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执法公信力提升
深化规范执法化建设促进执法公信力提升
201*年以来,我院紧紧围绕“一流的办案质量、一流的执法规范化水平”目标,以建立健全执法岗位职责规范、业务工作运行规范、执法质量保障规范、业务工作考评规范和执法责任追究规范为主要内容,不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公信力得到明显提升。201*年以来,我院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名,对**名被告人提起公诉,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件**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余万元,未发生一起错案,刑事案件定罪准确率、职务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均为**%,群众满意率、满意度不断提升,先后被评为***。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执法观教育,完善规范执法长效机制
坚持把正确的执法观教育作为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的一项基础工作,从思想上、制度上筑牢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的防线。一是强化教育引导。按照上级检察院的部署要求,先后开展了“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一系列教育活动,将这些教育活动与“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相结合,教育引导干警强化宗旨意识,统一执法思想,进一步确立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打击与保护并重、
公正与效率并重、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等正确执法观。二是强化督促整改。开展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组织全院干警开展“纪律作风回头看”活动,排查工作中的不规范、不文明行为,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订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围绕执法环节和内容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出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瑕疵,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督促落实。特别是加强对不批捕、不起诉等案件的监督管理,针对案件改变定性、涉案数额发生重大扣减等影响案件质量的问题,要求案件承办部门和人员逐案说明原因。三是创新执法办案工作机制。主动适应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结合基层检察工作实际需要,积极探索规范执法和效能提升机制。我院反贪局近年来注重在反贪侦查信息工作上动脑筋下功夫,通过强化基础信息工作,磨练侦查技能,着力解决了办案中存在的由供到证、不注重信息搜集和线索经营评估等问题,以侦查信息化带动了反贪工作的发展。
二、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建立全方位监督网络
加强对重点岗位和执法办案关键环节的监督,健全和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把监督制约的措施落实到检察权运行的各个环节。一是加强办案流程管理和质量监督。全面实行办案流程管理,成立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办案规范化和办案质量进行内部
监督,以严格的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公正廉洁执法。201*年以来,先后对**件案件进行质效检查,对**份法律文书和工作文书进行备案审查,对**万余元赃款赃物进行内部监管。工作中,逐步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案情况检查方法:每起案件办结后,先由承办人自查、再由部门干警之间互查、最后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协同监察部门检查,形成了自查、互查、复查有机结合的案件质量检查体系,逐步形成了案件备案审查、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办案期限预警、办案质量定期通报等办案质量保障机制。二是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建立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评的执法监督机制。各业务部门将所办案件录入报表系统后,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在局域网上通过实时查看案件的各诉讼环节进展情况,监督案件的诉讼期限是否遵守、法律文书开具是否规范、备案文书的报送和办结案件的移送检查是否及时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强化了对办案的流程管理、过程控制和动态监督。三是开展检务督察和执法效能监察。纪检监察部门采用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法,强化对遵守“禁酒令”和警车使用管理规定、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督察,连续两年对自侦部门履行党风廉政情况及规范化执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推行纪检部门干警、人民监督员对自侦案件犯罪嫌疑人结案前谈话和到案发单位回访考察制度,切实加强
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通报,责成整改,确保各项办案纪律、规章制度的全面落实。四是主动接受上级机关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批准制度,对不起诉、抗诉案件以及检察委员会决定的重大案件和事项,及时上报上级院备案。按照上级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刑事审判法律监督、职务犯罪案件赃款赃物专项检查活动并接受省检院、市检察院的检查验收。
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不断提升执法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坚持把外部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动力,深化检务公开,推进“阳光检务工程”,以公开促公正,不断提升检察执法的公信力。一是营造公开透明的执法环境。开通了网络举报互动平台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通过检务专栏、电子视屏、新闻媒体进一步拓宽检务公开渠道,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每年集中开展了“举报宣传周”、“民行检察宣传月”、“检察开放月”“检察体验日”等系列活动。邀请社会各界群众代表来院参观、座谈,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支持度和满意度。二是主动接受“三大员”的监督。严格落实人民监督员、检风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工作制度,确保“三大员”准确、及时履行监督职能。今年以来,我院已邀请“三大员”开展案件监督、列席我院重要会议等活动**余次。邀请人民
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检查、案件评议、信访调解、宣布不起诉到场监督、案件评议各1次。此外,我院还聘任了特约检察员和检风检纪监督员,对检察机关进行民主监督和检风检纪监督,定期向他们通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三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坚持向区委、区人大、区委政法委定期汇报工作制度,开展代表委员联络月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先后向区人大、政协专题汇报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反渎职侵权、青少年维权、法律监督等专项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通过上门走访、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切实加强队伍管理,不断提升规范执法水平
