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三乱”自查报告
伶俐大队治理公路“三乱”自查自纠报告
为有效预防公路“三乱”行为,***大队在区高管局、路政总队以及**支队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各项自查自纠活动,确保了路政队伍的廉政性和规范性,至今,大队未发生任何一起公路“三乱”行为。现将大队治理公路“三乱”自查自纠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广泛动员。
**大队成立公路“三乱”自查自纠工作小组,由正职大队长任组长,副职大队长任副组长,其余队员为成员。工作小组一方面精心组织,合理安排,责任落实,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随时与各个队员协调沟通,及时了解情况,时刻保持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高压态势。大队还召开了动员会,传达上级关于治理公路“三乱”的文件精神,要求在大队内切实开展大讨论、大整顿。同时,要求每一个路政执法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地进行自查自纠,不断加强全队执法人员思想作风纪律建设,将各类不规范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以七项活动开展自查自纠。
大队认真、严肃、实事求是开展以“七查”为内容的自查自由纠活动。即:(1)查思想上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视程度;(2)查治理公路“三乱”的规定是否落实;(3)查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4)查治超工作中是否有违规行为;(5)查党员承诺是否落实;(6)查是否按、物价局标准收费,有无乱收费现象和违纪行为;(7)查是否存在执法不文明行为。
三、加强培训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为更好地防止公路“三乱”问题的发生,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路政人员综合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素质,大队制定了相关的学习制度,并定期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和《公路法》、《行政处罚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与此同时,大队还要求全体执法人员坚决执行交通部五项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文明执法、严于律己,从着装、言谈、举止、仪容做起;严禁出现脱岗、迟到早退、酒后上岗等违纪行为;禁止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的发生,坚持大队领导24小时值班制度。
四、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执法人员思想觉悟。大队经常深入进行思想教育,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路政员的思想觉悟,增强自觉性。加强思想政治、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业务素质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遵照“法制+服务”的行业宗旨,培育廉洁奉公,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优良品德。严格执法,规范服务,文明办事,坚决制止公路“三乱”行为。
五、公开执法相关内容,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大队将执法人员、办案程序、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监督举报电话等需要公开的事项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收费项目严格执行物价局标准,未自定收费项目,自立收费标准。公开承诺服务内容,真正树立“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的工作作风。自觉规范行为,增强外部监督机制。
六、加强监督检查,巩固治理成果
为巩固公路“三乱”治理成果,防止反弹,大队加大了稽查力度,加强监督检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稽查方式,每月不定时地对路政队员进行路政稽查和治超稽查各一次。使得大队各项工作始终处于强有力的监控状态。
在今后的工作中,**大队将一如既往的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上级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大宣传和稽查力度,增强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建立治理公路“三乱”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反弹,以自查自纠为动力,学习先进,改进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促进巩固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再上新台阶。
扩展阅读:公路三乱自查报告
关于贯彻落实粤府办[1996]88号文的自查
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清理整顿执法队伍,推进依法行政,防范公路“三乱”,改善投资环境,巩固我局治理公路“三乱”成果,确保我局无公路“三乱”行为,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依粤府办[1996]88号文的有关要求,采取了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进一步清理整顿执法队伍,规范执法秩序,推进依法行政,改善投资环境,作为基层公路管理部门,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广东省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条例〉〉的文件精神,切实坚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为防范公路“三乱”现象,进一步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我局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由管线领导任小组组长,协调、指导、监督本局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为使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我局强化执法队伍管理,落实了公路“三乱”工作责任制,明确了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对害群之马坚决依法依规进行清理整顿,我局的目标是,通过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管理,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保持辖区内公路无“三乱”,经得起上级的明查暗访,为改善我区的投资环境贡献公路人的力量。
二.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我局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对上路执法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没有上路执法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安排上路执法,要求所有上路执法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关的执法证件,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执法程序,依法履行职责,依法调查取证,实行罚缴分离,对可罚可不罚的违章行为,一律采取正面教育,责令纠正和实行警告措施,严禁随意乱罚,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上路执法过程中,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国务院、省和汕头市有关收费和处罚规定。收费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罚款要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罚缴两分离和全额上缴财政,收费、罚款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制发或监制的票据。
对在执法过程中不依法行政,出现“三乱”问题的人员,坚决依照《交通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1996年9月25日第16次部长会议通过)和上级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决不护短,确保本辖区内公路基本无“三乱”。
三.总结经验,常抓不懈。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治理公路“三乱”,改善投资环境是一项艰巨性、长期性的工作,必须常抓不懈。
对治理公路“三乱”,我局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标准和要求,保持高压态势,以防反弹。为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我局全面检查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查漏补缺,,总结经验,不断促进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上新台阶,确保辖区内公路基本无“三乱”,进一步改善我区的投资环境。
二00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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