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乡镇(办事处、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政治环境和平安的治安环境,各行政企事业单位特向县委、县政府签订201*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目标管理内容(一)、领导责任落实
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场)党委书记、乡镇长(主任、场长)为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为第二责任人,综治办副主任为第三责任人。
2、党委、政府必须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辖区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要始终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综治工作原则,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单位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权制等各项制度。
3、党委、政府要为综治工作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各级综治工作组织,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综治经费必须按照人平2元的标准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在上年的基础上有所增加。
(二)、社会管理创新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场)要根据本地实际,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年内只少推出一项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并取得好的效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邵办文〔201*〕90号文件要求,县城所有社区年内要完成网格化管理建设任务。
(三)、政治大局稳定
1、无重大政治案件、无“法轮功”练习者上省进京闹事事件;各类邪教活动得到有效防范和有力处置,特别是反“法轮功”工作实现“三个零指标”。
2、对各种重大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掌握信息及时、准确,处置工作积极稳妥,不发生在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
(四)、社会治安良好
1、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健全。人防、物防、技防工作措施落实,对社会
面的控制严密,快速反应能力提高,突发性治安问题得到及时处置。
2、不稳定因素、治安问题、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五个一”的要求逐项落实工作措施。
3、严厉打击淫秽、色情活动和盗版、盗印等非法出版活动。
4、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强,网络健全,民间纠纷及时调处,杜绝民转刑案件发生。
5、无新增吸毒人员,原吸毒人员减少20%。
6、实有人口管理机制健全,刑释解教人员等重点人口的安置帮教监控措施落实,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7、交通、消防、生产等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加大监督管理和隐患整治力度。
8、全面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各项措施,进一步加强法制副校长工作,强力整治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努力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五)、打击犯罪有力
1、建立健全“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根据辖区的实际,适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严打”和专项整治斗争,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爆炸、绑架、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
2、预防控制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刑事发案乡镇控制在每万人5起,办事处控制在每万人8起以内,治安案件与上年同比下降30%。刑事案件侦破率有明显提高,其中八类主要案件的侦破率在85%以上,现行案件侦破率在70%以上。
(六)、基层基础工作加强
1、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精神,乡镇、村(社区)综治工作机构、人员、责任、保障“四到位”。
2、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形成大排查、大调处工作格局,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源头。越级上访明显减少,杜绝重复上访、集体上访,确保大局稳定。
3、加强对“八类人员”的管理,摸好底,建好档。(七)、创建活动深入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定,深入开展平安乡镇(办事处)、村(社区)、学校和平安路段、平安铁道线等创建活动。
二、奖励标准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为市县综治先进:
1、年终考评得分在全县排名前13名的乡镇(办事处),其中:前3名报市表彰;另外县表彰一等奖2个,各奖5000元;二等奖3个,各奖3000
元;三等奖5个,各奖201*元。(如县里被省评为先进县,增加2个二等奖表彰指标;县里被市评为先进县,增加1个二等奖表彰指标)
2、接受省市抽检没有扣分的乡镇(办事处)(但民调成绩不能排全县后10名)。
3、被评为市综治先进乡镇(办事处)的,每个由县里奖现金5000元。4、凡被评为综治工作先进个人者,年终考评为优秀。三、惩罚标准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乡镇(办事处),予以一票否决1、综治年终考评得分在全县排名在最后1名且不到80分的;2、在综治年度考评中,被省市扣县综治分2分(含)以上的;
3、因情报信息不准、工作不实、措施不力,发生20人(含)以上集体到市赴省或进京上访的;
4、发生重大及重大以上群体性事件的;
5、根据综治有关法规、文件规定,有其他应当一票否决情形的。(二)凡下列情况之一的乡镇(办事处),予以黄牌警告
1、综治年终考评得分在全县排名为最后2至3名且不到80分的;2、在综治年度考评中,被省市扣县综治分1分(含)以上的;
3、根据综治有关法规、文件规定,有其他应当应予“黄牌警告”情形的。
附则:
1、本责任书由县综治办负责解释并制定具体考评办法和考核细则。年底由县综治委牵头组织进行考核。
2、若综治责任人变动,本责任书由继任者继续履行。
县委书记:县长:
乡镇(办事处)名称:
党委书记:乡镇长(主任):
201*年1月20日
XX县201*年度乡镇(办事处、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
责任书
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二O一三年一月
扩展阅读:XX镇201*年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
201*年201*年
XX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
责任书
XX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和部署,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使各级党政领导紧紧围绕建设“和谐广东”的目标要求,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确保我镇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制定本责任书。一、工作目标
(一)村两委要高度重视,定期部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专题研究解决重点和突出问题,并进行检查督促,取得实质性的成效。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责任制和各项日常工作机制建立健全。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真正落实。
(四)社会政治稳定。健全社会稳定预警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应急处置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积极预防和及时发现、化解、消除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作用,建立健全“大调解”工作网络。没有发生后果严重的群体性事件和其他突发性事件。
(五)增强严打政治斗争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认真排查整治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刑事发案升幅下降,可防性案件下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六)大力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综合治理、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铁路护路联防等专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七)各村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在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开展平安建设等方面,积极主动履行职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八)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加强,综治机构和组织网络健全,继续完善村(居委)综治工作站建设,着力建立健全基层综治工作中心的工作制度和运作机制,配齐配强村综治工作站工作人员,各项综治工作措施在基层得到落实。
(九)全面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五张治安防控网络,整合群防群治力量,规范管理,充分发挥作用。大力推进科技防范工作,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完成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任务。
(十)广泛涉入开展各种平安创建活动,把平安镇、平安村、平安单位、平安校园、平安家庭等创建工作纳入“和谐社会”建设的总体部署,取得明显成效。
(十一)加强综治宣传教育和理论研究工作,注重总结、推广综治工作先进典型,及时研究综治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完成上级综治部门交办事项,年终向镇综治办书面报告综治工作情况。
(十二)抽样调查表面: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深入人心,90%以上的群众认为本地区治安状况好转,安全感增强。
二、检查考核办法
(一)各村(居)委会主要领导为本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负责本地区各项综合治理目标的组织落实。
(二)镇委、镇政府委托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对各村落实本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三)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于每年12月对各村履行本目标管理责任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三、检查考核结果的评定
检查考核结果的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奖惩办法
(一)检查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由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埔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给予通报表彰。
(二)检查考核结果不合格:由镇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给予通报批评或黄牌警告。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村(居)委会和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各持一份。
镇综治委(盖章):村(居)委会负责人签名:
村(居)委会(盖章):
20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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