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多措并举跟进第一书记管理
峄城区多措并举跟进第一书记管理
第一书记选派入村以来,峄城区采取规范管理、绑定帮扶目标和分割考评管理等举措,全面加强第一书记管理,扎实推进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
规范日常管理抓落实。市“双千工程”和区“双百工程”启动后,区组织部、各镇街提早谋划,区成立第一书记下派办公室加强对第一书记的管理,本着管理规定市区定,日常管理镇街抓的管理方式,推进第一书记工作。一是抓考勤。实行镇街点名考勤,区督察局督查考勤相结合的考勤办法,确保第一书记下的去进得了还能待得住;二是抓会议。规范村干群会议制度,通过与任期目标目标会议的结合,帮助第一书记尽快了解村情,适应角色;三是抓工作。区委组织、宣传等部门开展了针对第一书记的工作纪实,民情动态侧记,入村日记写实等多种形式,传递工作动态增强工作信心。目前,全区160多个派驻第一书记的村召开会议235次,群众对第一书记的工作作风满意态度达到95%。
绑定帮扶目标求突破。为保证第一书记帮扶项目有的放矢,我区在具体帮扶中推行两个绑定。一个是帮扶政策的出台要与要第一书记的实践绑定。第一书记与原单位工作脱离后深入实践吃透村情,尽快形成调研报告并制定出帮扶举措并作出年度发展目标承诺,对调研报告不实者一般不与第一书记工作考核捆绑;另一个是第一书记要与所帮包村捆绑。
帮扶要围绕基层发展和稳定这两个目标展开,帮扶项目审核通过后全部纳入帮扶数据库,帮扶项目一方面要讲求短平快,使群众短期内能得到实惠,另一方面又要谋求长远,推动村级经济可持续发展。一年内完成承诺事项,实现帮扶目标的选派书记才可以与帮包村解除捆绑。近日来,171名选派书记已全面进入调研阶段,其中峨山镇各大布村的秸秆煤秸秆压块发展计划正在进行可行性论证。
分割考评环节重细节。我区对考评管理进行阶段和任务分割,探索实行任前、任中、任后评估,市、区、镇、村、原单位考核的“三评五考”机制。“三评”开展使第一书记的选派、二次选派更具针对性和选择性,任中评价也可以更好的为第一书记提供工作指导。“五考”考核体系重在细化考核细则,在各级组织和群众里要展开各有侧重点的考核,更加注重群众的认可度,考核中将村容村貌、班子建设、发展活力、出勤管理、村庄稳定五大块包含发展隐性指标的20多个指标纳入考核中去。目前,任前评估已经结束,全区范围内市直部门干部23人,区直机关71人,离退休干部10人,镇街干部67人已经选派入村工作,下步工作将集中到任中评估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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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贺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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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三定一诺双评”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的教育管理,构建“第一书记”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促进“第一书记”积极履职尽责,确保基层组织建设和机关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根据市委《关于深化“走进百姓”党建品牌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市委组织部选派的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
第三条“第一书记”的选派范围为是中共正式党员的镇(街道)和市直部门单位领导干部、优秀中层干部和年轻优秀大学生一般干部。
第四条“第一书记”工作分脱产驻村和非脱产联村(社区)两种方式,分轮次选派。选派脱产驻村的“第一书记”,每轮次任期为一年,脱产驻村期间要与单位业务工作完全脱钩,全身心投入驻村工作,派出单位不得擅自撤回。派出单位要会同所在镇(街道)安排好驻村干部的食宿,提供交通便利。对脱产驻村的“第一书记”,派出单位要按每人每个实际驻村工作日40元的标准,给予驻村补贴,不得增加村庄负担。选派非脱产联村(社区)的“第一书记”,每轮次任期为两年,每月至少一次驻村(社区)蹲点调研、开展工作。因人事变动等原因影响“第一书记”正常履职的,由市委组织部随时作出调整。
从市直部门(单位)选派的“第一书记”驻村工作期间一般不允许镇(街道)领导干部陪同,各镇(街道)党(工)委要为每人安排一名机关干部担任“第一书记”助理,负责“第一书记”工作的联络和协调。
第五条“三定一诺双评”是对“第一书记”的履职推进机制,内容包括:对“第一书记”定职责、定目标、定制度,“第一书记”向市委和所任职村(社区)党员群众公开作出履职承诺,对“第一书记”履职情况实施组织工作目标考评和群众满意度测评。
第二章“第一书记”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制度
第六条“第一书记”的总体职责为贯彻党的政策、深入调查研究、助力基层组织、服务党员群众。“第一书记”与所任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要在所派驻镇(街道)党(工)委和派出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驻村(社区)工作期间,以镇(街道)党(工)委管理为主。
“第一书记”的具体职责为宣传政策法规、调查社情民意、推进组织建设、指导科学发展、掌控基层信息、化解矛盾隐患、提供困难帮扶、搞好联络服务。第七条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工作目标。
