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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宣传总结

时间:2019-05-28 12:24:00 网站:公文素材库

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宣传总结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河南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宣传活动工作总结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畜产品质量管理办法》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前段的宣传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的精神实质。

一是坚持立足质量安全,提高农产品质量。二是坚持突出源头治理,加强全程监控。三是坚持严格市场准入,强化责任追究。四是坚持区别不同主体,实行分类指导。五是坚持明确法定义务,落实行政责任。

二、强化培训,提高农业部门的执法意识和执法能力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为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和执法能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的顺利实施,要有计划地对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机构负责人、执法机构负责人、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负责人、畜产品批发市场负责人进行培训。

三、广泛宣传,营造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学习、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当前各级畜牧部门的主要任务之一。各单位要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的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

站、墙体版面、宣传资料等媒体进行宣传,做到“电视报刊能看到,广播电台能听到,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里能见到,网络上能查到,各责任主体都知道”,掀起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宣传高潮,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家喻户晓,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通过宣传,全县共出动宣传车20余辆次,张贴的宣传横幅30多幅,印发宣传单3000余份,举办培训班20余次,培训人员1000余人次,基本上使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家喻户晓,有效地提高了畜产品安全水平。

扩展阅读: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大宁县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总结

201*年我县紧紧抓住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农业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相应的实施方案,按照《大宁县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畜牧投入品,畜产品生产、流通、经营等环节监督为重点,加强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力度,坚持标本兼治,着力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推进规模健康养殖过程,解决关系到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的突出问题,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吃上放心安全的畜产品为目标,逐步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现将我县的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把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议事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及时召开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工作会,制定出《大宁县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韩保国任副组长,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

长和各股室负责人具体抓,使专项整治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目前,全县6个乡(镇)都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二、突出宣传,强化学习

(一)以广大民众为主要对象,结合部门实际,着重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动物重大疫情应急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城区和重点乡(镇)开展宣传,累计出动宣传车辆15次,参加宣传人员达150余人次,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0000余份,悬挂大幅标语6幅,书写固定标语7条,有力的增强了广大群众的畜牧兽医法律法规意识,公德意识,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开展专题法律法规培训学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结合送温暖,科技下乡等方式开展,开展培训5期,培训畜牧从业人员280人。做到家喻户晓,使养殖场(户)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学习全面提升工作队伍综合素质

畜牧综合执法工作是一项不仅业务性要求强,而且法律法规要求很严的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它要求每一个人都要永无止境地更新知识和提高素质。今年以来我们组织学习《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和《兽药管理条例》及《行政执法》等十多次,同时向法律部门咨询多次。通过学习实践,提高了工作

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加强队伍管理,建立完善制度,明确岗位责任,严格考核,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语言文明,行为规范。三、业务工作方面

以“科技兴牧,依法治牧”为核心,严格依法行政,严厉打击违反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行为,逐步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

(一)全面贯彻《动物防疫法》。严格执行“预防为主、强制免疫、防检并重、以检促防”的方针,扎实做好动物防疫监督工作。在全县实行了动物免疫标识制度中,免疫耳标佩带率一直不能100%佩带。今年在开展了猪牛羊的“口蹄疫”和猪、鸡“二瘟”及猪兰耳病的集中免疫工作中。为把动物防疫工作抓紧抓好,县畜牧局举办了三期乡村防检员培训班,购买畜牧法律汇编600本,印发有关法律宣传资料2万份。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针对不配合注射的养殖场户,我们讲解法律,下发强制免疫通知书及整改通知20余份,圆满地完成了畜牧局下达免疫注射及耳标佩带的目标任务。完成免疫注射猪7536头,牛口蹄疫4429头,羊口蹄疫72141头,禽流感81324只,鸡新城疫81324只;全县6个乡(镇)在春防后都开展了产地普遍健康检疫,实施产地普遍健康检疫生猪4678头,牛2073头,禽72652羽。同时加强了动物出栏产地检疫力度,规模场户全部实行了报检制,检疫员分片包干,分别到场户现场检疫,并给予严格的消毒。我县

