装平台斜上方,行车工看不见所吊机架,只能听信号起吊。张齐听到指挥信号后,即打铃警示并提升卷扬。刚一提升,张齐就看到王新快速后退并摔倒在地,便赶快停止起升。此时,王新这一侧的钢丝绳已脱落,而机架已被提升,并被拉倒砸在王新身上。
现场作业人员闻讯后,急忙用脱落的钢丝绳重新捆好机架,将机架迅速吊起。王新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原因分析(1)侥幸作业在起重操作中,王新挂好钢丝绳后,未执行规范指挥信号和手势,而是打口哨指挥起吊,发现钢丝绳脱落后,没及时给信号示意停吊和落绳,而是抱以侥幸心理,认为还未完全起吊,在未经确认的情况下就上前准备重新挂绳,这是严重的违章操作,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2)操作不当
行车工张齐起吊机架时,未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未待钢丝绳绷紧后再听指挥起吊,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
(3)无证上岗
王新本岗位工龄不到1年,且无司索、指挥人员操作证。行车工张齐有操作证,但行车作业时间不足1年,经验不足,识险、避险及自我防护能力差,是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起重机失控钢水包撞倒他人
事故经过:
某钢铁公司炼钢车间徐某操作起重机吊运重1.8t的钢水包,准备将其放到平车上。当吊车开到平车上方时,由于钢水包未对正平车不能下落。地面指挥人员要徐某稍动大车,徐某稍一转动大车操纵手柄,接触器头跳火,大车失控吊着离地1m高的钢水包向前疾驶,驶到4.9m处一名员工躲避不及被撞倒,又继续前走5.7m,直到挂住电炉支架,操作者才醒悟,将电源开关拉断,大车才停。被撞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原因分析:
起重机大车制动器失灵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但操作者由于缺乏经验,发现意外没有及时切断电源总开关,以致发生这起死亡事故。严格执行起重设备安全规程,没有制动装置的或制动失灵的吊车不准使用,吊车驾驶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才准操作,是确保吊车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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