(一)选育好一个带头人。在健全班子的基础上突出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能人治村”战略,抓好能人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教育管理,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理顺好村“两委”干部关系,组织学习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关于从严教育管理村级干部的暂行办法》,使村“两委”班子增强党性观念、凝聚发展共识、团结协调运转、积极干事创业。(二)理清一条发展思路。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培养新型农民、带领群众致富、维护农村稳定,因村制宜、突出特色,帮助村级组织形成一个富民强村的好思路,引进一批切实可行的增收致富项目。积极探索建立促进村集体增收和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在促进农民增收过程中增加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满足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和服务群众需要,夯实凝聚党员群众的物质基础。(三)落实一套管用制度。指导落实以工作责任制、履职承诺制、过错问责制为主要内容的村级组织“三制”管理和以资金、资产、资源为重点的“三资”管理“3+3”村级组织管理机制;推进“四议一审两公开”村级民主决策制度、每月10日的村级“民主活动日”制度和发展党员全程记实、全程公示、全程票决制度的落实;指导建立党员年审制度,构建农村党员信用等级评价体系。
(四)建好一个活动场所。推进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搞好场所设施配套,使村级组织有独立的工作和服务场所,功能齐全、使用经常、发挥作用。
(五)完善一套服务机制。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增强主动服务群众意识,依托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服务网络,完善以实事办理为重点的便民服务机制,切实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不断提升党员群众对镇(街道)村党组织工作的满意度。第八条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的工作目标。
(一)健全组织网络。采取单独组建、联合组建、兼职共建等组建模式,建立完善社区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形成以社区党委(党总支)、居民小区党支部、楼栋党小组为主体,驻区单位、民间组织党组织及群团组织为补充的网格化党群组织设置机制。
(二)规范运行机制。指导社区党组织建立健全以社区党员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两个中心”为载体,以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为平台,以党员志愿者服务队、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便民服务队、环卫保洁队、文体活动队五支队伍为主体的和谐社区“215”党建工作运行机制,探索建立社区党组织活动开放日,形成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功能完善、社会管理规范的区域化社区党建工作格局。
(三)抓好制度落实。指导社区党组织加强对驻社区在职党员和外来务工流动党员的双重管理。推进“四会一课”、民主评议和组织鉴定、社区党组织评议鉴定结果反馈等各项制度的落实。依托市、镇(街道)、社区三级电子信息服务网络,指导社区完善服务机制。
(四)建好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帮助社区配备活动设施,建立文体活动阵地,完善社区党员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功能,着力将社区党组织活动阵地打造成党建示范点。(五)办理一批实事。及时了解生活困难党员、困难群众情况,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救助政策和帮扶措施。全面摸排在社会稳定、社会治安、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节能减排、计划生育、防范邪教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协助社区党组织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化解。每名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每年至少为社区办2件实事。第九条工作目标的确定与报备。“第一书记”要根据所承担的职责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的基本目标,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任期工作目标,填写《胶州市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任期目标备案表》,经所在镇(街道)党(工)委和派出单位党组织审核后报市委组织部备案。第十条“第一书记”的工作制度。(一)蹲点调研制度。“第一书记”驻村(社区)期间要深入田间地头、群众炕头,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要与党员干部群众面对面沟通、心贴心交流,全面了解所任职村(社区)情况,深入剖析制约村(社区)科学发展的瓶颈问题,准确把握影响稳定的矛盾隐患,积极提出促进村(社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对策建议。驻村(社区)调研要记好“民情日记”,每名“第一书记”每年至少形成1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报市委组织部。