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坚持从严治检,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保障公正、廉洁、文明执法。一是实施目标管理激励机制。每年年初检察长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检察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将执行办案工作流程、办案质量考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内容纳入目标管理,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建立“个人业绩档案”,将每次对案件质量检查考评的结果记入干警个人档案,作为办案人员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二是严格落实检察职业行为规范。
积极引导干警认真落实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坚定职业信仰,依法正确履职,严守职业纪律,保持良好作风,注重职业礼仪,树立良好形象。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纪律约束。制定了《检察工作人员礼仪规范》,对干警在着装、仪容、拨打接听电话、接待等方面的礼仪提出明确要求。三是注重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按照“学、练、用”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的执法办案水平。注重对青年干警的培养锻炼,加快推进“青年干警成长成才工程”,为青年干警成长成才营造氛围、搭建舞台。
各位领导,近年来,我们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下了很多功夫,也取得了一定成绩,队伍中没有出现违法违纪现象,实现“案件质量差错率降到最低、涉检上访数降到最低、规范执法投诉率降到最低、干警社会公众形象的投诉率降到最低”的目标。但是,我们也认识到,随着现在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望越来越高,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对于今后的工作,我想,我们将以迎接修改后刑诉法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教育、抓好管理、带好队伍,确保检察干警在执法办案全过程中正确履行职责,推动我院各项检察工作的良性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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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执法公信力的思考
摘要没有信仰的法律会退化成僵死的教条。无法可依是没有办法,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影响法律的权威。我国法律体系在不断完善,但执法公信力并没有随之提高,执法司法腐败问题比较突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研究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弊端。探索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途径,对推进法治建设、促进社会的和谐有序发展都非常重要。关键词执法执法公信力法治建设
作者简介:李国玺,法学学士学位,平凉市委党校,副教授,主要从事法学教学与研究工作。
中图分类号:d92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2-151-03
201*年3月10日,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所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中郑重宣布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中国实现了从无法可依到有法可依的历史性转变,但法律体系形成并不等于法治建设大功告成。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改善,但与严格执法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距离。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在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问题后,更加突显出有法必
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来。党的十八大更把“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所以要把法律规定变成实践,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一、目前我国执法公信力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的说来,当前我国执法存在执法体制滞后、执法力度不够、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群众认识不足等诸多问题。近年来的许多新闻事件都与执法司法有很大关系。比如,药品安全领域的毒疫苗致死事件、药用胶囊铬超标事件;食品安全领域的三鹿毒奶粉事件、苏丹红事件、上海染色馒头事件;生产领域的屡禁不止的众多矿难;公安执法领域的孙志刚事件、龚爱爱事件;交通执法中的“钓鱼执法”事件;司法中的南京彭宇案、天津许云鹤案、河南赵作海案等。这些事件都是各类行政执法和司法直接造成的恶性事件或不利后果。就连贵州瓮安事件、云南的“躲猫猫”事件、深圳宝安区群体袭警事件、甘肃陇南事件,都与行政执法有很大的关系。反思这些事件,这些地方的执法机关丧失了执法公信力,出现了公信危机。因此,在法律体系形成后,切实做到严格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将成为我国法治建设的一项更加重要的任务。目前我国执法司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执法司法人员素质不高、执法司法水平比较低,难获公众信任
社会公众对执法司法机关的评价,主要是根据执法司法人员的具
体执法行为进行评价。人民群众是通过具体的案件案件处理认知、理解评价和信任执法司法的。而现阶段执法司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司法能力同人民群众的期望有较大差距:一是缺乏群众意识,群众工作做得不细致、不到位。不注重释法说理,态度普遍生、冷、硬,有些人习惯用威权压服的手段处理矛盾纠纷,忽视执法对象及其亲属的感受,割裂了“情、理、法”的关系。有些案件虽无法律上的偏差,但由于缺乏必要说理及事后解疑释惑工作,当事人并不理解和认可,致使有些执法活动案结事不能了。当事人不断申诉、上访,提高了执法成本,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二是个体素质不高,执法水平有限,在执法中或多或少都有瑕疵,甚至有重大失误,当事人对处理结果不服。笔者接触的两起典型案例就很能说明问题。一起是未成年人抢劫案,法院根据量刑规则判处被告人两年有期徒刑,但根据刑法抢劫罪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在三年以下判处刑罚要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来笔者在网上搜索后发现类似情况不少,量刑规范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不同法院对同一犯罪的量刑差异较大问题,结果法官只考虑量刑规范的技术规定不注意刑法的总则规定,破坏了法律的严肃性。另一则案例是赵某酒后纠集多人手持凶器凌晨一点多强行进入某理发店员工宿舍寻衅滋事,在理发店老板打110报警,民警走后又二次纠集他人持凶器滋事。被该店员工将他们一人打成轻伤,一人重伤。后当地公安机关对赵某等人以寻衅滋事进行治安处罚,对该理发店老板和两名员工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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