只有一个定点屠宰点,在整治工作中,首先加强了对屠宰场的条件审核,是否拥有和悬挂《动物防疫合格证》。屠宰场严格执行宰前检疫和宰后检验,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派专职检疫员,在动物入场前,驻场检疫员均进行查证验物,并认真做好登记记录。各场均设有隔离圈,在宰前、宰后发现动物染疫时,都能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所有动物检疫证明、标识及时进行了回收登记。对经检疫合格的胴体加盖统一的检疫验证印章,并规范签发检疫合格证明。全年检疫肉品猪2860头,检出病害动物3头,动物屠宰检疫率达到100%。

(二)养殖场户的监管。在详细掌握现有的畜禽养殖场、基地、协会等养殖场和组织的数量、规模、性质等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免疫检查验收对全县养殖企业、畜禽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了全面检查整治,共检查整治养殖场户115户(次),重点整治5户,责令整改5户,现已完成整改3户。督促养殖场户及专业合作组织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养殖档案,规范养殖行为,推进健康养殖,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为规范档案建设,认真对养殖场免疫程序、生产记录、饲料与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记录、消毒记录、免疫记录、诊疗记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记录等相关内容进行审查指导。深入到养殖场药房、饲料车间,详细查看用药、用料情况,严禁使用违禁兽药及其化合物。

(三)加强了畜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监管。1、实行严格的

查物验证,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的一律不准上市交易,同时加强对病害动物产品的查处,一经发现及时进行处理,保证上市畜产品安全。共出动监督检查执法人员320人(次),检查鲜肉经营645户(次)。2、加强了公路检查站的监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查物验证,共检查畜禽运载车辆168辆,检疫生猪479头,牛132头,禽3445羽,羊1988只。

(四)加强了畜牧业投入品的监管。

依照《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对全县的兽药、饲料经营市场进行专项整治活动。我县没有饲料生产企业,现有饲料经营户2户,所销售饲料都是本省内生产,兽药经营户3户,首先检查了经营者的仓储设施,核实设备和专业人员,有无《兽药经营许可证》和饲料、兽药生产批准文号。然后根据其制度建设情况,建立健全和规范了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产品进货和销货台账。加大了对经营违禁、假劣兽药和人用药及其将兽用原料药拆零销货的整治力度。重点查处无证经营兽药、饲料和假冒伪劣、违禁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检查兽药饲料36户(次),未查出假冒伪劣兽药及违禁药品,查出过期药品10件,价值1000元,并销毁。有效地净化了兽药、饲料市场,检查过程中,没有发现一起经营、投入“瘦肉精”事件。

(五)认真贯彻《畜牧法》。在新农村建设中,整合畜牧兽医科技资源,主动介入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指导农户改圈,实行“人畜分离、规范化建场、标准化饲养”,发展优质生猪,落

实猪业保险和能繁母猪政策性补贴政策,促进了全县生猪品改工作开展和新农村建设。

(六)积极争取国家投入,继续加强动物免疫标识及疫病溯源体系建设项目。

(七)在重大节假日,组织专门队伍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保障重大节日期间畜产品质量。

总之,以法治牧成效显著:畜牧局畜牧执法大队全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20人次,检查养殖场户115余户(次),检查销售摊点645余次,检查饲料、兽药36次,加强了对全县畜禽防疫、检疫、种畜禽管理、饲料兽药经营工作中违法案件的查处,保障了全县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抓好常规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抓好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线索,宣传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措施和成效,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继续抓好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加大整治力度,落实整治措施,进一步规范全县兽药、饲料、畜产品交易市场秩序,规范养殖行为,进一步提升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对

养殖基地、规模养殖场(户)的监管,引导养殖场户积极推行健康养殖,完善养殖产品台账、索票索证制度,做到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可追溯和责任追究,着力抓好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促进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加快完善“网络健全、队伍稳定、保障有力、处置高效”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切实做集中免疫和补免补防工作,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密度和免疫动物耳标佩戴率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国家要求。

大宁县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

二00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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