(二)工作例会制度。脱产驻村的“第一书记”每周主持召开1次村“两委”工作例会,学习政策、沟通思想、研究工作。非脱产联村(社区)的“第一书记”每月至少主持召开1次所任职村(社区)党组织成员和其他干部参加的工作例会,听取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工作汇报,搞好对基层干部的思想引导,指导基层干部开展工作,现场研究解决有关问题。(三)参加会议制度。“第一书记”要参加所任职村(社区)党组织召开的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村民(居民)代表大会以及进行村(社区)重大事项决策的其他重要会议,每年至少1次参加村级“民主活动日”。(四)双向约谈制度。“第一书记”要与所任职村(社区)干部、党员、离退职老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倾听民声、了解民意、交流思想、指导工作。
“第一书记”工作期间要向党员群众公开本人联系方式,随时接受所任职村(社区)党员干部群众的约谈。对提出约谈要求的党员干部群众,要确定时间及时谈话,主动倾听党员群众意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五)结对帮扶制度。每名“第一书记”至少联系2户特困家庭,走进群众家中,倾听群众心声,了解群众疾苦,帮助解决当前面临的实际困难。要立足于从根本上脱困,采取爱心助学、帮助就业、扶持脱贫项目、申请有关部门救助等措施,使他们逐步渡过难关、走出困境、脱贫致富。
第三章“第一书记”的工作理念、工作纪律和履职承诺
第十一条“第一书记”八项工作理念。
(一)党的宗旨不能忘,市委重托不能忘,优良作风不能忘,党员身份不能忘。(二)扶助而不代替,到位而不越位,添彩而不添乱。(三)把百姓当亲人,视自己如家人。
(四)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意愿,真情关心群众疾苦,真正解决群众困难。(五)把诚心亮给群众,把热心献给群众,把放心交给群众,把舒心留给群众。(六)面对困难不绕道,责任面前不脱逃。(七)经受住组织的考验,经得起群众的检验。
(八)带着求真务实的作风下去,带着群众赞誉的口碑回来。第十二条“第一书记”六条工作纪律。(一)严禁空挂虚联、不履职尽责。
(二)严禁对基层反映事项推诿扯皮、久拖不办。(三)严禁对基层隐患视而不见、知情不报。(四)严禁违背政策和法律法规乱答复问题。
(五)严禁借任职之机接受礼品、领取报酬、谋取私利。(六)严禁驻村进社区工作期间饮酒。第十三条“第一书记”的履职承诺。
“第一书记”要按照“三定”内容,就积极履行职责、完成任期目标、执行工作制度及工作纪律和为村庄(社区)办理实事等内容,签订书面承诺书,面对面向所任职村(社区)党员、群众公开作出履职承诺。履职承诺书一式四份,由所任职村(社区)党组织存档,并分别报镇(街道)党(工)委、派出单位党组织和市委组织部备案。
第四章“第一书记”的述职考评
第十四条“第一书记”履行职责专项述职。每年年底,“第一书记”要将履行职责情况形成专项书面述职报告。述职内容包括完成基本工作目标、办理实事、落实工作制度、执行工作纪律情况,存在问题和不足,下步工作打算及意见建议。书面述职报告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第十五条“第一书记”的履职考核。考核体系包括组织工作目标考评和群众满意度测评两大部分。组织工作目标考评主要考评“第一书记”完成基本工作目标、执行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为村(社区)办理实事和党组织晋位升级情况,基本分为100分。群众满意度测评主要测评“第一书记”所任职村(社区)党员群众对“第一书记”工作的满意度。第十六条对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工作目标考评。(一)基本工作目标(基本分60分)
1、加强队伍建设(20分)。①加强对村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学习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从严教育管理村级干部的暂行办法》,村班子团结协调、运转规范、工作推进有力,记10分,未组织学习《暂行办法》扣5分;村班子存在严重矛盾未及时化解视情扣1-5分;②年内组织对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以党性教育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培训记10分,否则扣10分;③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外出考察或进行致富技能培训,每次奖5分;④发挥本人作用为后进村班子新选任一名党员群众认可的优秀党组织负责人奖20分。2、理清发展思路(15分)。①帮助村庄形成一个促进村集体增收和农民增收的科学发展规划,记10分,否则扣10分;②指导村级班子制定目标具体、责任明确、措施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记5分,否则扣5分。
3、推进制度落实(25分)。①指导村党组织按“四议一审两公开”程序决策重大事项,实施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全程公示和全程票决记15分,每发生一起违规决策事项或违规发展党员扣5分;②指导村庄按规定组织“民主活动日”记10分,每缺1次扣1分;③指导村党组织建立实施党员资格年审制度,奖3分;④指导村庄建立党员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奖3分。
4、搞好场所建设。①帮助村级活动场所完善各项制度,新配备办公设施奖6分;②帮助修缮、新建村活动场所,每投入1万元奖5分。
5、建立服务机制。指导村庄建立为民服务代理点,并充分发挥作用奖3分。(二)执行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基本分40分)
1、蹲点调研(8分)。①按规定蹲点调研,记写“民情日记”,记4分,否则视情扣1-4分;②每年向市委组织部提报一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记4分,否则扣4分。
2、工作例会(8分)。按规定主持召开村“两委”工作例会记8分,每缺1次扣1分。3、参加会议(8分)。按规定参加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的其他重要会议和每半年不少于1次的村级“民主活动日”记8分,每缺一次扣2分。
4、双向约谈(8分)。①与村干部、党员、离退职老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记5分,否则视情扣1-5分;②接受党员群众约谈记3分,否则视情扣1-3分。5、结对帮扶(8分)。①结对帮扶2户特困家庭,并入户走访慰问、了解情况记8分,缺1户扣3分,未入户走访扣2分;②对特困家庭的学生进行爱心助学,奖4分;③每帮助特困家庭落实1个就业岗位奖5分;④每帮助特困家庭落实1个脱贫致富项目奖8分;⑤每帮助特困家庭向有关部门申请一笔困难救助奖3分。
6、执行纪律。①每发生一起违反“六严禁”工作纪律的情况扣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扣10分;②因工作方式方法不当,激发干群矛盾,被群众投诉,经查实每起扣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扣10分。
(三)为村庄办理实事(均为奖分)
1、为村庄规划建设和管理争取物资、资金投入,每投入1万元奖5分。2、为村庄争取各级政策扶持资金每1万元奖2分。
3、每为村庄引进一个工业、三产或高效农业发展项目,经考核组综合评估按一类40分,二类30分,三类20分,四类10分予以奖分。
4、每帮助村庄建立一处种植或养殖示范基地奖10分。(四)村党组织晋位升级(奖扣分)
以镇(街道)党(工)委对村党组织的ABCD分类定级为基础,以对村党组织的年度分类评级为依据,B、C、D级每晋一位奖10分,A、B、C级每降一位扣10分。第十七条对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的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参加测评范围为“第一书记”所任职村的村“两委”成员、党员、村民代表、离退职老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投票人数不少于应参加人数的2/3。测评等次分很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满意度的计算办法为:群众满意度=(很满意票数+满意票数)÷投票数。第十八条对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的组织工作目标考评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参照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第一书记”履职考核基本步骤。(一)“第一书记”自查申报
“第一书记”搞好自查,填写《胶州市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履职情况自查报告表》,报市委组织部。(二)考核组考核
市委组织部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分头赴脱产驻村“第一书记”所任职的村庄,通过查验相关档案及证明材料和实地查看,进行工作目标考核评分。各镇(街道)党(工)委组成考核组对非脱产“第一书记”进行工作目标考核评分。(三)组织群众满意度测评
市委组织部考核组和各镇(街道)党(工)委考核组分别负责组织对脱产驻村“第一书记”和非脱产联村(社区)“第一书记”的群众满意度测评,并汇总测评结果。(四)进行排名定档
市委组织部综合考评组对“第一书记”的考核得分进行汇总核算,并按镇(街道)和市直部门(单位)、脱产和非脱产,分党政正职、非党政正职领导干部、正股级干部、副股级及以下干部四类分别进行排名。核算公式为:考核总分=组织工作目标考评得分×群众满意度。根据考核位次,按照类别分别按30%的比例确定优秀等次,按30%的比例确定良好等次;群众满意度测评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直接确定为考核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其他为称职等次。基本工作目标和执行工作制度及工作纪律得分低于80分或所任职党组织年度考评定级降位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①违犯“六严禁”纪律规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②因工作方式方法不当,激化干群矛盾,造成群众集体访、越级访或群体性事件的;③因掌控信息迟缓、报告不及时、处置不得当,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的。(五)部长办公会审核
部长办公会对考核结果和考核等次进行审核,提出奖惩意见。(六)报市委审批
市委组织部将对“第一书记”的考核结果、考核等次及奖惩意见报市委审批。第二十条考核结果的使用。考评结果作为评先树优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考评为优秀等次的“第一书记”,由市委授予“优秀第一书记”称号,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优先确定为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优先提拔重用。对脱产驻村的“优秀第一书记”不占单位名额直接确定为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对“优秀第一书记”中成绩特别突出的,经进一步组织考察,是副局级干部的纳入正局级后备干部人选;是正股级干部的纳入副局级后备干部人选;是副股级及以下干部的优先提拔为正股级或副股级干部。对经考评为基本称职的“第一书记”,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予以诫勉谈话,责其限期整改;对经考评为不称职的“第一书记”,由市委组织部予以诫勉谈话,调整出“第一书记”队伍,取消年度评优资格,两年内不得提拔重用。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中共胶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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